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衛正當,還是過度暴力?事件越來越清晰,最新披露的ICE執法記錄儀視頻擺那兒。首先,涉事女司機沒有理由倒車,因為她前方道路暢通,直接轉向離開沒有任何問題。第二,她倒車後突然前行,其真實意圖是什麼並不重要,但ICE警官確信她當時把汽車當成了武器。第三,有人說車的前輪沒有指向警官,但警官… pic.twitter.com/ZHVpIL2ACH— 州官放火 (@_Zhou_Guan) January 10, 2026
是自衛正當,還是過度暴力?事件越來越清晰,最新披露的ICE執法記錄儀視頻擺那兒。首先,涉事女司機沒有理由倒車,因為她前方道路暢通,直接轉向離開沒有任何問題。第二,她倒車後突然前行,其真實意圖是什麼並不重要,但ICE警官確信她當時把汽車當成了武器。第三,有人說車的前輪沒有指向警官,但警官… pic.twitter.com/ZHVpIL2ACH
我只問一句:ICE agents是蒙面的,身上也沒有姓名牌和警號,也沒有出示ID,如果女司機把他們當作劫匪,開車逃逸是不是合理合法?
佛州波爾克縣局長格雷迪·賈德強調:執法現場必須服從指令,而用汽車(“2噸重的致命武器”)衝撞警察,極可能被擊斃。
女事主持續挑釁警官,喊出“你想跟我們打架?特工要求蕾妮下車,但她未配合,警官羅斯站在車前側,被突然啟動的車輛撞到。 羅斯有10年以上執法經驗。半年前曾被非法移民嫌疑人拖行100碼,當時未開槍險些殉職。再次遭遇車輛衝撞,選擇開槍被視為自我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