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曾经在一篇名为《关于时间的感受》的随笔里以颇有些撒娇的语气这样写道:“这是时间对我们的迫害,同样的距离,展望时是那么漫长, 回忆时却如此短暂。”——我也是广大被迫害者中的一员。
为了不让自己不爽,也为了让自己少发那些矫情的感叹,平时我有意回避这种被迫害的感觉。但不久前的一个夜晚,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让我不得不直面这种迫害。他在电话里长叹了一声道:“二十多年了啊。”
是的,毕业已经二十多年了。可怕的二十多年,弹指一挥间——每当用到这些词语的时候我就会纳闷:到底是谁在弹指?相比于长着指头的我们,弹指的更像是没有长指头的时光。他老人家无指胜有指,只需吹气一般打个小小的哈欠——或许还用不了一个哈欠——我们就被它弹出了肥胖的体型、水肿的心灵、横生的皱纹、粗笨的老茧……
同学说的是毕业二十年以后的同学聚会之事。电话里,他语重心长,谆谆教诲:“二十多年了,多不容易啊,到时候一定要来啊,同学情意值得珍惜啊……”
我只在电话这头沉默。此时此刻心中无比平静、清凉,并且已经在心里决定不打算去了。
不,我对同学们没有什么成见,我的大学生活过得还算可以,是最正常、最普通、最平凡的那种生活。有被窝卧谈的红颜知己,也有秋波暧昧的青衫之交,有着最简单的烦恼,也有着最没创意的欢乐,一些些浪漫,一些些愉悦,一些些欢喜,一些些感伤……
总之,该有的我都有,包括偶尔想起便会微笑的美好回忆,不该有的我都没有,包括那种让我无法面对旧人的幽暗繁复的心理顽疾。我想说的是,我之所以不想去参加这个同学聚会,和我的学生生涯本身毫无关系。
有关系的只是我自己。梳理了一下思绪,大致原因如下:
一、随着年龄渐长,我的生活越来越独立,越来越不喜欢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因为只要参加集体活动,就得符合集体活动的某些规则和潜规则,就得耗费掉我珍贵的身心自由。对现在的我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二、 在所有的集体活动中,我尤其不喜欢同学聚会这种形式以及与这种形式搭档的常规内容:二十多年前,那些个个纯真如玉、晶莹剔透的神仙少年少女,变换成了脑满肠肥庸俗不堪的中年男女,还试图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制造些许青春幻觉。
做了官的人控制不住习惯性的颐指气使和扬扬得意;混得不如意的坐在角落里低头耷脸,落落寡合;曾经月朦胧鸟朦胧过的恋人互相打量,感慨万端;座位离得八丈远叫名字都得想十分钟的那些人,则热火朝天地说着工资奖金、老公老婆、儿女学业、健身养生,琢磨着谁或许以后是用得着的,再小心地奉上些言不由衷的恭维和夸赞……
根据以往的经验,能想象得到许多曾经的场景,无非这些。还会怎么样呢?还能怎么样呢?
至于同学情意这个词——不,对于加在情意前面的任何定语,我都抱着很顽固的怀疑态度。师生情意,同事情意,邻居情意……算了吧,情意这个主语和前面的定语有什么样的普遍关系呢?
师生不过意味着那人在讲台上站着而我在讲台下坐着;同事不过意味着在同一个办公室或者同一个部门,知道并且认识或听过彼此的喝茶声;邻居不过意味着墙那边传来的吃喝拉撒的零碎动静;同学不过意味着我们在同一个大院里的同一间大屋子里过过大致相同的表面生活,仅如此而已。
大学四年,所有的同班同学里,我只和三个人结下了真正的友谊,在我共计二十多年的学生生涯里,这个成绩已经算是硕果累累了——其中就包括打电话通知我参加聚会的这个。
我相信这三个人就是一辈子没有同学聚会也会经常联系,且是有质量的联系。既然我最珍惜的情意就在他们三个身上,那我干吗要去赶全班聚会这种熙熙攘攘的大集呢?
我承认回忆很美好,我承认那些想把美好回忆再恢复的同学们的想法很美好,但是恕我不能苟同。美好的东西就让它们在水晶瓶里自顾自地美好去吧,干吗一定要把我们现在满是灰尘的手再伸进去,给它们弄上些细菌呢?干吗要怀着不可理喻的无聊的热情把它们再糟蹋糟蹋呢?
从小学到大学,我从来没有打算过也不喜欢回母校,也不喜欢回故乡。就像我从不约见曾经恋爱过的男友,即使他约见我,我也绝不相见。所以,不去。坚决不去。
有人爱赶热闹就让他们赶去,我绝不允许自己去赶同学聚会这种一眼望到底的大集。我拒绝任何形式的这种大集。我绝不在接受时光无形迫害的同时,再委屈自己去接受集体有形的迫害。我不是受虐狂。
我能想象得出对于我的这种态度,同学们会有什么说辞。那就随便他们说我什么吧,高傲也好,孤僻也好,麻木也好,心冷如铁也好,任何一顶道德绑架的大帽子都在我的想象之中。反正我已经是一家帽店的老板了。
文丨乔叶
转自历史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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