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6: 1-14」「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在羅馬書第六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保羅因之前說了:「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的話,而被人誤解,他就來澄清:「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麽?斷乎不可!」為什麽不可? 因為「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如果信徒仍在罪中繼續犯罪,好叫主的恩典顯多,這種作法是與受洗歸主的本意完全牴觸的。因此保羅接著就說到受洗的屬靈意義:受洗是歸入基督的死,死了,埋葬了,過去犯罪的身體已滅絕,就與主同活,「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里,卻當看自己是活的。」保羅再次強調說:「…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里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從死里復活的人是屬神的,就該將身體獻給神,這樣我們就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是人用自己的力量來拒絕罪惡,所以就不能脫離罪的轄制,而不犯罪。但在恩典之下,就是神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能力,使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而不犯罪。今天我們基督徒實在是非常的蒙恩,因我們已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為此,願我們都要感謝主,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因為我們是在神的恩典之下!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