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禁戒的事> 讀經「徒15: 19-29」「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在耶路撒冷會議中,說到外邦信徒得救,不是守律法行割禮,而是因主耶穌的恩。但雅各對外邦信徒也有吩咐:「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是在耶路撒冷會議中,定下外邦信徒當禁戒的事。這裡 「偶像的污穢」,就是指被偶像污染的,是祭拜過偶像的食物。而「姦淫」是指婚姻以外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而外邦人看姦淫為無關緊要,甚至一些異教的禮儀常和淫亂連在一起,所以使徒們特別提出姦淫當禁戒的。還有「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勒死的牲畜有血積存在肉里,人食其肉就也等於吃了血。「血」在這裡或許是指已經與肉分離的血,而神在頒布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禁戒人吃血,後來更借著摩西的律法明文禁止人吃血。而使徒在此所提的這幾件禁戒的事,是當時外邦人常會犯的,卻是猶太人非常忌諱的。因此為了使外邦人信徒能與猶太人信徒和平相處,故此耶路撒冷會議建議他們當禁戒不犯這些事,以免引起事端。今天對我們來說,只要我們活在基督里,我們就會知道該怎樣作。為此,願我們今天都當禁戒這些事,更要追求聖潔,連於元首基督,這樣我們行事為人,就能討神喜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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