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万维的一些博客总是爱纠结谁抗战抗的多,谁挨日本人轰炸的多,那个党牺牲的人多等等。使人总感到有点儿上海人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样子。可是对于那些真正的汉奸,反而有人千方百计的为他们辩白,甚至有人说汪精卫是“卖身救国”。为了以正视听,特地列出以下11位大汉奸及其他们的下场,让大家知道谁是真正的不抗日,谁是真正的抗日英雄。
汪精卫
出生于广东三水。幼年接受家塾的传统教育,曾获番禺县试第一名,考取留日法政速成科官费生,赴日留学。其时正是资产阶级革命蓬勃兴起之时,汪精卫加入了革命派行列,曾试图刺杀摄政王载沣。后来步入国民党高层。 然而人性之多变令人嗟叹。昔日“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志士,竟然沦为汉奸。1940年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汪氏出任伪国民政府代主席兼行政院长,成为汪伪政权的主脑。下场:1944年11月10日下午4时多,汪精卫因患多发性骨髓肿病在日本名古屋病死,终年62岁。 陈公博, 广东南海人。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抗战爆发后,他追随汪精卫叛国投敌,成为汪精卫伪政权的第二号大汉奸。陈公博一生在政治上变化多端,最终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下场: 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
周佛海,
湖南省沅陵县凉水井镇窝溪村人。反复无常,三次叛变。早年曾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退党。后来成为国民党右派营垒中的干将和蒋介石的心腹,宣称自己要做一个“国民党忠实党员”,叫嚷“攻击共产党,是我的责任,是我的义务”。 抗日战争爆发后周佛海又出任蒋介石侍从室副主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代理部长等职,然而他对抗战胜利不抱希望,暗中与汪精卫接触。 1938年9月投向日本,出任汪伪政权行政院副院长。另外兼任财政部长、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中央储备银行总裁?、上海市长、上海保安司令、物资统制委员会委员长。 1940年底起即暗中向重庆方面靠拢,日记中承认 “对日本之观察甚为错误,今事实表现足以证明抗战派理论正确”。 1942年周佛海就正式向重庆国民政府秘密投诚“戴罪立功”,设立秘密电台供给有关日军军事情报;掩护及营救重庆中央地下工作人员;相机诛除汪精卫、李士群等。 抗战胜利后,周佛海被软禁在重庆,后来又被移交南京监狱。1946年11月7日,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判处周佛海死刑。由于蒋介石念其为重庆方面做过“贡献”,出面干预,才被减为无期徒刑保住了脑袋。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脏病发作暴死在南京老虎桥监狱。
梁鸿志,
福建长乐人, 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动下,在上海组织维新政府,并担任伪行政院长,卖国投敌。 下场: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梁鸿志携两妾、幼女逃往苏州。10月2日梁鸿志在苏州被捕,随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园里作了“楚囚”。 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指责下,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傅筱庵, 浙江镇海人,曾出任北洋军政府高级顾问,曾因支持孙传芳被蒋介石通缉。后参加国民政府。1938年10月,被任命为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之下的上海特别市市长(汪精卫政权成立后留任)。他起初与军统协作,但向汪兆铭告密,导致参与暗杀汪精卫计划的军统特务们遭到逮捕。 照顾傅筱庵及其先父多年的老佣人朱升源对其叛国行径一向不满,数次规劝无效后,在军统的支持下,于1940年,在傅筱庵就寝时将其乱刀砍死。 殷汝耕,
浙江省平阳人。早年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取得了联系。1927年,殷汝耕以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的名义,代替蒋介石与日本勾结、密谈。后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其麾下驻通县的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率领下反正,击毙倭寇400余人,并将殷贼生俘。不幸押解途中,殷汝耕被日军劫出。但此后其利用价值丧失。抗战后被判处死刑,处决。
李士群, 1905年生,浙江遂昌人。早年加入中共。大革命失败后,曾留学苏联,肄业于东方大学。1928年回国,以蜀闻通讯社记者身份,从事地下活动。1932年被国民党中统特务逮捕,自首叛变,被委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上海工作区直属情报员。 抗战爆发后,逃至香港,投靠日本人,后回上海为日本侵略者做情报特务工作。1939年任汪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秘书长、特工总部副主任,残酷迫害抗日军民。1943年9月11日,却因为与日本人和其他汉奸的矛盾,被日本宪兵毒死。 陈碧君,
汪精卫妻子,祖籍广东新会,马来华侨。同盟会期间即追随汪。“九·一八”事变后,她积极支持汪精卫对日本妥协的路线。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政府迁往重庆。1938年12月19日, 随汪精卫逃往越南河内,叛国投敌,成为汪逆汉奸集团的重要成员。
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陈璧君于1945年9月12日被国民政府逮捕,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汉奸罪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5月,由苏州监狱遣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关押。1959 年6月17日病死上海监狱医院,年69岁。
丁默邨,
湖南常德人。1921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后退出,加入国民党。1937年任国民党军统局第二处处长。1938年投靠日本人,与李世群合组“特工总部”,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抗日志士。日本记者称之为“婴儿见之都不敢出声的恐怖主义者”,国人则称为“丁屠夫”。 1946年9月25日,国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正式开庭审判丁默邨一案。丁默邨费尽九牛之力,极力为自己辩解,力陈自己对国民政府功绩之显,并虔诚地检讨自己当初加入伪国民政府之错,把自己主动加入汪伪集团说成是被强迫涉及,后一待机会即向国民政府输诚悔过,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以此来力博国民政府对自己的信任,为了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寻求大量证据,运用法律手腕,请律师竭力为自己辩护,但最终失败,1947年2月8日,被以汉奸罪判处死刑。同年7月5日枪决于南京老虎桥监狱。 王克敏
原籍中国浙江杭县(今余杭),生于广东。字叔鲁。清末举人。曾任大清帝国驻日使馆参赞。1917年任中国银行总裁,并一度担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23年助曹锟贿选大总统。1932年起,历任南京国民政府东北政务委员、北平政务整理委员。1935年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抗战爆发后叛国投敌。先后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和“新民会”会长、伪中华民国联合委员会主任委员、汪伪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汪伪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最终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以汉奸罪被逮捕。1945年12月25日在狱中畏罪自杀。 温世珍
直隶省天津府天津县人,出生于仕宦兼地主家庭。1937年7月29日天津沦陷,伪华北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后,温世珍在日本人扶植下出任伪天津市长。温世珍上台后,推行强化治安运动,强制实行粮食统配制度,强迫群众献铜、献铁,强拉青壮年难民为日寇充当劳工,竭尽全力效忠他的日本主子,是历史上有名的亲日大汉奸走狗。
在天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温世珍还诡辩称:其担任伪天津市长一职不是出于自愿,是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保荐的。审判员问他:为什么要保荐你呢?温世珍竟恬不知耻的说:日本人最怕贪污,因为他廉洁自爱,才选中了他。但他的罪行昭昭,岂容抵赖!为此,天津市人民法院组织了专案组,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很快就查清了温世珍祸国殃民、罄竹难书的罪恶。 1951年6月30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兼市人民法院做出严正判决:“查该逆自九·一八前,即与日寇勾结进行卖国活动,后在日寇的羽翼下,历充汉奸要职,效忠日寇,出卖祖国,罪行极大。依照《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三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51年7月10日,温世珍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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