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和神的探讨 刘继杰 “天”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实际上这个概念不仅是一个哲学概念,而且也是贯穿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一个带有宗教色彩的概念。 一般学术界说到天这个概念时,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作为空间的天空,与地相对。另一种则是代表整个大自然。作为哲学意义上的天主要被解释为第二种含义。对此,前不久去世的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说得很明确,认为天就是大自然。著名哲学家张世英先生就天人合一这个题目写了一本将近五百页的巨著,其主要观点认为天与人的关系,就是客体与主体,自然与人的关系。 除了季羡林和张世英之外,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已经过世的钱穆老先生。 但我不同意这种观点。 实际上,天还有一个含义,就是神的意思。天不仅是主宰宇宙万物的终极力量,而且还是一位有位格的神,有情感和喜怒哀乐。所以人们要尽量的喜悦于天。在民间,天还有个昵称,叫老天爷。人们有什么祈求,发誓,许愿或者悔改什么的,跟一般人说了不管用,都会跟老天爷去说。有个成语叫做“天理难容”,就是说干了什么坏事老天爷都不容。怎么个不容法儿呢?也有个说道儿,叫做天打五雷轰。 作为人间主宰的皇帝,对于天却毕恭毕敬。不但要行大典祭拜天,而且还自称是天的儿子。 但作为天的神和一般意义上的神是不一样的。在中文当中,神是指有着超自然能力的,有位格的个体。但神并不是唯一的,有一个类似与人间社会的神界存在,在神界中还有着能力大小,等级高低的区别。因为神不是唯一的,所以神不具有主宰宇宙万物的能力。而天则是一个比神更高一层的概念。天不仅主宰人间社会,同时也是神界的主宰,可以说是神的神。这正是英文中God的基本意思。去教会的朋友可能会唱一首歌,其中就有“万君之君,万王之王”的句子。 与英文对照,中文的“神”这个字类似于英文中的“god”,字母g是小写的。而“天”这个字则类似于英文中的“God”,用大写的字母G表示唯一的意思。作为唯一的用大写字头的“God”和用小写字头的“god”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写开头的“God”是一个专有名词。小写字头的“god”主要存在与希腊神话中,而大写字头的“God”则是犹太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共同信奉的对象。这三种宗教虽然不是源于西方,但确实是在西方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宗教(伊斯兰教不限于西方,但还是在中国的西面)。由于这三大宗教都自称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因此有一个名字,叫做亚伯拉罕宗教,是这三种宗教的总称。在亚伯拉罕教看来,“god”不过是类似与童话的虚假概念,而“God” 则是确确实实的存在。 中文中因为没有大小写的区分,也没有专有名词的概念。因此在中文中,“god”和“God”都被翻成“神”这个字。而我认为,“God”和中文中的“天”意思更相近。为了避免和作为空间的“天”混淆,可以用“上天”这个名字。 《说文解字》中对“天”的解释是:“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天”似有同意反复的嫌疑,但是“上天”并不是和“下天”相对应的。在日常语言中也没有“下天”这个词。在汉语中,“上天”是“天”的另一种说法,以区别与作为天空的天。 为什么学术界会忽略天的神性呢?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按照西方的学术定义,中国文化是没有宗教的。因为作为一个宗教,要有被崇拜的对象,这个被崇拜的对象要有超自然的能力。除此之外,还要有公认的经书和宗教的组织结构。而中国文化中的天,虽然是被崇拜的对象,虽然也有超自然的能力,但却没有公认的经书和宗教组织结构。 关于“天”这个概念有一个很大的误区,很多人认为“天”是儒家的概念。其实“天”这个概念远早于儒家。至少是在殷商时代就有了。 有人曾经提倡说儒家就是中国的宗教,因此把儒家也叫儒教。比如宗教学泰斗任继愈先生就持这种观点。但这种观点比较牵强,在学术界并不广为接受,虽然任老先生是泰斗。 其实,敬拜天一说,不但儒家有,道家也有,而且在信佛的人当中也很流行。在中国,好象不管什么宗教,或者不管信不信什么宗教,也不管是哪一个流派的,似乎都接受天神的观点。任继愈先生由此提出儒道释三合一宗教的观点。这种观点似乎能够说明儒道释同时拜天的现象。但任老先生所忽略的的是,天的概念是在儒道释三家出现之前就存在了的。 学术界忽视天的神性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和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有关。从五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初,中国整个哲学界的学术研究都是在艾思奇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书的指导思想之下的。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哲学家,都被简单化地归类到唯物与唯心两大阵营中去了。唯物主义的人物是正面人物,代表着革命的进步的积极的一面,唯心主义则是反面人物,代表着反动的落后的消极的一面。现在虽然不再简单地把唯心主义者看做反动的了,但唯物唯心两分法仍在学界占主导地位。 在唯物主义无神论的观点看来,敬拜神明是一种落后愚昧的意识形态,和中华文化的光辉形象不符,因此不愿意提倡。这就好比自己的母亲曾经做过慰安妇一样,虽然是事实,但能够不说就不说。 还有一种可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因此尽可能的把传统文化打扮成唯物主义。推崇老子的任继愈老先生,在六十年代初就曾经论证过老子是唯物主义的。后来他自己承认,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老子不受批判和更好地宣传老子的思想。 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在有神论者看来,中国人对天的敬拜太落后,还不能提升到宗教上来,而在无神论者看来,宗教太落后,不愿意对天的敬拜等同到宗教的位置。因此,从东方到西方,从有神论的宗教人士到无神论的唯物主义者,一致认为中国人的敬天和宗教没有关系. 据说冯友兰先生把天的含义归结为五种。即 “物质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 以及“义理之天”。不知是不好意思还是不敢,冯老先生没有清楚地说出神这个概念,但如果我们把“主宰”,“命运”和“义理”放在一起,其实就是神的意思了。说主宰和命运有神的意思可能不难理解,但为什么说义理也是神的意思呢?耶稣说,我就是真理,道路和生命。这里的真理和冯友兰先生说的义理实际上是一吗事。 其实,这五种含义并不都是冯友兰先生归纳出来的。但因为他名气太大了,所以对于他之前不那么出名的人就不提了,如果那个人不是中国人,就更不提了。我查了一下,早在 1916年出版的日本人渡边秀支著的《中国哲学史》,就明确讨论到了这几种含义,而且指出这是不同人在不同时期的提法。其中特别提到,作为主宰这的天,是和基督教中God的意思是一样的。作为运命的天,是孔子时代提出来的概念。而作为理性的天,则是宋儒时代加上的含义。 冯友兰关于天的五种含义中,渡边秀支至少提到了四种。唯一没有明确讨论的,是作为自然的天。我想这可能和自然这个词的用法演变有关。自然这个词,至少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老子在《道德经》中就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但这里的自然,并不是今天所说的自然界或者大自然的意思,而是自己使然的意思。我们今天所说的作为名词的大自然,是Nature的概念。这个概念在过去叫做万物,或者天地万物。古人说自然,是指自有永有的意思,也就是说,不是被造物。 和自然这个概念类似,中文中还有一个词,叫做“虽然”,也经历了不同用法的演变。在《墨子.公输》中有这样一句话:’王曰:“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 按现代汉语去理解,”虽然“后面没有补语,似乎缺了什么。但古人说”虽然“,相当于现代的“虽然如此”这个短语。“虽”表示“即使”,“然”表示“如此”。 现代人把“虽然”作为一个词,和一个”虽“字的用法相当。那个“然字失去了意义。其实,”虽然如此“中的”然“和”如此“是同意反复,在语法上是错误的。 张世英教授的主要精力用在讨论天人合一这个概念。他认为天是指作为nature的大自然,因此是客体,人是主体。因此天人合一是客体和主体的统一。如果接受天是神的概念,张教授那五百多页的巨著基本上是沙滩上的楼阁。 据说张教授是研究黑格尔的专家。黑格尔的最高境界是彼岸。张教授对比东西方文化,说西方文化把主体和客体分开,看作是对立的两个概念,而东方的天人合一把两者统一起来了,是一个更高的境界。我认为这是基于唯物唯心两分法的错误偏见对天人合一的错误解读。 我认为,天这一概念是主体,而且是比人更为主体的主体。对于天来说,人只是个派生的概念而已。所谓天人合一,不是天往人那里合,而是人往天那里合。皇帝自称天子,就是说自己是天在人间委托的总代理的意思。 如果把天作为一个自在的主体,天人合一的境界其实就是康德和黑格尔所说的彼岸。东西方文化由此不谋而合。 从前面对于自然的讨论,我可以进一步说,中文中的天原本没有相当于英文中的nature的意思。这种意思是后人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强加上去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人定胜天“这句话。 现在提到关于天的定义,很多都是从朱熹那里来的,据朱子的解释,关于天这个字,“也有说苍苍者,也有说主宰者,也有单训理时。”这里,说苍苍者,就是我们头顶的那个天,说主宰者,就是掌管宇宙万物的主宰,而单训理时,就是说单指作为时间万物的道理。按照渡边先生的说法,这个理性的天是指一个无意义的主宰。 说到无意义的主宰,想起了一个概念,叫做“位格”。一般用作形容词,用于形容神,说神是有位格的。这是个引进的概念,英文是从“person”这个词根来的。所谓“有位格的神”在英文里就是“personified God”在中国宗教以外的学术界,也叫人格。但基督教内部有自己的一套话语体系,把这个词翻做位格。 我最早接触位格这个词时,不知道对应的英文是什么,总是不明白位格是什么意思。我以为是我迟钝,后来看了梁燕城先生的解释之后感觉才好一些。梁燕城先生说,位格这个词在中文中很难说清楚,几乎无解。但关键是个“情”字。所谓有位格的神,就是有感情的神。因为有了感情,所以就有好和坏的区别。也就是说,有些东西是神喜欢的,有些是神不喜欢的。 把位格说成人格,虽然比较好理解,但也容易被人误解。一提起人格化的神,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等神话中拟人化的神。而有位格的神则不会让人产生这个联想。一但“人格化”便很容易被联想为有人的形状和举止,有了形象就不能是裸体的,因此又有了衣着打扮。于是就有了偶像的成分。而基督教是反对拜偶像的。所以基督教内部宁愿创造出一个谁也搞不懂的“位格”这个词,也不用“人格”的说法。 因此,人格化的神,这个本是宗教的概念,却只被无神论者所使用。 前面说了,古人之所以把天和神区别开来是由于天是一个比神更高级的概念。神只是一个有着超自然能力的生灵,而天则是万物的主宰,也是诸神的主宰。作为主宰天地万物,有感情意志,自有永有的,有超自然能力的“天”,和亚伯拉罕教中的“God”几乎没有区别,唯一没有的,是“创造宇宙万物”这一属性。 初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二稿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