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联邦大选与自由 1789年,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中,对自由的定义是: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人的任何事情。 1941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到自由的四大类: 1:言论和表达的自由; 2: 信仰自由; 3: 免于匮乏的自由; 4: 免于恐惧的自由。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信仰是人对于自身之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选择和持有。信仰自由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里自由选择其信仰和公开参加这个信仰的仪式和传统;或者自由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和歧视。 在此,我浅论一下言论自由和澳洲的联邦大选。 2019年5月08日澳大利亚现任总理Scott Morrison 和在野党-工党领袖Bill Shorten进行了第三场现场电视辩论。在下洗耳恭听,也悟出了一些道理。这里我只简短分享一些个人观点。 澳洲将于今年5月18日,全民投票表决哪个政党-澳洲联盟党(执政党目前)还是澳洲工党(在野党目前)将执政3年。 由于选票在广大公民手里,如何拿到大部分平民百姓的选票就是大选致胜的关键。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下认为,在其他方面也许成立,但是在政治选举上,往往“不是雪亮的。” Bill Shorten再次为如果是工党上台,就会取消负扣税政策辩护,其主要理由是以保护首次置业者的利益出发的,为了他们可以进入二手房市场。详情可上网查找。 Bill Shorten 及工党抓住这30%左右选民及其父母,爷爷奶奶的选票,或同情票。因为从直线思维看,压制了投资者进入二手房市场,就会让出空间给首次置业者。 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 以悉尼当下中位房价A$80万而言,大部分首次置业者觉得买不起,那么,如果降了A$1-2万,甚至10%,他们就买得起吗? 其次,有多少比例的卖主需要降这么多的价格來迁就买不起房的人?尤其在澳大利亚目前超低的贷款利率和几乎持平的租金回报率,更没有业主需要贱价抛售。 拙作《悉尼有房族的烦恼和出路》对此有所阐述。 其实,1985年,澳洲政府-工党执政,确实真正地取消过负扣税政策,当时是为了保护租客的利益。结果呢,伤害的还是租客的利益! “扬汤止沸”,“抽刀断水”的实例不胜枚举! 34年过去了,工党再提取消这个政策,换成保护首次置业者的利益了!究其背后的原因,还是选票! 民主制度不是最好的制度,但它是最不坏的制度! 选票不是个最好的权利,但它是最容易被误导的权利! 一己之见,敬请雅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