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們,貪官要花自己的錢過年了!
除夕沒有,怎麼過年?(之四)
自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實施以來,中共陸續出台一系列禁令劍指公務員各種“灰色利益”。從加強幹部培訓管理、剎住公款送禮歪風,到嚴禁公款購買寄送賀年卡、年貨節禮等物品,再到規範公務接待、領導幹部帶頭禁煙,這一系列細緻具體的規定與禁令的密集出台引人關注。
一系列禁令的發布釋放出一個信號,就是中共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為有關部門、媒體及民眾行使有效監督提供了依據。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4521起,處理黨員幹部30420人,顯然是動了真格。在老百姓為這些禁令拍手稱快的同時,灰色收入乃不當收入,違背行政倫理,突破為官底線,惡化人際關係和社會風氣,雖長期存在也不能獲得正當性。而在從前,由於有灰色收入的補充,公務員可能對薪酬水平尚不甚介意,如今灰色收入一去,似乎猛然發現正當收入“入不敷出”,
之前可以收到一些購物卡、煙酒之類的禮品沒了,不少基層公務員卻忍不住吐槽收入不高、“當官”不易了。
實際上,中國公務員的“灰色利益”本就不該屬於他們,現在整治“灰色收入”,當公務員就是發不了財,更不能發不義之財。如果公務員的待遇不好,為什麼還有無數人削尖腦袋想當公務員?公務員不好當,必然有一個好當的前提,一方面是掌握着公權力,可以通過權錢交易等方式,獲得不正當利益;另一方面是公務員作為一個職業,捧着金飯碗,待遇必然要比其他職業要好一些。之所以不好當,就是公務員權力邊界和職業正常化的回歸。
公務員的疑慮則很難得到公眾的理解,禁令只是剝奪了公務員群體的“超國民待遇”,你們還是洗洗睡吧。憑什麼要給你們送禮?憑什麼你們能有隱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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