看了栀子花开的“女篮五号”,拨动了我记忆深处的某一根弦,使我的思索弥漫于脑海随后流进心田,我不由得在心里轻轻地说道:“篮球,久违了!” 还记得一进中学那会,没上几节体育课就被体育老师看重,问我愿不愿意进篮球队?并说了我一大堆的好话,无外乎说我的个子高,外表是运动型的,有打篮球的潜质。可当时我心系跳舞班,因为自已最要好的女朋友在跳舞班里,而篮球队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所以首先拒绝了体育老师的游说。然而我在跳舞班里,由于个头太大,处处显得笨手笨脚的,并不受跳舞老师的青睐,可是我的女朋友则经常受到跳舞老师的表扬,这多少对我的自尊心有点伤害,关键还是自已不确定是否喜欢跳舞。 女朋友是真的喜欢并热衷于跳舞,她练功非常认真到位,早晚还在家里做练功操,而我则是闹着玩的。跳舞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必需做练功操,抬腿压腿是每天必做的功课,可是我害怕痛,在跳舞时间里,经常偷工减料地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基本上每次回家都把练功的事忘于脑后。其实父母也不赞成我学跳舞,在他们看来我根本没有跳舞天资,反而他们很赞成我去学习打篮球,既学会了打篮球,又锻炼了身体,两全齐美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在体育老师的再次劝说下,我毅然决然地弃舞从军(篮球队),开始了我的篮球生涯。 进篮球队后,体育老师要求我们每天早上6点钟开始跑步,半小时后在篮球场集合,练习运球(就是带球跑步),传球(俩人一组,有时边传边跑),投篮(站在篮球架附近有线的地方或者远一些),三步跨篮(也有带球上篮动作),记得当时练得非常辛苦,我事先真的没想到学打篮球也这么累。在这之前,人人都夸我有一双漂亮的手,每个手指都细而长,大家都说是双弹钢琴的手。后来我才知道这些观点是人们的错觉,其实弹钢琴是需要一双厚实的手(即手指粗),那样手指头才有力气。总之打篮球后,我的手指变粗了,手弄得整天脏兮兮的。 在中学里,我们篮球队练球,都是男女混合一起练习,站队是按高矮次序,所以免不了要跟男生一组。印象中那时的男同学,可不会照顾女同学,他们传过来的球,往往都非常地有力而且猛,刚开始我接不住,经常被篮球打在身上,为此教练(也是体育老师)让男生们“温柔”一点,后来才慢慢地适应接男生传过来的球。再后来,我们经常是男女生混合一起打比赛(在一半篮球场地里打着玩),就这样我们篮球队里的女生们,个个都像只小猛虎,时不时地找另外学校球队打比赛。有意思的是,每次在本校比赛,我那最要好的女朋友,都会带领跳舞班的人来做我们的拉拉队,遗憾的是对此我无以回报。我们篮球女队曾经在地区中学生篮球比赛挤进过前三名。 父母看我因打篮球整天都疯在外面,害怕我耽误学习,所以要求我退出篮球队。那时球打得上瘾了,那里肯听父母的话,结果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父母自作主张地帮我换了学校。不得以去了一个新学校,一切都得从新开始,对此我非常记恨父母,认为他们一点都不尊重我个人的爱好与意愿。不过很快我就在新学校打开了局面,一个学期下来,当上了班干部,先是学习委员后是班长,接下去入了团,又当上了学校里的团干部,社会活动多得同样是整天泡在学校里,但因为每学期都会拿回家奖状(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等),所以父母无话可说。 后来我们学校分文科班和理科班,我当初的意愿是去文科班,这跟以前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分不开。我的两个语文老师,黑板字和钢笔毛笔字都写得相当地棒,我一直都把他们写的字当做字帖来练习,因此我受益匪浅。然而父母不同意我去文科班,他们的口号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最终我进了理科班,没想到的是,理科班的班主任是位篮球爱好者,他组织了一个班级篮球队(男女生都有),我自然而然地被吸收进去了。面对考大学的压力,我还是不顾一切地打篮球,吸取了上一次教训,没让父母知道我还在打篮球。 可是好景不长,不知道父母是怎样得知我还在打篮球,真可谓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去学校找我的班主任老师谈了话,回家还把我臭骂了一通,强制性地禁止我再打篮球,因为那时已临近高考,同学们都在暗地里磨刀,有的家长甚至还请了家教帮助自已的孩子提高应考能力。记得那时高考复习资料满天飞,每天在学校里都能看见某个同学手里翻看新的高考复习资料,可我除了课本外,什么都没有。我只有利用课间休息,请求同学给我看一下她或他的高考复习资料,并把有意思的题抄写下来。我原本想把别人都有高考复习资料的事告诉父母,但又害怕被他们说一通,所以心想算了,靠自已努力吧。 转眼间高考结束,谢天谢地我考上了大学,但父母不满意,因为我没有进他们最希望的大学。无论怎样,我终于像脱了彊绳的野马,越跑离父母越远。进大学后不久,辅导员挨个打听有没有会打篮球的,我告诉他,我不愿意去校篮球队,要是平时打着玩还可以,我不想再因打篮球而让父母找到学校里来,那样会很没面子很丢脸。就这样,我经常参加一些班级篮球比赛。除此以外,平时我还喜欢去篮球场跟别人(男女生都有)混打,投投球什么的,总而言之,打篮球的热情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高涨了。到是后来找到了一帮爱打乒乓球的同学们,我们在一起打乒乓球打疯了,经常忘了吃饭(即去食堂打饭),忘了去图书馆看书。 大学毕业进研究所,发现研究所里有篮球女队,这让我兴奋不已,很快我就成为篮球队里的一员。进篮球队后才知道,领队的女同事是位从体校下来的专业人士,她不仅个头高大,打球技术也很像男生,做事风风火火的相当泼辣。她对我们这些队员要求很严格,每天下午4点半开始练球,还经常拉我们出去跟别的单位球队比赛。印象中第一年我还能坚持参加球队的训练及比赛,后来因学习工作忙,再加上经常去外地出差,所以参加不了篮球队的正常活动,最后只好退出篮球队,结束了我的篮球生涯。后来,恋爱-结婚-出国,没成想,这一别(篮球)就是二十几年。我们在国外认识的朋友们,都不知道我会打篮球,有一天,我投了几个球给他们看,让他们吃惊不少,也让我家孩子们吃惊不小,夫君却说:“好汉不提当年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