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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的要義 |
2025-10-04 17: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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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的要義 一、上帝與創造 唯一真神:舊約反覆強調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 創造秩序:世界有秩序與界限,晝夜、海陸、生命種類,皆按神的律令而分。 人的地位:人是用塵土造的,卻承載神的形象,被賦予治理大地的權柄,但並非神。
二、律法與公義 律法的中心:摩西所領受的十誡與律法,是神與人之間立約的根基。 比例原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不是縱容報復,而是防止無限的仇恨與不成比例的懲罰。 聖潔要求:神是聖潔的,祂要求祂的子民也聖潔,不與外邦的邪風淫俗混雜。 代價與贖罪:每一種罪與污穢都必須付出代價,動物獻祭正是提醒人,罪必有代價,血必為血。
三、盟約與揀選 與亞伯拉罕立約:耶和華應許後裔眾多,成為大國,並賜給他們迦南地。 以色列的使命:不是為了民族自榮,而是作為“聖潔的國度”,在人類中作光,彰顯耶和華的律例。 忠誠與背叛:舊約的歷史,就是以色列不斷悖逆、又不斷被召回的循環。
四、審判與憐憫 公義的審判:耶和華是烈火,祂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王、公民、祭司都要按律受審判。 有限的憐憫:神雖有憐憫,卻不是無條件的縱容。悔改才能得赦免,驕傲與悖逆必導致滅亡。 民族與歷史的尺度:上帝不僅審判個體,也審判列國。亞述、巴比倫不過是神手中的杖。
五、智慧與人生 六、舊約的基本啟示 人是有限的,神是無限的。 罪有代價,律法必行。 約是神與人的關係模式:人若守約,蒙福;人若背約,受咒詛。 歷史是神的舞台:國家的興衰、民族的遷徙,皆在祂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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