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最喜歡“天下為公”這四個字了,成了他的金字招牌。孫中山宣稱中國古代“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就是他倡導的三民主義。例如1924年,孫中山在《三民主義》演講中說:“真正的三民主義,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他與人相談甚歡,一高興就會寫個“天下為公”的條幅贈送給賓客,例如贈給馮玉祥,贈給張學良。據不完全統計,孫中山寫了不下三十多件“天下為公”的條幅。 
獨裁者喜歡“天下為公”這句話是有緣由的。因為“天下為公”的原意就是“天下為王公所有”。 “天下為公”語出儒家經典《禮記•禮運》篇。孔子對弟子子遊說, “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實際上,孔子所嚮往的大同社會就是馬克思所描繪的原始共產主義。生產力水平低,沒有剩餘產品,還沒有產生家庭和私有制。馬克思和恩格斯對家庭和私有制起源於出現剩餘產品的解釋還是很有道理。當然,他們也是提取了人類學家的研究成果。原始共產主義就是群婚制,同吃同住同勞動,共同撫養下一代和贍養老人。毛澤東搞的人民公社就是這個套路。但還沒有極端到“共妻”。極端的共產主義者是主張“共妻”的,也有這方面的實踐。比如美國就曾有一個“歐奈達公社”,搞共產共妻,還持續了相當長時間。 原始部落共同勞動的成果如何分配呢?就由部落的首領來按地位、貢獻和需要程度來分配。《史記》裡記載了陳平的分肉事跡,可略見一斑。“里中社,平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甲骨文“公”即來源於部落首領分食物的意象。“公”由“八”和“口”構成。“八”是分配的意思,“口”指吃進嘴的食物;合起來,“公”就指分配食物的部落男性首領。進入狩獵時代,部落首領就是男性了。 隨後,“公”的涵義演變成王公,公爵、主公等,就是非常有地位的男子。公子和公主中的公,也是這個意思。“雞公”這個詞也能體現出其中的意味。一群雞里總有一隻雞公,把其它公雞都打敗了稱王稱霸,趾高氣揚,交配和進食都排第一。 所以,孔子所言“天下為公”,就是天下的物產,大家共同的勞動成果由“公”來分配,或為“公”所有的意思。與“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同義。但有了剩餘產品,出現私有財產和家庭制度後,“天下為公”就過渡到“天下為家”了。“天下為家”就是“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自己顧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自己養,自己的勞動成果自己享用。 孔子認為人類由“天下為公”過渡到“天下為家”,是由於人們道德水平下降了,“大道既隱”。這就沒有馬列的解釋過硬。後來,“公”又衍化為“公共”的含義。有了剩餘產品了,但也不完全分配給各個家庭,餘下的就由“公”保管。“公”保管的食物就是大家的共同財產。“公”就具有了公共的含義。這就很像人民公社時期,生產隊集體收穫的糧食,並不全部分配給社員,先要給國家交公糧,然後還要將一部分由生產隊集體統一留存,剩下的才按社員的工分進行分配。但實質上,生產隊的公共財產完全由生產隊長這個“公”來支配。“公家”這個過去指諸侯家的詞,就被社員來指生產隊集體。“公家”理解為“公共的家”或“生產隊長家”都通;“公家財產”理解為“公共財產”和“領導家財產”都通。結果都是一樣的。 所以,將“天下為公”的“公”理解為王公也好,理解為“公共”也好,最終結果是一樣的,共同的勞動成果都是由最有權力的那個人來掌管和分配。 202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