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是一輛白顏色的HONDA,CIVIC,是我來美國後買的第三輛車。 來美國後的第一輛車是淺藍色的1979年產的OLDSMOBIL,第二輛車是輛暗紅色的1989年產的TOYATA COROLLA。買這輛白色的CIVIC其實是個意外。是因為它的主人,我的一個一起搭車上學的同學要換車,而來看來買這輛車的人都太挑剔要求換這修那的,我的同學失去了耐心,就慫恿我買這輛車。其時這輛車的車齡和當時我正開的的COROLLA一樣。雖然里程少一些,但它是手排檔。這之前我只有在喬治亞州開過兩個星期的經驗-我曾在“如果我中了樂透”一文中談過我的學開手排檔難忘經歷。而這之後之後就在也沒有碰過手排檔的車。說心裡話,我對手排擋的車還是心有餘悸。可是這輛車卻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優點,因為它有空調。我的COROLLA雖然也有“空調”,但買來的是候就知道空調是壞的。買了車後雖然動了幾次心,但最終還是捨不得花錢去修空調。 如果你沒有在南方住過,也許你不會覺得沒有空調是件什麼了不起的事。可在100度的高溫里,在烈日下開車,每次下來都是渾身上下被汗水浸透。開高速的時候,我總是把車窗搖下,這樣風一吹不會覺得太熱。到現在我還能清清楚楚地記得從車上走下來時左邊的臉被風吹的那種麻麻的感覺。所以說在我們這兒車的空調不是奢侈而必需。夏天就要到了。既使是這樣,如果不是因為不好意思讓和我搭車上學的同學陪我遭罪,我也不會捨得花這個錢。畢竟那時候,1800美金對我來講也不是個小數目。那時候,我選了四門課,交外國學生學費。周末不得不去餐館打兩天工。 就這樣車子買了下來。因為沒有準備好開手排擋的車上路,也因為實在沒有時間去練習,又因為我的沒空調的車並沒有馬上賣掉。這輛“新車”就被暫時冷落在停車場。連TITLE也沒着急去換。只是在周末的時候會起個大早,悄悄地帶它上“街”遛遛。全沒有了買前兩輛車的心情。可能就像第三個孩子,想起來就看一眼,餵一口。有點兒多餘,但總還是家裡的一員。 然後是一天早上,突然發現它停的地方空空如也。那輛車不翼而飛。車子在的時候,每天都看不上它幾眼。現在發現那輛車丟了。才發現心痛的不行。想想我要端多少盤子才能掙來一輛車呵!再想想平時捨不得吃,捨不得穿,這一輛車可以下多少次館子,買多少漂亮衣服阿。。。更可恨的是,我一直沒有去沒有去辦過戶,所以也沒買有保險。這下子連去報失都“不合法”.真的知道了腸子悔青了是個什麼感覺了。當然是先向警察報了案。也沒指望警察能幫忙找到車。丟車事件是在是太平常了,就連警察說的那句“SORRY”都可以聽出他的心不在焉。給了我一個CASE ID就被打發了。可是我就像一個被突然拋棄了的失戀着,開始放不下這輛法律上從未屬於我的車。接下來的日子,我開始“天南海北”地去找。出國前曾我丟過幾次自行車。居然有一次被我穿大街走小巷地找了回來。也知道從前的幸運重演的概率幾乎為零。但還是不肯放棄希望。開始了我這一生最大的“大海撈針”行動. 我利用一切可能的時間和機會去尋去找,去找,去找。。。 找了很久很久,但還是終於失望了。 雖然車子沒找到,可日子還是要過,學費還是要交,工還是要打。漸漸地,我走出了丟車的陰影。它本來就不該屬於我。我對它好象從沒有上心。只是在丟了之後心裡上沒有辦法去接受事實。 兩年的時間在上課,考試和打工中匆匆而過。我畢了業,進了公司,買了新車,日子一天天的好了起來。 一天晚飯後,我捧着一本小說在讀。電話鈴響了,順手拿起了聽筒。一個渾厚的男低音從電話中傳來 “ARE YOU MS。XX(我的名子)?“。 “我是”我坐直了身子回答。 “我XXX偵探”還是那麼好聽的聲音,但是我卻一下子緊張起來了。因為我實在想不出我會和偵探有任何連繫。接下來他問我是不是在某年某月報過丟車案。我費了幾秒鐘才轉過神來。知道他在講我的那輛”寶貝“車。他講了很多,大概的意思是,他們接到了我的報案後,不辭辛勞做了大量的”偵破“工作。終於一舉破案,找到了我的車,現在是車歸原主的時候了。我不相信他們真的是像他說的那樣為了我的丟車立案偵察。他們一定是破獲了另外什麼案件,我的車是其中的贓物之一。算是摟草打兔子,順便撈的。不管怎麼說”完壁歸趙“是件值的慶賀的事。雖然我現在已有更好的車不再會去開這輛手排檔。但我可以把它賣了,去掉折舊,幾百塊美金總會賣的出來吧。 可是這和”物歸原主“卻是幾盡周折。首先車子沒過戶就丟了,我也從沒給它買過保險。我沒有任何我是車主的證明。我到了指定的停車場,卻不讓我進去。於是我去找原來的車主,拿到”DOCUMENTS“再去,可我的名字和證明上的不符。還是不放我進停車場看車。我要求看門的人讓我就進去看一眼,得到的回答是”NO“。我再去把整個過程寫下來,請每個相關者簽子。總算是放我進去看車。找了好久,我終於找到了指定的停車位,可我卻沒看到我我心中依悉的那輛小白車。停在我面前的是一輛”花車“。再仔細地看看。發現它就是我的那輛車,我拿出鑰匙試了試,門開了。這就是我的車。就好象與多年失散了的孩子重逢,記憶之中的臉早已改變。 我坐進車裡,發現所有能拆的東西都拆走了。不過車身子除了畫了一些非常艷俗的圖案外,到沒有什麼磕磕碰碰的跡象。兩年的漂泊,這應該算是個不錯的結局了。靜靜地坐了一會兒,讓自己回到現實中。接下來就是去打火啟車。鑰匙插進鑰匙孔一轉,沒有一點兒聲音。再試,還是沒聲。雖然不懂車,但好奇的我還是把前蓋打開想看看究竟。誰知這一看不打緊,我差點兒跌坐在地下。車前蓋下空空如也,發動機的綜影皆無。我這”完壁歸趙”的寶貝只剩下了一個我不認識的艷俗的殼。我真的是欲哭無淚。我是空歡喜了一場。 再想想不管怎麼說,可以把車子賣給廢車場,到了這個地步能回收多少算多少吧。於是準備叫AAA來幫忙拖車,同時要回家去查電話黃頁找一個肯買我的車的廢車場。我走到了停車場的辦公室告訴那個很不友好的工作人員,我第二天會來取車。他面無表情地看了看我,然後在一個很破舊的電腦上鼓搗了一會兒。告訴我來取車的時候要帶一張兩千多美金的支票。我一下子就愣住了。為什麼我要帶支票?他不耐煩地告訴我。這裡的停車費是七美金一天,車子從某年某月就停在這兒,總共停車費是兩千多美金(我氣的連具體數字也沒聽清)。我說這輛車不是我要停在這兒的,而且車自連發動機都沒有了,都不值兩百美金。他說那是你自己的事。你的車停在這兒就要付停車費。我當時氣的差點兒吐血。問他,那我不要這車了行嗎?他說不行,這是你的車,在這兒停了這些天就必需付錢,你欠了停車場的錢。我也不知當時哪兒來的機靈立即說這車理論上講還不是我的因為它沒過戶。你可以去找法庭裁決。說完我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這以後我再也沒聽到關於這輛車的消息。我想停車場也沒那份精力來和我打着份官司。而且我記得進來時他只看了我的“文件”但沒複印就還給了我。 我的這輛失而復得的寶貝車就這樣徹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之中。我與它終究是無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