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公眾媒體、私人媒體、自媒體都必須遵守媒體的基本規則,充分確保言論自由。言論自由通常都會影響他人利益,只是不以影響他人利益為目的而已,言論自由重在捍衛自身的自由。澳洲之聲應改變專製取向,回歸言論自由。
2017年自媒體澳洲之聲(panqing)表現突出,袁紅冰、昭明、韓尚笑等人士成為坐上嘉賓,以力挺郭文貴和抨擊中共作為主題,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但人們如果平心觀察該自媒體,會發現它有着極強的專制傾向,涉嫌嚴重違反基本道德,和扼殺言論自由。
對澳洲之聲力挺郭文貴爆料的基本真實性和分析揭露中共政治的弊端,所做出的基本貢獻,應該給予總體肯定。但是,澳洲之聲該自媒體也存在一些嚴重的問題。
具體如下:
第一,名不符實,盜取公眾信任,涉嫌侵犯言論自由。
既然取名“澳洲之聲”,就應該反映來自澳洲的不同聲音,但澳洲之聲似乎只有力挺郭文貴一個聲音,在該事件上的分析評論,未聽到過反對、爭論的不同意見,有着極強的專制傾向,
自媒體當然可以隨便取名、改名,這不違反當下的法律和YouTube規則,但卻涉嫌違反道德、盜取公眾信任。封殺常客韓尚笑教授的言論,也未及時給出明確說明。
第二,背景不明,運作缺乏透明度,或為郭文貴操縱。
澳洲之聲和郭文貴、推特黨、挺郭后援會存在密切的關係,但從未作出交代。其背景不明,內部運作缺乏透明度。
第三,散播“保衛郭文貴”、“劃成分”、語言暴力等文革遺毒。
理論家袁紅冰成為澳洲之聲坐上嘉賓,中共的遺毒“宇宙真理”、文革式“語言恐怖主義”也得以充分展現。
參考閱讀:《為何袁紅冰等不是真民運?》
關於言論自由的認識,海外民運人士的理解還有研究和提高的空間。
以兩個偽命題為例:
1)偽命題:私人媒體、自媒體就可以不講言論自由。
私人媒體並不是指“私人的媒體”,而是指“私人擁有的媒體”,概念上必須明確。既然是媒體,其內容就必然是屬於公眾的。這是媒體的性質決定的,否則也不叫媒體了。
公眾媒體、私人媒體、自媒體都必須遵守媒體的基本規則,充分確保言論自由。隨意斷播、隨意中止常客嘉賓的節目,都屬於涉嫌侵犯言論自由的範圍。美國之音郭文貴斷播事件、澳洲之聲韓尚笑停播事件,都是侵犯言論自由的典型。中國人必須走出個人崇拜的局限,郭文貴和魏京生都是可以批評的。
類似,私人工廠不等於就是私人的工廠,它是一個社會性概念。這好比資本家開工廠,工廠所有權雖然可能大部分歸資本家。但不得隨意干涉管理層的經營權,不得漠視工人的基本權利。隨便停工和關閉工廠,是必須承擔道德和法律等社會責任的。
2)偽命題:言論自由不能“侵犯”他人利益、言論自由不能“傷害”他人。
“侵犯”和“傷害”,通常就代表了不正義,因而有循環論證的嫌疑,如果使用中性詞,其實質是“言論自由影響了他人”。
確保言論自由,難免常常影響他人的利益,甚至造成傷害。例如,郭文貴爆料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但假設導致王岐山一個無辜的女兒,承受不了郭文貴爆料帶來的精神壓力而自殺,這就造成了傷害。
必須認識到,言論自由通常都會影響他人利益,只是不以影響他人利益為目的而已,言論自由重在捍衛自身的自由。在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同時,應適當考慮其可能帶來的副作用。但也不能因為可能侵犯他人利益、可能傷害別人,就不去堅持和維護言論自由。畢竟,言論自由代表了人類的長遠價值,對大多數人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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