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门尼德对所谓三条道路的选择论证方法一方面显示了西方逻辑推理的条理清晰,概念分明的优点,但同时也反映了其唯心的假设,即在否定别的两条道路的同时,已经事先有了价值判断。这个价值判断是带有为人所用的功利性目的的,用巴门尼德自己的话说,就是:“因为遵循其他两条路是得不到什么结果的”。有了这个“功利”的假设前提,或者说目的,那逻辑推断的结果就自然而然是“有用”的“存在”了。巴门尼德心中先有一个有用的前提(assumption),再去选择论证,这难道不正是看似无坚不摧的现代西方逻辑的“七寸”吗? 再看巴门尼德的三条路: - 存在(有)
- 不存在 (无)
- 存在和不存在(有无的相互转化)
我们看看巴门尼德是怎样否定这第二和第三条路的:首先,有了“有用性”这个功利的价值观在心里,巴门尼德指出,第二条路行不通的原因是因为“什么都得不到”,因此这条道路就很轻易地被排除了。 这第三条道路,看似有些吸引力,因为究其根本,存在和不存在是互相转化的,就像人生下来就要死一样。 但巴门尼德清醒的“功利”意识再次提醒他,这条道路只能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是非常危险的。因此,为了避免自相矛盾,这第三条道路自然也被排除了。巴门尼德的整个逻辑推理过程与其说是科学的客观的,倒不如说是先入为主的唯心的“选择”。这也就是为何后来的西方哲学家为了“矫正”这个明显的“选择痕迹”, 进一步把巴门尼德人为的存在的客观实在(本体)上升为“思维意识”。而这个客观实在到“思维意识”的产生最终只能完成从客观实在到人类主观思维意识的嬗变,导致“绝对精神”的产生。这难道不正反映了从(客观实在的)“存在”走向(客观实在)的“不存在”吗?逻辑推理到了尽头,从肯定变成了否定,巴门尼德的存在观的演变并没有逃脱这个从有到无的逻辑悖论,这其实正是巴门尼德要避免的第三条道路啊! 接下来,我们看看巴门尼德关于存在和不存在的定义。巴门尼德清晰地把存在和不存在分割开来。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巴门尼德还是承认“无”是道路之一,但巴门尼德认为这个“无”就是“无”, 不可能是“有”。但这恰恰是割裂了有和无相互转化的联接,谁又能保证从“无”出发,不会得到“有”? 从“有”出发, 不会得到“无”? 巴门尼德从客观实在的“有”出发,黑格尔却以主观的“ 绝对精神”结尾,这事实上是证实了客观的“存在”是建立在主观的基础上, 客观实在还是消失在主观的范畴里。 因此,巴门尼德这个“一”是“有”的“一”,这个“有”只能是“有”,排除了“无”的可能性。在割裂了有和无之间的联系之后,巴门尼德又为了避免语言逻辑矛盾,丢弃了有无相互转化的第三条道路。巴门尼德的有前提的功利性选择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有和无不可调和的二元分立, 而这正是西方哲学和逻辑无法避免的误区和悖论。 如果巴门尼德在定义存在的时候,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定义的客观实在(存在),只不过是产生于人类语言逻辑范畴的一个有限的定义和工具(名),而非真正的客观实在本身(实),巴门尼德就会发现,这个存在之“名”在一方面是揭示了客观实在,但另一方面则是遮盖了存在之“实”。 不过,种豆得豆,种瓜得瓜,西方哲学以巴门尼德的功利性假设前提出发,得到的是人类的功利性需求的结果:即现代科学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注意,不是对自然和道的贡献)。 反观中国古代的哲学,首先,老子的《道德经》一开始就从概念语言的“言说”入手,指出有可以用语言概念(名)来言说把握的“道”(常道),或者说客观实在(实), 还有不能用语言概念(名)把握的“恒道”(超出人类语言概念范畴把握之外的自在之物,或者说实在)。但是,一则,老子在“名实之辩”中对“不能言说的”实在(实)的强调并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而孔子重视的“名”(概念)和“教” 因为其“有用性”后来受到统治者的青睐; 二则,很多士大夫贵族过分强调“名教”的虚无,走上了极端否定“有”的道路,远离了老子的初衷。 其次,在老子那里,有和无从来被作为一个完整的“一”来对待的,在这个一上产生的“二”(有和无的二元分立)的矛盾,接下来,可以通过“三”(巴门尼德所说的第三条道路:有和无的互相转化)来妥协。 而这个“三”, 这个妥协本身, 这个阴柔的包容的力量,才是“天下母”,才是万物滋生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