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要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给你新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惩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应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 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爱!”“那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 我年纪已渐老 去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转自张晓凤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