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must的博客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末世悔改隨筆  
網絡日誌正文
從美國憲法求解“美國民主”—回復阿妞不牛博友 2024-11-11 16:50:33

從美國憲法求解“美國民主”-回復阿妞不牛博友

首先感謝阿妞博文《何謂“美國民主”——答網友must》為我釋疑解惑。因常常看到“美國民主”一詞,而且異議甚多,不同人等或視之為圭臬,或目之為寇讎,但卻往往不得要領,故冒昧“請教一個問題:何謂「美國民主」?”我提這個問題,也是因為自己對這個問題尚未經過“釐清”式的思考,只想求得一個清晰答案。

阿妞博文徵引“近兩百年前的一個30歲法國年輕人寫的De la démocratie en Amérique,中國大陸譯作《論美國的民主》”,並表明“托克維爾此書突出的特點,不是在於教科書那樣去解說美國憲法以及三權分立等等,也不是從柏拉圖的《理想國》和《法律篇》開始,在歐洲流傳的思想理念主張……”,確實不同凡響,展現大博風範。

但是,雖然此書確實描述了“美國民主”之所以產生的(200多年前的)社會背景與文化土壤,卻仍然沒有回答“美國民主”的實質。在must博客(非“專業”領域的博客)中,我很少詳論某題,在此也只列出基本思路,以求教大方。

1.何謂“民主”— 意謂“主權在民”,人民是社會的主體和中心。若有“國家”,則在法律上,“人民”意謂“公民”。

2.美國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無君的憲政國家,因此只有美國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國家”。雖然比較成熟的議會制度從英國而來,但英國和許多歐洲國家及日本至今仍然是“君主立憲”。

3.美國憲法是立國的基礎,先有憲法,後有 “國家”,“國家”制度和人民權利本身也在“修正案”中不斷完善。完全異於無君的專制國家,專制國家的“憲法”是由已經靠暴力建立“國家”制定的,人民必須服從、遵守。

4.因此,我們必須從美國憲法中尋求 “何謂‘美國民主’”的答案。

5.美國憲法初定(1787)後,靠着若干“憲法修正案”不斷並繼續完善。令人印象最深的、也是最重要的是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1791)和第二修正案“擁槍自由”(1791)。這兩個自由,都被界定為人民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權利,都不是政府或個人賦予的。其中,第二修正案特別重要,是第一修正案的保障。世界上不少國家人民也可以擁有槍支,但卻是需要政府批準的“特權”(與駕駛權是特權一樣)。

6.美國非基督教國家(不是以基督教為國教),但是56位《獨立宣言》簽署人,全是基督信徒,他們以基督信仰的價值觀為基石,繪出建國藍圖。比如,《獨立宣言》開宗明義:“人皆生而平等”,就是因為上帝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人人都擁有上帝的形像,故而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並非人人遵行上帝旨意,人們仍然生活在你爭我奪的叢林世界中,遵循“叢林法則”。

7.“叢林法則”的原則是“弱肉強食”,其“第一(最高)法則”是“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如果人民被剝奪了擁槍的權利,就成了任人宰割的魚肉。再者,就是要擁有“話語權”:此二者,“槍桿子、筆桿子,奪取政權靠這兩桿子,保衛政權也靠這兩桿子”(林彪語錄)。

8.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表明人民必須擁有“話語權”;第二修正案是“擁槍權”是保衛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就像“禮”,“擁槍權”就是“兵”,兩者第一、第二的順序,表明了基督教會早期教父(神學-哲學家)的戰爭倫理思想(如奧古斯丁):對來犯之敵“先禮後兵”。在叢林世界中捍衛民主,本質上就是戰爭。

以上只是從“美國憲法”求解“美國民主”的大概思路。對美國憲法,我持原旨主義態度,即“對憲法中的一切說法進行解釋都應該以“通過憲法時”的原本理解為基礎”(維基百科條目),而不是根據現實的社會需要和意識形態“靈活解釋”,讓憲法隨意“適應”現在的社會。如果認為憲法中有和現代社會不符合的地方,或需要跟上現代社會的步伐,那麼必須根據憲法第五條所制定的步驟來修正。如通過修正案。而不是改變條文原意去“適應”現在的社會。對美國民主的理解也應當抱持這樣的態度和方式。

*註:“美國憲法”包括所有修正案。



瀏覽(2196) (11) 評論(19)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must 回復 轉個帖 留言時間:2024-11-13 09:54:24

謝謝置評!是的,堅守美國憲法,就是堅守美國民主、美國價值。左派,特別是極左,就是美國民主的敵人,雖然他們高唱民主,叫得比任何人都響。不過是打着民主的旗號毀民主。

回復 | 1
作者:must 回復 FreeHiker 留言時間:2024-11-13 05:12:14

美國三個自由派大法官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回復 | 1
作者:FreeHiker 回復 must 留言時間:2024-11-12 21:17:47

謝謝博主贊同,呵呵。

另外,關於“寫在紙面上的憲法甚至法律,即使大家都看起來同意,但現實中理解解釋與遵守施行,就像玩一個大的強力橡皮圈,可圓可方可大可小”,因爲DS猖獗,這個觀察比較符合近年來的現實。不過,要是跟偉光正的墻囯比就是小巫見大巫了。我曾在國內法律課上聽老師説,PRC的憲法不能用來打官司,曾有法學界人士試圖推動改變這一現象,想來早就不了了之了,否則不會有那麽多維權律師四處逃亡。


回復 | 0
作者:must 回復 FreeHiker 留言時間:2024-11-12 11:24:19
贊同您兩個觀點。
回復 | 1
作者:轉個帖 留言時間:2024-11-12 11:18:22

“知識分子”有別於“識字分子”就在於對一切事物採用審慎的批評檢視態度,絕不因屁股而決定腦袋,既不“唯X歌德”,也不“逢X必反”。

不因為反對XX,就支持或默認“不惜一切手段”把XX搞下來;也不因為支持XX,就辯解或接受“不管怎麼樣”XX就是對。

如果一個“民主”體制里,人們都有這樣的共識,或者這個體制本身能夠有效地防止和限制“屁股決定腦袋”走到極端,那麼這個“民主”就應該有長期可靠的生命力,否則這種“民主”蛻變成暴民政治或者無政府主義就是分分鐘的事。

第一、第二修正案,提供了防止“美國民主”退化墮落的兩條防線。而“美國民主”制度里的人怎麼做,才是決定“美國民主”前途如何的關鍵因素。

過去這些年的亂象,隱隱揭示,對倫理道德的敗壞和對宗教信仰的背棄,是對“美國民主”的根本威脅。“我要什麼就是什麼,我歡喜誰就是 誰。”阿Q式的進步主義就是這種危險的明顯表象。

回復 | 0
作者:FreeHiker 回復 must 留言時間:2024-11-12 10:52:53

<<< 宣告左派是“美國的敵人”一點沒錯!

這大概取決於你對“左派”的定義。在川普的各種推文裏,他攻擊的是radical left或communism。

回復 | 1
作者:FreeHiker 回復 must 留言時間:2024-11-12 10:50:22

美國人討厭的稅主要是對內的,比如血汗錢還得被扣違憲的income tax,川普對憲法也是“原教旨主義”所以承諾要減免income tax。

關稅是個保護國內企業和對外討價還價的好工具。10%的關稅比北美很多州、省的消費稅都低!

回復 | 0
作者:must 留言時間:2024-11-12 10:11:40

中國有“治亂世,用重典”的古訓,在美國一樣適用!必須嚴格執法,不給“自由主義”留下一點餘地!美國已經在地獄的邊緣了!

回復 | 0
作者:must 回復 must 留言時間:2024-11-12 10:08:35

宣告左派是“美國的敵人”一點沒錯!

回復 | 0
作者:must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4-11-12 10:06:47

如果按照“原旨主義”解釋憲法,不適用於異質文明的移民。如果按照“自由主義”解釋憲法,憲法就真正名存實亡,美國滅亡。

川普要求移民必須合法,經過審查,認同美國價值,熱愛美國及其人民。我記得當“考公民”時,第一個問題是:“你有沒有投過票?”其實這是一個圈套,如果你回答“投過”,你就完蛋了,因為非公民投票是犯罪!現在居然受到法律保護。難怪各種反民主的奇談怪論流毒美國!!


“另外的問題是,寫在紙面上的憲法甚至法律,即使大家都看起來同意,但現實中理解解釋與遵守施行,就像玩一個大的強力橡皮圈,可圓可方可大可小。比如樓下這位,相信他不會為了美國憲法是狗屁還是聖經而與你我打架。但是他幾乎一直在找人打架罵娘攪場哈。可是他說他是個美國公民,你我都沒有理由去否認呀。”

回復 | 1
作者:must 回復 must 留言時間:2024-11-12 09:58:14

相比別國關稅,10%多嗎?

回復 | 0
作者:must 回復 FreeHiker 留言時間:2024-11-12 09:57:05

我早已說過,歐亞陸權“國家”都是專制強權。

海權國家,主要是大英帝國及其“後繼者”,二戰開始至今的“五眼聯盟”(盎格魯-撒克遜文化)是“民主體制”。陸海二者之區別,皆生活方式使然,“革命”也不能使之改變。


“巧合的是,被武力推翻的幾個都是頑固的大陸係專制強權。”

回復 | 0
作者:must 回復 FreeHiker 留言時間:2024-11-12 09:50:26

謝謝自由行者光臨!

不過,川普“亂徵稅”嗎?一點也不。10%是美國1970年的關稅。川普要的是公平貿易。相比別國關稅,10%嗎?中國人買得起“進口貨”嗎?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憑什麼仍然享受美國的“最惠國”待遇?美國向各國輸血,養肥了反對美國的政治實體,“美國人很好騙”是中國人的口頭禪!


“不想主動在推舉一位日後可能亂徵稅的君主”

回復 | 1
作者:must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4-11-12 09:37:26

大多數案例是這樣。但美國憲法先於有形的政府(中國人稱之為“國家),是建國的藍圖。看看美國的制度是否根據憲法建立,就知道憲法到底是否"一紙空文“。

“關鍵問題是:寫在紙面上的東西,並不一定可靠,也不一定是實際情況。”

回復 | 0
作者:俞先生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4-11-11 21:15:59

liu karl有時出言不遜。我把他拉黑了;他隨後也把我來黑了。他這個人出言狂妄。不跟這個人交流了。

回復 | 2
作者:FreeHiker 留言時間:2024-11-11 20:44:32

拜登最近講話提及的American experiment是個值得玩味的説法,跟你説的“美國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無君的憲政國家”對應。殖民地百姓抗英國國王的稅,自然不想主動在推舉一位日後可能亂徵稅的君主,華盛頓也不敢做國王。

彼時在大局面上,包括共濟會在內的秘密社團恰好也在全球各地推動推翻君主的experiment,後來識趣的君主們都主動跟當時的“民運”勢力媾和,不識趣的就會像法國國王、俄國沙皇、清帝等那樣被革命。巧合的是,被武力推翻的幾個都是頑固的大陸係專制強權。

回復 | 0
作者:liucarl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4-11-11 18:41:54

嗯,我就是借個機會表達一下對退休老太太的鄙視而已。要辯論,也要找合適的對手,比如不合群這樣的,一般的咱還看不上。你明白了就好。

回復 | 0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4-11-11 18:22:50

謝謝你的提問啟發與回復思考交流!

你這些表述俺基本都同意。極個別地方俺有保留,比如君主立憲是否真正民主,俺覺得英國與日本就是幾乎與美國一樣成熟的民主制度國家。民主的形式不會千篇一律,關鍵是你說的“主權在民公民社會”的實際,實質,與內涵。

對於美國民主制度,從憲法中求解當然很重要。但是為何托克維爾沒有這樣去解釋美國民主呢?他肯定看過美國憲法獨立宣言的。俺覺得,關鍵問題是:寫在紙面上的東西,並不一定可靠,也不一定是實際情況。蘇聯以及毛中國1956年憲法,都是寫得很漂亮的的,即使不能與美國憲法比,也看起來不和聯合國憲章直接衝突。因此,小托的實地觀察寫生與報道,至少對於當時的法國人歐洲人,比較接地氣。

另外的問題是,寫在紙面上的憲法甚至法律,即使大家都看起來同意,但現實中理解解釋與遵守施行,就像玩一個大的強力橡皮圈,可圓可方可大可小。比如樓下這位,相信他不會為了美國憲法是狗屁還是聖經而與你我打架。但是他幾乎一直在找人打架罵娘攪場哈。可是他說他是個美國公民,你我都沒有理由去否認呀。



回復 | 4
作者:liucarl 留言時間:2024-11-11 17:33:23

她一個退休老太太,頭腦有限。雖然經常發帖子,水量很大,質量就是口水級了。不能太認真。

回復 | 0
我的名片
must
註冊日期: 2021-01-27
訪問總量: 1,298,47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美媒:小哈梅內伊最新聲明
· 最新:面對伊朗談判新提案,美方
· 白宮記者晚宴槍擊案的正面效應
· 果然!川普宣布延長停火協議,沒
· 前國防部助理部長深度解析伊朗局
· 前情報官:兩場戰爭背後的政治博
· 以黎停火十天與伊朗開放海峽
分類目錄
【隨筆】
· 美媒:小哈梅內伊最新聲明
· 最新:面對伊朗談判新提案,美方
· 白宮記者晚宴槍擊案的正面效應
· 果然!川普宣布延長停火協議,沒
· 前國防部助理部長深度解析伊朗局
· 前情報官:兩場戰爭背後的政治博
· 以黎停火十天與伊朗開放海峽
· 驚天逆轉,沙特反水,斷美以、交
· 川普“回心轉意”,本周四與伊朗新
· 米爾斯海默:伊朗困局與前瞻
存檔目錄
2026-04-01 - 2026-04-30
2026-03-01 - 2026-03-28
2026-02-01 - 2026-02-28
2026-01-01 - 2026-01-27
2025-12-01 - 2025-12-31
2025-11-02 - 2025-11-24
2025-10-04 - 2025-10-25
2025-09-06 - 2025-09-30
2025-07-19 - 2025-07-19
2025-04-10 - 2025-04-11
2025-03-01 - 2025-03-10
2025-02-03 - 2025-02-28
2025-01-01 - 2025-01-27
2024-12-01 - 2024-12-30
2024-11-01 - 2024-11-30
2024-10-01 - 2024-10-30
2024-09-02 - 2024-09-30
2024-08-01 - 2024-08-31
2024-07-01 - 2024-07-31
2024-06-01 - 2024-06-30
2024-05-01 - 2024-05-31
2024-04-29 - 2024-04-30
2024-03-01 - 2024-03-24
2024-02-02 - 2024-02-24
2024-01-03 - 2024-01-30
2023-12-01 - 2023-12-29
2023-11-03 - 2023-11-30
2023-10-01 - 2023-10-27
2023-09-04 - 2023-09-30
2023-08-04 - 2023-08-31
2023-07-22 - 2023-07-30
2023-06-15 - 2023-06-27
2023-03-10 - 2023-03-10
2022-12-09 - 2022-12-28
2022-10-01 - 2022-10-20
2022-09-19 - 2022-09-22
2022-08-03 - 2022-08-11
2022-07-07 - 2022-07-07
2022-06-13 - 2022-06-30
2022-05-02 - 2022-05-02
2022-04-15 - 2022-04-29
2022-03-04 - 2022-03-25
2022-02-24 - 2022-02-24
2022-01-04 - 2022-01-24
2021-12-15 - 2021-12-30
2021-11-27 - 2021-11-27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