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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Special * 我就是我  
网络日志正文
四月兰:跨过十一年单恋暗河 上 2008-12-31 16:37:15

第一章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童年美丽得像个童话。
  我出生在一个南方小镇,家住在一所宁静的校园。我喜欢在花坛里采撷最大最艳丽的胭脂花编织成五彩斑斓的花环,我喜欢邀一大群伙伴爬上洋槐树去打落一地芬芳的槐花,我喜欢在河边的沙滩上对着落日独坐遥看大河长桥,我喜欢在田地里的丝瓜藤下奔跑用手抚过一朵朵黄色小花……我在自己的世界里骄傲得像个公主,那时我的王子还没有出现。
  我至今还很怀念那个年代。
  小虎队的歌占据大半个音像市场;
  刘德华和梁朝伟不可思议的年轻;
  翁美玲还活着。
  我承认我自己比较早熟,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便遭遇了生命中第一个王子。
  他并没有骑着白马而来,而是骑着一辆银光闪闪的蓝色单车,他骑车的时候可以双手脱把,潇洒得好像中世纪的骑士。
  那个时候我们对白马王子的概念还比较纯朴——英俊、功课好、体育好,如果再是个班长,大概就可以跻身班草甚至校草的级别了。
  柳霁亭完全符合这样的标准。
  甚至连名字都这样好听。
  所以我封他为我的王子。
  那个时候琼瑶阿姨的《六个梦》风靡一时,而那个“小婉君”“小雨点”更是家喻户晓、人见人爱。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很像金铭,这等同于说我是个美女,我为此颇为得意。多年以后,当我在同一个校园里见到金铭时,我觉得我其实和她一点也不像,并且很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比她好看多了。
  这话又说远了。
  总之,小时候的我不缺男孩子喜欢。
  但是柳霁亭不喜欢我。
  我们做眼保健操的时候有人在讲台上领操,男生是柳霁亭,女生是我。我总爱偷偷用眼角瞟他,看他迷人的侧面像,但他从不看我。
  我和他家离得很近,按理说我们理所应当每天结伴而行,但他从不等我。
  早上我们有专车去学校,我总是好心的帮他占一个座位,但他从来不感谢我。
  我想起以前有一次我把胭脂花环戴在头顶,有个男生经过,莫名其妙地骂我“小妖精”,但事后我的死党告诉我这个男生对别人说他很喜欢我。
  小时候对自己喜欢的人总是急于否认,深怕被别人看出来丢了面子。我曾经猜想柳霁亭对我是否也是同样的心理,但是很快我就否定了自己的自作多情,我觉得他对我的冷淡完全发自真心。
  我的王子没有打算带我去他的国度,开始幸福快乐的日子。
  后来我认识了殷昊和裴捷。
  那天正好是一场雷雨过后,我在操场上等我老爸来接我回家,然后目睹了两个男生在乒乓台上的决战。
  他们的技术很好,会发我接不起的旋球。我不知道他们是多少球制,因为直到我离开的时候他们还在记着比分,大概是98比87。
  我始终记得他们全情投入的潇洒英姿,也记得身后的水沟中房檐滴水的“滴答”声响,还有那种雨水涤荡天地尘埃的澄澈感觉。
  事后我知道原来他们俩就是传说中的隔壁班的叱咤风云的两大才子。
  蚊子睁大眼睛的望着我:你,你,你怎么会这么孤陋寡闻,我们四姐妹的脸都被你丢完了!
  我觉得很无辜:从来没有人跟我介绍过,我为什么应该认识他们?
  蚊子用更喷火的眼光看我:你是猪啊你,那么帅的两个人,在同一时间出现,用小脑想也应该想到是谁!
  好好好,只要蚊子的唾沫不再殃及我的脸,我决定下次遇到他们的时候一定会露出“久仰大名”的崇敬眼光。
  对了,蚊子是我的结义金兰之一。
  我有三个最最要好的手帕交——林若雯(蚊子),祈兰(篮子),王思思(虱子),我叫洛颜,但她们不叫我燕子,她们叫我骡子。
  为了进一步巩固彼此的友谊,我们决定义结金兰,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们找到树林里的一块小空地,跪在地上指天发誓,决心一辈子不离不弃,末了还用树枝象征性地在各自手腕上划一下,完成歃血为盟的仪式。
  也许是金庸古龙梁羽生荼毒了我们,我们是如此的豪情万丈,义气冲云天。恨不得作行侠仗义的女侠,从此快意江湖,浪迹天涯。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离开了那个古朴小镇,我第一个背弃了我们的约定,从此四大美女便少了一女。
  我其实是个很念旧的人,多年以后,当她们三个也不再要好,当我们都有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我还常常想起那一场浪漫的结义,想起那一段纯真的感情。我们发誓要永远在一起,那就是真心想要在一起,永永远远在一起。
  就那一天,我惹出了我这一生最轰动的桃色绯闻。
  蚊子很激动地告诉我,殷昊和裴捷为了谁有资格追我而大打出手!
  我成名的速度比小燕子更快。
  四年级二班两大才子为了我而决战校门口,天,这真是震撼了我们那个古老的小学!我何德何能能让两大才子为我动手,要知道一天前我才知道他们是谁,恐怕他们也是一天前才知道我是谁。
  我脑袋一团浆糊,我说:谁要他们喜欢了?谁说打赢了我就会让他们追了?
  然后,虱子用那种比刀剑犀利千百倍的眼神朝我狠狠地刺了一眼,即使以前我抄她作业抢她话梅她也不曾这样如看地主恶霸土匪般看我。
  我很敏感的猜想到,她准是看上了殷昊,或是裴捷。因为这两个人也符合我们的白马王子标准:帅气、成绩好、体育好并且展现出了一定的组织才能。
  那时候能这么全面发展的男生实在不多。
  我满脸无辜。
  我说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做,但我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如吃了蜜般的甜——偷吃的那种。
  虱子很快原谅了我,因为我们没有办法生对方的气超过一天,再说我向她保证以后决不看那两个男生一眼。
  但是,我准备看他们两眼、三眼、四眼……(当然也是偷偷地)
  然后有一天上课的时候,我恰巧和柳霁亭一起走进教室,班上另一个胖乎乎的男生沈强突然大声地唱起了婚礼进行曲。
  全班哄然。
  我气急败坏地用我的绣花拳痛打沈强这个始作俑者,我的三个好姐妹当然为我助阵,痛打落水狗。
  当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怀疑。我从来没有泄露过我对柳霁亭的爱慕,我的三个姐妹也发誓不会说漏一个字,否则她们会被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这已经是我们会的最有水平的誓言了)。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拿我和他开玩笑呢?
  那时的我大脑发育还不充分,没有继续思索的能力。
  我们依旧挥霍着我们的美好童年。
  我还是为了作文写不够篇幅而烦恼,于是当写到一行末的时候总要添几个“的地得”以便于重起一行。
  我还是为了粗枝大叶的毛病惧怕我的数学老师,因为我数学考不上90的时候,他会在我一边脸上写上“粗心”两个字,然后让我用另一边脸找我老爸签名。
  我还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其他三大美女吵架,今天不理这个,明天不理那个,但到最后我们还是相亲相爱在一起。
  我还是陷在我可怜的三角爱情中,天天听着来自沈强的独家报道,殷昊怎么样了,裴捷怎么样了。
  我还是痴痴的看着柳霁亭在我的世界里潇洒,那时的他连任我们班班长,记得有一天有人起哄叫我“第一夫人”,我满脸酡红如醉,如果真能成为第一夫人,我真是死而无憾。
  我那时就只有那点抱负,一个百分之百的花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随着父母的工作调动离开了那个美丽的小镇。
  我太小,小到不懂得离别的苦。
  甚至在离去的那一天,我连一滴泪水也没流。
  也许我根本不知道那次离开意味着什么,也根本不懂得生活和命运之类的词语是怎样的分量。
  但我还是用我自己的方式对这种变动做出了回应。
  夜夜都做着相同的梦,梦里的青山碧水、长桥落日、落英高草全是我故乡的模样,我奔走在校园里的红色砖楼、黑色长廊,依稀还能闻见那一树洋槐的动人芬芳。
  我对那个新城市格外排斥,每天足不出户。
  我怀念我的三个姐妹,感受着骨肉分离的苦。
  我怀念我的王子——三个。
  柳霁亭还是没有说喜欢我。
  殷昊和裴捷都没有追到我。
  但那些旧日情怀就那样一去不复还了。
  我的际遇注定了我永远也不可能有一个“青梅竹马”陪我共同长大。
  后来有一天,爸妈带我回那个古朴小镇走亲访友。
  我发现校园里的红砖墙被拆得只剩些断瓦残檐,据说那里要盖一座现代化的教学楼,而楼前花坛里绚丽绽放的胭脂花将被泥土活埋。
  我气愤难奈,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把我的乐园摧毁掉?
  “我再也不回这儿来了,呜呜呜……以后再也不来了,呜呜呜……”我爸妈看着我不明所以,他们以为我喜新厌旧嫌贫爱富这么快就忘了自己的根,他们当然错了,我只是爱这里爱到极致。
  我不能面对一个我记忆以外的故乡,所以我决定不再回来。
  那一天我走访了我的三个姐妹,命令她们把最新的桃色新闻汇报给我听。
  虱子说:“柳霁亭说,他喜欢的人只有你。”
  蚊子说:“殷昊说,他对你天变地变情不变。”(蚊子是用伊能静的歌唱给我听得)
  篮子说:“裴捷说他初中要考到你那个城市去找你。”
  他们对于柳霁亭喜欢我这个事实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奇怪的只有我一人而已。后来我隐约明白,当日沈强高唱结婚进行曲并不是他一时兴起想抽风。
  从这件事我总结出一个教训:我以为我对感情的事很敏感,其实我很迟钝。
  然而总结了教训不等于你将来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事实证明,这个错误,我一犯再犯。
  我并不把那时的一切暧昧情怀当作爱情,甚至连早恋也算不上。
  但我始终固执地认为那种感情很纯洁,很美,很珍贵,很让人怀念。
  我就像只妩媚的小狐狸,用万种风情谜倒众生。那时的我哪里会想到我会在爱情上出师不捷,我也不曾预料到有一场长达十一年的苦恋正在等待着我。
  此后我和我的三个王子再也没有产生交集。
  但我还是有必要提一提他们的后续发展。
  最令我痛心疾首的是他们没有把“白马王子”的标准保持下去。
  柳霁亭后来还是玉树临风,有人说他长得像谢霆锋(虽然我不那么认为),迷倒了他们学校的一众女生,但成绩不再遥遥领先,也不再是老师眼中的模范生(这一点比较像谢霆锋)。
  殷昊仍旧在校园里过得风生水起,然而如今他的身高还不到一米七零。据说他中学时代交了一个女朋友,长得很像我,我闻言唏嘘半天无比感伤。
  裴捷成了一个街头浪子,早早抛弃了校园生涯,开始浪迹江湖快意恩仇,无意中替我们四姐妹完成了儿时的心愿。
  而我呢?
  也许是儿时的生活太过丰富浪漫,连中学生涯的精彩都提前预支,所以我此后的日子过得像个苦行僧。

  第二章
  认识吴籍是在我六年级那一年。
  我一直愿意把他名字的两个字想象成“无极”,那样更符合他的气质。我当时还没有从楚留香的狂热中清醒过来,所以但凡男生我总爱以古代的视角来考量。
  所以,我觉得无极这个名字比较像个侠客,一袭白衣胜雪(我只会这个比喻),一剑一萧走天涯,武功当然是“独孤求败”那种境界,无人能出其右,而拉下武林第二至少千山万水的距离。
  后来,我每次叫他“无极,无极”,他其实并不知道我用的是这两个字。
  就像是我自己的名字,当别人叫我“洛颜”的时候,我会把它看作是“诺言”两个字,本来在我们的方言里就“l”“n”不分,所以洛颜和诺言没有区别。当然,如果还有人把那两个字当做“落雁”,我也不介意,沉鱼落雁嘛。
  我一直很喜欢自己的名字,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变成一个俗不可耐的欧巴桑,唯一不俗的便是我的名字。
  那是个春节过后的一个早晨,我随父母走亲访友。
  那家的男主人是我爸爸的学生的父亲的姐夫的朋友。
  那家的女主人是无极的舅妈的哥哥的上司的侄女。
  反正千逗万转,我和无极有缘千里来相会。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并且认为那是一件很傻的事,我第一次见到无极的时候也并没有认为自己钟情了,但是后来,当我回溯到爱上他的始初,我认为应该是在这个冬日的清晨,在我见到他的第一眼。
  他靠在乳白色真皮沙发上,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穿一件黄色羽绒服和蓝色牛仔裤,梳着中分头,很清爽的样子,对我温温和和的笑。
  他一笑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往一侧扬,很好看。
  我爸认识他,因为他是我爸学校的高材生,刚上初一,但是成绩好得让老师们惊奇,据说初一期终考七科满分七百,他考了690,而且,他也是很得老师器重的学生干部。
  我很不好意思的发现,我对男生的评价标准一点也没有随着我生理以及心理年龄的增长而进化,我还是秉承着我们原始的白马王子标准:帅气、成绩好、体育好、有领导风范。
  我有什么办法,谁让他照着我的标准成长呢。
  我无可救药的迷上了他。
  无可救药。
  大人们介绍我们认识。
  “无……”我像橡皮泥似的贴在我爸身上,用比蚊子还小声的声音叫他,我没有叫他“吴籍哥”,我直接叫他无极,但是应该没有人听到我低分贝的梦呓。
  “这孩子,越大越扭捏了。”我妈戳戳我的头,对着别的妈妈抱怨。
  无极还是温和的笑,他的笑很温暖,像世上最和煦的阳光完完全全笼罩住我,让我无计回避。但他的笑还夹杂着些别的意味,我甚至怀疑他听见了我刚才的称呼。
  “吴籍,陪颜颜出去玩吧,喏,里屋有乒乓拍,去玩吧,快去快去。”无极他妈拍拍他的肩膀,
  “哦。”他站起身来,去屋里拿了球拍,带我出去玩。
  我们一起走出门,他把保险门扣上,回头就对我笑道:“你应该叫我一声哥。”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忸忸怩怩地说:“你又不比我大很多。”
  他不语,好脾气地笑。
  但此后我也从不叫他哥,他似乎并不计较。
  我生命中很多重要的邂逅都和乒乓球有关。
  比如我认识殷昊和裴捷。
  难道我前世是一颗白呼呼圆滚滚的乒乓球?
  我使劲追忆过去,发现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和乒乓球的不解之缘。
  据我爸说,我还没有乒乓台高的时候就会爬到案台上去接球,打得不亦乐乎,比邓亚萍还有敬业精神。
  输赢取决于在球台上是我跑得快,还是球跑得快。
  这是个概率问题。
  无极的水平很高,但他不发很刁钻的球,因为那时我的腿还很短,跑不快。
  他连发球的姿势都那么潇洒和随意,一派贵族气。
  此后我见过的男生,再没有谁能打乒乓打得如此高贵优雅。
  我注定要为自己的心不在焉付出代价,我为了接一颗边球摔倒在地,倒地的那一秒我唯一担心的只是自己的姿势是否优美。
  无极很关切的跑过来拉我,在他触及我手的那一刹那,我脸红心跳。
  我终于知道心如鹿撞是什么感觉,真的,好像有一只小鹿对着死胡同的墙壁乱撞,找不到出路,怦怦怦,怦怦怦。
  后来写作文时,但凡要形容某人紧张、激动、忐忑,我毫无例外的用这个词——心如鹿撞。以至于向来器重我的语文老师说:写作文要注意词汇的变化。
  下午,大人们相约到无极家里玩,他家比较阔绰,娱乐设施比较多。
  我那时非常有气节,从来不把有钱作为衡量男生的标准之一。我保持着传统的爱情观,绝对不嫌贫爱富,绝对不拜金主义。
  不要看我年龄小,我打麻将的水平很高,比我妈高。
  所以,我一副老赌鬼的样子陪妈妈们打牌,我坐在无极妈妈上手,我故意放牌给她,不露痕迹。
  其实我不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我只是很单纯地想赢得吴妈妈的喜爱。事实上,她真的喜爱上了我,下午我走的时候她一直对我说“以后来玩啊,有空来玩啊,记得来玩啊”。说来可悲,长大过后的我反而不如小时候那么会搞人际关系。
  当我连点数炮的时候,我老妈看不下去了:“快去一边玩去,小孩子,打什么牌?”
  我被妈妈赶下了桌子,我跑到无极书房里找他。
  他有一间屋作为自己单独的书房,书桌一尘不染,书柜整整齐齐,我甚至能闻到满室的书香气。
  他微笑着给我看他的集邮册,教我下了一会儿象棋,然后给我展示他养的蚕。
  不久以后,我开始养蚕,集邮,钻研象棋。
  多年后发现,我很多兴趣都来自于他的影响,于是我开始埋怨他——如果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该多好,那我一定会更加全面发展。
  那一年,我只见过无极一次,第一次。
  我很快回归到自己的生活轨道中,但那并不表示我会将他忘记,他在我心中种下一粒小小的种子,虽然没有发芽,但种子就在那里,已经在那里。
  我在新的学校里过得很随意,并且在学习上初露锋芒。
  以前,我很让老师头疼——上课不爱听讲,甚至因为爱说小话而被不停调换座位,成绩徘徊在十名到二十名之间。老师从不夸我学习好,最多就说我“很有潜力”。潜台词是:很有潜力,但是还没有表现出来。
  而现在,我不再像过去那么粗枝大叶,所以在几次不同级别的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鹤立鸡群。
  因为我进入了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青春期,所以我无病呻吟的文章总是被老师念来念去。
  但我爸妈一点也不为我的进步而欣慰,他们觉得,小时候过于出类拔萃的人将来一定会“泯然于众人”,他们宁可听老师说我“有潜力”。
  而我确实体现出了一些成为高材生的特质。
  我固执、好面子、死心眼。
  因为固执,所以我会迎难而上永不服输。
  因为好面子,所以我非考第一名不可。
  因为死心眼,所以我对学习情有独钟永不放弃。
  而这三点同时是我性格中的硬伤,也是我爱情失败的罪魁祸首。
  生活波澜不惊。
  白天在学校按部就班的混日子,虽然还是有男生送我零食、文具和情书,但我已经意兴阑珊,那些男生和无极显然不是一个档次,甚至比不上我的殷昊裴捷柳霁亭。
  晚上我就做个乖乖女,陪我爸爸妈妈沿着校园外的湖泊散步,一家人其乐融融。
  我妈妈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子,像我一样自尊自强又自卑。
  我爸爸是我心目中的首席白马王子。他很帅——这一点看我就知道;他很酷——不苟言笑雷厉风行那种;他很有才华——教化学同时精通书法和古文。
  所幸,我并没有强烈的恋父情结,只不过长大之后,我遇到男生总爱和我老爸作一下比较,然后无比嫉妒我老妈。
  我要养蚕,所以我爸托人从乡下弄了一些蚕宝宝来让我养,他以为我对生物产生了兴趣,所以很支持我贴近自然。
  每天下午放学,我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学校后面的田野里找桑树摘桑叶,一旦发现又宽又绿又嫩的桑叶就会两眼放光,简直比采桑女还要专业。
  而那时候的我比较爱现,常常捧着我的养蚕盒到校园外的草地里炫耀给别的小孩看。
  其实蚕的一生很富有传奇性。刚从虫卵里钻出来时,像是干瘪瘪的黑蚂蚁,然后,进入又黄又瘦又丑的童年期,几次蜕皮后,方才进入漫长的青春期,我最爱看他们这个时候,白白胖胖的,可爱死了,每次用桑叶把他们喂得走不动路,我都很有成就感。在他们作茧自缚之前,会变得通体透明,这是他们闭关前最后一场演出,也是他们最美的一刻,然后他们傻傻的用自己吐出的丝包埋自己,再出关时已是重生的飞蛾,交合,产卵,死去。
  人生每一个步骤都是计划好的,没有后悔的机会,只能奋勇直前。
  我家楼上住着和我同龄的一个男孩,他很胖,我从不叫他名字,只叫他胖子。胖子总是对我的蚕宝宝虎视眈眈,所以我很防备他。
  “不许你碰。”看到他胖乎乎脏兮兮的手来抓我的蚕宝宝,我就大声喝斥。
  那天他似乎格外有胆量,浑然不顾我的喝斥,硬是要来抓我的蚕宝宝。
  “拿开,你的猪蹄!”我无奈的发现他力量比我大,于是口不择言的大叫。
  我知道我错了,此后我再遇到胖人绝不会在人家面前提到和猪有关的词。
  胖子生气地夺过我的盒子,甩到路边,然后,几个放学的中学生骑着自行车从盒子上碾了过去!
  我哭了,我扯着胖子的衣服喊:“你害死了我的宝宝,你赔我宝宝来,你把我的宝宝还给我!”
  呵,如果当时我和胖子都年长十岁,如果我再这样在大街上哭喊,会很具有戏剧性。
  我根本没有勇气去看那些蚕宝宝的尸体,我这一辈子也没再养过蚕。
  我很难过,因为我觉得我和无极的联结断了。
  我恨胖子,因为我认为他的双手沾满了血腥。
  他扼杀的不仅是我的宝宝,他扼杀的还有我和无极的情缘!
  当时,我们学生中间很流行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一个小故事,揭示的道理是:爱的反面并不是恨,而是遗忘。
  于是,我对着胖子大喊:我要忘了你!
  可我没办法忘了胖子,他后来成为我中学时代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从初中到高中,我们都在一个班,阴魂不散似的。
  胖子初一的时候减肥了,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以后不要再叫我胖子。
  但我置若罔闻。
  我是个小心眼的女生,很记仇的女生。
  胖子其实是个有脾气的人,一般来说,在中学里叱咤风云的人都有点脾气,比如无极,比如我,因为有资本嘛。但胖子对我很是忍让,甚至有些迁就,而我一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欠我五条蚕命呢!开玩笑。
  自从我失去养蚕的乐趣,每天晚上就陪我妈守着电视机看泡沫剧。
  我这辈子看过次数最多的电视剧不是《西游记》或者《新白娘子传奇》,而是《我本善良》,因为我们那里的有线台翻来覆去的放。
  我那个时候对于英俊能干深情专一的“齐浩男”简直哈得不得了,对于他正邪两难的处境给与了深刻的同情。
  难怪有人说,齐浩男以后,tvb再无第二人。温兆伦在那时也成了我们女生的最爱,他在《火玫瑰》中延续了那种迷人风格,以至于十年后,我看《流金岁月》的时候实在是感慨万千,人生真是无常啊,他和罗嘉良完全的调换了主次地位,齐浩男一去不还。
  这当然是题外话,这里的重点是,我看着电视里的齐浩男,脑子里想的却是无极。我总是觉得无极长大了肯定是齐浩男那个样子,一举手一抬足都魅力无穷。
  他就那样住在我的心里,和我一起成长,慢慢地。

  第三章
  我乐呵呵的背着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包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涯。
  我进入了初一三班。
  入学第一天我就听到了最具爆炸性的消息:无极没有按程序升入初二。
  不要误会,他没有留级,他只是从初一直升初三。原因是第二学期期终考试,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考了695分,高出第二名120分。
  我的心像被人用狼锤敲了一下,很不能接受他跳级的事实,他为什么要跑得那么快呢,这样子我怎么才能追得上他呢?
  我尝试着跟我爸说我也要跳级。
  我爸看也不看我一眼:“跳什么跳?老老实实读你的书。”
  我知道,我爸不会同意的,因为担任我班主任的是深得他器重的英语老师谭老师。她曾经教出了两届中考状元,所以她一定会把我好好雕塑打造,然后平平安安过渡给高中部的姜老师(也是我爸麾下一员得力干将),然后我十有八九可以进入中国最高学府——北大或者清华。
  好像接力赛似的,我就是那根可怜的接力棒。
  说实话,我很喜欢谭老师,她长得像混血儿,眉眼很深,美艳绝伦,而且有种女王般的高贵气质。
  我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英语,学习英语的热情空前高涨。
  在家里,我管我爸爸不叫“爸爸”,我叫“爹地”,管我妈妈不叫“妈妈”,我叫“妈咪”。
  这种融会贯通的学习方法奠定了我在英语学科的霸主地位,年纪上无人能望我项背,无人能挑战我第一名的权威。
  很出人意料的,我在其他各科也逐渐显示出了王者气概,初一第一次年级统考,我囊括了七个第一。那纯粹是个意外,我自己都很奇怪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但从此我再也摆脱不了优等生的称号。
  每个年级每个班,总有那么个一两个人会被老师揪出来塑造成模范榜样先锋兵,比如三年级的无极。许多老师也开始把这个荣幸赐予我,隔个一两天就会在班上作励志教育:“多向洛颜学习学习,人家为什么能坐得住?人家为什么能看得进去书?不勤奋就想考出好成绩怎么可能?看看人家,看看人家,每天晚上都学到十点钟!”
  我不知道他们哪只眼睛看到我勤奋了,但是我也懒得去解释,有什么可解释的呢?说我的好成绩全是玩出来的?说我其实是个天才?
  我不太愿意被当成天才,因为天才向来短命。
  我也很了解老师的苦心,怎么能把天才塑造成大家学习的榜样呢?天才是大家学不来的,只有那些后天的东西,才是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比如说刻苦勤奋读死书。
  我于是也连连点头说:“是啊,我每天晚上十点才睡觉呢。”
  我确实每天晚上十点才睡觉,因为我赖在我妈身边看电视。我对tvb的疯狂热爱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们有线电视台的台长很有水平,总是能及时引进很多盗版的tvb碟,更新速度比翡翠台差不了多少。
  那段时间《天地男儿》红极一时,每天我们一群女生就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雪凝爱子建多点还是爱家立多点,子建爱雪凝多点还是爱蓉蓉多点。而我也放弃了温兆伦,冲入张智霖的fans团。
  我确实是这个样子,喜欢的男演员走马观花地换,苹果说我是花心大萝卜,我从不否认。也许我真的很花心,但那只是我的表象,我说过我是个死心眼,我确实是。
  在对待无极这个问题上,我十年如一日。
  苹果是我的新同桌,她后来成为了我的知己良朋,也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女人。
  我觉得苹果很美,很甜美的那种,一双眼睛又大又双又多情,会说话般的迷人。
  苹果的名字是从英语来的,我们那时所学的英语有限,所以,她挑了个apple,我挑了个orange,我们约定这是只有彼此才懂的暗号。我当时自以为orange更好听一些,其实我错了,这两个名字似乎预示了我们的未来。
  苹果红扑扑脆崩崩,好吃好看营养价值高,所以人见人爱。
  橙子皮又厚汁又酸,注定得不到许多人的青睐。
  苹果也喜欢无极,我本来打算生她的气,可是她的话打消了我的念头。
  她说:初三整个年级百分之五十的女生都喜欢无极,再加上他去年迷倒的初二百分之五十的女生,再加上我们这批没有多少抵抗力的初一小女生,喜欢无极的女生不下一个团。
  我虽然不知道一个团究竟有多少人,但那必定是个不小的数目,这么多的女生我要是一一生气怎么气得过来?所以我很理智的放弃了。
  苹果和我站在一条战线上,我们一同收集关于无极的小道消息。
  据说他去年领着一批男生趁晚自习时溜出去看龙舟会,晚上翻墙回来被班主任抓个正着,无极就像许文强似的把所有责任都扛在自己身上,全力维护他的跟从者。
  听到这里,我们都对那个认真负责的班主任极为不满,此后见到她我都不跟她打招呼。
  第二天,无极在全班面前念检讨书,当然了,他的慷慨陈词赢得了全班同学的支持,动情之处,大家热烈鼓掌,然后无极挥手示意大家不要鼓掌,那模样要多帅有多帅。
  无极在他的舞台上继续骄傲着,我在看台下,记录他每一次成败和悲喜。
  我每天放学回家可以有两条可供选择的路径——校园外或是校园内。
  我选择校园内,因为通往家属区的那段林荫道恰好是无极他们班负责打扫的地段。
  我每天掐好分秒,在大扫除的时间从那里经过。守株待兔其实是个好办法,我如愿以偿的看到无极很多次,但每次我只敢离他远远的走过,如果他发现了我,我就仰头看天或是低头看地,假装没有注意到他。
  我不敢让他知道,他就是我等待的那只兔子。
  每天那个时段,学校里的喇叭还会播放音乐,那是校园广播站主办的节目。我认定那个站长是个女生,而且受琼瑶的毒害不浅,因为所放的歌都是百转千回的琼瑶影视剧歌曲,蔡幸娟的那首《我心已许》更是反反复复播放。
  犹记小桥初见面 柳丝正长 桃花正艳
  你我相知情无限 云也淡淡 风也倦倦
  执手相看两不厌 山也无言 水也无言
  万种柔情都传遍 在你眼底 在我眉尖
  我心已许终不变 天地为证 日月为鉴
  我心已许终不变 天地为证 日月为鉴
  每次我踏着歌声回家,沿途穿越一树树绚丽的桃花,俨然成了剧中的女主角,那配乐全是为我而奏,而男主角披着斜阳,在远处的林荫道上扫着金黄色的落叶。
  只是,女主角和男主角不在同一出戏中。
  我渴望更多见到无极的机会。
  我主动帮我爸爸到食堂打饭,企图能在食堂与无极邂逅。
  但我和他下课的时间总是对不上,所以每次都失望而归。后来,等我终于不抱希望的时候,却在食堂里碰到了他。
  我差点没把一碗白花花的米饭洒在地上。
  他对我笑道:“Hi,你上初一了?”
  还是那清清爽爽,嘴角向一侧轻扬的笑啊。
  我又心如鹿撞了。
  按道理,我应该很妩媚的对他粲然一笑,然后与他谈笑风生,逐步建立起我们的友谊。但我很不争气的一句话也没说,也没笑。
  我只是一下子红了脸,看了他下巴一眼(因为我无法直视他的眼),然后冲出食堂。
  稍微一个敏感一点的人都会一眼看穿我对他的心意,都会知道我又是一个中他毒的可怜女生,可是,无极说他从不知道。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装作不知道。
  因为他不曾回应过我。
  从来不曾。
  我和他有更多接触机会是缘于我们初中部的一场乒乓球比赛。
  刚好,我们初一三班和无极他们初三三班组成一个参赛队,而混双的两个队员将会从两个班抽调。
  我居然和无极构成了混双的组合,呵呵,我差一点要掩着嘴偷笑了。感谢上帝!——他肯定听到了我心里千百万次的祈祷。
  别的女生虽然垂头丧气,但并没有人嫉妒我。
  难道我是一个不具备竞争力的对手吗?
  其实这是因为我已经在大家心目里树立了对男生冷若冰霜拒人千里的书呆子形象。
  事情发生在不久前。
  我们班一个小男生给我递小字条,他甚至在我洗拖把的时候来找我说莫名其妙的话,完全影响了我洗拖把的心情,我于是气急败坏的把带水的拖把往他脚下一甩:走开走开,你再不走开我告诉谭老师了,不,我要告诉我爸,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洛校长你认不认识?你想不想进校长办公室?
  他张着嘴瞪了我几秒钟,然后落荒而逃!
  从此我也美名万里扬。
  我一点也不担心从此无人问津,如果你很清楚自己意在果园里最大最香最甜的那枚果实,怎么还会对其他的青果子有丝毫兴趣呢?
  即使是暂时止渴也没有兴趣。
  我是完美主义者,我宁缺勿滥。
  为了不给无极丢脸,我决心提高我的乒乓球技术。
  我聘请我伟大的父亲当教练,每天傍晚,我就缠着他陪我打球。爸爸以为我的集体荣誉感超强,这是他所欣赏的品质,所以,非常配合我。
  爸爸还把我当做当初那个穿着开裆裤站在台子上打球的小屁孩,所以还是很温柔的跟我打友谊球。
  我不满的嚷嚷:“洛校长,你会不会打乒乓啊?开八字你懂不懂,八字!”
  我当时真是煞费苦心,认为只有不停的接八字球才能强化自己的敏捷度和灵活性。后来我进了大学,在乒乓球混双和女双项目中所向无敌,没有人知道,我的双打是这样炼成的。
  结果比赛的那一天,我们的对手实力异常虚弱,甚至对方那个男生发球必死。我和无极打得唉声叹气,后来索性连球都懒得接了,看着他死。
  轻轻松松拿下三局,比赛宣告结束,无极很公事化的和我告别:“以后打球找你哦。”我满心欢喜的点头,实际上他再也没约我打过球。
  就像后来我们天各一方,每次匆匆见面时他总说“下次请你吃饭哦,我请你吃饭一定要来哦,不要忘记来吃饭哦。”然后我说“好啊,没问题啊,我一定去啊。”
  要多冠冕有多冠冕,要多堂皇要多堂皇。
  我老妈当时热衷于练香功,每天吃过晚饭,一大队浩浩荡荡的红色娘子军就会到教师家属区的花园里练功。
  花园里那棵年代久远的榕树格外高大,茂茂盛盛的枝叶撑出一把大绿伞,好象树神般,殷殷地保护着我们。
  我一直觉得香功和太极拳很像,唯一的特点就是慢,好象电影镜头里的慢动作,从左边转到右边要花半个小时。
  但妈妈们都很喜欢练,据说有减肥的效果。
  资格最老的黄奶奶告诉我们,等你练至化境的时候,闭上眼,耳边会听到清泉流过山涧的潺潺声,还会闻道桂花的淡淡清香。
  有一天,我闭上眼,果然闻到了桂花的清香。
  我天真地以为自己提前进入了高深的境界,睁开眼,才发现花园里一树树四季桂已在不觉之中开至全盛,淡黄色的小花如同一颗颗星星坠落无边绿海。
  我讪讪地撇嘴,却看到了人群中唯一的同龄人对着我盈盈微笑。
  她叫欧阳芃,我们都叫她芃芃,她和我同级不同班,父母都是老师。
  芃芃是个气质美女,然而中学时代并没有被归为美女之列,因为当时的她很中性,永远不蓄长发,永远不穿长裙。
  她不爱窝在沙发里看言情剧,对所有桃色绯闻绝缘,更不要谈真枪实弹的爱情经历。她简直像是个修女,心如止水,但我至今没看出来她到底在修什么。
  她的爱好在于运动,喜欢打篮球游泳登山探险,总之和我这个大懒人有很不同。
  可是,我们却在各自的世界里彼此欣赏。
  我们的交情很淡,平时放学也不相约回家——虽然我们的家就在相邻的两栋楼。但如果偶尔碰上了,就会说说笑笑一路走,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陌生的感觉。
  这就叫做君子之交,多年之后我们还惺惺相惜,而今日的她已经充分显示出了女人的特质,喜欢逛超市、饰品店、淑女屋……所以,我只能说,她很晚熟。
  总之,我初一的日子过得单纯而愉悦。
  无极就在不远处,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第四章
  我以傲人的成绩进入初二,无极则进入了高一。
  其实我很怕他再一跳跳进高二,还好,他的中考成绩不算惊人,毕竟,从初一直升初三是需要缓冲的,或者说他的成绩进入了平稳发展时期。
  但他还是作为本校的优秀毕业生在全校学生面前讲话,我特别珍惜这样的机会,可以坐在台下,肆无忌惮的看他,把他的每个表情每个动作都尽收眼底而不被人发现。
  其实,任何人只要注意到我当时的眼神和表情,都能一眼看穿我的心事。
  只是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我,包括无极。
  初二的时候,胖子突然异军突起,开始在学习上和我平分秋色。
  同时,我认识了我中学时代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秦可。
  秦可留着短发,个子又高又瘦,皮肤是后来很流行的古铜色,行事干练强悍,一看就是发展成女强人的料。
  我很欣赏她,因为我觉得她是个特别的女人,她如果去超市,通常三分钟搞定问题——她通常从入口进去,直奔她需要选购的目标,然后从出口出来,活得很有目的性。
  这样的人应该很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然后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最终大都能实现自己的目标。
  不像我,一天懵懵懂懂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动不动咬着自动铅笔发一会儿呆,殊不知人家秦可又背了三百个单词。
  这一年,苹果突然改弦更张放弃了无极,她看上了我们班的数学科代表刘家琦。
  刘家琦这个名字很普通也很普遍,而且叫这个名字的人都会得到同一个外号——十三(六加七嘛)。
  十三和无极不是同一类型的男生,他很高,很阳刚,脾气比较倔,他一旦怒了,老师也很难驯服。
  我耸耸肩道:没想到你的口味变得这么成熟。
  苹果笑笑:他投篮的动作简直帅呆了。
  我居然对这个情敌有些不舍,毕竟以后我们不能并肩作战了,从此我们再说悄悄话的时候,她谈她的十三,我谈我的无极。
  我是很容易爱屋及乌的人,所以当我得知苹果的心意之后,便也开始对十三另眼相看。既然苹果觉得他好,那他自然有过人之处,然而他再怎么好也比不过我的无极。
  我作为班上的学习委员兼外语科代表,对十三从此多了些关照。当他和其他男生一样晚交作业时,我独独对他网开一面。
  一次,当他又来不及交作业时,我作出了一件非常没有原则性的事情——我竟然把自己的英语作业本甩到他面前,凶巴巴的对他说:快点抄!
  唉,如果被我父亲大人看到,一定会对我进行至少三天的思想教育。
  我这么做全是为了苹果。
  苹果不仅长得甜美,对人也是一副甜美的脾性,这样美好可爱的女孩,十三不好好努力如何能够配得上呢?
  所以,我实在看不下去十三不长进的样子,并为此痛心疾首。
  “以后你再敢不好好写作业,等着受死吧!”我威胁十三道,他瞪了我足足三分钟,仍然收不回那诧异。
  我听到旁边有人在叽叽喳喳说小话,我自然知道他们那点花花肠子在想些什么,于是往声源处狠狠瞪去,那些人立刻把闲话吞进肚里。
  苹果啊苹果,我为你做的牺牲实在是太大了。
  话说回来,我们班的男生中只有胖子能独立自主的完成作业,而每次他的作业一做完就立刻被其他男生抢去传抄。
  胖子对于我袒护十三的行为颇为不屑,好几次都用一种冷冰冰的眼光看我,似乎我做了多么丢脸的事,我不理他,欠我五条命呢,怎么弄得好像我欠他似的。
  然而,我和他在学习上仍然是各领风骚五百年,常常都只有一两分的差距。
  有时,对于某个问题我们产生了歧义,往往就在课堂上直接争执,我在东边发言,他在西边对答,老师和同学都成了看客。
  但我们的直接交流却很少,碰巧见了面就点头打个招呼,算是显示一下风度——尊重对手嘛。
  虽然我在学习上游刃有余,但我的体育成绩却差得离谱。
  所以说老天是公平的,为什么红颜薄命啊,为什么天才早死啊,都是同样的道理。
  我的小脑和四肢真的极度不发达,跳也跳不远,跑也跑不快,几乎没有几项能够达标(注意啊,达标是指三十分,及格是指六十分),但我的长跑还行,向来可以及格。
  这就是人生的可悲了,我在爱情上居然也擅长长跑。
  总之每次体育课测验,我都要死要活的。
  有一次我们考立定跳远,恰好无极从旁边经过,他居然朝这边看了一眼,只那一眼便让我精神抖擞,可惜的是,我并没有因此而超常发挥,反而因为一味想顾全姿势优美而跳得比平时还差。
  老师看看我的位置说:重新来吧。
  我一看,果然,那个位置好像可以得个负分。
  我和无极进一步熟识是缘于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的集训。
  那一年周三周五下午各个年级的数学尖子都会聚集到阶梯教室,由专门的老师来培训。
  从那时起,我练就了扫一眼就找到无极位置的本领,然后,我总是不动声色的找条路绕到他身后坐下,再然后,我可以借着看黑板的机会看他千百万次。
  看他发根处微微卷起的发,看他笑起来时迷人的侧面,看他桌上摊着的工工整整的笔记,看他耳轮上那颗浅灰色的痣。
  老师在讲台上激情万丈,我则在自己的本子上奋笔疾书,洁白的字面上慢慢多了些黑色的印记,然后那一个个印记渐渐地覆盖全篇,我以为自己笔根不辍,不放过老师的只言片语,但往往下课时才发现那上面记下的竟全是他的名字。
  无极,无极,无极,无极……
  一个下雨天,我撑着把红伞独自往阶梯教室那边跑,而无极撑着把黑伞从另一个方向往教室走去。
  他看到了我,给了我一记友善的眼神,然后继续前行。
  我为什么要带伞呢?我好不懊恼。
  都怪我妈,为什么要天天关注天气预报呢?
  如果我没带伞,或许他会不忍心看我被淋成落汤鸡,说不定我们会在同一把伞下谱写出浪漫情缘……
  多年后看了一出韩剧叫《假如爱有天意》,我才知道原来我应该在看到无极的第一秒钟,就把自己的伞借给别人,自己冲进雨帘,最好直接冲到他的伞下。
  可是那时,我只好盯着他的背影,看着他脚下飞溅的小小水花打湿了他的灰色裤脚,然后和他一前一后走进教室。
  周末的时候,数学辅导老师邀我们去她家继续补习,时间定在每个周六晚上,人物只有我和无极。
  我万分期待每个周六的来临,虽然每次补习时我都心猿意马。
  那一晚,补习到中途,突然停电了。
  我初时很不适应,毕竟是在别人家里,停了电我连厕所都找不到。
  老师很快点燃了蜡烛,三接着去卧室抚慰她的宝贝儿子,客厅里便只剩无极坐在我对面,隔着三根白烛与我脉脉相对,气氛朦胧得好像在吃烛光晚餐。
  我兀自陶醉一阵,然后意识到相对无言的尴尬,拼命想找点话题。
  “你说刚才那道题,辅助线可不可以从A顶点垂直画下来啊……”话一出口我就后悔死了,干吗不找个有情调一点的话题呢?
  此后许多年,我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和男生独处的时候我永远不会调情,永远和别人说着一本正经的话题——“上堂课……”“上次考试……”
  无极接着我的话深入分析了一下那条辅助线的问题,没多久灯亮了,老师出来了,我暗暗松口气,鼓着腮帮子去吹那三根蜡烛,谁知一次吹不灭,再吹还剩下一根。
  老师笑道:“洛颜这么斯文啊?”
  我微微脸红,无极也笑了,他温柔的帮我吹灭了剩下的一根蜡烛。
  “我们继续看这道题……”老师翻开了书,我赶紧收起心中的涟漪,但脸上的红霞却久久无法散去。
  辅导完回家,老师送我们出她家所在的那片住宅区,我和无极推着单车随她慢慢行走。
  清凉的夜风拂过,让每个人的心境澄明,我们随意地聊着天,关于前途和理想。
  “可能……考北大吧。”无极自然地回答着老师的问题。
  “是吗?真巧啊,我也想考那里呢。”我装出很惊讶很巧合的模样,事实上我早就知道他的志向,所以暗自跟从。
  无极对我笑了,眼睛如黑夜中最闪耀的那颗星,点亮了我的心海,我把他的笑当作一种默契,更暗暗下定决心,等他考上了北大,我会加倍努力,等着将来某一天去那里找他。
  那时的我们正青春年少,所想的从来都是美好的,世界里的一切都鲜活明媚,不曾设想过失败,不曾设想过意外。
  终于,数学竞赛的那一天来临了,我睡得很不好,早上不到六点就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镜子面前一照,果然成了大熊猫,难看死了。
  每次一遇到大考,我总有些紧张,甚至失眠。老师说这叫作心理素质欠佳,其实关键还是自己得失心太重。
  妈妈兴冲冲的端出她的招牌早餐:绿豆稀饭加泡酸菜。
  这么多年,我就是这么养大的,我妈常常看着我很有成就感的说:我居然把你养这么大了,真奇怪,从来没有养小孩的经验啊。
  其实她真的应该好好检讨一下,天天这么没营养的早餐,怎么没把我养死。
  老爸则坐在一旁,一边帮我剥鸡蛋,一边给与我战略上的指导。对于考试,爸爸的指导方针总是千古不变:战术上要重视,战略上要藐视。
  出门前,妈妈用嘴在我的左脸上盖个章,爸爸在我的右脸上盖个章,我就像个充满勇气的小战士,雄赳赳气昂昂的朝着我的战场出发了。
  我们在另一所学校考试。
  进考场之前,我远远的看到了无极,他站在教室外的阳台上,穿着白色的衬衣,好像在欣赏远处的风景。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葱绿的梧桐树上挂着一只风筝,断线的风筝,来来去去在风里摇。
  待我回过头时,发现他正从楼上看着我,我怔怔地站在楼下仰头望他,直到后来他转身进了考场。
  我发挥得很一般,知道自己可能与奖项无缘,难免一阵忏悔,只觉得对不起给我开小灶的老师和给我亲吻鼓励的父母。
  走出考场,我心情沮丧,再也无法像平时那样雀跃。我一个人无聊的甩着车钥匙向车棚走去,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Hi”,正是无极。
  “考得怎么样?”他问。
  “不怎么样。”
  “Me too。”他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勉强向他回笑,打开了我的凤凰牌女式自行车,当我试图把车从周围密密麻麻的车堆里拔出来时,不小心挂倒了旁边两辆车。
  无极眼明手快的帮我扶住往下倒的车,然而他力量有限,那两辆车终究是倒在地上。
  我不好意思的走过去,想把车扶起来,而无极也正伸出手去。我的手握住了车把,他的手握住了我的。
  我触电般把手抽离,然后愣愣看着他扶起车,架好。
  我回头骑上自己的车飞快地从他身后逃了,甚至没有对他说谢谢或再见。
  我无法解释自己的怪异行为,甚至说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样的心情。
  在他面前我总是变得很奇怪,甚至不再是我自己。
  我费力地蹬着我的小凤凰拐上大桥,忽然发现前方有个熟悉的身影,居然是胖子。
  他悠哉游哉的蹬着车,看样子考得不错。我当然不会去和他搭讪,也不好意思超他的车,然而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只好放慢速度和他保持十米的距离。
  途径一个陡坡,我小心掌握着刹车,和他保持好距离,谁知道他下坡非常谨慎,骑得比走路还慢,刹车发出“吱吱——”的声音。
  我终于决定超越他,于是松开刹车,任车尽情滑行,可我一快,他也快起来。我不服,非要超他不可,于是我们开始赛车,仿佛这场较量比学习上的胜败更加重要。
  终于要进校门的时候,他放慢了速度,我超过了他。
  我得意洋洋的回头扫他一眼,他不以为意,接着,我听见身后传来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
  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开始前仆后继,死胖子,占我便宜。
  我又气又恼,但心里的郁闷却渐渐散开,我于是也开始轻哼“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
  当张宇唱着《一言难尽》、《用心良苦》闯入我视线的时候,我彻底喜欢上了这个带着沧桑感的老男人。他的声音对我来说是那么具有蛊惑力,听得我黯然神伤甚至潸然泪下。
  于是我一天到晚在校园里唱:“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情灭了,爱熄了,剩下空心要不要;春已走,花又落,用心良苦却成空,我的痛,怎么形容,一生爱错放你的手……”
  或是唱:“我一言难尽,忍不住伤心,衡量不出爱与不爱之间的距离;你说你的心,不再温热如昔,从哪里开始从哪里失去;隐隐约约中,明白你的决定,不敢勉强你,只好为难自己,我为难我自己……”
  久而久之已没有了原来的调,完完全全的“洛式风格”。
  后来等张宇的《月亮惹的祸》为他打开市场的时候,我反而没有了最初的热衷。
  我确实比较奇怪,一旦我喜欢的歌手或演员从不红变红之后,我对他的喜爱便会退色。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我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
  对喜欢的人或事具有独占性。
  偏偏遇到无极,我就破了例。
  明明知道他是大众情人,明明知道有一大堆女生喜欢他,我还是难以免俗。
  从我爱上张宇那一刻起,我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染上了悲情的色彩。
  而我的良苦用心,无极并不知道。

  第五章
  我进入了初三,无极则走入高二。
  我们的学习生活突然有些紧张起来,中考,像一个关卡卡在那里,虽然不大,但终究是卡在那里,对我来说,跨过去不是问题,问题是我要争取以全市第一的风姿跨过去。
  胖子和秦可也很有压力,我们是三保险,总有一个人能突出重围吧?
  然而在一片紧张之中,无极的绯闻却渐渐传开。
  据说无极的女朋友是和他同班的女生冯惜晨,无极这样的万人迷到高二才传出绯闻,也算是难得了。那些流言个个传得有声有色,煞有介事的样子。
  冯惜晨,我也认识,无极他们班的外语科代表,也是校园里很风云的一个人物。
  她很漂亮,很洋气的那种漂亮;她很有钱,出手往往阔绰;她性格独特,带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
  我对她没有特别的好感,但也没有反感,我很客观的觉得她是一个受男生青睐的女生,然而我并不认为她是无极中意的那种女生。
  但是据说,他们周末一起逛书店,泡咖啡屋,去电影院。
  我没有去考究这些传闻的真实性,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他们的关系如蒙了一层面纱,令我看不清全貌。
  也许他们是好友,再大不了冯惜晨是他的红颜知己,我终究不愿承认她是他的女朋友。
  另一条绯闻来自十三——十三喜欢冯惜晨。
  这条消息是货真价实的,连十三自己都供认不讳。直到我亲眼目睹十三看冯惜晨说话时的表情,也彻彻底底相信十三被人家勾了魂,简直眼珠都不舍得转一下唉,我看无极都没有看得这么露骨。
  我们可怜的十三,等着受伤去吧,以我女人的直觉,冯惜晨不会喜欢他。
  苹果得知此事并没有表现出极度的伤心,也没有把对十三的一颗心收回来,这种执着的不计回报的死心眼的爱情,让我第一次体会到女人的伟大。
  我们真心的付出,即使对方心有所属,即使自己注定失败,仍是不埋怨、不后悔、不放弃。
  无聊时,我就拿出圆珠笔,在草稿纸上画箭头:苹果喜欢十三,十三喜欢冯惜晨,冯惜晨喜欢无极,我恨不得在惯性作用下画个无极喜欢苹果,那样就能形成一个闭合的曲线。
  然而不管怎样画,我总在那曲线之外。
  我只是个看客,没有上场的机会。
  然而我对无极的感情并不输于他人,不管他是否真的喜欢冯惜晨,我都不在乎,我爱不爱他与他爱不爱别人没有丝毫的关联。
  电视里重播《东京爱情故事》,莉香勇敢的说:“假如我望见了那个人的背影,我会披荆斩棘地追去,脚扭伤了,跳着也要追。天下着最大的雨,扔下伞也要追。假如他不等我,就让他后悔一辈子。”
  我立刻对号入座,泪水一时滂沱。
  数学奥林匹克的成绩终于揭晓,我果然只拿了个市级奖。秦可和胖子分别拿了全国二三等奖,这对我是个不小的打击,有比较才看得出高下,输给他们,给我一种淘汰出局的感觉,如何能够心安?
  高三的时候我再参加数学竞赛,终于拿到秦可此时的成绩。事后我对芃芃感慨万千的说:我等这个机会等了三年,不是为了证明我比别人强,只是要证明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夺回来。
  当然,如此有水准的话,不是我首创的,这是《英雄本色》中的台词,芃芃听了连连点头,于我心有戚戚焉。
  然而这次,无极也只拿了市级奖,我以此自慰,觉得自己和他有种不为人知的默契。
  “洛颜啊,你把证书拿给无极吧。”辅导老师苦着脸说,正是让我们周末去她家补习的那位。
  我顿时无地自容追悔莫及,我和无极都辜负了她的苦心。我能够感受到她的失意,但她还是战略上出了问题,只要不是无极,我和其他哪个男生一起补习都不会那么心猿意马,也许也不会名落孙山。
  比如说三年之后,我和胖子一起补习,我就绝对的心无旁骛。
  我拿着证书去找无极,一路上不敢太过招摇,我想这个证书对无极来说也是一种耻辱,虽然我不明白他怎么也会发挥失常。
  无极不在教室里,我碰到了冯惜晨。
  “下节课是体育课,他们男生都去了操场,我带你去找他吧。”
  “哦。”我低着头跟在她屁股后面跑,听她的语气,果真以无极的女朋友自居。
  “你喜不喜欢无极?”冷不防她转过身问我,我差点没从楼梯上栽下去。
  我惶恐的扶了扶自己刚配的黑边眼镜,张口结舌:“啊?嗯?那个……”
  她对我展开一个销魂的笑,媚态万千:“呵呵,你那么紧张干什么?你喜欢他吗?”
  我终于回过神,恢复了应对能力,笑道:“你这人还真是直接。不过,我怎么会喜欢他呢?平时都没什么接触。”
  我的表情要多诚实有多诚实,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谁都会以为我是个情窦未开的天真小女孩。然而冯惜晨是个精明的女人,她只是不置可否的对我笑,我也就陪她干笑几声。
  其实我始终不明白她怎么会这样问我,因为我和她根本不熟。至于她相不相信,那也与我无关,反正说到底我也不是她的情敌,我还没有那样的荣幸。
  我们在草坪上见到了无极,他居然像个婴孩一样摊开四肢躺在那片绿草当中。
  “籍,有人找你。”冯惜晨走到无极身边坐下,推推他的胳膊。
  无极张开眼,看了看我,我正傻乎乎的愣在草坪外。
  他真的是个纯真的人,可以那么自然的躺在地上,享受阳光和空气的滋养,丝毫不介怀来来往往的眼光。
  苹果后来评价说,这就是无极的魅力所在:他有一种沉稳老练的气质,却又不失孩子气。
  着洁白衬衣的清秀少年躺在绿油油的草坪上,全身镀上太阳的金光,这是一幅多么美的画面啊,多年以后我都还记得,无极眯着眼躺在蓝天之下绿草之上的样子。
  他向我笑笑,然后冯惜晨跑来说:给我吧,我帮他收着。
  我谨遵太后懿旨,把证书呈上,知趣的走了。
  走了不远我又回头看看他们,只见冯惜晨翻着证书,在说着什么,而无极始终闭着眼,根本没看那证书一眼。
  也许他已预料到这结局,也许他根本不在乎这结局。
  我们的秋季运动会拉开帷幕,所有学生都热情高涨,并不是因为全民健身的号召深入人心,而是因为终于可以不再日日对着课本念经。
  无极只参加了高中部的一百米跑。
  我坚信他能够跑第一,不为什么,只因为他是我的信仰,他在我心里永远无所不能。
  一声枪响,七个选手如离弦之箭奋勇向前,远远的,我看到了他,即使看不清面容,我也知道那就是他。
  无极穿着白色丝织的运动装,一双腿修长劲实。他如白色骏马在风里奔驰,全力以赴,短短的秀发迎风飞扬,冲过终点线的时候,我看到了他的表情,沉着的,冷酷的,超然的。
  他果然拿了第一,虽然周围人说那是因为校园百米王没有出场的缘故。
  我不在乎,我只是把他的风姿都印刻在心里。
  黑色跑道,白色终点线,秀发飞扬的少年,悠悠风声。
  十三代表我们班参加了初中部男子三千米跑的比赛。
  参赛的只有六个人,设了七个奖,也就是说只要跑完就有奖,可是要跑完那七圈半也是很有挑战性的一件事,我对十三刮目相看起来。
  十三每次跑过我们这片看区,我立刻放下手中的作业,从座位上爬起来,放声大喊:“刘家琦,加油!刘家琦,加油!”
  等他跑过了,又一屁股坐下,继续埋头作业。
  苹果倒是比我内敛,看着十三跑过,也只是坐在座位上沉沉吟吟的笑。这是种精神上的鼓励,可惜十三是感受不到的,十三的眼光只会往冯惜晨所在的位置上飞,而冯惜晨却缠着无极说说笑笑。
  人生啊,太多的连环,若是不小心陷进去,一个环就能把你钉得死死的。
  “哎,你们看十三怎么了?”旁边的女生喊。
  我起身一看,天哪,十三居然在中途退出了跑道!太丢脸了吧,我都禁不住为他脸红,怎么可以这样呢,再怎么说也是我们班的男二号啊,此举实在辜负了不少女生的期待。
  我气冲冲的跑下看台,直奔十三而去。
  “你怎么回事啊?!”机关枪正要开始扫射,我发现他的气色有些不对,不免收敛起怒火,这样一来,我的询问又变成另一种意味,“你怎么回事啊?不舒服啊?”
  十三脸色煞白,唇色变成淡淡的紫,额头上泌出细细的汗。
  “我拿瓶水给你。”我快速跑开,撞见胖子和周克强,两人各拿了一瓶农夫山泉,我愣了一下,然后抢过周克强的水,回到十三身边。
  刚把水递给十三,他就翻江倒海的呕起来。
  我暗骂自己是吃饱饭没事做,人没骂着,结果惹来一身麻烦,还有我那一裤腿污物又该如何是好。
  胖子和周克强随后也走到这里来,胖子看我一眼,然后架起十三的胳膊,往医务室走去。
  十三突然停住,虚弱的对我回眸一笑:“谢谢。”
  “行了行了。”我对他挥挥手,心里居然感到了助人的小小快乐。
  只不过,人家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为什么我换来的却是一腿臭气?
  等我回家换了裤子回到看台,苹果从作业本上抬头看我一眼:“他没事吧?”
  “放心啦,他吉人自有天相。”
  苹果板着脸继续做她的几何作业,可我却无端端感到一种强烈的敌意,苹果不会是在和我生气吧?我仔细检讨了一下,确定我和十三真的是清清白白,连递水的时候我都注意不去碰他的手哦。
  “去看接力赛吧!”我对苹果主动示好。
  “你自己去吧。”热脸贴上冷屁股。
  我也不恼,自己乐呵呵的跑去看接力赛。
  这可是最后一项赛事,也是最热闹最重要的比赛,因为接力赛可以显示一个班的团结性和凝聚力。
  我们班的拉拉队站在终点线的位置,女生刘湘亲亲热热拉着我的手,其实我和她也不是那么熟络,但她对我毫无间隙。
  我们班大部分女生——不管是哈胖子还是哈十三的——都对我没有敌意,因为我这个书呆子真的不具备威胁性,至于说学习嘛,你要防备的只是和你水平不相上下的对手,远远高于你的或是永远追不上你的人,都不值得你忌恨。
  综上所述,我是个无害的女人。
  胖子跑最后一棒,在他之前,周克强落下二班一点距离,所以,胖子责任巨大。
  “加油!加油!”助威声一波接一波,眼看胖子已经与二班那个男生并驾齐驱,却始终无法超越。
  死胖子,跟我赛车就有劲儿,这会儿怎么跑不快了?
  他们越来越逼近终点线,我紧张地大喊:“快点,胖子!胖子,快点!”
  胖子终于以微弱优势率先挺线,保住了我们班的荣誉。
  胖子像个功臣般被我们班的男生团团围住,抛至空中,欢呼声此起彼伏。
  我不屑的瘪嘴,明明是大家团结协作的成果,怎么可以搞个人英雄主义?
  我撤身往回走,刘湘对我穷追不舍:“喂,诺言,你刚才叫谁胖子啊?”
  我对胖子努努嘴:“他咯。”
  刘湘不可思议的张大嘴:“你说方博阳啊?怎么会呢?他一点也不胖啊,身高一米七七点五,体重六十三点三公斤,怎么能说胖呢?很瘦的呀。”
  我晕了,胖子的魅力到底在哪里啊,能把一众女生迷成这样,个人资料掌握得如此精确详细。
  我不耐烦的说:“他以前很胖啦!”
  “啊?你以前就认识他了啊?他以前长什么样子的啊,多高多重啊,他以前有没有现在帅啊,他以前打球也那么帅吗,他以前……”
  我想起《大话西游》里的罗家英,寻思着唐僧真的该死,不然就是我们这种无辜之人被唠叨至死,而且是七窍流血、死状甚惨的那种。
  运动会结束点人,我们班居然少了一个人。
  失踪人口——林梦飞,我的好友之一,也是很奇特的一个女生。
  哈,如果我的好友都可以被收藏进盒子,打开我的百宝箱,肯定个个都是千奇百怪的珍品。
  比如芃芃啦,苹果啦,梦飞啦,一个比一个特别。
  林梦飞,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坚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鱼跃龙门出人头地是她朴实的梦想。
  所以,她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恨不得自己变个小人钻进书里呆着。她当然还有其它好多奇闻轶事,比如做个小本本当仇人录,比如开始为自己写自传。
  后来,和她同寝室的小女生给大家提供了破案的蛛丝马迹:“她给她妈妈留了一封信。”
  我们和谭老师讨论了很久,终于一面派人找林妈妈来,一面拆开这封信。信里流露了梦飞对自己学习状态不佳的强烈自责,于是她打算去尼姑庵出家,了此残生。
  我们终于在离学校最近的寺庙里找到了她,她正可怜巴巴的蹲在屋檐下看着叶落。
  我小的时候,也有过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只要我妈凶狠狠的骂我,我就想离家出走,只要我爸凶狠狠的打我,我就想自杀。
  当然,我只限于想想而已,从不敢付诸实践,我很怕死,我爱极了我这条小命。
  我并不相信梦飞真的有胆量削发为尼,我很清楚她只是情绪一时失控罢了,然而,我还是忍不住骂她:“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你真的看破红尘了么?这世上真的没有值得你留恋的事了么?”
  梦飞本来就呜呜咽咽,被我一骂,再一看到辛辛苦苦从县城赶来的妈妈,立刻扑上去和林妈妈抱头痛哭。
  真是闻者伤心,听者动容啊,我也在一旁摇头晃脑的感慨。
  我们在尘世间行走,真的很累,每一个人都不能单纯的活着,总在不自觉地背上很多的包袱,而其中很多都是自己强加给自己的。
  正如梦飞,她想要为自己挣出个恢宏前程,想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扬眉吐气,她每天读书到夜半,却发现终究达不到自己的目标,所以她崩溃。
  这种崩溃有谁能够解救呢?
  我们总想问老天要个公平,也自欺欺人的以为世界上存在着公平二字,可是仔细想想,我为什么不比别人美丽,我为什么不比别人聪明,我为什么不比别人有钱?
  太多事找不到理由,能解救自己的惟有自己而已。
  梦飞连这点都看不破,她怎么可能看破这滚滚红尘?
  后来,我若是威胁无极,总是说“你如果不怎么怎么样,我就出家当尼姑去!”
  无极就笑:“你又想学林梦飞么?真的看破红尘了?”
  我真讨厌他那种笑,吹皱这池春水的人是他,他却好像不干己事。
  我可以看破红尘么?
  我不能。
  他便是我永远看不破的红尘,只是为他,我才留在这万丈红尘之中,流着泪,受着苦。
  中考在六月结束,我的心平静如水,我知道胜利属于我,虽然我不会流露给任何人知道。
  这个夏日还是那么烦燥不安,知了无休无止地唱吟,太阳火辣辣的烧。然后我想起村上春树在且听风吟里说,理想的暑假过法是:热,孤独,不打扰谁,不被谁打扰。
  后来,中考的成绩揭晓了,我考了662.5分(满分670),我乐不可支——这状元郎当得真是轻松。
  可惜,我终究还是轻敌了。
  状元并不是我,而是别校的一个女生,要命的是她的成绩是662.75。该死的0.25分,四舍五入足可以把它给舍了。
  100和99.5有区别吗?这是满分与非满分的区别。
  60和59.5有区别吗?这是及格和不及格的区别。
  662.75和662.5有区别吗?这是状元和榜眼的区别。
  我追在我爸屁股后面问: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她很厉害吗?
  古代的剑客应该都是这样的吧,得知武林中又有新的高手出现,立刻警觉地把对方资料搜集起来,等着将来下战书、决一胜负。
  直到我爸说那女生平时在他们学校并不拔尖,这次只是爆冷门,我才肯罢休。
  好吧,反正在我心里,我早已自认是状元了。
  我很阿Q的。
  梦飞考得也不赖,全校前十呢。
  我很诚心的恭喜她:考得不错啊。
  她冷冷对我说:哪有你考得好。
  我愣住,她当然没有我考得好,这我知道,只是,难道她想要比我考得好吗?
  不,我绝对没有轻视她的意味。这是老爸教我的道理:绝对不要轻视任何一个现在不如你的人,因为将来某一天,他绝对有可能超越你,救助你,或是加害你。
  所以,我即使看到隔壁王大妈手里抱着的小孙子,我也不去欺负他,很可能将来他会是我上司呢,对于命运这个东西,我很敬畏。
  可是,我受不了梦飞那样看我,好像视我为对手,仿佛不能超越我也是她痛苦的根源一般。
  学习,是需要对手的,因为我们尚不能无欲无求,无视胜败。
  可是,能让我承认的对手只有胖子和秦可而已,别的人我从不关注。
  我为梦飞感到一些同情,也许她在很多方面她比我强千百倍,但是说到考试做题,我真的比她有悟性。然而我很佩服那些有雄心壮志并且为之付出努力的人,所以我真心诚意对她说:“可能你下次就会比我考得好了。”
  尽管我还是觉得如果不是我犯下重大失误这种机率微乎其微,然而没有关系,如果我真的比她差也没有关系。
  对我而言,考试,只是一种游戏。
  我们拿毕业成绩的时候全班合影留念,无极他们高二补习,他刚好从教学楼前经过,于是帮我们拍照。
  他的笑容温暖如昔,人却消瘦了些,我知道进入高三会很累很辛苦,但我相信他会过得很好,一如既往地。
  他是我心中的无极,永远不败的无极。
  我不喜欢出风头,虽然我也憎恨平庸,所以拍照的时候我大方的把好位置都让给了别的女生。最后,我被一堆忘恩负义的家伙挤在第一排最边上,而如花似玉的苹果站在队列的正中央。
  我们一起对着镜头笑,于我而言,让我展颜的是无极,而非那个圆不隆冬的黑色镜筒。
  这个七月,香港回归了,我们毕业了。

  第六章
  我跨入高一,继续风生水起,无极进入高三,开始无间炼狱。
  我们这一级虽没有明显的区分快慢班,但是显然的,我所在的班级囊括了所有的尖子学生,秦可、胖子和我三巨头聚首,芃芃也终于和我同班,此后放学上学我都不再寂寞。
  高中的课程并不比初中难多少,我、秦可、胖子很快确定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我当第一的频率是高过他俩的,而胖子一般占据第三的地位,所以我们这样三分魏蜀吴:我是蜀,胖子是吴,而秦可则是魏。
  直到高考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为什么要自认是蜀呢,要知道,纵然诸葛亮神机妙算,纵然张飞骁勇善战,纵然关云长智勇双全,那一切一切让人惊叹的成就只不是过眼云烟。
  天下,终究是魏的天下。
  十三没有继续和我们同班,我和苹果也不再是同桌。
  我觉得苹果对十三的感情好像已经渐渐淡了,我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苹果并没有亲口再跟我谈过她的感情问题。
  我和苹果之间好像插进了一根针,虽然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插进来的,但彼此都能感受到这种改变,而那针眼造成的缝隙终究会越来越大。
  好啊,她解脱了,既然十三喜欢的始终都是冯惜晨。
  可我,还是被无极束缚着,无法得到救赎。
  如果可以少爱他一点,如果可以更理智一点……
  不,其实没有用的,被爱情所困的女人,借她再多的理智也没有用。
  或许真是前世欠下他的,今世,我加倍偿还。
  我的新同桌叫刘卓艳,是姜老师特意安排来拯救我的天使,因为她在物理学科展示出了非凡的领悟力。
  我的物理真的很差,虽然我可以把物理分数考得很高,。
  我至今还是不会修电灯,我只是把物理当作数学来学,所以我的分数波动振幅很大。
  我很崇拜物理很好的人,如果再是个女人,足以让我五体投地了。
  所以,我对刘卓艳五体投地。
  她对我说,其实她原名叫刘艳,但是她觉得难听,强烈要求改名。于是十二岁的时候,刘妈妈以及小刘艳的一大堆姑妈姨妈想了很多字,让她自己选一个夹在中间。
  她选了“卓”字。
  真会选,原本俗不可耐的名字立刻熠熠生辉。
  卓绝、卓然、卓越……卓艳
  多磅礴的气势啊。
  能够有卓艳作我的同桌,实在三生有幸,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快乐。
  她说话很逗,常常一句话就能让我们周围几个女生笑得天花乱坠,然后她还虎着脸骂我们抗笑能力差。
  卓艳的男朋友黄涛和无极同班,所以每次她提到黄涛他们班的事,或多或少会提到无极,毕竟无极已是那个班级的精神领袖。
  可我并没有告诉卓艳我的心事,因为她没有问。
  她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性,懂得尊重别人的隐私和自由空间,不像天真的小女生叽叽喳喳探听别人的小秘密。她不会问我我心里的那个人是谁,她以为当我想要让她知道的时候我自然会讲,其实也不尽然,有时候她不问我会以为是她没有兴趣知道,又或者,我没有主动去讲的勇气,但只要她问,我就会滔滔不绝。
  到底,人与人的交流无法总是随心所欲。
  其实我很佩服《一吻定情》里面的琴子,我若有她的大胆勇敢坚韧度,我肯定早把无极追到手了。
  但我不是琴子,我已决定把无极埋入心底,对我而言,如今能够时常见到他就已足够。
  我很珍惜到楼上办公室交作业的机会,我总能在经过高三五班教室的时候看无极一眼。
  他有时候埋在书里沉思,有时候会自己一个人笑,有时候和周围同学谈笑风生。
  我总能一眼定出他的坐标,第二眼就走人,谁也不知道我曾看过他,连他自己也难以发现。
  以前我看他,其实是希望他也看见我的,这样,我们眉来眼去,或许会擦出爱火花。
  但是,时间久了,我累了,也许我的秋波频律和他能感应到的频律不在同一个波段,所以我放弃了,不再希冀,甚至刻意掩饰。
  只是,眼光还是那么轻易的捕捉到他的身影,完完全全的自然反射。
  寒冬到了,学校举行庆祝“一二九运动”歌舞晚会。
  苹果带着我们班几个女生跳起了民族舞蹈。苹果学艺术体操学了十年,所以舞蹈对她来说已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此自然而没有难度。
  她立在宽阔的舞台上,白晃晃的灯光下,着藏族服饰,五颜六色的裙,大红的腰带,长长的靴。她一动,头上的银铃发出阵阵碎响,她再动,手里的红色绸带狂乱飞扬,在舞台中央织出一个铺天盖地的红色世界。
  身后别的女孩与她跳着同样的舞姿,但偏偏,风采全由她夺去。有她在前,那几人的舞根本不能称之为舞。
  舞曲欢快激昂,苹果的动作时而热情强劲,时而娇弱柔媚,黑色的眼眸顾盼生辉,她完全是这舞台的主宰者,她是舞台的灵魂。
  不久之后,冯惜晨上台,她和她的同伴们穿着黑色健美服,紧身的衣服勾勒出青春少女的傲人曲线,野性十足。
  背景乐是韩国一个少女组合的走红歌曲,而那时,我未曾听说过有那样一个组合,因为我的追星范围仍然没有超出中国的版图。
  冯惜晨不像苹果那样经过专业的训练,但她的舞姿却流畅自然,那是最原始的一种表现方式,把她的激情把她的青春肆意燃放,舞姿狂放而动人。
  冯惜晨一头瀑布般的黑色长发流泻肩头,偶尔抚上眼角眉梢,那又是一种迷人风情,她的眼睛涂着浓浓的紫色眼影,勾出细长的眼线,好像猫的眼睛,直直看着你,勾走你的魂。
  十三在哪里呀,十三在哪里?(注意了,我是用“春天在哪里”的调在心里唱的。)
  我忽然很想看看十三失魂的模样。
  然而十三没找见,我却直端端望进了无极幽黑的眼眸,我知道他们高三五班的方阵就在我们高一五班的隔壁,但他什么时候在我身边坐下的,我一无所知。
  他看见我,像见到熟人那样公事化地笑:“Hi”
  “Hi”我笑得不自然。我突然希望自己也长袖善舞,在台上去释放光彩,可惜,我不是苹果,也不是冯惜晨,我的腰板笔直僵硬,一弯就要骨折。
  “刚才跳舞的是你们班的姚子茗?”
  “嗯。”我点头,看见他眼里闪烁的光彩,心里忽然有些嫉妒。
  苹果,牵动了他的目光,就这一点,足以让我嫉妒欲狂了。
  还没来得及继续交流,我看到冯惜晨从人群中的缝隙向这边走来,脸色不佳。
  我知情识趣地站起身,甚至把我的小座椅让给了冯惜晨。
  我为自己这种行为感到可悲和可耻,我真是大度得很啊,无极就在我身旁,我却好心的把这个交谈的机会让给了女主角,自己躲到一边去,继续暗恋。
  我不知道自己这种反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为什么会变得那样卑微,我那睥睨天下的气度都藏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在他面前,我会觉得自己很小很小,小得像一粒尘埃。
  不过,无极并没有和冯惜晨交谈太久就起身离去了。
  我看到无极的眼神里,有不加掩饰的冷意。
  我早说过,冯惜晨不是无极中意的那种类型,我的直觉,就是那样准。
  后来,公布舞蹈的名次,夺冠的是初中部的一个班,人家跳的是《大刀进行曲》,主旋律对嘛,冯惜晨她们名落孙山,我真心实意的替她感到可惜。
  她就在我身边,我觉得我总应该表示点什么:“其实你们跳得很好,真的。”
  她一抬眼,对我说:“你是在同情我吗?我最不需要别人同情。”
  我有点愣,她的反应是不是太过敏锐了?这句话怎么会让她理解成同情?又或者,她只是为了说她那句有个性的台词。
  她不需要同情,我记住了,其实我也是。
  晚会过后是个周五,连带着周末一起放假,大家都敲锣打鼓地回家享受这难得的三天长假。
  一群初中同学相约着去唱卡拉ok。其实初中时大家未必多么多么熟识,但一旦分开了,好像每个人都是兄弟姐妹。大家的路已经各不相同了,大多数人如我一样,准备过高考的独木桥,但也有人读了中专技校,甚至有人早早出去工作。
  我这几天始终心绪不宁,我常常想起无极提到苹果时放着光彩的眼神,然后心情发灰,像要腐烂似的灰。
  没有人夸过我唱歌好听,但我自己认为我唱得很好听。那一天,我几乎是抱着话筒不放,一首接一首的唱。
  我纵容自己像个疯子似的扯着嗓子喊:
  “……
  我是如此爱你
  却只能沉默站在原地
  像一个迷失孩子般遗落在人群
  我是如此爱你
  明知道得不到你的回应
  心情像失群的孤雁飞在黄昏里”
  我是个不爱哭的女孩,因为我觉得自己哭起来很丑。做不到无声落泪,我总是眼泪鼻涕一起流,情况严重时还会连带打嗝。
  但唱完那首歌扔掉话筒,我发现自己已在不觉中泪流满面。
  或许那一次,我是哭得很美的,带着凄凉的绝望的沉沦的美。
  不久以后,我们年级举行演讲比赛。
  高三也稀稀落落的有人来观看,无极在其中,我心里有种猜想,我想无极或许是为了苹果而来。
  苹果演讲同样具有天赋,她声音甜美,大珠小珠落玉盘;她表情生动,一双秋水双眸摄人心魂;她气质卓然,姿态语言都极富感染力。
  虽然她抽签抽到不具优势的第一个出场,却阻挡不了她摘下桂冠。
  我虽也参赛,却只拿到优胜奖作心理安慰,我并不在乎这个,这对我毫无意义。
  但我看见无极对着苹果微笑,一双眼漾着动人的赞许的光辉,后来,他们站在一起谈话,很是投契的样子,真是金童玉女佳偶天成。
  对于苹果,一切只是无心,她曾经的对无极的爱恋早就被埋在心底,此刻或许被唤醒了,对无极不免流露温柔。
  而我,穷极所有,换不回无极的回眸一顾。
  苹果——十三——冯惜晨——无极,我曾经画过的关系图还历历在目,无极还真是争气,果然连成个封闭曲线给我看。
  我知道我和苹果之间的那个裂隙只会越来越大了,我还曾想着一定要弥补那缝,现在我知道,我是没有能力去补了。
  我再怎样的大度和执着,也无法对苹果心无芥蒂。
  我曾说过我嫉妒欲狂,如今,我已然疯狂。
  我以一种冷静的方式疯狂。
  我封闭了自己的心,断绝和无极有关的一切联系,我试图将他遗忘。
  我每天按部就班的学习,生活,我比芃芃更像个修女,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要修的是我的学业。
  我知道我的付出终会有所回报的,因为我真的很有应试的天赋。
  语文老师上课时闲聊,谈起海明威、谈起三毛、谈起介川龙之芥,他们都是自杀而死,所为何事,永远是个谜,我们站在局外,永远只能揣度而无法确定。老师说,海明威自杀,是因为发现自己永远无法超越自己。我觉得这是一种有趣的解释,传奇的人,死也应当具有传奇性,不要说他是为情所困或是为病痛所折磨,那样过于平淡。
  后来有一次开玩笑,我对卓艳说:生命了无生趣,不如自杀算了。
  卓艳抖着肩膀笑:你如果自杀了,肯定会被人理解成无法超越自己的那种。
  我也笑,心里偷偷的开心。
  我是需要被认同的,当无极不能给我以肯定,我需要从别处得到安慰。
  其实我知道,在班上同学的眼中,我已是一个神话。
  呆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其实很好,我又开始了简单的生活。
  每天晚上趁着吃夜宵的时间,我还是赖在妈妈身边看tvb的剧集。
  第一次看古天乐版的《神雕侠侣》,对那个白白净净的帅哥没太多感觉,对李姑娘扮演的小龙女也没有惊艳。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爱上晒成黑炭头的古天乐,也没有预想到自己会把这版《神雕侠侣》翻来覆去的看。
  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只为这一份长情,我彻彻底底的喜欢他。
  可是几年之后,在OICQ上和无极聊起这个,他却不赞同。
  言:杨过那样长情,是个女生都会心动的罗。
  极;换作是别人,未必不能做到。
  言:你在嘴上说当然轻松,可是我觉得现实中不会有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等十六年的
  极:说这话的人其实是不自信,不相信有人会为自己等16年
  我在那里顿住。
  也许是把,我是不自信的,不相信别人会为了我等十六年。
  可是我,却是可以为别人那样等候的。
  无极或许不知道,只要他给我稍许肯定,我就可以为了他,永永远远等下去。
  那一阵子,任贤齐很红。
  随时有人在唱他的歌:“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或是唱:“一波还来不及,一波早就过去,一生一世如梦初醒,深深太平洋底深深伤心……”
  唱得我一阵一阵发冷,心底荡过一阵一阵忧伤。
  其实仔细想想,流传甚广的歌,大多都是悲情的。因为欢快总会被很快遗忘,但伤感却是烙刻每个人心底深处的,需要很久方能止住那隐隐的痛,然而又是那么容易引起共鸣,只要一句话一首歌,那些如烟如尘的事又开始浮上来,所有灰色情绪再度泛滥。
  所以,我在任贤齐的呓语中,默默舔噬自己的悲哀。
  就在我以为无极快要走出我生活的时候,突然听说他踢足球踢得腓骨骨折。
  真的吗?我再一次没骨气的为他揪心起来。
  卓艳说着从黄涛那里听来的消息:打上石膏了但是没有住院,想想他们高三都快一诊考试了,哪有时间住院?
  我看似无意的问:那可惨了,会影响恢复的吧?
  卓艳说:应该没什么大碍,听说只要好好休养就没事。
  我松了一口气,心却还是疼。伤筋断骨一百天,会不会影响了他的高考冲刺?
  有一天上学的路上,我竟然在楼梯上碰到拄着拐杖费力往上走的无极。
  我在他屁股后面跟着,舍不得走到他前面去。那一刻,我好想化身作他的拐杖,让他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我。
  不知走了多久,前面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你怎么不跑快点,快要迟到了。”
  “啊?”我惊惶,前后左右张望了一圈没见到熟人,才相信这的确是无极在对我说话。真像是天籁阿,我感动得不知所云,连忙扶了扶眼镜,跳上两极台阶,在他西南方向60度角仰头对他说:“还有三分钟。”
  他终于也回过头来,对我微笑,温柔的宠爱的笑。
  我受到了鼓励,对他说:我帮你提书包吧。
  真的,我看不得他两手扶拐杖手里还抓着个书包的艰难模样。
  “Thank you!”他把书包递到我手上,无意中甩了一下挡住眼帘的发,我又花痴了,那优雅气质果真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举手抬足间都散发淡淡风华。
  我和他并肩而行,内心很满足。
  地震吧,我突然想,这样,我就可以和他永远在一起了。
  到了他教室门口,他接过书包,又是一句“谢谢”,我没有说“不客气”,因为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根本不该有这些客套话。
  看着他费力的走到教室门口,有同学上前搀扶,我松了口气,傻笑着呆立在楼梯拐角处。
  “要迟到了。”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有人从身边走过。
  “哦。”我下意识的回答,然后下意识的想看看好心人是谁。
  居然是胖子,他无缘无故干吗要提醒我?
  莫名其妙!
  我忘恩负义的骂他一句,随后飞快冲下楼去,蹋着第一节早自习的铃声回到座位上。
  后来到高三填报志愿,我当然要打听清楚无极填报的院系,黄涛所知甚少,从卓艳那里探不到口风,我只好从老爸身上寻找突破口。
  “老爸啊,今年高三报志愿情况怎么样啊,报北大清华的多吗?”
  爸爸从报纸后面探出脑袋,认真回答:“不多,四五个吧。估计最后最多能走三个人,吴籍是最有把握的,其他几个都有点悬。”
  呵呵,鱼儿自动上钩。
  “那你也要指导好人家,不要全填成热门专业。”
  爸爸中计,道:“那是自然的,就一个生物工程比较热门。”
  “你知不知道今年的行情啊,有些专业以前不热说不定今年就变热门了。”
  爸爸又中计,道:“这不可能!其他两个志愿是数学系和城环系,那都是很稳的专业。”
  “也不一定噢,今年爆冷也不一定。就怕他上了分数线也走不了。”
  爸爸再中计,道:“只要上了分数线,一定走的!那孩子填了服从分配的。”
  我心里美滋滋的,一张志愿表已经在我心里呼之欲出了。
  两年之后,我必定把心里这张表原封不动的抄一遍,那就是我最确定的志愿。
  黑色七月终于来临,考场仍设在另一个学校。
  那三天,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像一种不祥的预兆,让人心情灰暗。
  我很想陪着无极去那个陌生的考场,我想在考场外的梧桐树下等他,这当然是我的痴人说梦了,我没有任何立场。
  想起前几日,无极总和苹果一起去食堂吃饭,也许,他需要苹果笑容作为鼓励,或许他会为那笑容而战,就像征战前的王子对自己的爱妃说:我要打一个天下,为了你。
  我呆在自己的书房里,看着墙上的时钟无忧无虑的走,自己默默在心中数秒。
  窗外的雨一滴又一滴,不知愁滋味,它在我的心湖落下一个又一个涟漪,水纹一圈圈荡漾开去,无休无止的样子。
  在那一刻,我希望冥冥中有神灵的存在,保佑无极吧,不管他是为谁而战,都请保佑他胜利。如果可以的话,请给与他足够的好运,甚至把我身上这一份也都给他吧,只愿他能够凯旋而归。
  然而,命运是残酷的,无极输了这场仗,一败涂地。
  他和北大是无缘了,只能去第二志愿,他的第二志愿是什么呢?我发现自己压根不知道,因为在我心里,从不曾设想过这样的可能性。
  爸爸也天天在家里为他叹息:“可惜了啊,这孩子,去南京理工大学真的是可惜了。哎,如果他肯补习一年,省状元肯定是他的。”
  我一句话也听不进去,只是为他心痛而已。
  他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呢?一向傲视群雄的他,如何承担这样一次重击?
  虽然人们总是说,挫折让人成长,可我总是想,我宁可不要成长,也不愿接受那挫折。
  无极,我心里永远不败的无极,如何去面对这一切?
  再看到他时,是在八月的公车上,我正准备去书市买些参考书。
  在此之前我从不买参考书,学校定的那些已经足够了,我不相信人有那么多精力,能把什么书都涉猎。可是,那时,我觉得我应该为高考做点什么,所以,我决定去书市买书。
  公车上人好多,我闻到夏天的味道——汗味。身后那些民工身上发出重重的汗水味道,甚至有些发馊,我愁眉苦脸的挤在他们中间,痛苦不堪。
  突然间,我发现那些粘粘的、腻腻的庞大身躯渐渐远离了我,好像有人在我身后围成了一个圈。那是我熟悉的清新体味,带着一点薄荷香,我回头,看到无极久违的脸。
  他还是对我Hi,对我微笑,那清爽的不染一丝尘埃的笑颜,纯净如昨。
  我一时恍惚,许久才对他说:“去学计算机啊?”我看到了他手上的计算机编程书。
  他点头,把封面摆给我看,好像是什么什么程序设计,反正我看不懂。
  “以后就学这个专业了,提前学一点。”他解释。
  我对着他狠狠扯眉,为什么,他可以笑得那么释然,那么云淡风轻,所有的失意都被深深掩埋,刻意的掩埋。
  “你上高二了?”
  “嗯。”我垂下眼,微微点头,然后把头转向窗外,我能感受到他就在我的后方,离我那么切近,那是我和他从来不曾有过的亲密,虽然是在这样嘈杂混沌的环境里。我愿意把他的行动看作是一种呵护,不需要明言的呵护。
  后来,他在中途下了车,我也终于找到位置坐下。我睁睁看着他一身白衣白裤,秀发在风中飞扬,颀长清瘦的身影很快隐没在茫茫人海,终于忍不住掩面抽泣。
  两年之后,我一定会完成他今日未尽的心愿。
  我愿意成为义无反顾奔赴沙场的勇士,只是,我是为了他而战。
  无极,我只愿为你而战。

  第七章
  我高二了,无极走了。
  无极终于坐上了东去的列车,去往那个陌生的城市——南京。
  他当然会去的,我非常了解。
  正如我,两年之后,不管我能否考上北大,我都会去读大学,我不能想象复读的生活。
  高考只是一场游戏罢了,我们想要赢得的只是一张通行证。
  无极和我,都是深谙游戏规则的高手,我们一路风云,只是没想到,这决定命运的一局,运气不在无极那一边,他拿到的是一手烂牌。
  然而,为了一场游戏,我们已经付出了十八年,它不值得我们为之付出更多。
  我不会再浪费一年光阴——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生命突然变得好单调。
  我很想念无极,虽然从来不曾告诉他知,但我真的想念他。
  我不能在食堂制造和他的邂逅。
  我不能在回家的路上看他扫地。
  我不能坐在讲台下把他尽收眼底。
  我不能在跑道上寻找他的身影。
  我甚至不能在经过他的教室时对他暗送秋波。
  他离去后一个阳光懒懒的周日午后,我悄悄走进他以前所在的教室,走到他曾坐过的位置上,那曾是我唯一的焦点。我在那里坐下,从他的角度去看宽阔的黑板、去看窗外葱葱郁郁的梧桐树,就好像我和他离得很近,我们的所见所感都是相同。
  高二了,全班女生突然间成熟了,一个个母性大发,上课下课都争先恐后织毛衣。
  一次历史课,历史老师正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无数女生在下面唧唧复唧唧。
  突然“呛——”的一声,随后是一片寂静,再随后,有人扑嗤笑出声来。
  历史老师转过圆圆的身子,透过眼前两个厚厚的啤酒瓶底,虎着脸问:“什么声音?”
  堂下鸦雀无声,所有女生都临危正坐,一个个露出无辜的茫然的表情,甚至有几个人还装模作样的抄笔记。老师无奈,又转回身去。
  女生们立刻又从书桌里掏出毛线银针继续工作,刚才的罪魁祸首刘卓艳同学则钻到课桌下面,拾起方才那根落地的编织针。
  天啊,这就是我们,哪里有一点点高二学生的样子。
  唯一几个不热衷于织毛衣的女生,只有我,秦可,和芃芃。
  我原本是想织的,织给无极。但我是那种心灵手不巧的女生,织了个开头看来看去不像领口像抹布,于是理智放弃。再说,即使我有勇气织出来,也没有勇气送出去。
  秦可是百分百女强人,岂会做出这么儿女情长的事情?
  而芃芃是修女,没有哪个男人能入她眼,她看男生从来是向下45度角,所以也不织。
  芃芃很喜欢王菲,自己也像王菲一样越来越酷,我对王菲没有特别的感觉,如果说喜欢,也是爱屋及乌的喜欢,我知道林夕欣赏王菲,好词总是给她。
  我喜欢林夕,喜欢他天马行空的词,喜欢那些抓不住的意境。
  说白了,我有点小资情调。
  正如我喜欢张爱玲,沉溺于那些没落年代里的没落情感。
  我喜欢余杰,笑着看他把北大人的狂傲自大发挥到极致。
  我喜欢王家卫,虽然他的电影一部比一部难懂。
  我喜欢方文山,然后爱上带他横空出世的周杰伦。
  我们班织毛衣最拿手的是南北双雄。
  南面这个是我的宝贝同桌刘卓艳,黄涛考上了武汉大学,所以卓艳要把爱心毛衣千里迢迢送情郎。不过我常常骂她:你有时间织毛衣,怎么没时间做作业阿?你还考武大呢,考得上才怪!然后,卓艳总是可怜巴巴地看我,我这个人,就是那么善良心软,立刻掏心掏肝地去给她讲解数学试题。
  北面那个叫宋志雅,她和我们同班的钟波同学出双入对。这对于视早恋为洪水猛兽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头号难题。
  有一天晚自习过后,姜老师埋伏在校园里的一排紫杉树后面,亲手逮捕了这对手牵手看月亮的鸳鸯。
  终于东窗事发,于是姜老师请来了双方的家长,对两只鸳鸯分别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思想教育,最后,让两人写了检讨书,保证信,保证今后井水不犯河水。
  宋志雅天天哭,钟波天天喝酒,好像现场版的琼瑶剧,悲情得很。然而两个人表面上屈服了,私底下却更加海誓山盟,发誓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们这群同班同学,都为他们执着的坚贞的爱情所感动,给与了他们深刻的同情和支持。
  我们自己是没有勇气这么破釜沉舟爱一场了,支持他们,就好像支持我们内心一个风花雪月的梦,为了见证我们并不激扬的青春。
  可是,这样爱得死去活来的一对人,上大学之后没有束缚反而散了,宋志雅出国了,钟波去了一所三流学校,时间空间的阻隔让他们放弃了这段青涩恋情。
  我不明白,是他们离弃了爱情,还是爱情将他们抛弃。
  也许
  爱禁不住空间的考验。
  誓言敌不过时间的风化。
  那时候我很喜欢听徐怀钰的《分飞》:
  “……
  雨纷飞 飞在天空里是我的眼泪
  泪低垂 垂在手心里是你的余味
  谁了解 真心的付出换来是离别
  我知道 爱过后会心碎
  我相信 爱情没有永远”
  但那时的我并不赞同最后一句话,在我心里,仍相信着童话,仍相信着爱会地久天长。
  可是,长大之后的我反而动摇了,或许只有等到万水千山走遍,我们才肯相信,爱情真的没有永远,所谓永远其实只不过是一瞬间。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我不小心听说秦可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
  “天下奇闻啊,秦可也会喜欢男生啊?”我瞪着眼问。
  呵,原谅我,我不是怀疑秦可是Lesbian,我只是没想到这样一个强势的女孩居然也会怀春。
  卓艳说:“什么时候你喜欢上哪个男生,传出去才是天下奇闻。”
  我呆愣住,苦涩难言。
  我不是早就喜欢上了吗?难道我真的伪装的这样好,骗过了所有的人,甚至,也骗过了无极。
  无极,无极。
  我很想他,想给他写信,虽然搞到他的地址有点难度,但这不是重点,我只是害怕爸妈和老师异样的眼光,怕他们把我当作宋志雅第二来处理。
  我想写日记,记录下自己的心理历程,可是,我对日记这个东西完全没有信任感。小时候我的日记被我妈翻过一回,心事全被发现的感觉就像赤裸裸的站在光天化日之下,里面情情爱爱的不健康思想还被父母反复教化。
  我愁肠百结,却无处倾诉。
  我只好继续潜心学习。
  我的数学试卷总是做得很工整很完美,后来姜老师就把我每次的考卷复印给全班同学当作标准答案。以至于此后我考试,不敢信笔涂鸦,不敢错一个符号,因为我总觉得我是在做标准答案,万万不能误了天下苍生。
  很快,我们迎来了会考。我从不担心自己能不能拿到九科全优,我只关心自己能拿多少个满分。
  这就好像打靶,打一个十分,有一次满足感,谁不想打个大满贯?
  连一向拿不到一百的英语,我都创奇迹的拿了满分,但却在数学上马失前蹄。要命的是,除了胖子和秦可,还有不少人数学都拿了满分。不难想象这种感觉吧,就好像武林第二不是被武林第一杀死的,而是被个九流剑客误杀般的不甘心不情愿。
  我有点沮丧的对卓艳说:“真是撞鬼了,96分。”
  林梦飞回头来对我说:“96你还嫌低啊?想想我90都没上呢。”
  我对她扯出个感谢的笑,如果她这么说是想安慰我的话。
  人人都有对自己的标准,这一点,我和卓艳都看得很清楚,但是梦飞却无法领悟。所以,我那句话也不是说给她听得。
  有钱人,永远不要在穷人面前说自己没钱,这我很明白。
  可是,梦飞却偏偏耳尖地把这话听了进去,那时我已经知道,她确确实实把我、秦可和胖子当作对手。我很佩服梦飞,人有目标总是好的,坚持一个自己努力成千上万回也达不到的目标,需要勇气。所以,我对梦飞有一种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和生活方式,我开始思考一些哲学命题。
  “诺言,要不要一起去吃午饭啊?”卓艳问我。
  “我基本上是要去的,但是也可能不去,这个问题取决于多个因素。”
  卓艳开始翻白眼:“你疯啦?”
  我说:“尼采疯了。”
  后来,关于我的谣言四起,最灼灼其实的一个版本说:高二五班的诺言因为不堪学习重负而精神失常。
  我听后大乐,仰天长笑,似乎这枯燥学海中也只有这点小流言能让我们暂时轻松了。
  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十三又分回了我们班,后来换座位,十三搬到我和卓艳的后面和胖子同桌。
  我们年级最红的两个帅哥啊,居然同桌了。胖子很酷,十三很狂,然而这两个人的人气都高得没话说,我都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难道现在女生的口味都这么奇怪?专门喜欢那些不容易亲近的人?
  十三笑起来有些狂野有些不羁,他是个真性情的人,就为了我当年让他抄作业,什么时候见了我都总是热情的打招呼。
  虽然很久没有接触,他却总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直到有一天他迎面向我走来,忽然轻扬嘴角对我笑:“Hi”。
  我的心忽然被撞了一下,无极,如今的十三很像无极。
  越是观察十三,我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越多。
  十三也总是爱穿白色衬衫浅灰色长裤,只是,无极看起来飘逸优雅,而十三则多了一些邪气和狂放。
  想想觉得可笑,十三曾经是我和苹果之间的那根针,尽管他什么事都没做。
  如今苹果对十三早就没有了当年的迷恋,有时候两个人还能哥们儿似的打打闹闹,我好羡慕他们现在的关系,如果我也能断绝对无极的痴迷,或许,我不会这样痛苦。
  而我和苹果,虽然没有了十三,我们之间却再也无法修复从前的默契。
  有一天晚上,教学楼停电了,教室里一片漆黑。
  大多数人的抽屉里都备着蜡烛的,因为我们这个区停电并不是罕见的事。
  但是我的蜡烛刚好用完了,卓艳压根没准备过蜡烛,她就是命好,什么事都可以赖着我这个保姆。
  我们只好四处求助,看有没有哪一桌的人有多余的蜡烛。我一回头,见到胖子和十三的桌上点了三根蜡烛,眼前一亮。
  “可不可以借根蜡烛?”我客客气气的问胖子,他却埋头在书本里面装作没听见。
  “胖子,借根蜡烛!”我可是先礼后兵的哦,虽然我忘了自己正有求于人。
  胖子抬头,斜视我一眼,转头去和别人说话。我知道,他总是对我叫他胖子耿耿于怀。
  算了,士可杀不可辱,我不要受他的气,所以我一扭屁股转回去。
  “来了来了!”卓艳献宝似的捧着一根不到一厘米长的蜡烛放到我们的桌上,我哭笑不得,忽然听到十三在后面说:“博阳,借诺言她们一根蜡烛吧。”
  接着,我感到有一根棍子戳着我的肩。
  我接过蜡烛,对十三展颜一笑,用最温柔最甜美的声音说:“谢谢。”
  “你好好说话行不行,要死人了!”胖子居然面带憎恶之色对我说。
  “我又不是对你说!”
  我一面凶胖子,一面觉得十三人真好,不枉我当初那样善待他——虽然我只是为了苹果。
  许多书桌上都点上了白白的长烛,我忽然想起在数学奥赛老师家里补课的那一晚,我和无极对坐着,他在晕黄烛光中的脸是那么清秀俊朗,如同古希腊美少年的雕塑。
  停电的时候每个班都会唱歌,不知道是为了维护纪律还是为了让我们暂时休息眼睛。
  卓艳是我们班文艺委员,负责起歌。
  “你想唱什么歌?”她讨好地问我。
  “《飘洋过海来看你》!”我想都不想就回答。
  “这个……这个歌会的人不多吧?”
  “女生都会,男生现场学呗。”
  卓艳犹豫了片刻,然后战战兢兢的起歌:“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飘洋过海的来看你……”女生们果然都会唱,虽然这歌已经很老了。男生们有的跟着哼哼,有的干脆眯着眼欣赏女生合唱。
  我是唱得最动情的一个: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飘洋过海的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
  为了这个遗憾, 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睡去
  ……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已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我想去看无极,去那个陌生的城市,我曾在心里千万次设想去看他的场景,我欠缺的只是一点点的勇气。
  我还记得去年夏天我坐在公车上看他的身影隐没人海的那一幕,周围没有漫天风沙,但我依旧悲伤得不能自己。
  我不想看到他远去的背影,我想看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看着他的笑。
  以前我是盼望着高考的,我觉得高考之后我就自由了,可以放心去追逐无极,但是现在,我忽然感到一阵悲哀,就算高考完了又怎样,如果我去了北京,那么我和无极还是相隔千里,要见他依旧要飘洋过海。
  我突然讨厌那个叫做未来的东西。
  灯突然亮了,白晃晃的灯光好刺眼,我伸手去遮眼睛,却发现眼眶湿湿的。
  我低头把蜡烛放到后面的桌上,木然的说:“谢谢。”
  胖子看了我一眼,神色不再是以前那样的冷漠,一双黑眸中竟荡漾起柔和的光,他温和的对我说:“不客气。”
  天下雨,我被拦在教学楼下,芃芃有事不能和我同路,而我断然不会向胖子求助。
  雨在天空结成幕,没有停止的迹象,反而越来越大。我叹口气,不急不缓的走进那雨帘,我没有想要奔跑,因为那不但不会减少衣物受湿的程度,反而会更添自己的狼狈。
  所以我就慢慢在雨中行走,忽然有人跑到我身边塞给我一把伞:“给你。”
  原来是十三,心里涌过一道暖流,我没有故作矜持,对他由衷微笑:“谢谢。”
  他自己撑着另一把伞跑向食堂,我看着那背影,想起了无极。无极也像他那样有着很宽阔的背,靠上去一定会很有安全感吧,我想。
  刘家琦,我念念他的名字,笑了。
  下午,我把伞递还给十三,满脸堆笑:“多谢你啦。”
  十三收过伞,放在他和胖子中间,对我豪爽的说:“小事情。”
  十三旁边那个人还是酷酷的埋头在书里,我扫胖子一眼,想,都是同学,怎么就这么大的区别呢?
  人家十三多么古道热肠阿,胖子却天天对我板着个死人脸。
  寒假的时候,我还是天天随爸爸妈妈走亲访友。
  我照样陪妈妈们修长城,赌术日益精湛。饭桌上,叔伯们要我敬酒,我也一一从命。
  我那个时候吃喝赌都会了,只差嫖,因为我是个专情的女人。
  酒入愁肠的感觉,没法形容,很多次,我以为自己醉了,但其实我还没有发挥到极致,就算头疼欲裂,就算胃如火烧,我的头脑始终清晰。
  假期里没有了学业的压力,我脑子里所想的全是无极。
  我想看到无极,就算如以前那样远远看着,也好。
  我知道他假期从南京回来了,但是,我没有勇气跑到他家里去找他,我找不到借口。
  饭后,听我爸爸和其他某个老师谈起无极,那个老师说:“吴籍那孩子真的是太屈才了,让他补习又不愿意。不过现在在南理过得很好,大一就当了学生会主席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将来估计是个做官的料。”
  我闭着眼蜷缩在暖暖的白色真皮沙发里,假装自己喝多了,心里却很甜蜜,原来无极过得很好,高考并没有摧垮他的心志。
  那么,我就可以放心了,只要他好,我就会觉得幸福。
  这个寒假很冷,甚至有几天天空飘起不多见的雪,开学时学校里传出最轰动的新闻:冯惜晨在寒假外出登山死了。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真真切切接触过的一个人啊,尽管我和她不是很熟,尽管她已经离开学校在他乡求学,但她怎么能说死就死了呢?我甚至忍不住埋怨她:她干嘛要跑去登山呢,天那么冷,山上的松鼠都冬眠了,她为什么要去登山呢?
  我心里生出一些悲哀来,我想起她曾问我是否喜欢无极,我想起她在舞台上妖媚的舞姿,我想起她对我说她不需要同情,我想起她看无极时的快乐表情。
  命运太过无情,为何要收回她的生命,为何不让她享受人生最亮丽的青春。
  可我对死亡仍旧没有深刻的认识,因为我常常弄不懂现实究竟是什么。
  感觉上,我总觉得,她还在另一个城市,也许,某一天,还会和她遇上,她还会对我骄傲的笑。
  但理智上,我知道从此以后她的笑颜我再也无法见到。
  我们每个人每天还是那么无忧无虑,从来没人想过,死亡就坐在我们隔壁,也许一个不小心,遇上天灾人祸,就一命归西了。
  生命,原来很脆弱。
  我有些担心十三的反应,但我奇怪的发现他根本没有反应。
  还是照常上课、下课,他的成绩还是徘徊在十名左右,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变化。
  有一天,我去食堂打饭,看到他排队,然后看到他的目光停留在食堂靠窗户的一个座位上,我知道,冯惜晨过去喜欢坐在那里,和女友夸张的笑闹。
  她是一个天生就能成为焦点的女生,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人的视线,笑与哭都很张扬。直到她毕业之后还总是有小学妹们模仿她当年的发型、服饰和言词。如果她不死,在大学里一定也会飞扬跋扈,笑看风云。
  十三收回目光时,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水光,他闭了闭眼,将那水光抿去。男儿有泪不轻弹,尤其是对于十三这样一个不羁的男生,那么那颗珍贵的泪意味着什么?
  他的内心世界,我无法触摸,可是心里却荡起一阵阵悲凉,很想安慰他几句,但在这个时候,所有语言都是苍白。
  忽然想起了身在他乡的无极,他至少是安全的吧,他千万不要有事才好。如今,他不在我身边,我只能靠温习往日的片段来排解心中的想念,关于无极的每一个片段都在我心中清晰无比,好像被录影机录下了,现在一一回放。
  “你到底打不打饭?”我听到身后一个粗鲁的声音,除了胖子谁还会对我这么凶。
  我于是毫不示弱的说:“那么多个窗口,你干嘛非排我在我身后?”
  他居然被我问得哑口无言,于是黑着脸跑到别的窗口去,然而离去之前,我听到他说:“你少管别人的闲事。”
  他是什么意思?难道他那一双慧眼把这所有情事都看在眼里?难道他比每一个当局者都看得通透?其实胖子真幸运,无情的人永远不会为情所伤。
  冯惜晨的事轰动了一阵子,但波澜很快平息,大家投入到紧张的高考备战当中。
  每天很压抑,但也很单纯。
  秦可和胖子都铆足了劲往前冲,我也不得不加快自己的步伐,和他们激烈鏖战。
  高二结束的时候我跟着高三的学生一起参加高考,揭榜的时候,我竟然上了清华的分数线。老师们都很高兴,觉得明年我一定会不负众望大展拳脚为学校争光。
  但我并没有那样的自信,很多本来想当然的事已经渐渐变得不那么绝对。
  如果无极会高考败北,如果冯惜晨会死,还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我渐渐不去设想将来,我怕一点一点堆积的希望会在最后一刻崩塌。
  所以,我只能把握住现在,做好自己的本分而已。
  但我知道,我离自己的梦想很近。
  暑假的时候,我和芃芃到校园附近的公园里游玩。
  我们坐在一个小小的池塘边,脱掉鞋,将白白的赤足泡在清凉的水里。那水绿绿的,绿得有些发蓝,池子里还有些金鱼,来来回回吐着快乐的水泡。
  “你想好将来要学什么了吗?”我问她。
  “财经!”
  “为什么?”
  “想当白领。你呢?”
  我摇头,我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些什么,我短短十七年的人生其实过的很盲目。我唯一知道的是,无极当年的志愿就是我今日的志愿。
  那一天,天很蓝,风很轻,我抬眼,看着天空中的白云变化万千,以各种不同的姿态在天上游荡,芃芃在我身边唱起王菲的歌:“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这就是十七岁了,我不曾炽烈绽放过的青春。

  第八章
  高三了!高三了!
  我们进入紧张的备战阶段。
  每个人都很压抑,教室里常常一片死寂,所以,吃饭成了最值得期待的事。每逢放学,一大群男生就都敲着饭盆唱着《解放军进行曲》冲向食堂。
  高三开始的时候,我用剪刀剪去了追随我多年的长发,据说这样就不会令头发和大脑争营养。我这辈子没有几次领导潮流的机会,唯有这次,继我之后又有不少女生挥泪断发。
  但我决定,从此以后我将蓄着头发不剪,直至我第一次失恋。
  那时我正在追看《刑事侦缉档案4》,很经典的一部戏。可是每当我和别人兴高采烈聊这部戏的时候,梦飞总是用充满怀疑的眼光审视我,她不相信我还有这等闲情逸致,因为她从来觉得我应该比她更悬梁刺股要死要活。
  《刑侦4》之所以经典,当然不是因为里面案情多么复杂,说实在话,tvb的侦探片看多了,每个真凶一露面我都觉得他脸上贴着“我是凶手”的字样,成就经典的是里面两段三角恋。
  看着俏君和徐飞诀别的时刻,我心中满是惆怅,她说:“我知道,我知道结果会是怎样,从你知道这三年芊芊怎么为你牺牲那一刹那开始,我就知道,一切就都不一样了……行了,我习惯了。”
  她从徐飞身边走过的动作被放慢,我忽然觉得荧幕上的俏君好像变成了自己的样子,是我在那里悲壮的走。
  我从来不是个小鸟伊人温柔可人的女生,我很容易被人误会成坚强,因为我死要面子。所以,倘若我真的遭遇了爱情三角,铁定是要被牺牲掉的那一个。
  唉,我可悲的人生啊,我免不了对着可以预见的未来唉声叹气。
  某天下午,姜老师忽然对我们那一堆人说:学习要讲究劳逸结合,快去打排球去,快去快去,休息一下头脑。
  然后,他把我、秦可、胖子、苹果、十三轰出教室。
  打排球?也不知道姜老师是怎么想到排球的,篮球足球乒乓球都比排球普及吧,可是我们没有心情去思索这些和高考无关的问题,于是领了圣旨到排球场去打。
  我抢着当裁判,但是我没抢过秦可。
  苹果和十三曾经有点渊源,我不能做第三者插足,只好不情不愿和胖子组成一对。
  我们打得别别扭扭,总是输球。
  “你会打排球吗?”胖子很客气的问我,但我觉得那话里充满嘲讽。
  “你才不会!”
  言辞间,十三已拦球过网,眼看那球将要落到我和胖子中间,我和胖子同时去接,一不小心,我被他绊住,摔倒在沙地上。
  脚崴了,我痛得想哭,对着蹲在我身边的胖子埋怨:“你真是笨得像只……乌龟!”
  我硬生生把个“猪”字吞回去,蚕宝宝事件还让我引以为戒,唯有委屈了乌龟。
  胖子微微展颜:“你还记得呢?”
  我不作声,回想起儿时的争执和那几只无辜就义的蚕宝宝,也忍不住缓和了面色。不知不觉地,我也和胖子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对手兼朋友。
  “我当然记得了,我记仇得很。”
  胖子皱眉:“那你还要记多久呢?”
  “看你的表现了。”
  我和胖子都乐了,时隔六年,我们终于相逢一笑泯恩怨。
  “你脚没事吧?”
  “没事才怪。”
  胖子伸手扶我,我也没有顾忌男女之嫌,豪爽的攀上他的肩,反正我对他绝缘嘛。其余各人也都知情识趣地离开了球场,我拽着胖子的胳膊,一瘸一拐往家属区走,一路上好多女生对我们指指点点,不少人还露出了羡慕眼光,说实话,胖子早就玉树临风了,风头直逼当年的无极。
  只是,胖子比无极酷,没有无极那样的亲和力。
  “胖子,这道题你做出来没有?”我端着练习册侧着身子问胖子一道关于立体几何的题,他把自己的练习册甩给我。
  什么呀?只有光秃秃一条辅助线突兀的摆在那里。
  “什么意思啊?”
  “你怎么这么笨?都告诉你怎么添辅助线了。”
  谁说我笨了?谁都知道我诺言冰雪聪明,胖子肯定是在嫉妒我,所以我不气恼,继续不耻下问:“然后呢?然后怎么做?”
  他很不情愿的拿起笔给我讲解,他的思路很清晰,语言也很简练,态度没有一向的飞扬跋扈,我感到一种耐心和温柔,居然安安分分听他讲。
  等他讲完,我才不怀好意的咧开嘴:“讲得不错嘛,方大侠,为什么刘湘总说你给人讲题不清不楚?不过我其实早就做出来了!”我把桌上的草稿纸得意地晃给他看。
  胖子靠回他的椅背上,翘起二郎腿,虚着眼悠悠地说:“我知道。”
  我讨厌他那副居高临下的样子,于是一字一顿地对他说:“你可以去死了。”
  没过多久,胖子因为十二指肠溃疡出血而住院,我有些心虚地想:这该不会是因为我的诅咒吧?
  班上组织同学去医院看望他,我作为班干部,跟秦可一起用班费精挑细选了个五颜六色的果篮和一束五彩斑斓的鲜花。
  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想上厕所,只好让其他人先进去,反正有没有我去看他都无所谓,已经看了那么多年,估计他早就看烦我了。
  “你找不找得到路啊?”可爱的卓艳不忘记嘱咐我,生怕把我弄丢了。
  “找得到找得到。”我颇为不满,虽然我是个路盲,但也不至于在一层楼里跑丢。
  不过惭愧的是,我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确实有点晕,在碰了几次壁之后才找对胖子的病房。可是房里怎么会那么安静?有卓艳在的地方怎么会那么安静?
  我推开门,发现只有胖子一个人气定神闲地坐在床上看第六册语文书,旁边放着我和秦可辛辛苦苦挑选的果篮和鲜花。
  “他们呢?”我问他。
  “谁们?”他挑起个眼睛看我。
  “他们!”我大声回答,他居然敢装傻。
  “走了。”
  我吃惊地扶住眼镜,怎么会?看病人是这么看的吗,十分钟不到就走人?所以我愣了半晌,也搞不懂原因:“那你好好保重身体吧,我也走了。”
  “喂——”他甩下手里的书,很不悦的道,“你不会这么见不得我吧?”
  这罪名可大了,我担不起,所以我坐回他病床边的凳子上,好脾气的说:“我没有见不得你。”
  他居然拿起床铺上的语文书接着看,这是唱的哪门子戏啊?我只好继续找话题:“你的溃疡好些了吗?什么时候出院啊?”
  “你得问医生,我不知道。”他硬邦邦的回答。
  酷什么酷,我真想把那个果篮扣到他那张冷硬的脸上,我真的不懂那些女生到底看上他哪点了。我忍不住嘟起嘴对他昭示我的强烈不满。
  “你志愿报哪里?”他突然很正经地问我。
  “哈?”我反应不过来。
  “你的……志愿……报哪里?句子结构很复杂吗?”他把句子拆分给我听。
  “不是不是。我报北大!”我庄严的宣告自己的志愿。
  他看我,眼里的神情比刚才的句子复杂,我不懂。
  “你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免得又和你同班。”他略显烦躁的回答我。
  “别担心。在大学里,这个几率很小的。”我就事论事的告诉他。
  “最好同校也不要。”
  我有那么讨厌吗?既然讨厌为什么还不让我走?我的自尊心受到重创:“我真的要走了。”
  我愤然起身,结果不小心被椅子绊住,踉跄几步,眼看就要摔倒,胖子从床上翻下来拉我,谁知道被手上的点滴所困,他跌到地上,我横在他身上,那边的输液瓶倒在床上。
  我的胸部压在他一边胳膊上,要知道我现在已经发育成熟,这姿势过于暧昧,我赶快直起身。
  “你脸红个什么劲儿?”他居然很不耐烦的瞪我。
  “男女授受不亲嘛!”
  “哼——”他发了一个拟声词,人却还倒在地上,看来是摔得不轻。
  “你没事吧?”他不理我,只是自己试图从地上站起来,我看他表情痛苦,心里感到歉疚,试探性的问,“胖子?”
  “不要再叫我胖子,叫我名字。”
  “方博阳。”
  他总算满意了,在我的搀扶下起身,护士也已经从护理站跑了过来:“怎么搞的?”她看到满室凌乱颇为惊讶,胖子十分不满的扫我这个罪魁祸首一眼,我噤若寒蝉。
  “你走吧。”他好像收起剑放走仇家的大侠,给我特赦令。
  “你真的没事?”不要溃疡没好又骨折。
  “你到底走不走?”他板起脸,旁边的护士有些同情的看我。
  “走走走!”我赶快逃窜出他的病房。
  有了这次经历,我对去医院看望病人都有一种恐惧。
  胖子很快回归到我们的班级。
  那天早上,他红光满面地走进教室,居然有男生为他鼓掌,然后有女生在一旁叽叽喳喳有甚者还发出尖叫:“简直帅呆了耶!”
  我抖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往门口那边望,果然,病愈过后的他更加气宇轩昂。我算算,离探病那天已经三日不见,果真如隔九秋。真是的,没事长那么帅做什么,而且还守身如玉不传绯闻,不让那些女生春心荡漾都不行。
  他像个英雄般走回自己的座位,和十三谈笑一阵子。
  “病都好了?”我听到十三问。
  “嗯,出血止住了,溃疡还没完全好。”
  溃疡还没完全好?我又管不住自己的菩萨心肠了,回头问他:“那还会复发吗?”
  他用那惯用的冷酷眼神打量我,盯得我毛骨悚然,我只觉得无趣,讪讪说:“你以后注意都不要喝酒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复发的。”
  “注意不要喝酒的人是你。”他淡淡说,我又开始犯迷糊了,得溃疡的人又不是我,我喝点小酒有什么关系。
  “方博阳……”我准备和他好好谈谈。
  “你以后还是不要叫我名字,难听死了。”
  “我就说嘛,还是胖子好听。”对于这一点,我十分得意,他终于开始怀念这个可爱的小名了吧,我发明的!
  后面那个人把书桌打开,桌面被抬高至头顶。
  不想看我?好吧,不看就不看,我自觉的转过身去。这个男人真的很难伺候,他以后的女朋友必须是个神仙。
  我们很快又迎来了寒假。
  我家的一个远方亲戚结婚,婚礼那天,我们一家三口被邀请到酒楼喝喜酒。
  我万万没料到会在婚礼上碰到无极,原来我们两家的社交圈竟有这么大的重叠。他大二了,身上添了许多成熟男人特有的气质。
  他穿一件黑色高领毛衣,米黄色西裤,还是那样淡定从容,旁边有人递给他香烟,他不拒绝,淡淡微笑着接过,点燃了夹在修长的指间,偶尔吸上一两口,依然比别人来得高贵儒雅。
  我想念许久的男子,他回来了,和我记忆里那个清秀少年重叠在一起,还是轻易的捕获我的视线。
  一顿饭,我还是花痴般盯着他一直看一直看,看得我妈都连连问我“你到底在看什么呀”。如果无极还是感受不到,我想他真的迟钝得可以。
  新娘和新郎被主持人出了很多难题,最后,他们被要求一起咬一只被细线挂起的苹果,两人都很努力,可是苹果却不安分的到处跑,新郎忽然挥开那只苹果,对着新娘的樱唇啄去,全场轰动了,我也跟着笑,无意间对上无极带笑的眸子,我的笑容凝住。
  饭局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跑到酒楼的阳台上站着,吹吹那里的冷风,我知道自己的脸是灼热的,不知是因为喝过的酒还是因为无极的目光。
  “Hi!”无极从背后走来,其实我是有预感的,他会来找我。
  “好久不见。”我尽量自然的对他说话。
  “你今天很好看。”
  是吗?我看看自己,我一向不注重打扮,身上穿的不过是件普普通通的我妈年轻时候穿过的呢绒大衣,哪里好看了?后来我想,那也许不过是无极的一句客套话,却足以让我神魂颠倒。
  “你才好看呢。”我腼腆地说,不管他穿什么都是那么好看。
  他笑容眷眷,如同天边淡淡的流云:“高三辛苦吗?”
  “辛苦啊,每天都有考试。”
  “将来想考哪里呢?”
  “北大。”我偷偷瞟他,我的用心,他看出来了吗?
  “哦,那你要好好努力了,不能放松。”
  “我当然会。”
  “恩。”他低下了头,我惊觉他眼底不易觉察的痛楚,或许,他心底还没有遗忘当年的梦想,或许,他并不似表面上那样洒脱。
  “你过得好吗?在大学里。”我终于忍不住问他。
  他点点头:“在大学里空间很大,学习只是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你有很多时间去做很多别的事情,比如参加社团,比如……”
  “我并不是问这个,我是问,我是问……”我发现自己依然不擅言辞。我是想问,他有没有忘记那一场失败,他有没有忘记自己曾经的抱负,他有没有习惯命运开的玩笑。
  “其实,人的道路都不绝对,有很多事慢慢就会习惯。我现在正为出国做准备,国外的求学环境比国内好很多……”
  他又要出国了?他为什么总是跑得那么快?
  他后面说了什么话我听得不太清楚,但我知道能够听到他这些话是我的幸运,这样的心里话他应该也不会见人就说,那是不是说明,我在他心里还是有些地位的?
  “你知道姚子茗想考哪里吗?”接下来这句话彻底粉碎了我的自我陶醉。
  “不知道。”我闷声闷气回答他。
  “哦,那她一诊考得好吗?”
  “不知道。”我才不会告诉他苹果模考考了多少分。
  “你只注意和自己不分上下的人?”无极笑了,“那是应该的,你太优秀了。”
  我从来不知道,优秀两个字就能让我满足得不行。
  总之,短短几分钟内,我的心情就已经浮浮沉沉了几回,无极啊无极,掌管我所有悲喜。
  “你们什么时候开学?”我问他。
  “还有一周。”
  他说完这句话,我们就都无言了,只是继续看着楼下的风景。那里停了几辆挂着彩花红带的礼车,几个小孩子在空地上点着烟火,他们捂着耳朵,突然又莫名其妙尖叫几声,空气里荡漾的是孩童才有的无忧。
  无极看着他们,手枕着阳台笑。
  那笑,投影在我的心上,久久不能遗忘。
  终于到了填报志愿的时候,教室里沸沸扬扬。
  卓艳当然是义无反顾填了武汉大学,我也毫无悬念的填了北大,秦可则填了清华。
  至于胖子,居然也填了北大。
  我满脸不解地问他:“你不是不要和我同校的吗?”
  “我改变主意了。”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依旧酷酷的回答我。
  “不过,我们还是有可能不同校,我们不一定都会考上第一志愿的。”我安慰他。
  “你看不起我?”他横眉冷对千夫指。
  岂敢岂敢,我知道他成绩向来稳得很,我只是看不起我自己而已。我掩着嘴偷笑着转回去,惹胖子生气如今竟也成了我的乐趣。
  高三,难道真的无聊到这种程度了?
  我爸妈对我的远大志向向来是很支持的,看着我填志愿的豪迈劲头,他们都给了我极大的精神鼓励。妈妈说:“宝宝乖,一定可以考上的。”说完还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我不满,扯过卫生纸在刚才被亲的地方擦了又擦,自从上了高中,我再也无法忍受他们在我脸上盖章了,我才不要被涂上一脸口水。
  爸爸揉揉我脑袋赞道:“虎父无犬子啊。”
  接着,两个人一起挤到厨房里给我做大餐,高三这一年我真是胖得不像话。
  高考前夜,我失眠了。其实心里明明不紧张的,但就是睡不着。
  我开始想无极,以前想他,想着想着就能睡着,但这一夜偏偏不行。
  电扇的声音好大,我烦躁得想哭,我知道自己不可以失眠,否则一定发挥不好。我在深夜起身,把电扇“啪”的一声拧掉,这举动影响了妈妈,她着急地跑到我卧室问我:“怎么了?怎么了?睡不好吗?”
  “没事没事。”我不耐地说。
  “来,妈妈带你睡。”
  我没有拒绝,妈妈爬上了我的床像小时候那样抱住我,但我仍难以入眠。妈妈拿过一把扇子,为我扇风,她显然感觉到我还醒着,比我还担忧的发生一声声叹息,这令我更加不安和烦躁,忧虑也是会传染的阿。
  后来,我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再醒时窗外传来阵阵清脆的禽鸣,天空呈现浅浅的紫灰,我知道黎明降临了。
  穿衣,洗漱,吃饭。
  我准备出发!
  爸爸还是不厌其烦地对我唠叨:“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
  妈妈对我说:“乖宝贝,加油!”
  其实我看到了她眼底的忧虑,我知道她瞳孔中的我也有着相同的神情。
  我坐校车去往考场,这一天,像是两年前的翻版,依旧下着淅淅沥沥的雨。
  彼时,我为无极等待;此刻,却没有人为我等待。
  这场仗,我等了很久,我要为他而战。但是,心底传来隐隐的不安,好像当年下在无极身上的咒语又在某处潜伏着,一个不小心就会向我扑来。
  考完第一场语文,我感觉很差,走出考场的时候还被一个冒失鬼从身后撞了一下,笔袋从我手上跌出去,里面的文具稀稀拉拉散落一地。
  我不急不缓蹲下身捡拾,然后发现有个活雷锋也蹲下来帮助我。
  “方博阳……”我低声念叨活雷锋的名字。
  “只有你喊我名字喊得这么难听。”还是那张死人脸,但线条却比过去柔和许多。
  我苦笑:“胖子,我考得不好。”
  “又没看到成绩,怎么知道考得不好?”
  “这个……是有感觉的嘛。”
  “我看你的感觉一向离谱得很。”
  他把笔都装进笔袋,拉上拉链,交还给我,然后推着我走出校门。校车在门外等着,已经上车的同学都在热切讨论,我坐到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头对着窗外沉思,胖子坐到我旁边,闭目养神,直到车回到家,我们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还要继续爬一楼,我摸索钥匙的同时听见他说:“你要加油了,我还想继续和你竞争。”
  这个狂妄的家伙,好像他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似的,我于是笑道:“担心你自己吧,志愿落空了不要来找我哭。”
  高考一结束,我马上收拾行李去我表妹家玩,我不要呆在家里,煎熬着等待录取通知书,那感觉好像等待宣判的囚徒。
  然而,在异地旅行的滋味也不好受,心里其实同样煎熬。
  高考成绩揭晓的前一天,我风尘仆仆回到了家,还没进屋就在楼下碰到正在打羽毛球的胖子和芃芃。
  胖子见了我,问道:“舍得回来了?”
  芃芃则丢下羽毛球拍,一点淑女风范也没有的抱着我旋转了几圈。
  第二天成绩揭晓,秦可摘下全市第一的桂冠,我的成绩不太好,但也不太差,总之是很玄的那种,出人意料的是胖子考得比我还差,我不懂他当时怎么会自我感觉那样良好。
  我蹬蹬蹬跑上楼敲他家的门,方叔叔很热情地对我说:“博阳在操场打篮球。”
  我于是又蹬蹬蹬跑下楼直奔操场,看到他一个人站在篮板下运球。炎热的夏季,躁闷的空气,空旷的球场,他拍球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
  他的背影还是那么笔直桀骜,但却单薄得让人感到一种寂寥。
  “一个人打球有什么意思?”我在他背后问。
  “没有对手。”他的话波澜不兴。
  “我陪你吧。”我蹦过去从他手中拍下球,摆出了一个潇洒的投篮姿势——跟流川枫学的哦。
  “你还不够格。”他接过落地的球,投了一个漂亮的三分,“回去吧,我没事。”
  “真的没事吗?我不介意把肩膀借给你哦。”
  “我和你不一样。我又不是非北大不可。”他依旧酷酷地对我说话。
  “好吧,你自己慢慢玩吧。”
  我不知道心底那些复杂的情绪是什么,但我不应该继续留在这里,不然他会以为我在同情他,任何一个高手都是不需要同情的,他们的尊严等同于生命。
  回眸那一刹那,篮球在空中划出美丽的弧线,又是一个三分球,漂亮的进了篮!
  过了些天,各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揭晓。
  秦可去了清华建筑系,我去了北大一个小系,胖子去了北航。
  此外,十三、芃芃去了南开,苹果去了浙大,卓艳没有实现去武大的梦想,进了本省一所医学院校,从此和黄涛相思两地。
  一切尘埃落定。
  我们一群高中同学相约到茶馆里小聚,谈起大学的生活,每个人都心怀向往。
  我豪情万丈的说:“我一定要好好恋爱几次!”
  胖子居然冷笑道:“你是要好好暗恋几次吧?”
  我不知道他是随便说说还是怎么,不管怎么样,他要是敢对别人乱讲,我必定杀人灭口。
  “十三,以后我们离得那么近,有空要来玩啊。”我豪爽地拍拍十三的肩头。
  “当然,你们北京帮的不要忘了外面的兄弟阿。”
  那一天,我们这些女生一点淑女风范也没有,跟着男生一起喝酒划拳,吵吵嚷嚷。
  到最后,不知道谁开始哭泣,弄得每个人心里面都潮潮湿湿的,三年的友谊啊,不是那么说割舍就割舍的。于是我们继续喝酒划拳,试图用表面的喧嚣掩饰每个人心底的忧伤。
  最后胖子和十三比赛台球,有人为他们下注,我也兴起,把身上仅有的二十块钱押在十三那一边,胖子又对我冷笑:“你不担心没钱坐车回去?”
  “有你在怕什么?”我说得理所当然。
  “凭什么认为我会带你回去?连注都不肯下在我这边。”
  “如果下到你这边并且你输了,我们俩不就一起惨了么?下到十三身上,顶多就是你一个人输而已。”我理直气壮的解释给他听,“而且你小气什么?坐出租的话一个人也是那么多钱,两个人也是那么多钱。”
  “不是我一个人输而已,是你一个人输而已。”
  我撇撇嘴不以为然,十三看起来显然在行多了。
  当然,我是要为我的武断付出代价的,胖子轻而易举地赢了十三。我有些愤愤,好像自己的二十元钱被胖子从钱包里硬生生抢了去。
  不过说实在话,胖子俯身击球的姿态真的很性感,旁边女生的阵阵尖叫可谓明证。
  临行之前,爸妈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忧郁和哀伤,可是我却仍然没有感觉到离别的苦痛。可能我对于这方面的感触向来比别人慢半拍,后来当我真正为离别而伤感时我爸妈早已事过境迁了。
  我妈抓住胖子的手,再三叮嘱:照顾好诺言阿,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太不安全了。
  胖子居然煞有介事的回答:放心吧,我会看好她。
  火车开动的时候是夜晚11点,车厢外送行人的身影渐渐变远变小直至不能看见,车厢内的灯也暗了下来。我睡到卧铺上,手里始终拽着一个小小的纸片。
  那是无极的通讯地址,寒假婚礼时我偷偷问他索要的。
  “曾经心无碍,情如海,因为相爱让彼此存在;
  如今风不来,花不开,剩一片相思成灾;
  总在夜未央,天未白,等着爱轰轰烈烈走来;,
  与你重又相恋如大地初开”
  列车里的广播唱得我昏昏欲睡。
  无极,你会和我相恋吗,在大地初开的时候。
  无极,请和我相恋吧。

 

 

浏览(2633) (0)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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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usagi 留言时间:2008-12-31 16:41:55
山哥,鱼姐姐, 小百合姐姐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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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agi 留言时间:2008-12-31 16:38:21
写得很好

童年和少年那一段跟我自己好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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