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针对地铁吃面事件写的,再发出来看看
道德和文化都是说起来比较大的话题,但事实上他们也隐藏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细节里。诸如婚丧嫁娶的流程,见面握手,拥抱,还是亲吻,都蕴含着文化的内容。文化是道德的基础,道德是文化的具体表现,所以文化的冲突也必然意味着道德之间的冲突。
当这些冲突发生的时候,要以实用作为评判标准——也就是说能够让多数人感到舒服的道德观是对的,与之相反的则是错的。比如说前段时间大陆游客在香港地铁吃面的事——这也是这篇文章的出发点。对于这个问题双方的观点是:香港人认为大陆人在地铁里吃面是素质低,因为违反了规定和习惯;而大陆人则认为香港是在拿着洋标准欺压同胞,而在地铁里吃面也是自己的习惯。
就这件事而言,我认为在地铁里吃面确实不对,因为别人闻起来味道很不舒服。在吃面和不可以吃面的冲突中,不可以吃能够使大多数人舒服,是实用的,因而是对的。如果有人仅仅因为可以吃面是我们的习惯而和别人争执,那就错了。当然关于后来孔和尚的言论,我认为那是媒体歪曲,因为孔和尚自己研究的金庸就是一个香港人,所以不可能骂所有香港人。
在地铁里面吃面确实犯了错误,香港人可以批评,也可以处罚。但批评的出发点应该是吃面这种行为造成了很多人不舒服,而不应该仅仅是不可以吃面是他们的文化和道德——而这也恰恰是很多大陆人反感香港人的焦点,不是以实用,而是以自己的道德观念作为评判标准,觉得什么都比大陆好,高人一等。
文化和道德存在的目的是让人更加舒服,而不是作为标签来区别一个民族。他是一种实用的目的,任何道德信条都是这样,包括让女人缠脚——尽管今天我们不知道那个变态的始作俑者的初衷,但这一定让一些人产生过快感。
所以说评判冲突中的文化和道德观念的时候不能简单的以其属于先进民族和落后民族作为标准,诸如科技先进的西方人习惯不吃狗肉,就认为吃狗肉不文明;而伊斯兰教义里面不允许吃猪肉,印度文化里面不吃牛肉却没有志愿者为猪和牛呼吁过。也不能简单的把文化和道德简单的贴上过去和现在的标签,认为一切过去的都是错的,现在的都是对的,反之亦然。更不能简单的以保卫自己的文化为借口拒绝一切外来的东西,比如坚持一夫多妻制度,缠脚,甚至割礼。而是应该具体到冲突的内容,去分析哪一方的观点对人更加有利。更不能以看不惯作为标准来评判人们的习惯和文化,比如说上海人穿睡衣外出的问题,首先这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再者睡衣本身就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所以仅仅因为看不惯去批评上海人穿睡衣外出和前两者一样,都是一种偏见。
文化和道德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都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变化。以春节或婚丧嫁娶时放鞭炮为例,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不管最初的鞭炮是不是真的赶走了“年”这个怪兽,但它确实能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快乐,或者悲伤。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从来不会有人认为放鞭炮是不道德的,因为从前的鞭炮没有对人们产生不可接受的后果。但时至今日,人们居住得非常集中,很多人随意放鞭炮就成了一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由于鞭炮导致的噪音,空气污染,以及安全隐患已经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对于这个,要接受批评,而如果还以这是自己民族的文化和传统为借口去反驳,那也是一种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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