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的那两个月里,他每隔三个钟头准时一“闹”。醒了就吃,吃了就睡,吃喝非常地准时。简直就是一台上足了发条的小闹钟。我经常捧着吃饱喝足了的儿子,坐在摇椅里跟他讲话。睡着了的他有时好像真的听懂了我的话,会有微笑浮现在嘴角。那是我心花怒放的时刻。我也常常会对捧在手里的他说,你这么小要多久才能长大呀。不想转眼之间他已经是到我眼睛的高度了。现在我都已经抱不动他了。反而是他常常在我做饭的时候在我的身后用他有力的双臂紧紧地抱住我说“Thank you mommy",”I love you mommy".
一转眼,他要上学了。上学的第一天我带他去学校。我们手拉手走路去学校。他背着一个空空大大的印有变形金刚图案的书包一路蹦蹦跳跳。看得出他很开心很向往学校的新生活,和他当年上托儿所的紧张和胆怯判若两人。相反地到是我开始依依不舍,我知道放他这一走他就会一步一步地越走越远了。安顿好了学校的一切把他交给那个和蔼的Thompson小姐,他高高兴兴地跟我挥手告别就转身去和同学们玩而去了。我有几分失落地走出校门。门口有老师在给新同学的家长们发送彩色的手型的宣传纸。我接过那张写着”Your child is in a good hand" 的绿色手型纸传单,对着那个老师笑笑,不知为什么眼泪就流了出来。我知道我不舍得把他的小手交给别人,不是不信任,是不舍得。 仿佛他刚刚跟我挥手开始了他的小学生涯,仿佛那张绿色的手型的纸还握在我的手中。一回头才发现那已经是快六年之前的定格了。岁月如梭,他马上就要迈出小学的校门,成为一名中学生了。我坐在桌前翻看着他从前的照片,看到他的笑脸在眼前重叠变换着,仍是不能相信面前的这个翩翩少年就是我那曾经的准点的小闹钟,那车后座上牙牙学语的胖娃,那身后甩不掉的跟屁虫,那个追着我要kid friends的顽皮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