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庭很多案件,都是一次无法审理完全。而是多次开庭,之间间隔几个月的都有。
薄熙来案,如果这一次无法完成审理,那么,可以宣布二个月后,再次开庭, 或者增加证据,或者,进一步调查本次开庭审理所暴露的事实。
总之,我认为,即便算是演戏,这次开庭所暴露的事实也不能经过简单的几天 就可以宣布判刑结果的。
如果是真正的负责任的法庭,绝对应该对本次开庭的信息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然后如果需要,可以再次开庭进一步公布和取证新的证据,或者调查结果。
只有把全部事实都摆清楚以后,才能最后做出判断。
兄台想多了。中国式审判就是过场,就是个笑话,现在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