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戰成定局,不等於民主大戰成定局。 民主體制的最高原則是公民不認同原則,而非法制精神。洛克自以為聰明,以為公民不認同,是指占有壓倒優勢的大多數公民的不認同。今天看來,只要七千萬川粉當中的四分之一,即全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五不認同司法判決,那麼就會形成一場公民不認同運動,並足以發動一場“洛克革命”來推翻現有政府。 我這裡所說的洛克革命,是指洛克的關於政府合法性與公民造反的關係。例如,政府合法性來自公民認同。一旦政府不能被公民所認同,那麼公民就有了推翻政府的權利。 美國越是鬧,就越是證明了洛克的荒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