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歷史學家的考證,在遠古的人類普通存在吃人行為,這種吃人行為估計就和獅群一樣,除了有小部份是吃人獲得勇氣等奇怪的習俗外,大多數吃人行為僅僅是普通的延續生存。獅子中一些遊蕩的不易捕獵的雄獅,在碰到衰老的母獅或受傷的母獅之後,也會將其咬死吃掉,這種行為在獅子看來,僅僅是一種普通的獲得食物,延續生存的行為。 而人類之間互相吃人的行為在延續一段時期後,就從人吃人過渡到了奴隸制,這是因為人類大體之間是平等的,這個族群的人能做的事,另外一族群的人類也能學着做,互相之間也都能學着溝通、理解。 最早的奴隸可能和原始的家畜的地位差不多,遠古人將動物和俘獲的敵人留下,只是為了儲存食物,以方便無食物時生存。但是遠古人發現有些動物可以幫着人類做事,便產生了家畜。同樣,因為遠古人各個族群之間是大致平等的,體力、智力相差不遠,戰勝的一方和戰敗的一方都能互相溝通,戰敗的一方也能學習戰勝一方的生活方式。所又遠古人發現,殺死一個俘虜只能吃一時,但是將一個俘虜留下來做奴隸,這個奴隸能夠理解自己的指揮行為,能幫自己生產糧食,並能持續的生產較長的時間。因此,生命的基因天性便是利已、自私的,將人做為奴隸比起吃人更有利於自身,更有利於團隊的生存與發展。 打個比方,ABCD四個遠古族群,都各有1000人,A和C族群的領袖比B和D族群的領袖要能力更強。最終A打敗了B,將B的1000人吃掉,自身損失100人,還有900人。C打敗了D,自身損失100人,C將D餘下的700人收做奴隸,這樣C就有了900本族人和700奴隸。那麼C的實力就明顯強於A,A要打敗C就只能指望運氣和C族群始終選無能的人當領袖,這樣明顯C和A的竟爭中C的最終勝率要明顯高於A。因此在多個採用奴隸制的族群和繼續人吃人的族群的爭鬥中,採用奴隸制的族群勝率明顯高於人吃人的族群,並一一在世界主要地區將人吃人的族群打敗,純粹人吃人的部落只能在一些少數偏遠地區生活。 上述ABCD四個族群的竟爭這個比喻,是基於遠古人之間大體平等的基礎上比喻的,如果遠古人之間不是平等的,雙方的智力存在極大的差異,AC是高智商的遠古人,BD是低智商的遠古人,低智商的遠古人族群BD永遠失敗,而且無法理解高智商遠古人AC族群的生活方式,無法幫助高智商遠古人AC族群生產、捕獵、服務和戰鬥,那麼C族群的人收穫700奴隸就不是一種生產力和戰鬥力了,而是一種負擔時,C族群在對A族群時,A的勝率就會比C族群的勝率要高許多,人吃人的族群勝率更高,那麼人吃人這種現象就永遠不可能推翻。 所以,人類史從人吃人過渡到奴隸制,是歷史公平的一種體現,是人類文明的一種體現,因為奴隸制比人吃人更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