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和信仰在法制社会中的作用 11/23/2004 美国这个国家,从建国开始,政治就没有完全和上帝分开过。尽管宣传政教分离的人士们坚持把政治和宗教分离,但是,上帝却无法真正离开政治。究其原因,并不是上帝不愿意离开,而是美式政治无法离开上帝。 我对这个问题思考过很久。特别是那个司法案例,有人要求在公立学校的忠诚宣誓中,删除“上帝”的字眼。 杨小凯在其文章中也对上帝进行过赞美。但是,杨小凯是从经济层面,认为,上帝促进了美国的经济。对于上帝在美国政治中的作用,杨小凯没有说明。 我对上帝在美式政治中的作用是这么看的: 上帝保证了法制社会中,人们的“诚实”。而个体对社会的“诚实”是法制机制得以实现的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如果缺少了个体对外部社会的诚实,法制机制将非常难以实践。 在法制社会,无论是在法庭上作证时,婚誓时,签字时,立遗嘱时,还是在总统上任时的宣誓时,很多关键时刻都需要个体发自内心的“诚实”的誓言。不仅如此,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官员,还是普通职员,一颗诚实而忠於职守的心,是这个社会得以可靠运行的最重要的保证。 那么,个体对於外部社会忠诚而诚实之心是如何保证的呢? 我认为,一个只相信自己,把自己个人当成最高原则的个人,是很难保证他对外部社会的诚实的。试想他进行这样的宣誓:“我以我自己最崇高的意志,自私自利,和对自己的诚实,(我内心只保证对自己说实话,而从来不保证对别人说实话。)来保证我的誓言——我今天说的都是实话。” 这种誓言无论如何,都让人无法感到其可靠性。 相比之下,对於一个信上帝的人,怀着对上帝的敬畏,和最高崇拜,他的誓言将是以对上帝的名义进行宣誓:“我手按圣经,以对上帝的名义宣誓,保证我的誓言——我今天说的都是实话。” 对於一个真正信仰上帝的人来说,这种誓言是绝对可信可靠的。 从这二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有上帝和无上帝的区别,就在于此。 有人可能会反驳说,誓言的诚实是靠法律来保证的。如果你做伪证,那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美国法律中,对伪证罪的惩罚很重。) 但是,伪证罪的覆盖范围很小。很多誓言并不是对记忆的事实进行证实。而是要求从内心对自己将来行为的保证。你如果从内心深处就是对自己誓言的撒谎,那么,伪证罪也无法涵盖这一虚伪的誓言。 例如,陈水扁即便是在总统就职时宣誓忠於中华民国宪法,但是,如果这是一个伪誓言,那么,法律并无法奈何他。 可见,在法制社会,仅仅用法律来对"诚实"进行保证,是不够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帝,宗教,和信仰这三个词汇的意义是有所区别的。 信上帝的人,是把自己的内心,交给了外部的上帝。而且,是长期一致的。而很多宗教,例如佛教,和其他迷信,却是可以临时抱佛脚的。至於信仰,有的时候却是荒唐的。 让我们设想几个法庭场面,来思考这个问题: 1.法官敲一下法棰,问一名基督徒:“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基督徒手按圣经回答,“我以我对主的真诚,保证我说的都是实话。” 对於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来说,主是神圣的。那么,他说的话的确是有保证的。 2.法官敲一下法棰,问一名佛教徒:“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佛教徒烧上几只香,然后磕头如捣蒜。“如来佛在上,菩萨作主,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如果这位佛教徒的确是虔诚的,那么,他的话的确可信。但是,如果他是一名临时抱佛脚的佛教徒,那么,他的话就很难保证完全真实。 3.法官敲一下法棰,问一名禅宗和尚:“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和尚镇静地回答,“真也是空,假也是空,实话也是空,假话也是空。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4.法官敲一下法棰,问一名法轮功弟子:“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法轮功弟子坐在地上,平和地说“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当然我们说的都是实话。”法官说,“那我问你,王进东是法轮功弟子吗?”法轮功弟子回答说,“王进东不是法轮功弟子。尽管他做了法轮功的动作,但是,李老师说他不是真修弟子,我们就不承认他是法轮功弟子。”法官问,“你到底是信真善忍,还是信李洪志?”法轮功弟子说,“我们最信李老师。李老师说书上的字有错误,我们全体就一致同意。完全按照李老师的指示把所有书上的文字涂掉,改正。” 5.法官敲一下法棰,问一毛时代共产党员:“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毛共分子气宇昂扬地说,“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说实话(假话)吗?不过,我今天就是不说。” 6.法官敲一下法棰,问一国民党时代官员:“你能保证你说的都是实话吗?”国民党官员狡猾地说,“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也就是这么认为的了。窃书不算偷,贪污不犯法,只要我不承认,上面有人保护我。” 结论:信仰的不同,决定了人们对“诚实”这个概念的理解的不同。对“诚实”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的确对法制社会的构建产生很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