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写了一篇文章回应,不到3个小时你就再写一篇《再回吉歌对辨析其法西斯与邪教回应》。写这么快干嘛?文字写这么多干嘛?
逻辑思考就在于简明扼要,你写这么冗长,还带一些身份猜测和观点歪曲。这是思考和写作的坏习惯。你的思维能量看,需要更多的时间,文字的准确有效性方面也要再下点功夫,不要匆匆忙忙发出来。
文中的一些观点回复如下:
1.【仍然没有解释“法西斯主义”并以“通用概念,通常不用额外定”唐塞。请各位看客注意,这点吉博本人却在近结束时匆忙重新定义该词汇,虽然不知何故改变初衷,似乎自己也觉得不定义就无法清楚流畅表达自己观点。】
答:一篇文章有其中心。我的原文的重点是指应该允许法西斯和邪教的言论自由,被你歪曲成了“禁止”。我主张搞宣传灌输的不应上导读,又被你歪曲成“禁止”,善意的回答被你歪曲成“搪塞”。
法西斯是一个通用概念,在原文中没必要特别定义,但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并提出了要求,也可以在后续文章中给你解释。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咋在你的眼里就变成了“匆忙重新定义”,“不知何故改变了初衷呢”。
2.【在回答宗教成为“邪教”的逻辑等效时使用了被判终身罪的人做类比,令人十分不解。一个宗教组织与一个人在逻辑上显然毫无类别性,特别是考虑到定罪规模,生命时效,适用跨度都无法比较。】
答:宗教是人的组织,既然是人的组织,和人的个体进行类比,咋会“显然毫无类比性”呢?
3. 【追溯后人为现任所犯罪行承担责任“完全可以”,难怪中共株连“地富反坏右反革命”子女,这就是世界独裁体制的基本思维逻辑。而在西方法律体系,个人罪责不涉及他人,也不允许株连行为,这已经不是哲学意义上推理范畴,而是彻头彻尾的强权专政逻辑。】
答:株连不允许,为啥历史上有株连的现象呢?说明了受到拖累也有着某种部分合理性,只是说这种性质和程度如何把握而已。现实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但并非说这种不合理性就不应该设法纠正。
继承了财富,当然也要继承债务,这是显然的道理。一个人接过了满手血腥的人的财富和权力,难道他真的就没有罪责,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吗?如果继承了,当然也就继承了罪责。而种族歧视和身份政治之所以不当,在于被压迫的人没有实质继承财富和权力。这是优势方和劣势方的不同,看不到这点区别,说明你的思维深度还不够。
个人罪责当然个人自己承担,但组织犯罪是否应该组织承担呢?刚刚你反对把组织和个人进行类比,现在你又自相矛盾在类比了。事实上,即使我们抛弃继承这个说法,把宗教看作一个连贯的历史发展,那也同样应该承担责任了。
4. 【显然吉博没有注意到此推论是针对所有前社会主义地区或国家实践,难道逻辑前提“无一例外带来灾难”不成立吗?如果吉博可以超出一个反证,某个社会主义国家煤与给本国人民带来严重灾难。如果用指头数,历史上存在过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数的过来,不考虑绝大多数已经消亡本身的强大证据群,剩下几个正在挣扎,要么行左实右早已实质抛弃共产主义,要么名实俱变。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已经臭名昭著,不承认这个现实,狡辩仍有合理性实在牵强要么视而不见。】
答:原文你说是“无一例外给社会和个体带来灾难”,难道共产主义没有给某些个体或群体带来好处吗?共产主义对殖民主义进行革命,也是有一些好处的。说无一例外太过夸张。
如果都这样说,那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也同样“无一例外带来灾难”,甚至灾难更大,不要搞双重标准。
5. 【“不少博主都得出了相同的结论”无法有效证明结论正确,即便是多数人观点也毫无意义,何况只是“不少人”。】
答:这是一个侧面论据,因为没必要给你“有效证明”。道理很简单,你如果抱着“多数人的观点也毫无意义”的观念,那谁有义务给你证明呢?你应该想到的是,这可能是一个启示,或许我可以证明他的观点。
没人需要给你特别证明,因为你不是抱着真心思考的态度,而是抱着“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态度。理解的终能理解,不理解的终不能理解。你的立场太强,使你无法真正独立思考和认清事实。
“以我哲学家的严谨看”说你的“逻辑思考还有很大不足”,这不是诉诸权威,这是我主观上的事实叙述。多思考,少写点,精简些,这才是你进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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