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林中的維吉爾“的一篇精彩文章《既然你這麼“愛”哈馬斯,為啥不願回加沙?》。我將主導內容歸結為三大悖論。1、既然你這麼“愛”哈馬斯,為啥不願回加沙?女演員Maisa Abd Elhadi目前是一位以色列籍阿拉伯人,她在以色列的生活事業一度過得非常好,出演了多部影視劇,獲得了名譽、收入以及她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但當10月7日哈馬斯襲擊以色列殺害普通市民時,她在Instagram上歡呼雀躍,發表了大量支持哈馬斯的恐怖言論。目前,這位女士已經被以色列警方拘留,據悉她可能被取消以色列公民身份,並在戰後被送回到她力挺的加沙地區去。如果有人“愛”哈馬斯,支持殺以色列人,那多說無益,他們應該回到加沙去。這樣的硬性標準下,不知願意“力挺哈馬斯”的還能剩下多少?2、“現代社會的寬容,能不能寬容反對它的不寬容?”如果人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主張文明人要為了自己的文明,寬容野蠻者的野蠻,那麼文明就會遭遇一個悖論——野蠻者會刻意製造一些雙重標準,以達到“我弱勢時,你得(按你的規矩)寬容我。我強勢時,我就(按我的規矩)滅了你”的奇葩效果。這恰恰也是冷戰後的世界,經歷三十多年的全球化後文明世界此刻正在遭遇的問題!對於這個雙標邏輯運用最為嫻熟的例子,請看哈馬斯最高領導人之一的加西·哈馬德最近在黎巴嫩電視台採訪時的那段發言:第一是他呼籲以色列軍隊停火,因為以色列對加沙地帶的進攻已經“造成了巨大人員傷亡”。但另一方面,馬哈德又一口咬定,以色列沒有資格在中東的土地上存在。巴勒斯坦人民付出的代價是值得的,他們是烈士。他並不為10月7號殺害平民感到後悔,說哈馬斯以後只要有機會,就會一直將這種恐襲繼續搞下去,直到徹底把以色列人消滅乾淨。因為“我們是受害者,所以我們做什麼都是對的”。試想一下,假如全人類社會穿越回古代,君王們會怎麼處置呢?殺無赦!3、野蠻可以輕裝上陣,而文明卻不得不負重前行!那為什麼哈馬斯的高層敢於發出這種公然的威脅呢?理由無非兩點:其一是以色列是一個現代文明國家,他的權力是有限的,他做事是有底線的。其二是這些束縛,人家哈馬斯可都是沒有的——人家早就挑明了:老子就是不認你們這一套,老子只要有機會,就是要徹底殺光你們這幫以色列人,反正“我們是受害者,我們做什麼都是對的”。“我弱勢時,你得保護我。我強勢了,我就滅了你!”這個悖論如果找不到良好的解決方案,人類文明就將被野蠻所腐蝕。趙曉評論:這三個悖論,第一個顯示了支持哈馬斯的全球恐怖主義、極權主義以及白左主義者的內在虛偽;第二個顯示出了現代社會在道德選擇上的兩難處境,第三個顯示出了當今文明與野蠻衝突中的“比較劣勢”。出路何在?第一,喜歡哈馬斯的就應該讓他去加沙;第二,現代社會絕對不能對“不包容者”包容;第三,文明對抗野蠻一旦進入戰爭狀態,必須“以菩薩心腸,行霹靂手段”。
面對野蠻人,文明人如果過於文明,就等於自殺。因此,文明人應該有兩套規則,面對文明人時使用文明規則。遇到野蠻人,則必須按野蠻人的規則予以回應。
白左的邪門,就是要求文明人面對野蠻人時,還得絕對使用文明人規則,如絕對不能傷及平民等等。以此千自縛手腳,等於自殺。
絕對好文,給博主一個大大的贊!
第一第二條既適用於西方激進的穆斯林,也適用於西方的紅粉和毛粉!少了他們的歪理邪說,這個壇內會文明很多!
第三條既適用於BLM和零元購,也適用於獨裁政權!正文自視文明的左派們對惡沉默,不抵抗,從而助長了當今世界惡的野蠻生長!
贊同。如果某個組織存在的目的就是消滅我,而且也這樣做了;我之所以還活着不是他們仁慈,而是我保護了自己,那麼我下一步就必須反擊,滅了這個組織。對指責我不人道的人,我會告訴他們,等你們死了才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