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可兰经与911 刘继杰 今天是九月十一日。九年前的今天,纽约的世贸大厦被恐怖份子用劫持来的民用飞机自杀式撞入而起火倒塌,三千多人丧生。这就是举世震惊的911事件。 昨晚去查经,和教会的朋友们聊天,说起了弗罗里达州的琼斯牧师的焚烧可兰经的计划。虽然那计划已经迫于压力被取消了,但还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总的说来,大家都不认可琼斯牧师的这一计划,认为这违背了基督教的宽容精神。有人说,虽然发生了911这样的事件,但我们应该对伊斯兰教表示宽容,不应该仇视他们。 我觉得,有这种宽容的情怀固然很好,但还不够。因为这种宽容是建立在一个不正确的假设之上的,这个假设就是911这个事件是伊斯兰教搞的,是可兰经教导的结果,因此伊斯兰教和可兰经要为911负责。我认为,某些教徒的行为并不能代表整个宗教。不能因为某个教徒干了什么坏事就谴责哪些教徒所信仰的宗教,就像不能因为徒弟打了人就要他师傅负责一样。 其实这应该是基督教的一贯思想。我经常听人讲,你不能因为某些基督徒干了什么坏事,错事就认为整个基督教都是这样,没有任何人能代表基督教。基督徒干的坏事是人的责任,和基督教,和圣经没有关系。这是教会劝人信教时的一个主要观点。 比如说,同一个弗罗里达州,前些年曾经发生过一起枪杀坠胎诊所的医生的事件。那开枪的是个基督徒,他认为坠胎的医生是杀人犯,没有理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被捕之后,他还宣称是上帝告诉他他这样做的。上帝是不是告诉他去杀人,我不知道。但我想如果是的话也是口头儿的,上帝不会留下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是谋杀案的幕后主使。 事情发生以后,很多基督徒和亲近基督教会的人,包括我本人,都不认同这种杀人的行为,也不相信上帝会教唆他杀人。我觉得,上帝如果想要制止那医生去坠胎,可以有很多更温和的办法。比如说,让那医生一到手术台上就象泻肚,要往厕所跑。或者是一拿起手术刀就掉在自己的脚上,还可以让他头晕眼花,手术做不下去了,等等,反正杀人是违背上帝自己的诫命的,上帝不会这么干。 其实我不用举太多的例子,大家都同意很多基督徒犯了很多不该犯的罪过,而且现在还会犯,以后还会继续犯下去。但这并不防碍大家继续信基督教,也不防碍大家继续做基督徒。没有听说过哪个牧师因为基督徒犯了罪就要焚烧圣经,也没听基督徒因为基督徒干了坏事而要我们大家对基督教宽容。 为什么同样的道理,可以用在基督徒身上,而不能用在伊斯兰教徒身上呢?我想大概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基督徒认为基督教是真理,所以不必为信奉它的人所犯的罪负责。而伊斯兰教,在信基督的人眼里看来,是错误的东西,甚至是邪恶的东西,所以信奉它的人犯了罪,一定是受它的影响。与此相联的第二点是对伊斯兰教缺乏了解,也不知道可兰经讲得是什么内容,只是听到了有人说伊斯兰教如何如何不好,于是便认为伊斯兰教要为穆斯林教徒得行为负责。 在伊斯兰教社会和基督教社会,都有人鼓吹伊斯兰教对911事件负责。这些人的动机是处出于对另一个宗教的仇恨,他们希望鼓动双方的仇恨情绪,以便打一场宗教之间的战争。我等纯洁善良的百姓,切不可落入他们的圈套。 因教徒的行为而谴责教徒所信的宗教,不是理性的行为,也不是文明社会应该做的。日本曾经发生奥姆教的人员制造地铁爆炸的事件。但事情发生后,只是参与事件的有关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而奥姆教并没有被禁止。反观我五千年文明古国,因为某些人干了某些事情就将某种信仰列为邪教,并出动整个国家机器来镇压,这其实是不符合法治的原则的。 一个社会,不应只允许正确的宗教存在,或是只允许主流社会认为正确的宗教存在。任何人的行为,无论是单个的个人或作为组织的人的集合,都不能代表他们所信仰的宗教。任何个人做了违法的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不应该制裁他们的信仰。这才是真正的宗教自由。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