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一些前言,不知怎么搞的?丢了。 再写兴味索然。直接转载吧。 尤其在满城风雨的王力宏事件之时,请大家读一读。认识一下人的性欲。
性欲是人类生存的原动力 —— 论性欲与社会道德之关系 ZT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跑到东莞去消费,答案既简单,又古典:因为每个人都储存着挥之不去的性欲。 性欲实在是太迷人了,它叫人们千里迢迢,或者胆战心惊,也在所不辞。 关于性欲这件事,几乎所有的人从一开始就能看到其中的道德问题,以至于人们在指责任何一个人的品质问题时,都会拿他的性欲说事儿。这意味着,与性欲有关的道德审判,是最初级的审判,人人都会,但人人都无法克制。 时间长了,人们谈起性欲,说的都是别人如何如何淫乱,但当自己面对美色,却又心摇神迷,无法把持自己的身体。 古老的《十诫》,被视为上帝赐予给人类的十大行为终极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可奸淫”,耶稣对此的解释,更是严格得不可思议,“凡是看见女人心里动了淫念的,便是犯了奸淫之罪了”,意思是说,看见美色,你想都不能想,一旦心动,罪恶便已经形成。 这是一个绝对底线原则,如何理解它,历来众说纷纭。 有人理解为,奸淫是最明显的原罪,有的人则说,这意味着没有人能够做到不犯奸淫之罪,还有人认为,既然心里动了念头便是犯罪,这意味着上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罪,所以每个人没有资格指责别人的奸淫之罪。但更加有趣的局面是,人们谈到奸淫问题,似乎最喜欢抢占道德制高点,上来先审判他人的淫欲之罪,至于自己到底有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人们似乎有勇气拍着胸部说,我还不错。 事实上,《圣经》里记载的诸多杰出人物,大多数都在性欲这件事情上站立不住。 著名的大卫王,《圣经·诗歌》的作者,拥有坚定的信心,深受上帝喜悦,但在女人的问题上,可谓一辈子不能克制。看见下属的妻子洗澡,勾搭成奸,事后不仅不忏悔,还想办法杀掉下属,将女人据为己有。晚年病入膏肓,躺卧在床上,还要手下找来18岁处女睡在身旁。大卫对女人和性欲的迷恋,一生挥之不去。 而气吞山河的所罗门王,一生功业伟大,且具有从上帝而来的智慧,但却酷爱女性,尤其对埃及美女爱不释手,宫中美女成百上千,可谓一生在女人的身体中间迷醉。 性欲到底有多么迷人,估计只有上帝知道。作为一部生命之书,《圣经》的陈述实在是深刻到让我们无法理解,一方面简单明了地告诉你,不可奸淫,每个人都有罪,一方面却又直面人的罪恶,毫不隐瞒,在上帝最杰出的选民身上,同样存在着挥之不去的性欲冲突。人性的深刻和复杂,超出了人的简单的道德判断。 更加深邃的命题是,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动物都是按照季节发情,它们的性欲受到了四季更替的控制,但是人类却不在此列,一个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性欲突然勃发。上帝在用一种隐秘的事实告诉人类,性欲如此迷人,如此美好,可是人类无法把握,无法节制。 不要以为只有《圣经》如此深刻地拷问人类性欲,中国儒家传统文化更是视性欲问题是洪水猛兽,万恶淫为首,似乎是性欲和淫乱让历史悠久的中国道德败坏,人心不古。 历朝历代,人们都拿着这样的价值观教育后人,与性欲有关的道德教化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家长面对孩子早恋,总是如临大敌;性工作者总是被社会贬低到最底层,似乎她们是社会道德最大的破坏者;台面上的人习惯性地嘴巴里仁义道德,背地里却男盗女娼。久而久之,在性欲的问题上,国人成了最大的谎言制造者。 但这些问题经不起追问,君不见家长们口里说的是道德教化,但他们总是不厌其烦地娶进来一房二房三房四房和五房的女人,妻妾成群乃是中国男人成功的标志之一。皇帝更是这方面的表率,对着百姓大讲三纲五常,但回到朝廷,却三千嫔妃等着他一个一个地用,多少女人一辈子等不到皇帝一睡,便老死宫中,多少皇帝在这么多女人的肉体里钻来钻去,很快就掏空身体,一命呜呼。人们似乎不愿意轻轻追问一下,这些个皇帝,这些个家长,他们在理所当然睡那么多女人的时候,有没有深刻思考过与性欲有关的秩序问题。 佛家里大名鼎鼎的弘一法师,也就是那个写出了“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民国才子李叔同,早年在上海滩是经典帅哥才子,受尽女性的追捧,可谓风流成性,或者是风华绝代,睡了无数上海美女,中年之后忽然觉得性欲和世俗关怀乃人生最大负累,选择出家修佛,从此割断尘世联系。 问题在于,这种避世求内心宁静的做法,都是一些外在行为,最大的欲望从来都从内心开始生发,外在的诱惑不过是最后一根压垮人性的稻草。 人的内心是一个无限幽暗的存在,人如何又能做到自己控制自己。弘一法师离世之前,写下“悲欣交集”,四个字无意透露出来他满腔的人性风景,悲伤和欣喜,从来就是欲望的故乡,它们交织在一起,叫人性经不起轻轻地诱惑,也经不起轻轻地叹息。 这就是性欲的迷人之处,所有人都是它的手下败将,所有人都张开双臂拥抱。有人说性欲是天然的需求,无关道德;有人说性欲是道德垮落的罪魁祸首。人们围绕着每个人都拥有的性欲吵翻了天,而且吵了几千年。 到底怎样的性欲秩序,才是合理的秩序呢。恐怕还是要回到《圣经》来思考,因为一部《圣经》故事,既讲清楚了基本的原则,也讲清楚了人的软弱。既陈述了性欲的美好,也直面了放纵性欲的恶果。 第一、大原则显然是不可奸淫。不能放纵性欲。婚姻之内的性欲,是值得赞美的,但是婚姻之外的性欲,就成了一种人性的错误。这个标准极其苛刻,只要你看见一个婚姻之外的女人的身体,内心有了想法,就是犯了奸淫之罪。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没有人能做到,除非你不是人。事实上《圣经》的十诫原则,就是这样一种秩序原则和底线原则,即为人类社会提供一种秩序坐标,提供一个判断的原点,在这个原点和坐标之下,每个人才有可能审视自己的生活与意义,确定你到底在哪里。而不是上来就用这种终极性的原则来要求一个肉身的人。 第二、小原则是对人性的绝对怀疑。《圣经》对人性的追问与怀疑,完全不留余地。这个世界上一个好人都没有,所有人都是黑暗的。没有一个人靠着内心的修为或者是行动的努力,来让自己变成一个好人。比如被称为信心之父的亚伯拉罕,犹太人的始祖,就是一身毛病,尤其是在女人的问题上,先是不敢告诉他人,自己有妻子,反而撒谎说妻子是自己的妹妹,然后又睡了自己的侍女,属于乱搞。后来妻子去世之后,亚伯拉罕虽然已经是百岁高龄的老人,还是要娶一个18少女续弦。人对肉体的抚慰需求,性欲到底有多么迷人,这是人性本身不能直面,也不敢直面的深渊。 有的人装着看不见,有的人装着纯洁,有的人拿着形而上的纯洁去攻击别人,以为别人是不纯洁的,所以自己纯洁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各种人性的幽暗性次第登场。 所以我的问题意识到这里豁然开朗。关于性欲的秩序原则问题,最终的目标,或许是叫我们通过性欲审视人性的幽暗,而不是靠着性欲放纵自己,也不是靠着对性欲的禁止自己以为自己成了圣人,当然,更不是自己躲在深闺之中睡女主持人,包养二奶,极尽放浪形骸之能事,却又站在主席台上破口大骂,说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精神文明,都是你们这些家伙搞坏了。 是的,性欲是一个典型的私人命题。一个对人性缺乏彻底怀疑能力的人,无力在这里说出更加深刻的常识。对于任何人而言,没有经过彻底怀疑的性欲,算不得性欲。装逼是没有用的,反之亦然,任何人面对性欲,破罐子破摔,让自己的人生看上去永远像一根勃起的生殖器,也是没有意义的。 一个正常的人,只有彻底认识性欲的迷人之处,同时又认识到人性不可救药的缺陷,你才能学会同情地理解,才能学会爱。否则,你的爱,要么是情欲,要么是交换。多少性交,多少看上去很美的婚姻,可能都是如此。不信你就试试。没有节制的才华,是矫情。同样的道理,没有节制的性欲,是浅薄,是与爱情毫无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装着说自己很懂爱情,然后等到你的爱人的缺点被你发现了,你又去睡下一个,直到你老了,身体没有欲望了,只剩下属于你自己的一堆缺点和一堆欲望,靠意淫度日,直到末了。 迷人的性欲,是我们生活的原动力,也必将成为我们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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