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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是否應該被判死刑? 2023-12-28 22:35:14

中國九十年代瘋狂搶劫殺人的雌雄悍匪的女主角勞榮枝在逃亡二十年後. 於2019年在廈門被警方用人臉識別方式鎖定並逮捕, 2021 年被宣判死刑, 本月十二月十八號被執行死刑.  

勞榮枝和他的男朋友法子英在96年至99年之間, 在南昌, 溫州, 合肥等地以"仙人跳" 的 方式, 綁架殺害七名人質. 法子英在1999年與警方對峙時被開槍擊傷被捕, 同年被被槍斃. 美國上世紀三十年代有一對亡命鴛鴦Bonnie 和 Clyde, 他倆在美國中部多次搶劫殺人, 武力抗警. 後來被埋伏的警察亂槍打死. 法子英和勞榮枝比Bonnie 和 Clyde, 更為殘忍, 他們殺害的人質有婦女和孩子.  

貼上youtube上勞榮枝南昌庭審錄像

錄像里, 勞榮枝外表楚楚可憐, 眼神無辜. 說話溫柔, 很難把她和一個參與殺害七條人命的女綁匪聯繫起來. 99年7月勞榮枝在合肥和法子英合謀, 利用勞榮枝坐檯小姐的身份, 把生意人殷建華騙到他們的出租屋, 為了恐嚇殷建華繳納贖金, 法子英到附近的農貿市場以有木工活為由, 把安徽木匠陸中明騙來他們的出租屋, 法子英當着殷建華的面, 用刀捅死陸中明, 然後把屍體放入事先買好的冰櫃裡. 公訴人在陳訴勞榮枝被捕後刑訊口供時, 詢問勞榮枝冰櫃是否為她購買的, 勞榮枝回答: "首先, 公訴人的感情色彩不符合我陳述的感情色彩, 第二, 我不記得冰櫃是我購買的." 這是非常愚蠢的辯護, 公訴人陳述的是一起極其殘酷的謀殺案, 口氣的嚴厲和憤怒是必然的, 勞榮枝質疑公訴人的感情色彩, 等於暴露內心的冷漠. 公訴人手裡早已有了出售冰櫃店家老闆對勞榮枝的指認和法子英被捕後指使勞榮枝去購買冰櫃的口供, 勞榮枝的無法改變法庭認定. 此刻勞榮枝的最佳攻防策略不是"不記得了", 而是說這個冰櫃是為了生活所需才買的, 法子英殺了小木匠之後, 臨時起意用它來裝屍體. 這樣才能撇清自己參與預謀殺人的嫌疑. 法庭攻防策略應該是辯護律師的職責, 錄像里顯示中國被告律師的法庭作用非常有限, 沒有在陳述時為被告提供法律諮詢, 只是在被告陳述之後補充質疑公訴人的舉證. 這就使得被告人置於一個非常不利的位置, 被告人的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識有限, 很容易就落入公訴人提問隱藏的陷阱和套路. 中國法律也允許被告沉默權, 似乎勞榮枝對於這個權利毫無所知. 乃至於法庭上做出前後矛盾,不着邊際的陳訴。 

那麼, 勞榮枝是否應該被判處死刑? 

公訴人指控勞榮枝的罪行是綁架殺人的共案犯, 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這條法律清楚規定, 綁架勒索罪, 最高刑期是無期. "殺害被害人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 致人重傷、死亡的",  最高處罰死刑. 勞榮枝利用坐檯誘騙受害人到住所和法子英共同實施綁架勒索, 綁架罪證據確鑿, 無可辯駁. 可這不是死罪, 勞榮枝有沒有參與傷害和殺害被綁架人才是本案的關鍵.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號, 勞榮枝把受害人殷建華騙的出租屋裡, 隨即被法子英法子英持刀逼迫, 捆住他的手腳之後把他鎖在籠子裡。關進籠子前,殷建華被剝掉衣服。他的脖子上纏上了鐵絲,手腳被捆在籠子的鐵杆上. 殷建華目睹法子英殺了小木匠, 深知自己如不滿足法子英的要求, 必定和小木匠一樣, 身首頁異處. 就給自己妻子寫了自贖的字條, 讓她籌措 30 萬交給法子英, 法子英當晚去見殷妻前, 交代勞榮枝, 如果自己當晚 11 點鐘沒有回來, 就讓勞榮枝殺了殷建華. 法子英和殷妻當晚沒有見上面, 法子英回來後又打電話和殷妻聯繫, 約定第二天上午8:30見面, 法子英沒有料到, 殷妻以需要湊錢為由, 出去報了警, 大批武警和公安趕到, 擊傷並抓獲了法子英.

法子英歸案後五天后才交代殷建華的下落, 公安趕到出租屋, 發現殷已經死亡, 是被鐵絲勒死的. 屍檢證明殷死亡了五天左右, 被害日期應該於 22-23 號之間. 那麼, 殷是法子英還是勞榮枝殺害的? 法子英的口供和勞榮枝的口供先後矛盾且相互矛盾, 法子英供訴他出門找殷妻前, 告訴勞榮枝, "我如12點鐘不回來,就被抓起來了,你就給我報仇,把他殺掉." 他在另一次審訊中又聲稱他在22號夜裡已經用老虎鉗擰鐵絲勒死了殷. 可他又在一次與辯護律師交談是問合肥一共死了幾個人. 

勞榮枝的口供也是亂七八糟, 先說殷建華不是法子英就是她殺了, 後來又說殷建華不是她殺. 她說法子英的血腥已經讓她的承受力到達極限, 她早就計劃離法子英而去, 22號晚法子英出門和殷妻見面時她就收拾了東西準備逃跑, 當晚法子英讓她出去買夜宵, 她趁機逃跑了.  她在公訴人的追問下, 承認自己給法子英留了個字條: "親愛的, 我先走了, 回家等你, 愛你." 這個家是他倆在重慶的躲藏屋, 她承認她出逃後真的跑的重慶的那間屋子找法子英. 很明顯, 這個字條說明她不是 22 號夜裡逃跑的. 

最後法庭判定勞榮枝殺害了殷建華, 理由是殷是被勒死的,這種殺人方法不符合法子英的殺人方法, 更像是女性作案方法, 第二, 法子英的口供證明法子英 23 號離開出租屋時, 殷活着, 而出租屋只有勞榮枝一個人, 所以, 殷的死亡必定是勞榮枝所為.

然而, 如果以美國審判的標準來看, 南昌法庭的所有證據都是間接的, 根本不足證明殷建華是勞榮枝殺害的,  如果殷確實是勞榮枝殺的, 現代技術很容易完全能夠在捆綁殷的鐵絲或老虎鉗上, 束縛殷的鐵籠子上找到勞榮枝的指紋或DNA, 即使過去20年了, 如果證據保存完好, 一樣可以檢測的到,  可公訴人沒有出示任何"鐵證", 所有的證據都是推理和 法子英的口供, 如果在美國,法子英的口供很容易就被辯護律師駁斥, 法子英求生意志會讓法子英編造離奇的故事. 勞榮枝如果在美國受審, 幾乎可以肯定她只會被定罪綁架, 最多加上殺人脅從罪, 判個20年, 如果監獄表現良好, 不到十年就會被假釋出來. 依然能有個美好的黃昏. 

雖然從常理上我們都認為勞榮枝殺害殷建華的可能性最大, 可如果司法審判也建立在這種"推理"之上, 就顯示出中國的司法程序正義有巨大的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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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雙不 留言時間:2024-01-02 16:30:11

美國冤假錯案也不少,不必照貓畫虎學美國。

勞榮枝也許定罪重了些,但顯然不是冤案。

回復 | 0
作者:foxnews 回復 gskhgd 留言時間:2023-12-30 13:38:28

很對,贊成。厲害鍋里燉出了多少冤案?哪樁冤案在剛發生時不被那些鼓吹手們描寫成了“鐵案”了??

回復 | 3
作者:foxnews 留言時間:2023-12-30 13:36:31

“雖然從常理上我們都認為勞榮枝殺害殷建華的可能性最大, 可如果司法審判也建立在這種"推理"之上, 就顯示出中國的司法程序正義有巨大的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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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最後的陳述是最合理的,也是點睛所在

回復 | 3
作者:gskhgd 留言時間:2023-12-29 14:58:31

當年勞逃脫以後,不應該匆忙將法殺掉,等到勞落網後,兩犯就將在法庭上得到真實的審判。現在的結果只能夠說都沒有直接的證據。

回復 | 3
作者:群山 留言時間:2023-12-29 03:26:07

中國有法嗎?

土共殺那麼多人?

土改殺害那麼多地、富,誰經過正當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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