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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天和神的探討 |
| | 關於天和神的探討 劉繼傑 “天”是中國哲學中的一個重要的概念。實際上這個概念不僅是一個哲學概念,而且也是貫穿整個中國傳統文化,思想的一個帶有宗教色彩的概念。 一般學術界說到天這個概念時,主要有兩種含義。一是作為空間的天空,與地相對。另一種則是代表整個大自然。作為哲學意義上的天主要被解釋為第二種含義。對此,前不久去世的國學大師季羨林先生說得很明確,認為天就是大自然。著名哲學家張世英先生就天人合一這個題目寫了一本將近五百頁的巨著,其主要觀點認為天與人的關係,就是客體與主體,自然與人的關係。 除了季羨林和張世英之外,持同樣觀點的還有已經過世的錢穆老先生。 但我不同意這種觀點。 實際上,天還有一個含義,就是神的意思。天不僅是主宰宇宙萬物的終極力量,而且還是一位有位格的神,有情感和喜怒哀樂。所以人們要儘量的喜悅於天。在民間,天還有個暱稱,叫老天爺。人們有什麼祈求,發誓,許願或者悔改什麼的,跟一般人說了不管用,都會跟老天爺去說。有個成語叫做“天理難容”,就是說幹了什麼壞事老天爺都不容。怎麼個不容法兒呢?也有個說道兒,叫做天打五雷轟。 作為人間主宰的皇帝,對於天卻畢恭畢敬。不但要行大典祭拜天,而且還自稱是天的兒子。 但作為天的神和一般意義上的神是不一樣的。在中文當中,神是指有着超自然能力的,有位格的個體。但神並不是唯一的,有一個類似與人間社會的神界存在,在神界中還有着能力大小,等級高低的區別。因為神不是唯一的,所以神不具有主宰宇宙萬物的能力。而天則是一個比神更高一層的概念。天不僅主宰人間社會,同時也是神界的主宰,可以說是神的神。這正是英文中God的基本意思。去教會的朋友可能會唱一首歌,其中就有“萬君之君,萬王之王”的句子。 與英文對照,中文的“神”這個字類似於英文中的“god”,字母g是小寫的。而“天”這個字則類似於英文中的“God”,用大寫的字母G表示唯一的意思。作為唯一的用大寫字頭的“God”和用小寫字頭的“god”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寫開頭的“God”是一個專有名詞。小寫字頭的“god”主要存在與希臘神話中,而大寫字頭的“God”則是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共同信奉的對象。這三種宗教雖然不是源於西方,但確實是在西方文化中占主導地位的宗教(伊斯蘭教不限於西方,但還是在中國的西面)。由於這三大宗教都自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此有一個名字,叫做亞伯拉罕宗教,是這三種宗教的總稱。在亞伯拉罕教看來,“god”不過是類似與童話的虛假概念,而“God” 則是確確實實的存在。 中文中因為沒有大小寫的區分,也沒有專有名詞的概念。因此在中文中,“god”和“God”都被翻成“神”這個字。而我認為,“God”和中文中的“天”意思更相近。為了避免和作為空間的“天”混淆,可以用“上天”這個名字。 《說文解字》中對“天”的解釋是:“顛也。至高無上,從一大”。從這個意義上說,“上天”似有同意反覆的嫌疑,但是“上天”並不是和“下天”相對應的。在日常語言中也沒有“下天”這個詞。在漢語中,“上天”是“天”的另一種說法,以區別與作為天空的天。 為什麼學術界會忽略天的神性呢?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按照西方的學術定義,中國文化是沒有宗教的。因為作為一個宗教,要有被崇拜的對象,這個被崇拜的對象要有超自然的能力。除此之外,還要有公認的經書和宗教的組織結構。而中國文化中的天,雖然是被崇拜的對象,雖然也有超自然的能力,但卻沒有公認的經書和宗教組織結構。 關於“天”這個概念有一個很大的誤區,很多人認為“天”是儒家的概念。其實“天”這個概念遠早於儒家。至少是在殷商時代就有了。 有人曾經提倡說儒家就是中國的宗教,因此把儒家也叫儒教。比如宗教學泰斗任繼愈先生就持這種觀點。但這種觀點比較牽強,在學術界並不廣為接受,雖然任老先生是泰斗。 其實,敬拜天一說,不但儒家有,道家也有,而且在信佛的人當中也很流行。在中國,好象不管什麼宗教,或者不管信不信什麼宗教,也不管是哪一個流派的,似乎都接受天神的觀點。任繼愈先生由此提出儒道釋三合一宗教的觀點。這種觀點似乎能夠說明儒道釋同時拜天的現象。但任老先生所忽略的的是,天的概念是在儒道釋三家出現之前就存在了的。 學術界忽視天的神性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和中國的主導意識形態有關。從五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初,中國整個哲學界的學術研究都是在艾思奇的《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一書的指導思想之下的。不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的哲學家,都被簡單化地歸類到唯物與唯心兩大陣營中去了。唯物主義的人物是正面人物,代表着革命的進步的積極的一面,唯心主義則是反面人物,代表着反動的落後的消極的一面。現在雖然不再簡單地把唯心主義者看做反動的了,但唯物唯心兩分法仍在學界占主導地位。 在唯物主義無神論的觀點看來,敬拜神明是一種落後愚昧的意識形態,和中華文化的光輝形象不符,因此不願意提倡。這就好比自己的母親曾經做過慰安婦一樣,雖然是事實,但能夠不說就不說。 還有一種可能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為了弘揚中國傳統文化,因此儘可能的把傳統文化打扮成唯物主義。推崇老子的任繼愈老先生,在六十年代初就曾經論證過老子是唯物主義的。後來他自己承認,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老子不受批判和更好地宣傳老子的思想。 於是就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在有神論者看來,中國人對天的敬拜太落後,還不能提升到宗教上來,而在無神論者看來,宗教太落後,不願意對天的敬拜等同到宗教的位置。因此,從東方到西方,從有神論的宗教人士到無神論的唯物主義者,一致認為中國人的敬天和宗教沒有關係. 據說馮友蘭先生把天的含義歸結為五種。即 “物質之天”,“主宰之天”,“命運之天”,“自然之天” 以及“義理之天”。不知是不好意思還是不敢,馮老先生沒有清楚地說出神這個概念,但如果我們把“主宰”,“命運”和“義理”放在一起,其實就是神的意思了。說主宰和命運有神的意思可能不難理解,但為什麼說義理也是神的意思呢?耶穌說,我就是真理,道路和生命。這裡的真理和馮友蘭先生說的義理實際上是一嗎事。 其實,這五種含義並不都是馮友蘭先生歸納出來的。但因為他名氣太大了,所以對於他之前不那麼出名的人就不提了,如果那個人不是中國人,就更不提了。我查了一下,早在 1916年出版的日本人渡邊秀支著的《中國哲學史》,就明確討論到了這幾種含義,而且指出這是不同人在不同時期的提法。其中特別提到,作為主宰這的天,是和基督教中God的意思是一樣的。作為運命的天,是孔子時代提出來的概念。而作為理性的天,則是宋儒時代加上的含義。 馮友蘭關於天的五種含義中,渡邊秀支至少提到了四種。唯一沒有明確討論的,是作為自然的天。我想這可能和自然這個詞的用法演變有關。自然這個詞,至少春秋戰國時代就有了。老子在《道德經》中就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但這裡的自然,並不是今天所說的自然界或者大自然的意思,而是自己使然的意思。我們今天所說的作為名詞的大自然,是Nature的概念。這個概念在過去叫做萬物,或者天地萬物。古人說自然,是指自有永有的意思,也就是說,不是被造物。 和自然這個概念類似,中文中還有一個詞,叫做“雖然”,也經歷了不同用法的演變。在《墨子.公輸》中有這樣一句話:’王曰:“善哉!雖然,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取宋。”‘ 按現代漢語去理解,”雖然“後面沒有補語,似乎缺了什麼。但古人說”雖然“,相當於現代的“雖然如此”這個短語。“雖”表示“即使”,“然”表示“如此”。 現代人把“雖然”作為一個詞,和一個”雖“字的用法相當。那個“然字失去了意義。其實,”雖然如此“中的”然“和”如此“是同意反覆,在語法上是錯誤的。 張世英教授的主要精力用在討論天人合一這個概念。他認為天是指作為nature的大自然,因此是客體,人是主體。因此天人合一是客體和主體的統一。如果接受天是神的概念,張教授那五百多頁的巨著基本上是沙灘上的樓閣。 據說張教授是研究黑格爾的專家。黑格爾的最高境界是彼岸。張教授對比東西方文化,說西方文化把主體和客體分開,看作是對立的兩個概念,而東方的天人合一把兩者統一起來了,是一個更高的境界。我認為這是基於唯物唯心兩分法的錯誤偏見對天人合一的錯誤解讀。 我認為,天這一概念是主體,而且是比人更為主體的主體。對於天來說,人只是個派生的概念而已。所謂天人合一,不是天往人那裡合,而是人往天那裡合。皇帝自稱天子,就是說自己是天在人間委託的總代理的意思。 如果把天作為一個自在的主體,天人合一的境界其實就是康德和黑格爾所說的彼岸。東西方文化由此不謀而合。 從前面對於自然的討論,我可以進一步說,中文中的天原本沒有相當於英文中的nature的意思。這種意思是後人從唯物主義的觀點強加上去的。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人定勝天“這句話。 現在提到關於天的定義,很多都是從朱熹那裡來的,據朱子的解釋,關於天這個字,“也有說蒼蒼者,也有說主宰者,也有單訓理時。”這裡,說蒼蒼者,就是我們頭頂的那個天,說主宰者,就是掌管宇宙萬物的主宰,而單訓理時,就是說單指作為時間萬物的道理。按照渡邊先生的說法,這個理性的天是指一個無意義的主宰。 說到無意義的主宰,想起了一個概念,叫做“位格”。一般用作形容詞,用於形容神,說神是有位格的。這是個引進的概念,英文是從“person”這個詞根來的。所謂“有位格的神”在英文裡就是“personified God”在中國宗教以外的學術界,也叫人格。但基督教內部有自己的一套話語體系,把這個詞翻做位格。 我最早接觸位格這個詞時,不知道對應的英文是什麼,總是不明白位格是什麼意思。我以為是我遲鈍,後來看了梁燕城先生的解釋之後感覺才好一些。梁燕城先生說,位格這個詞在中文中很難說清楚,幾乎無解。但關鍵是個“情”字。所謂有位格的神,就是有感情的神。因為有了感情,所以就有好和壞的區別。也就是說,有些東西是神喜歡的,有些是神不喜歡的。 把位格說成人格,雖然比較好理解,但也容易被人誤解。一提起人格化的神,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等神話中擬人化的神。而有位格的神則不會讓人產生這個聯想。一但“人格化”便很容易被聯想為有人的形狀和舉止,有了形象就不能是裸體的,因此又有了衣着打扮。於是就有了偶像的成分。而基督教是反對拜偶像的。所以基督教內部寧願創造出一個誰也搞不懂的“位格”這個詞,也不用“人格”的說法。 因此,人格化的神,這個本是宗教的概念,卻只被無神論者所使用。 前面說了,古人之所以把天和神區別開來是由於天是一個比神更高級的概念。神只是一個有着超自然能力的生靈,而天則是萬物的主宰,也是諸神的主宰。作為主宰天地萬物,有感情意志,自有永有的,有超自然能力的“天”,和亞伯拉罕教中的“God”幾乎沒有區別,唯一沒有的,是“創造宇宙萬物”這一屬性。 初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二稿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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