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在远古的人类普通存在吃人行为,这种吃人行为估计就和狮群一样,除了有小部份是吃人获得勇气等奇怪的习俗外,大多数吃人行为仅仅是普通的延续生存。狮子中一些游荡的不易捕猎的雄狮,在碰到衰老的母狮或受伤的母狮之后,也会将其咬死吃掉,这种行为在狮子看来,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获得食物,延续生存的行为。 而人类之间互相吃人的行为在延续一段时期后,就从人吃人过渡到了奴隶制,这是因为人类大体之间是平等的,这个族群的人能做的事,另外一族群的人类也能学着做,互相之间也都能学着沟通、理解。 最早的奴隶可能和原始的家畜的地位差不多,远古人将动物和俘获的敌人留下,只是为了储存食物,以方便无食物时生存。但是远古人发现有些动物可以帮着人类做事,便产生了家畜。同样,因为远古人各个族群之间是大致平等的,体力、智力相差不远,战胜的一方和战败的一方都能互相沟通,战败的一方也能学习战胜一方的生活方式。所又远古人发现,杀死一个俘虏只能吃一时,但是将一个俘虏留下来做奴隶,这个奴隶能够理解自己的指挥行为,能帮自己生产粮食,并能持续的生产较长的时间。因此,生命的基因天性便是利已、自私的,将人做为奴隶比起吃人更有利于自身,更有利于团队的生存与发展。 打个比方,ABCD四个远古族群,都各有1000人,A和C族群的领袖比B和D族群的领袖要能力更强。最终A打败了B,将B的1000人吃掉,自身损失100人,还有900人。C打败了D,自身损失100人,C将D余下的700人收做奴隶,这样C就有了900本族人和700奴隶。那么C的实力就明显强于A,A要打败C就只能指望运气和C族群始终选无能的人当领袖,这样明显C和A的竟争中C的最终胜率要明显高于A。因此在多个采用奴隶制的族群和继续人吃人的族群的争斗中,采用奴隶制的族群胜率明显高于人吃人的族群,并一一在世界主要地区将人吃人的族群打败,纯粹人吃人的部落只能在一些少数偏远地区生活。 上述ABCD四个族群的竟争这个比喻,是基于远古人之间大体平等的基础上比喻的,如果远古人之间不是平等的,双方的智力存在极大的差异,AC是高智商的远古人,BD是低智商的远古人,低智商的远古人族群BD永远失败,而且无法理解高智商远古人AC族群的生活方式,无法帮助高智商远古人AC族群生产、捕猎、服务和战斗,那么C族群的人收获700奴隶就不是一种生产力和战斗力了,而是一种负担时,C族群在对A族群时,A的胜率就会比C族群的胜率要高许多,人吃人的族群胜率更高,那么人吃人这种现象就永远不可能推翻。 所以,人类史从人吃人过渡到奴隶制,是历史公平的一种体现,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体现,因为奴隶制比人吃人更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