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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熊的博客  
一次从泳池中出来身上冒着热气水从身上淌下来同学戏称看像不像从水中上来只白熊?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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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 为了将来的记忆 2015-04-15 14:36:53
          
今年年初参加北美退休联合会以来,是我的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一段时间。期间,我与许许多多以前不曾谋面,但有着共同诉求的朋友在网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我们不可能完全一致,争论是必然的。误会误解是经常的。别看都已不在年轻,争论时,面对电脑屏幕,也是脸红脖子粗,在千里之外的对手,也不示弱。可以想见,都恨不得一拳打向电脑屏幕,他 (她)为什么这么想呢?可以肯定,谁也舍不得打向自己的电脑呀。

争论让人的思维活跃,不时闪出火花来。争论教你年轻,忘记你的年龄。来到这里,我充满了激情,就像跑在马拉松的征程中。

有时,争论造成误会,没有关系,马上道歉,取得谅解。我似乎看到了屏幕后面的老顽童笑了。

我是基督徒,信奉 《含怒不可到日落》 。不一致是正常的,完全一致才不可想象。

我们都到了最该  “ 幽默的时候” 了 。 谁要是经常生气,是不是该想想自己的心胸,气度是大,还是小?

争论将继续下去,因为生活在继续.....,你看完了,要是不笑,就是白看了。





李XX  先生,

你不依法维权,那是你的事。

是我要让她走吗?你不要扣大帽子。你看一下王的e-mail再说这些话。请你不要和我漫无边界的胡扯。什么你的法,我的法。谁在破坏联合!

吴  X X

 

吴  X X 先生,

 我不想让那么多人看我们在争论,故只回给你。

你说  “   以法维权
”  。很好。在中国,谁来执法? 是你吗?是联合会的人吗?

没有权利,如何维权?你说多了,人家就烦了。这么多年,我多次回国,接待我的社保局的干部的傲慢,人家斜着眼看你的那股子劲,让我深深地
感到多么的无奈。这个时候,我才觉得法律在中国,和党的指示相比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呀。目前,中国只是在法制方面有点进步,还不是一个法制国家。依照北美印象想象中国,脱离实际


 你说你依据的法,不给你撑腰,不给你使力,你口口声声依法,依法,依法你能做什么?

希望中国政府以法解决我们这一特殊人群.... ,就只能留在希望里了。

认识到这个国情,就该明白什么该做了吧?

 自2008年以来,德国安利她们一直在努力,在北美也有不少人走了前头为什么到今天收效甚小?我个人认为,努力的方向不对。

 四协会几年来的努力功不可没,为我们积累的经验。但也是我认识到,光在枝节问题上纠缠,写了那么多具体的实施办法,那是政府公务员的

业务,而定什么题目的问题没解决。我们的呼声,没有捅到最高层。让决策人拍板。就是说,像毛泽东说,要打开中美之门,于是周恩来和基幸格就忙乎起来了。先得有最高层的意向,才会有具体的办法政策的制定。你想毛泽东没有拍板,周恩来会去制定中国美国见交往的细则吗?

 几年来,写了那么多诉求书,那一份不长达几页呀?具体措施很详细。你传上去,到部一级,人家看到很反感。难道是让我们按这个执行吗?就在那顶牛。

上周 普林斯顿大学的王WEI先生建议,向领事馆递交。我认为是个好办法。提议四协会和北美联合会写一个统一的诉求书。王文畅积极请缨

。但是我看到的是,王文畅去做的是把安利的建议书和北美的建议书给揉在一起,这很困难呀。因为这些已经成文的东西,修改多次,两个加在一起就太长了。因为太长了,她也提出要能写4
页就不要写4页半,可是删去那一段都有人不同意,担心不能代表自己的意思。四次修改后依然是一片骂声。这说明本来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依我的想象,这个统一的诉求书只有一页到两页。在诉求书中只提基本诉求,不提实施细则。这样重点突出,能给人深刻印象,从领事馆地上去,沿途的官员一看是笼统的,从字面看不会涉及自己的厉害。而长达数页的诉求书,谈了很多的具体问题,甚至实施细则。让那些部级的官员很没面子。如果最高领导层能看到这个诉求书,人家一看,都是些具体事物,就叫下面人办吧,让下面人先拿出个办法来。具体办的人最烦你给他一套东西。他就可能说,不合中国国情,没有可操作性。于是就搁置起来了。

 回到你的email 里提到的,你要依法办事,依你的法,法是指的国内的法?还是你的思想方法?实际上依据那个法都不会有突破的。因为没有具体的法。我们要就的就是要制定这个法。你想依据一个莫须有的法,能有结果吗?

现在刚刚出现联合的什么,就是因为有不同意见,就让人家走。良言逆耳啊。

 想听听你的看法。

   X X


 
李 XX 的信



会长,李副会长,

 伍会长的email 我不知道。你们可转给他。

 何 X X  说网上的争论不好,就此打住。以后有问题加强个人联系。这样很好。

 在这个email 里,我想问问你们是如何看待 吴X  X  和 吉 X 所说的,去联合国去告。吉 X  还说,不是不可能?

 

我个人的看法是,我们的诉求是孩子和母亲之间的关系。不管怎样,孩子不能把母亲至于不义之地。上一次在联合国告中国的是李承晚,告中国是侵略者,之后是“联合国军” 和中朝联军作战。

 

吴  XX 和吉 X 分跨两个协会,有人说,有人呼应。是四协会的意见吗?这样明显地与中国作对,不利于我们的诉求,我反对,这是原则问题。

 

对于不同意见,若不能说服对方,那就求同存异。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提出自己的看法。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没有不同意见就没有生命力。

因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在我们的诉求过程中,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自我完善的过程。

 

所以,我建议诉求呼吁书,不能统一之后才递交。取得一致意见的,以联合会一致认为,陈述我们的建议。有可能也可以征求四协会联合行动。

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当然不能用,联合会一致认为来表态。但不影响会员以个人认为来陈述,并递交。这样我们就能广开思路,畅所欲言,开创一个新局面。

 

上一次, 周先生  HOST 了一次电话会议。后来希望四协会的负责人与广大会员见见面。虽然没能成。希望以后能成为现实。

 

李  XX


吴  XX  先生,

 
你说的对,我诬赖好人了。我向你道歉。我把你当成 Yachen Liu (
yachen_l@hotmail.com 了。现将那封email 作为 (一)附在下面。因为和你在网上讨论过问题,就似乎觉得是你,在没有核对的情况下,在给张会长,李副会长的个人
email 里,谈了我的个人看法。我反对去联合国告的做法,认为对诉求不利。何X  X 在最近的 email 中说到: 

 
。。。。我们四协会不再参加这样的网上讨论。如需要沟通,我们会与伍会长、張会长、李副会长单独联系。贵协会的会员,也知道我们协会几位负责人的邮箱,也欢迎个别联系,探讨诉求问题。

 
所以,我分别给何  XX 总会长,张会长 李副会长 去 email 谈我的看法。在给张XX 李 XX 的 email 里,我说到我没有伍XX 会长的 email ,请他们转告。

 
李  XX 在回我的 email 里说,我没有吴老师的 email ,她转给你了。我看这是她弄错了。

我把发给何 XX 的 email 作为(二),也转给你看看。给张 XX 李 XX 的
email 他们已经给你看了。


 
张 XX  的信

王  XX ,

收到你的Email

你给洛杉矶领事馆总领事刘健的呈送文我没有看,我也不想看。我只关心你的落款是怎样写的。我看到呈文的落款后,代表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北美联合会)总会核心组声明如下:

1.     你的呈送文落款写: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部分成员,这样写的意思是你代表北美华人华侨退休者联合会部分成员。在没有征得这部分成员意见,他们是否都认可你的呈送文条件下这样做是强加民意,这是非法的


2.       2. 4/6日中午在打给我的电话中,已经明确表示你退出北美联合会,我们即刻就把你除名了,你已经不是北美联合会成员了,该离开不离开,还硬要当人家代表,又不明确代表哪几个人,胡涂涂地说代表“‘部分成员,这行为说明你王文唱非要围着北美联合会转,非要用强加民意达到什么目的,只能这样解读你,否则这样理解呢?


鉴于以上两条,说明你代表北美联合会是强加民意,非法。建议你改变呈送文落款说辞,否则我们告知洛杉矶领事馆你的行为是欺骗。


关于你引用的吕 XX 的谎言和是非不清逻辑颠倒,另与她交涉。

北美联合会       

张  X  X       
           
4-10-15


 

2015-04-10 16:06 GMT-04:00 Wang, WWWWW <WWW@csun.edu


请张老师过目。其中,逾期不归个人也应该负一定责任是周 XX 要加上去的,说谦虚点绝对有好处,你不说人家也知道,不是李老师说的不打自招,因为本来为了事业和家庭发展,是需要延长滞留的。

请张老师果木这一稿。

From:
XiXXX <
XXXX@hotmail.com>

Sent: Friday, April 10, 2015 14:17

To: Wang, WWWWW

Subject: RE:
领馆领事周一下午约见态度很好


李  XX  的反应是我早已想象到的。所以不必对她的反应生气。我今天早晨和张 XX 通话,说了一小时48分钟,希望他签字和贡献出联合会的名单来。他说,签字有可能,名单不能给。原因是当初,很多人加入时,他答应过人家个人的INFO 不给泄露。他说能告知一个数字,目前北美联合会有670 人左右。比其他四协会都大。若你见领事时,可以先告之一个数字,可以提到一句和会长联系。电话和email 都行。并说明这个数字在变化增长之中。我可以告诉你,我们的,但毕竟小的多。密西根分会那100多人成了她的私人财产了。这里反应了个人情绪高于整体诉求的利益。有了那个名单,就成了杀人放火受招安的资本了,就像小炉匠一样腰中揣有 “先遣图” ,日后上威虎山,见了三爷好有个见面礼。名单中的名字,对我说来只是一个符号。我关心的是这些符号加到一起后,符号代表了有多少个人头。

下一步,我们去休斯顿领事馆递的时候,也要附上这些人。你先把我们20人的名字附上吧。我们就可以电邮email 过去。

 
X X



李 ZL  的回信:

李 XIN  X 先生

你这样背后议论人,而且是带有人身攻击的性质,未免太不厚道了吧。我不同意王 X X 的一些写法(观点),比如说,我们逾期不归是因为为了”事业和家庭的发展“。她写的这不是事实,尽管有部分人是这样的,稍微年轻一些的,就像你,王 X X 等,后来是出来年学位的人,也许至今挣扎在内心的斗争之中。但是,很多人,尤其是从科研单位出国的老一些的同志,比如田 X 等,他们不是。当住房被没收,工作项目没有了之后,他们只好断了回国的念头。比如我们自己,当时回国的送人的礼品都买好了。当时当得知回去没有了原来的课题,也没了住房时,自然会决定走另一条路。我先生至今还是中国公民,他没有申请公民,就是想着回家乡。所以,我认为,这个自动离职的决定使这么一部分人做出不回国的决定,是政府的错,而不是需要我们自我批评的。至于,有些人不是这个情况,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事业发展和家庭发展)而延期不归,就像王文畅等,那么,绝不能批评政府了。所以,在给领馆写信时,就只能代表这一部分人的观点。而我们分会的人,不是这样的,所以,我们认为她不能代表我们。更何况,她用些很不礼貌的词汇来攻击我们的会员,我自然有责任挺身而出来维护我们诉求队伍的好的协作,相互尊重配合的风气。如果你真的想诉求成功的话,你就看看,谁是一直在努力地前赴后继的工作的,而不是谋私利的,我们要支持的就是这些人,就要和大多数同胞们一起团结在一起,而不是被某些个人风头第一,用一些虚无的领导的大名来误导的大家的人走,从而使我们误入歧途。

请您三思。

至于你对我的评价,那是反映了你自己的内心,因为您是信基督教的,更应当知道怎么自我修养和对待你的同胞,就不必我来解释和评论了。

GOD
FORGIVE YOU!


李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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