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廁,請出示護照
早前有報道:北京某廁所的所長,有見於市民不注意衛生,搞得廁所很髒,讓外國人看到皺眉頭,有損於北京的對外形象,故立下"土法",把廁所劃分一個外國人專用區。此招自然引來很多批評,"崇洋媚外"的帽子是少不了的了。所長否認是"崇洋媚外",指責市民不自覺,並論證了一番"對外形象"的如何重要。所長的辯解得到了一些附和聲。 然而,若如廁者是黃皮膚的香港人、台灣人或外籍華人,會得到如何待遇?可以想象,守廁者第一反應就是攔截,而這些華人一般不會承認這樣歧視性的如廁規則,或者起爭執,或者在表明身份後(出示護照或回鄉證之類,如果總是隨身攜帶)被守廁者放行。 當然,如果你是白皮膚的,或者黑皮膚的,或者黃皮膚而穿着東洋和服的,顯然是通行無阻的。不過,如果你是長得象華人的韓國人,越南人或馬來人,就會得到如此"國民待遇"。 無論守廁者及及辯護者如何宏辯,歧視和推卸責任這兩條是推辭不過的。在中國大陸生活的中國公民,其如廁文明確實普遍不如在西方國家生活的人士,然而,守廁者的責任是維護廁所的清潔,絕對無權制定帶歧視性的規則。 不能"為了某個崇高的目標而不擇手段",否則一時解決了一個問題,卻產生更多的荒謬和問題。 一個有建設的提議是:既然前一陣子宣傳部門熱烈地議論了北京的"膀爺"和上海的"睡衣",以改善"對外形象",眾關心"對外形象"的人士應該恭請宣傳部門議一議如廁的衛生,宣傳的力度恐怕應該是對付"膀爺"和"睡衣"的力度的N次方,不要說這宣傳是不登大雅之堂喲。 [20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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