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揭秘美国医疗制度及其相关产业》第十章 美国的药物可以分成处方药(Prescription Drug)和非处方药(Over-the-Counter Drug,或OTC Drug)两大类。处方药就是必须经过特定医疗人员处方才能购买的药物,非处方药是无需处方便可购买的药物。这两种药物都是由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定性和管理的。通常,非处方药都是上市已久,其安全性被长期使用证明,对一般的常见病有效,适合于病人自己判断服用的药物,比如一般止痛药、感冒药、止泻药、便秘药、粉刺药、戒烟用品、防晒用品、口腔清洁用品(包括牙膏)、个人健康用品等。所有的抗生素都是处方药。2008年,所有非处方药和个人健康用品的销售额为168亿美元8。 处方药也可以分成两大类,品牌药(Brand Name Drug)和普通药(Generic Drug)。品牌药是指某一制药公司发现的药物获得FDA上市批准之后,原产制药公司持续生产的持有专利权的药物。普通药是指当某种品牌药的专利保护到期之后,其他非原产制药公司根据该品牌药成分研制的替代药品。在专利保护到期之前,即使该品牌药品的成分已经公开,其他药厂也不可以生产这一药物,这被称为药品专营权(Drug Exclusivity)。当专利到期之后,其他厂家开始生产销售普通药替代品,此时,该品牌药和普通药会在市场上同时销售以供处方,但是价格会相差数倍之多。大制药公司的利润在药品专利专营期间为最高,因为市场上没有替代品,他们独享一定时期的垄断。专利到期后,普通药替代品会大大侵蚀品牌药市场,虽然品牌药的价格依然昂贵,但销售量可能大大下降,该品牌药的利润也随之下降。 Zocor是默克公司(Merck & Co.)研制生产的他汀类降胆固醇药物,2006年6月专利到期之前,售价大约每粒3美元。专利到期之后,默克公司大幅度减价,到2009年,每粒售价低于2美元,其中有效含量5毫克的片剂每颗在1美元左右。然而这个价格仍然大大高于普通药替代品。2009年,普通药Simvastatin作为Zocor的替代品售价仅为10美分一颗,是品牌药的十分之一。巨大的价格差导致Zocor的销售额大大减低,影响了其盈利能力。 在同类的品牌药与品牌药、品牌药与普通药的竞争中,专利保护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即使是世界性的大制药公司,其利润的大部分也往往依赖少数几种受专利保护的畅销药。因此在专利保护期间,如何把利润最大化,并且在专利到期之后继续推出其他享有专利保护的畅销药是其长期经营成败的关键。这种不断推出新药的压力是这些研究型的世界性制药公司持续投资研发的根本原因。药品的专利保护期为20年,这些专利包括作为新药主要有效成份的化合物的专利,新药配方的专利,生产工艺的专利等。其中,最主要的专利是化合物专利,而这个专利一般是在临床试验前就申请生效了。由于进行临床试验需要好几年时间,而3期临床试验加上申请FDA新药许可之后,20年专利保护期就剩下7-12年了。在剩下的这几年时间内,制药公司必须充分利用,尽可能地把利润最大化。由于FDA审核申请的时间也是在专利期间内,因此FDA的工作效率对制药公司的未来盈利时间长短影响很大。 由于专利对制药公司的利润有如此巨大的作用,这些公司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延长专利保护的时间。他们对一个药注册多个专利,在药物研制和生产过程的不同时间申请,当药品主要有效成份化合物专利过期后,制药公司以其他专利仍然处于保护期内为由,限制普通药的成产和销售。有时制药公司对专利保护到期的化合物作一些细微的改动,再申请20年的专利,然后以新药进行临床试验和申请,并在销售时宣传“新药”相对于专利过期的“旧药”的优点,仍然售以高价。制药公司还指责FDA审核新药申请耗费太多时间,平均一个申请审核需要19个月9,减少了药品实际专利保护期限,要求特许延长专利保护期,作为补偿。1984年国会通过的哈赤-瓦克斯曼法案(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 of 1984,或简称Hatch-Waxman Act)对制药公司在FDA审核期间失去的专利保护时间进行补偿,延长专利保护。在新药获得批准的60天内,制药公司可以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延长,而FDA必须确认新药审核所耗费的时间。 研发新药非常费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又有很大的失败的风险,所以有的制药公司放弃研制新药,专门生产失去或即将失去专利保护的普通药替代品,与品牌药进行价格竞争。有时普通药公司采取更具有进攻性的手段,对品牌药的某些专利,特别是次要专利提起诉讼,阻止其专利的延长。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普通药企业是以色列的梯瓦制药公司(Teva Pharmaceuticals Inc.),2008年的销售总额达到84亿美元。梯瓦公司就是前文所说Zocor的普通替代药Simvastatin的生产商。因为这个原因,研究型的原创制药公司经常与普通替代药公司展开全方位的诉讼战。 药物的专利在国际上也是一个争议的焦点。这个问题我们留到以后讨论专利的时候再继续展开。 美国的研究型大制药公司投资研发,开发畅销药,依靠专利在少数药物上收取高价暴利的经营模式在近年内遭遇危机。随着目前畅销药专利期满的到来,后续新药的研究却进展不大,颇有青黄不接之势,导致其股价纷纷下跌。对此,这些大制药公司开始一轮新的购并潮,不仅加大了对新型基因科技医药公司等新医药公司的购并,他们相互之间也加紧了兼并,希望借此强化竞争优势,削减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