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黎智英 作者:谢盛友 根据媒体的报道,香港国安警察稍早前高调搜查壹传媒与香港《苹果日报》报社后,起诉创办人黎智英等三人诈骗罪。法庭拒绝让黎智英保释候审,下令将其收押,其余两人获准保释候审。73岁的黎智英12月3日被押往西九龙裁判法院,由香港特首根据《香港国安法》指定的裁判官主持提讯。法庭文件显示,他与63岁的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和59岁的行政总监黄伟强各被控一项诈骗罪。案件押后至2021年4月16日再次提堂。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探员逮捕黎智英等10人,并派出200警员搜查报社。国安警察指控各人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诈骗。黎智英12月2日到警署报到时被警方再次拘捕,并正式落案控告。 香港有个佐丹奴黎智英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将其列为“祸港四人帮”之首[1]。黎智英(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7岁时,家里的大人四散,父亲去了香港,两个姐姐和哥哥在读高中和大学时都被调派到不同的地方,很少回家,而母亲被关起来劳动改造。家里只剩下他、孪生的妹妹和轻微智障的姐姐。他们三个小孩子除了邻居偶尔照顾,几乎自生自灭。开始时,他们依靠变卖家里的烂铜烂铁来换取一些生活费,挣不到钱时只好捱饿。后来,一个卖黑市的大婶到他通灵道的家中找他去火车站帮旅客搬行李挣小费,而他也试过卖其他东西。之后,他妈妈劳改放了出来,他仍在做,因家里需要他挣钱,直到十二岁偷渡去香港为止。 根据其著作《我是黎智英》的自述:“解放后,父亲叛逃香港,家财散尽,母亲也遭批斗送去劳改,8、9岁就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姐妹。曾经替一名香港旅客搬运行李,但是他没有赏钱,只给一块由香港带来的巧克力,由于从未见、食过,放入口后,觉得是天下间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来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间天堂,所以我也应该去香港了!” 1960年,他从中国内地偷渡到香港后白手兴家。黎智英于12岁时只身携带1元港元经澳门偷渡到香港当黑工,其最初月薪为3美元。16岁那年,他在红磡一家做假发的工厂当小职员,主要负责对外物料交收和车间生产收发的工作。 后来,受人启发努力读书,曾经当过销售经理;但因公司对其记过处分一次,下定决心自己创业。他虽只有小学学历,但依靠自学说得一口流利英文,又在投资股票上获利丰厚,并于1981年,创办佐丹奴时装连锁店。 黎智英1990年,将持有的佐丹奴股权出售,在香港创办壹传媒集团,创办《壹周刊》。1995年,创办《苹果日报》,日发行量曾超过70万份,当时其财富已逾5亿美元。1999年6月,创办线上零售“苹果速销”(adMart),2001年,将其传媒事业扩展至台湾媒体市场,创办台湾《壹周刊》。2003年5月,创办台湾《苹果日报》,并将香港的八卦风与狗仔队文化带入台湾。2008年10月,辞壹传媒集团首席执行官职务,留任董事会主席。2009年起,在台湾筹办壹电视,经多次申请执照,于2010年12月28日正式开播。 黎智英深知,对民主运动的支持有可能让他系狱,但他表示,自己毫不后悔,“我是个除了金钱还需要其它人生意义的人”。 因参与了在香港这个特别行政区去年发生的民主抗议运动,他和其他14人一起遭起诉,有可能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出于法律原因,他不愿就此案表态。 不过,这位12岁来香港、打拼多年终至成功的企业家表示,他毫不后悔对抗议运动的支持。他说,"我两手空空来到这里,我所得到的一切都归功于此地的自由。或许,现在是到了我回报这一自由的时候了。" 很多港人心目中的英雄 在这个半自治的特别行政区,黎智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充满斗志、白手起家,而且是唯一一个不惮与北京叫板的大亨。中国官媒则视他为"叛徒"、去年抗议运动的幕后推手,并指控他与外国势力勾结图谋颠覆中国。 被问及他为何不像大多数香港企业家那样保持沉默、乐享富贵时,他回答说,"我就那么参加进去了,不过,我觉得这是对的。"他说,"或许我天生是个叛逆者,但我是个除了金钱还需要其它人生意义的人。" 注释: [1] 王平. 看清“祸港四人帮”的真面目(望海楼).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08月19日, (第10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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