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以哈戰爭 以哈戰爭的根本原因是宗教信仰的衝突,是先進文明與野蠻文明的較量。上推到四千多年前,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 的祖先本是親兄弟,同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本是同根生,同一個種族。 巴勒斯坦人因為皈依了伊斯蘭教而使自己的民族認同同時受到“阿拉伯文化、伊斯蘭信仰和原鄉認同”的影響而與正宗的祖先傳統分道揚鑣。這就是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同宗不同命的根源。 許多巴勒斯坦人是清楚自己民族歷史脈絡的,雖然他們以阿拉伯文化的傳承感到自豪,但巴勒斯坦人清楚自己並不只是七世紀阿拉伯帝國擴張時期時阿拉伯征服者的後裔。他們是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土著,流着古希伯來人的血,流着迦南人的血。這也是為什麼後來還有相當一部分巴勒斯坦人信仰了基督教,選擇留在故土做以色列公民的深層原因。 公元前2090年,亞伯拉罕率猶太人離開埃及,來到神的應許之地迦南。神應許把土地主權交給亞伯拉罕,但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以撒是以色列的祖先;伊斯馬利是巴勒斯坦人,也是阿拉伯人的祖先,只是後來亞伯拉罕的這支後裔皈依了伊斯蘭教,為如今巴勒斯坦地區的領土歸屬留下難以平復的鴻溝。 以色列未獨立之前,聯合國就把巴勒斯坦地區分別劃分給給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但周邊的阿拉伯國家都對英國撤出以後的巴勒斯坦地區的土地產生了占有欲,所以這些各懷心機的國家聯合起來妄圖一舉滅掉剛剛建國的以色列。自六日戰爭後,更多土地在以色列人手中。巴勒斯坦人認為,以色列應歸還所有的地。1973年,以色列把從埃及取得西奈半島一大部分的土地歸還給埃及,雙方建立很好關係。但是有些地歸還比較困難。譬如在敘利亞的戈蘭高地,經過土地不斷分治的改變,現今約旦河東、西岸很多地方都是巴勒斯坦人居住,如果巴勒斯坦要有更多土地,非常不易,尤其是戈蘭高地,一旦歸還,無疑使敵人很容易從高地設置炮彈攻擊,將使以色列人永無寧日。既然巴勒斯坦人和阿拉伯人不承認聯合國的分治方案,而是選擇了戰爭,那就應該接受戰爭的結果,總不能你推翻了聯合國的和平分治方案而選擇戰爭,失敗了卻又要原來你不接受的聯合國劃分領土的方案,這是不講國際信譽的行為。
第一次中東戰爭:於1948年5月15日開戰,以色列人稱之為“以色列獨立戰爭”,阿拉伯人稱之為“大災難”。
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以色列大勝,阿拉伯國家軍隊死亡1.5萬人,以色列軍隊死亡約6000人。以色列占領了巴勒斯坦總面積的80%,這場戰爭中有96萬巴勒斯坦人逃離家園,淪為新難民。 第一次中東戰爭後的1948 年 9 月 22 日,以色列臨時國務委員會通過了《管轄區域和權力條例》(5708-1948)。該法律透過吞併自戰爭開始以來占領的所有土地,正式擴大了以色列的版圖。它還宣布,從此以後,被以色列軍隊占領的巴勒斯坦任何地區都將自動成為以色列的領土。 此後的三十多年裡,阿拉伯和巴勒斯坦人又與以色列相繼爆發了四次戰爭,但每次都以阿拉伯及巴勒斯坦方面的失敗告終,每次戰爭都使以色列的領土進一步擴大。這些戰爭爆發的時間如下:
第二次中東戰爭:於1956年10月29日開戰,又別名為“蘇伊士運河危機”和“西奈戰爭”。 1956年,因為埃及關閉亞克巴灣,阻止以色列船隻使用蘇伊士運河而引發以色列發動的戰爭。而以色列背後是英法兩個被埃及剝奪蘇伊士運河控制權的老牌殖民主義國家。
1956年7月26日,納塞爾宣布將蘇伊士運河收歸國有,通過運河的收入來獨自修建阿斯旺水壩。由於蘇伊士運河是歐洲國家到東方貿易的重要航道,而且英國企業和銀行擁有蘇伊士運河公司41%的股份,法國擁有52%的股份,但是此公司註冊為埃及公司。此舉等同把英國在此運河所擁有將近一半的資產給剝奪,納塞爾的決定引起英法兩國的極度不滿。 在埃及國有化蘇伊士運河後,英法開始準備軍事介入,並利用以色列被封鎖亞克巴灣和蘇伊士運河航行權來鼓動以色列發動戰爭。因為納賽爾的阿拉伯民族主義的一項主要宗旨就是消滅以色列。這使得以色列非常擔憂。10月份,英國、法國和以色列在巴黎郊外的塞弗爾舉行了秘密會議並在10月24日達成秘密的三方協定。這次會議的詳情直到多年之後才被曝光,而且會議的詳細記錄已經被銷毀。會議三方制定了周密的重奪蘇伊士運河的計劃:首先由以色列向西奈半島發動襲擊,然後應發兩國介入,要求雙方軍隊在蘇伊士運河兩岸停火,之後再由兩國軍隊進駐運河區,從而達到接管蘇伊士運河的目的。10月29日,以色列不宣而戰,幾個小時後英法出於運河航運安全發表了最後通牒,要求兩國立即停火,並從運河兩岸各向後撤退10公里。以色列表面接受停火卻繼續入侵,兩天后占領了加沙地帶和整個西奈半島,並迅速向運河區挺進。但納賽爾總統拒絕英法的停火提議,從而為英法兩國入侵埃及,奪取蘇伊士運河並推翻納賽爾政權提供了藉口。10月31日,英法兩國調動了100多艘艦艇,200餘架飛機從塞浦路斯、馬耳他起飛,對埃及進行轟炸並摧毀埃及的空軍力量。 經過一系列的軍事行動,埃及在軍事上徹底失敗,但英法兩國在國際政治舞台上損失巨大,以色列卻通過此次戰爭取得了亞克巴灣和蘇伊士運河航行權而取得實質性勝利。 第三次中東戰爭:於1967年6月5日開戰,以色列稱之為“六日戰爭”,阿拉伯國家稱之為“六月戰爭”。 1967年4月7日,戈藍高地的敘軍向以色列定居點開火,由此爆發衝突,6月5日早晨8時45分,以色列出兵對對埃及進行襲擊,第三次中東戰爭爆發。這一場戰爭中以色列傾全國之空軍,對埃及、敘利亞和伊拉克的機場進行攻擊。半小時後,以色列地面部隊發動進攻。阿拉伯國家損失慘重,400多架飛機被摧毀,有超過40多萬巴勒斯坦人淪為難民。6月11日戰爭結束,以色列占領了加沙地帶、西奈半島、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東城區和戈蘭高地,共6.57萬多平方公里。第三次中東戰爭只用了六天就結束,所以又稱為“六日戰爭”。
第四次中東戰爭:於1973年10月6日開戰,又別名為“贖罪日戰爭”、“齋月戰爭”和“十月戰爭”。 第四次中東戰爭,又稱贖罪日戰爭、齋月戰爭、十月戰爭。發生於1973年10月6日至26日,源於埃及和敘利亞想取回在六日戰爭中失去的土地,但以色列高層對聯合國關於歸還土地的決議不予理睬。埃及總統薩達特寄望於以小規模的戰勝以色列便能改變現狀。埃及和敘利亞趁猶太人進行絕對休息的“贖罪日”(如同穆斯林的齋月節)時,對以色列從南北同時發起突然襲擊。戰爭聯合國通過的停火決議中告一段落,並於28日展開談判。 第五次中東戰爭:於1982年6月6日開戰,又稱“黎巴嫩戰爭”。 “六日戰爭”之後大批巴勒斯坦人逃往約旦境內,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也在此期間成立。但隨著巴解組織的壯大卻動搖了約旦國內的政局,尤其是巴解組織與約旦的激進組織合作妄圖推翻約旦國王,意圖鳩占鵲巢,從而引發約旦內戰,最終巴解組織被約旦驅逐到黎巴嫩境內。但巴解組織到黎巴嫩後不僅以黎巴嫩為基地長期騷擾襲擊以色列,也給黎巴嫩的社會安定和國家經濟帶來動盪和破壞。長期以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一直對以色列的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特別是在第四次中東戰爭中,巴解游擊隊協助埃及、敘利亞部隊展開游擊戰,以色列自然無法容許這樣的心腹大患留在身邊。於1982年6月6日,以駐英國大使使遭到巴解組織刺殺為由,出動陸、海、空三軍10萬多人,包圍貝魯特西區,對黎巴嫩境內的游擊隊發動了大規模的掃蕩。最終巴解組織被驅逐到遠離中東的北非突尼斯安身。以色列隨後也撤出黎巴嫩。 最後就是去年10月7日爆發的哈馬斯偷襲以色列,屠殺平民、劫持人質的第六次中東戰爭(是否屬於戰爭仍有疑問),又稱“以色列—哈馬斯戰爭”或“以哈戰爭”。
我想,如果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能夠徹底放棄武力,放棄恐怖活動,改走和平道路,巴勒斯坦建國是有可能的,甚至以巴雙方聯合建國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們卻不肯遠離暴力、屠殺平民的恐怖襲擊活動,這才是巴勒斯坦人難以建立自己國家的根本原因。 去年10月7日哈馬斯偷襲以色列,綁架屠殺以色列和其它國家遊客的恐怖活動,這個事件的邏輯鏈是清晰的,如果哈馬斯不綁架人質,就不會遭致以色列的反擊,就不會有巴勒斯坦人在戰火中的傷亡!如果哈馬斯意識到綁架人質將給巴勒斯坦平民造成傷害,就應該立即放人,但他們並不在乎巴勒斯坦平民的性命,只在乎他們的交易品!哈馬斯的行動目標就是屠殺平民,而以色列國防軍的行動目標不是平民,這就是本質的區別! 我的理解是,以軍在與哈馬斯的戰鬥中有可能傷及無辜,不能說死者都是敵人都是幫凶。關鍵是,以軍不是故意殺戮,而是在緊急情況下優先考慮保證人質和軍人安全,敵方平民的傷亡是這個原則下不得已的行動後果。是否認同人質和軍人安全的重要性遠高於敵方平民,這就是個人的價值判斷了。 戰爭是有代價的,無論正義與邪惡。從哈馬斯把人質藏在人口稠密的居民區開始,他們就需要為此擔負全部責任。 “西方”媒體從未譴責當年蘇聯紅軍攻進柏林的時候造成多少德國平民傷亡,也沒譴責美國原子彈殺死了多少日本平民。當哈馬斯發動恐怖襲擊,綁架人質時聯合國卻沒有聲音,中國的媒體怎麼不譴責?西方的人道主義偽君子們怎麼不譴責?而當以色列進入加沙打擊這些恐怖分子時,中國的官媒和西方的左翼媒體和所謂的人道主義團體卻一致聲討以色列,這個世界簡直太錯亂了! 讓我奇怪的是今天的輿論竟然是哪方面死的人多就代表了正義,這是什麼混蛋邏輯!巴勒斯坦平民明知人質關在哪裡,卻為虎作倀,而不是帶著家人孩子離開是非之地。這怪誰呢? 哈馬斯敢劫持音樂節的平民,就要做好赴死的準備,對於哈馬斯這樣的恐怖組織,即使斬盡殺絕也絕不為過,對這些畜生你得用它能理解的方式對待,不要浪費時間。 正義不是一定要在死人多的那一方。巴勒斯坦的人應該反思,為何你們的阿拉伯兄弟都嫌棄你們?沒有哪個國家真心想幫助你們建國。 如果巴勒斯坦平民參與阻擋以軍解救人質,可以視同綁架同案犯予以擊斃,過程中如果誤傷無辜可以賠償。但是,加沙有多少無辜的平民?看看加沙百姓在10月7日哈馬斯偷襲以色列,綁架屠殺以色列和其它國家遊客的恐怖活動得逞以後表現出的歡呼場面就可以判斷他們是不是無辜了。他們如果能證明自己沒有幫助看守人質,也沒有隱瞞人質信息的話可以算無辜。即便如此也就是誤傷而已。把戰火引來,再去指責別人不夠善良,這樣的人就是恐怖分子。 有戰爭就有傷亡,誰傷亡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誰挑起了戰爭,要追究責任就必須消滅哈馬斯。 現如今不要說當初聯合國的以巴分治方案,即使是巴勒斯坦人願意承認後來的1967年的邊界都是不可能的了,因為巴勒斯坦人敬酒不吃吃罰酒,一再通過戰爭減少自己的領土,這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怨不得別人。 當然,我也不認同以色列極右翼屯墾團對巴勒斯坦人土地的侵占行為。一個代表先進文明的國家和民族也沒有權利剝奪另一個所謂野蠻落後族群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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