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權,要主權幹啥? 一個國家如果不能保障人民有基本的人權——自由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遷徙自由。平等權:憲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安全權生存權:人身安全、居家安全、生活工作權。財產權: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如果沒有這些人之為人的最基本權利,那麼還要主權幹什麼?給自己套上一個鎖鏈?讓那個掌控「主權」的惡霸牽着你遛完你的一生?綁架你、榨乾你、禁言你、威脅你、奴役你、拷着你、囚禁你、暴恐你、碾壓你……? 要明白:主權是完善人權的主要手段之一。換言之,主權是為了保護人權而存在的,主權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人權的全面健康發展。一句話:人權是目的,主權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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