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孔琳琳遭起诉 伯明翰警方10月24日向香港自由新闻(Hong Kong Free Press)证实,48岁的孔琳琳已经被正式起诉。她预计在于11月7日7日于于英国伯明翰出庭。 整起事件发生于9月30日,一场由英国保守党主办的香港问题座谈会上。当时一名来自香港的工作人员Enoch
Lieu表示,自己遭孔琳琳掌掴两次。在活动尾声,孔琳琳在座上批评正在发言的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Benedict
Rogers),被主持人要求离场。Enoch Lieu遂到她身边指示其离开,但孔反称被灭声并两度掌掴他。 “香港监察”发布的影片显示,孔琳琳在场上用手打工作人员并高声对质,不断以英语高呼“我是记者”“你没有权碰我”“可耻”“这就是英国民主”等等。工作人员在她施袭之后,抓住她的双臂并且报警。 新闻记者的德行 什么叫做新闻,新闻学里有个铁律: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也就是说,正常的人与事不是新闻,不正常的人与事是新闻。记者就是新闻的记录者。 我们中国人的祖先非常聪明,发明了这个“德”字,所谓“德”,就是“两个人一直一条心”。 做新闻记者应该跟谁一条心,应该跟权利一条心,而不是跟权力一条心。西方社会成功走向现代化,有一个很重要秘诀,用权利(right)去限制和制约权力(power)。 所谓权利,就是权力不得以任何手段加以禁止和侵犯的自由行动空间。权利和权力是一对既相关联又相对立的概念。简单说来,前者指普通人做出某种行为或者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而后者则指公共机构可以强制他人为某种行为的力量。一句话,权利更多的是利益,而权力则主要是强制力。 也可以这么说,权利是被管理者应有的,权力是管理者拥有的。若政治化解释,权利是人民应有的,权力是政府拥有的。 想起中外名言:阿克顿说“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腐败”。韦伯说“权力之中盘踞着魔鬼的力量,从事政治的人,因此是在撩拨魔鬼的力量”。蒋经国说“权柄,很容易用它,很难不用它”。 如何制约权力,无非就是权力必须法律化:一方面,任何权力都必须是由法律所授予的;另一方面,任何权力的使用必须遵循由法律所规定的规范的适用程序。 新闻记者要有德行,就必须跟权利一条心,而不是跟权力一条心。 著名记者范长江曾说:“有了健全高尚的人格,才可以配做新闻记者。” 廉洁奉公、抵制各种诱惑,是新闻记者应遵守的伦理道德。在充满各种利益诱惑的现代社会,不乏“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的记者,他们不畏威胁恐吓,坚持弘扬主旋律,所体现出来的高风亮节让人赞叹和敬佩。受各种不良现象的影响,也有不少自律意识差的记者借工作之便中饱私囊,而罔顾职业道德,缺乏组织纪律观念,价值取向扭曲,不顾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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