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的赵立春老书记,据说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等受到中央立案审查。此剧因“力度大”“级别高”受到大家追捧,说明:第一,大家对贪腐的厌恶程度很高;第二,习核心不像胡核心那样对贪腐二字小心翼翼,生怕反腐影响了发展这个【硬道理】。也有不少网友不以为然,认为贪腐【最主要是政治制度的原因】,要不然为什么【美国和欧洲,日本为啥贪污少了呢?】 本人没有长期生活在日本、欧洲,也就没有资格评论日欧。那我们就看看如果立春书记要是在美国,他的问题算不算问题呢?立春书记在汉东利用自己的人脉和影响力,为自己的子女的生意创造了很多机会(如:批地、盖湖边的美食城等等),他的子女和其他公司有利益输送,侵占国营企业工人的利益,暴力拆迁国营服装厂。。。 在美国的体制下,前政府官员、国会议员为私人企业游说,争取项目,谋取利益是合法的。有众多的说客以咨询、高级顾问、甚至直接加入私人企业成为高管。这就是为什么华盛顿说客云集,也是为什么川普的drain the swamp受到底层群众欢迎的原因。但是这种官商转换(revolving door)虽然饱受病垢,但是并不违法。换句话说,美国的法律保护贪腐。因此也就不算贪腐,所以那些“正部级”前国会议员、政府官员【光明正大】的公开为自己和家人【行贿受贿、利益交换、建立利益集团】。此种情况两党都有,所以即使是【多党制】也同样会照转不误。尽管川普说的好听,川政府进入白宫以后华盛顿的水坑里不但水位不降,反而来了更多的【大鳄】。drain the swamp变成make the swamp great again。。。 事情还不光如此,2010年美国最高法在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558 U.S. 310 (2010)一案中,判决宪法保护企业对候选人的捐款,对捐款设限违反宪法。这等于说: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合法的“买”选票。把民选变成了钱选。所以政客如果惹了这些企业,就会落到山穷水尽,卷铺盖走人的地步。企业想要在国会和政府里有人替自己讲话,需要购买【政治资源】。官商勾结是合理合法,受【美国宪法】保护了。 再来看看我们的川普总统。他把自己的庞大企业交给子女运营,这和立春书记当省委书记时,他的子女在汉东开公司、做生意的区别是什么?美国虽然有人强烈质疑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却毫无办法,眼睁睁的看着"老书记“在白宫发号施令,【川瑞龙】们在全美国、全世界商界叱咤风云。有没有利益输送?有没有公器私用?有没有利益冲突?有没有行贿受贿?你只要想在川普任期内和美国做生意,又不是个白痴的话,你会怎么做??? 当然,如果你把这一切都不算【贪腐】的话,【美国贪污就少了】。就像大麻合法化以后,吸毒的人就减少了:不是因为他们不吸了,而是吸大麻不算吸毒了。 贪腐和制度的关系,真的像一些人所说的那么大吗?还是有的人故作玄虚??
立春老书记要是美国高官,现在应该和汤姆地雷(Tom DeLay )、穿特拉特(trent lott)、巴博多尔、老布什一样,趾高气扬、理直气壮地在颐养天年吧... 猛然醒悟,这才是温家饱们要的”民主“、”宪政“、”普世价值“呀,这才是一些人【政治体制改革】的用意呀。。。这和【民主屁民】有屁的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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