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6: 1-14」「这样,怎麽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在罗马书第六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保罗因之前说了:「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的话,而被人误解,他就来澄清:「这样,怎麽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麽?断乎不可!」为什麽不可? 因为「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如果信徒仍在罪中继续犯罪,好叫主的恩典显多,这种作法是与受洗归主的本意完全抵触的。因此保罗接著就说到受洗的属灵意义:受洗是归入基督的死,死了,埋葬了,过去犯罪的身体已灭绝,就与主同活,「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保罗再次强调说:「…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里清楚的告诉我们,从死里复活的人是属神的,就该将身体献给神,这样我们就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是人用自己的力量来拒绝罪恶,所以就不能脱离罪的辖制,而不犯罪。但在恩典之下,就是神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能力,使我们能脱离罪的辖制,而不犯罪。今天我们基督徒实在是非常的蒙恩,因我们已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为此,愿我们都要感谢主,罪必不能作我们的主,因为我们是在神的恩典之下!阿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