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世界上任何事物,佛陀認為,這個世界上任何事物,因為不是你的,你必須不能著相。不是你的東西,你去停留在以為“是我的”,那麼你就會在痛苦中停留,所以要離開這個痛苦。 2, 人活在一種內心的感覺中,痛苦、幸福、希望都是一種感覺。佛陀告訴我們,這個痛苦的“我”其實不是真正的“我”。就是今天痛苦的“我”不是你的“我”,不是真正的“我”,只是一種感覺,只是思維上停留在內心痛苦的感覺中。你想通了,這種感覺就沒了;你沒想通,這種感覺就一直在你心中。所以不應該把自己的思維停留在自己內心痛苦的“我”當中。 3, 在這個世界中,我們不要執著於任何一個外在的事物變化。變化了,怎麼樣呢?變化了,你痛了,也是一種感覺;外在事物的轉變,讓你興奮,讓你幸福,那也就是一種感覺,很快會過去的。所以希望你們要懂得,不執著外在事物的變化,還要包括內在的感受。內在的感受——幸福和痛苦,也是假的,很快就沒了。早上很痛苦,下午就不痛苦了;下午開心一點,晚上又痛苦了;早上很幸福,下午痛苦了,到了晚上又不痛苦了,這就是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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