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烹小鲜  
烹小鲜  
https://blog.creaders.net/u/6940/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台媒投下震撼弹 “民运”吓趴下 (图) 2012-12-24 22:28:56

 

台媒投下震撼弹 “民运”吓趴下 (图)2007-09-24 15:30:13
阅读(3317) 评论(16)

王炳章王炳章(“民联”首任主席)

胡平胡平(前“民联”主席)

薛石民薛石民(台“国安局”局长)

二王王军涛(左)、王丹(右)


台收买民运分子登陆搞颠覆
 【大公报讯】据《中国时报》二十四日报道,台湾军情局历时二十馀年,与从大陆出走海外的所谓「民运分子」接触,前後分别以「移山专案」、「文正专案」、「昆仑专案」、「致广专案」、「致远专案」等四个阶段,刚好也代表了海外民运分子的兴起、转移、发展与没落。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大陆留学加拿大公费生王炳章在美国纽约发起「中国之春」运动,军情局即派员与王直接联系,王也派宁嘉晨来台洽商合作。

军情局经国安局核定後,决定以政府名义与「中国之春」秘密合作。一九八三年军情局派翁衍庆上校,(翁衍庆後晋升至中将,并於副局长任内退休),化名「翁远书」,赴美担任联系指导,对内职务是军情局驻美东工作组长,对外职称「君平公司」负责人。

从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五年,是军情局与民运分子合作的第一阶段,主要接触对象是王炳章。军情局每年提供五十万美元活动经费,汇给王虚设的「贯中公司」,另每月支薪一千美元。这个阶段的专案代号称为「移山」,军情局自比「愚公」,希望能藉海外民运分子之力,撼动中国大陆内部社会制度。

一九八四年到一九八九年,是军情局与民运合作的第二阶段。

拟组政党 被军情局断粮
 
一九八四年十月,发生「江南案」,军情局驻美情报员奉命撤离,经「国安会」、「国安局」与国民党文工会商议,并报请「总统」核定,自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起转为文工会接办,当时的文工会主任是宋楚瑜。由於实际工作仍由军情局负责,故翁衍庆借调文工会,但仍具军职身份。

一九八六年五月,美国FBI约谈翁衍庆,指其为军情局驻美代表,希望翁能与美秘密合作,翁未允诺,被迫於两周後返台。

翁衍庆返台後,王炳章趁机坐大,反有意在台湾组党,由於还处戒严时期,不能组党,军情局停止与王合作,切断经费资助,并运作民联,阻止王的发展。

一九八八年,海外民运分子分裂,胡平取代王炳章,八月,胡平派林樵清来台与军情局商议,军情局又恢复已停止一年的经费援助。

从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三年,是军情局与民运合作的第三阶段。

一九八九年,大陆发生那场风波後,军情局主动与胡平建立「策联」,在大陆积极活动,期间,大陆逮捕十个告密给台湾军情局的间谍,这些人均遭判刑八到十年。

民运分子失作用遭台遗弃
 
一九九九年六月,于大海取代胡平,担任民联主席,军情局顺势停止资助民联组织,仅经援「中国之春」杂。这是军情局第二度中止经费。

从一九九四年到二○○○年,则是合作的第四阶段,亦是合作的尾声。这个阶段,大陆有计划的切断海外民运人士的联络管道,并且释放魏京生、王军涛、王希哲等人,这些人到海外,让民运派系更加复杂。军情局搅进民运分子的「战国时代」。

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机大陆试射导弹,军情局任务改以军事预警情报为重,并大量派遣情报员登陆,海外民运分子的角色,愈来愈边缘化,终至没落。

民进党执政後,军情局大幅删减民运经费,仅存极少数的个案合作。

2007-9-25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7/09/25/TM-800095.htm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post-29861.html

 

台湾“军情局”借重“民运”登陆20年揭秘
DWNEWS.COM 2007年9月24日4:26:26(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网

中国时报吕昭隆/“移山专案”,是军情局与海外民运接触的滥觞。从早期的“移山专案”到中期的“文正专案”,及至後期的“昆仑专案”、“致广专案”、“致远专案”,军情局与民运建立关系,前後历时廿余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刚好代表了海外民运的兴起、转移、发展与没落。

中华民国七十一年十一月,中共留学加拿大公费生王炳章在美国纽约发起“中国之春”运动,军情局即派员与王直接联系,王也派宁嘉晨来台洽商合作。

王炳章“中国之春”合作滥觞

军情局经国安局核定後,决定以政府名义与“中国之春”秘密合作。七十二年军情局派翁衍庆上校,(翁衍庆後晋升至中将,并于副局长任内退休),化名“翁远书”,赴美担任联系指导,对内联务是军情局驻美东工作组长,对外职称是“君平公司”负责人。

从七十一年到七十四年,是军情局与民运合作的第一阶段,主要接触对象是王炳章。军情局每年提供五十万美元活动经费,汇给王虚设的“贯中公司”,另每月支薪一千美元。这个阶段的专案代号称为“移山”,军情局自比愚公,希望能藉海外民运之力,撼动中国内部民主。

七十五年到七十八年,是军情局与民运合作的第二阶段。

惊传“江南案”王拟组党遭断援

七十三年十月,发生“江南案”,军情局驻美情报员奉命撤离,经国安会、国安局与国民党文工会商议,并报请总统核定,自七十四年十二月起转为文工会接办,当时的文工会主任是宋楚瑜。由于实际工作仍由军情局负责,故翁衍庆借调文工会,但仍具军职身分。

七十五年五月,美国FBI约谈翁衍庆,指其为军情局驻美代表,希望翁能与美秘密合作,翁未允诺,被迫于两周後返台。

翁衍庆返台後,王炳章趁机坐大,反有意在台湾组党,由于还处戒严时期,不能组党,军情局停止与王合作,切断经费资助,并运作民联,阻止王的发展。

七十七年,海外民运分裂,胡平取代王炳章,八月,胡平派林樵清来台与军情局商议,军情局又恢复已停止一年的经费援助。

从七十九年八十二年,是军情局与民运合作的第三阶段。

天安门事件“策联”十人被逮

七十八年,大陆发生天安门事件後,军情局主动与胡平建立“策联”,在大陆积极活动。期间,中共逮捕十个所谓的间谍,包括上海的邱麟、宁夏的高晓诗等人。这些人将天安门群众运动情况告知我军情局,均遭判八到十年的重刑。

八十年六月,于大海取代胡平,担任民联主席,军情局顺势停止资助民联组识,仅经援“中国之春”杂志。这是军情局第二度中止经费。

从八十三年到八十九年,则是合作的第四阶段。双方合作已近尾声。这个阶段,中共很有计画的切断海外民运人士与大陆的连络管道,并且释放魏京生、王军涛、王希哲等知名异议人士,这些人到海外,让民运派系更加复杂。军情局搅进民运的“战国时代”。

派遣情报员登陆合作告终

八十五年,台海危机中共试射飞弹,军情局任务改以军事预警情报为重,并大量派遣情报员入陆,海外民运人士的角色,愈来愈边缘化,终至没落。

民进党执政後,军情局大幅删减民运经费,仅存极少数的个案合作。

九○年李少民、高瞻失事 美曾高度关切

民国九十年二月,在军情局与海外民运合作荡到低点,并大砍援助经费之际,中共开始动手抓人,在大陆逮捕外籍学者与民运人士,发生李少民与高瞻事件。

面对中共的台谍指控,李少民与高瞻均极力否认,仅承认接受台湾“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经费赞助,单纯从事与两岸有关的研究活动,军情局则保持缄默。

李少民与高瞻案,引起美国高度关注,包括总统与国务卿,都公开对中共喊话。

事实则是,李少民曾与军情局“接触”,高瞻则不曾与我情报员碰过头。

李少民与我军情局接触的时间极早,介聘人是“中国之春”杂志社长王炳章。七十八年六月天安门事件後,在王炳章安排下,六月底,李少民飞到泰国曼谷,与军情局情报员曹XX见面。

中共是在八十九年底盯上全案,九十年二月十一日,赴大陆探亲的高瞻,从北京返美时遭逮捕,有美国公民身分的李少民,则在廿五日由香港进入大陆时遭拘禁。

至于交给李、高文件的曲炜,任职中共“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宣传部副部长。曲炜在八十九年随团访台时,并且脱队“失踪”过,传闻曾与我情治单位“接触”,并接受新台币十万元的见面礼。曲炜是将中共国台办新任副主任周明伟一份内部讲话资料交给高瞻,于九十年二月遭到拘捕。

李案的发展是,曲炜遭中共以间谍罪判刑十三年,高瞻遭中共以间谍罪判刑十年,随即获准保外就医,驱逐离境。李少民、高瞻被中共监禁约五个多月,均于当年七月获释返美。

由于民运人士均居海外,军情局与民运长年合作,鲜少传出“失事”,李少民案,堪称是头一回。随後,则有王炳章遭中共越境绑架逮捕案。

与军情局合作过的海外民运人士王炳章,九十一年七月遭中共监视,同年十二月正式逮捕。情报界不少人认为,王炳章是在越南边境遭中共绑架抓走的。

九十二年二月,王炳章在深圳受审,遭中共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中共公布的刑事判决书,王炳章搜集的情报内容,包括“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战例选编”等文件。

王炳章被捕的过程,相当戏剧化。根据我情治界的说法,中共的说词是,王因涉及一件绑架案,人在广西边境的一座小庙躲藏,被人发现,意外遭捕,唯军情局没人相信,并认为是中共掌握王的行踪,直接派人到越南边境绑架到广西的,绑到中国境内,中共国安单位顺理成章地抓人。

八十七年一月,王炳章曾用化名“楼开文”,自广东珠海潜入大陆活动,并安全出境。

王炳章于失事前,曾托人带信到台湾,要求军情局或国安局资助情报经费。不过,军情局对大陆情报工作,已调整为预警情报优先,对所谓“兵运”或“恐怖活动”,兴趣不大。

《北京之春》每年为台「军情局」 收集250件情报
DWNEWS.COM 2006年11月15日5:42:33(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

王丹承认收扁20万美元

综合台湾《东森新闻》等媒体14日报道: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弊案所引起的风波仍持续在海外延烧,虽然日前「民运人士」王丹已经承认有收受来自台湾友人的政治捐款,但是他声称事前不知道捐款是来自阿扁政府。但据台湾《自由时报》披露,「北京之春」每年负责为台湾「军情局」收集250件情报,为此「军情局」专门设立「二王专案」和「文正专案」,资助王丹、胡平分管的间谍网络。

继日前王丹接受媒体访问时,间接表示收过数笔来自台湾友人的捐款後,平面媒体近日更直接指出,王丹承认所收受的20万美金,是来自台湾的陈水扁政府。面对这样的报道,王丹就特别在《东森新闻》的访问中,郑重否认他知道捐款的来源,是来自阿扁的「国务机要费」。

此前,曾有人在美国加州的一个公共场所对王丹质询,王丹坚决否认「拿了台湾当局的钱」,还信誓旦旦:不信可以查我的银行帐号了。如果陈水扁的贪污案没有爆发,王丹的誓言也许永远不会漏底,某些弥天大谎也许永远不会被揭穿。但陈水扁忽然自身不保了,「国务机要费」里终于露出王丹的名字。在推拖了一阵子之後,他终于公开承认:我拿了那20万美元。

「北春」年供250件情报

2006年3月8日,民进党特意安排王丹、胡平以「外国友好人士」的身份到「立法院」演讲,为不久前陈水扁终止「国家统一纲领」(「废统」)站台鼓气,抗衡外界反对声浪,激励岛内「台独」士气。

王丹和胡平分别是《北京之春》杂社(北春)的社长和主编,据台湾《自由时报》披露,「北春」每年负责为台湾「军情局」收集的250件情报,为此「军情局」专门设立「二王专案」和「文正专案」,资助王丹、胡平分管的间谍网络。

众所周知,王丹每月都要定期「进出」台湾。最近记者也爆出他「计划之中的台湾之行」不受影响。人们有理由怀疑:他是否因救驾有功,去台湾领取更多的奖赏去了?

王丹日前辩称,其实资助海外「民运人士」的资金来源本来就很多,但是只要没有特别的政治目的,他们也都不会去询问捐款的资金来源。

归类: 政治评论, 海外民运深不可测 | 标签:
 

16 条评论 发表在“台媒投下震撼弹 “民运”吓趴下 (图)”上

  1. 女谍林希翎1985年到香港为台湾收集情报 不料却被当作“烫手山芋”而抛弃了

    林 希 翎 事 件

    林希翎,原名程海果,浙江大学法律系毕业。民国四十六年,她在中共鸣放运动中严厉批评毛泽东,把毛泽东骂火了,关了她十五年。情报局曾搜集她在大陆上批评毛泽东的文章和讲演,出版了一本「林希翎专集」。七十二年夏,她获中共批准前往香港与由台赴港的父亲会面;同年底,法国政府安排她到巴黎第七大学社会科学院当研究员,研究中国大陆问题。
     
    林希翎的父亲是台湾大学职员,民国七十四年时,得了重病。她就在巴黎申请回国探亲。其实回国探亲的理由已足够,但是外交部驻巴黎办事处的电报是这样写的∶名反共作家林希镧,目前在巴黎第七大学任职,因父亲重病,回台探亲,保证不在台湾从事任何政治活动。照例外交部全文照转安全局。我们一看,这个人在中国大陆被关过,情报局有她的专集,外交部又说她是名反共作家,且她父亲重病,岂有不同意的道理?但是安全局的参谋却在此时出了错误。这个案子由第一处办,第一处负责大陆工作,他们对大陆人事很熟悉;但他们没有办过国内防谍业务,因此他们没有做「完整的参谋行爲」。所谓完整的参谋行爲,第一要协调局内各单位,让各单位知道有这回事,俾采取何种行动;第二要协调局外有关单位,如警总、出入境管理局、警政署、调查局,以及中央党部(因爲此时正值选举的敏感时刻)。更奇怪的是林希翎拿的是中共护照,这点我们不知道。我们以爲她是拿法国的证件,或者是她把护照交给我们的办事处,我们办事处给她一项文件,她凭文件来台湾,将来回去时,再用文件换回护照,这些都没做;外交部还给她一本新护照,这点我们实在不懂。爲什麽说不懂呢?因爲她後来到了香港就在记者会上说∶「你们看,我有两本护照。」这是不可以的。我们的承办人没有在入境时把她的护照收回来,这是我们的疏忽,也可见我们对国内有关单位协调不够。这件事如果由第三处—国内安全处来承办,就不会发生这种错误。安全局内部协调不周密、处置不完整,这点我应负责。
     
    七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林希翎来台,因卜乃夫(无名氏)在大陆时与她熟识,所以卜乃夫就到机场接她。我们认爲他们俩人会有来往。结果,第二天林希翎和她父亲见了一面,她父亲就搭机到美国治病去了。父亲走了,她应该可以回法国了,但她却住在她弟弟家(她弟弟并不理会她)。大概在法国时党外人士和她有所接触,来台後双方又有连系,并以二万元请她做三场演讲。在这三场演讲中,她批评老总统一场比一场厉害,党外人士爲此雀跃不已,当时就说她「比党外人士还党外」。
     
    此时中央党部有意见了,「这个人怎麽来的?」「安全局同意她来的?」「十一月选举活动正式开始,她在这边捣蛋,并且助长党外人士的声势怎麽可以?」「要把她弄走!」甚至一状告到经国先生那边去。
     
    还好经国先生对安全局业务很熟悉,他以和霭的语气跟我说∶「你要想办法,让她在选举活动开始前,离开台湾。」我说∶「我努力做试试看!」最莫名其妙的是国防部长,他事先曾代表国家安全会议来主持协调会,此时他竟说∶「我不晓得林希翎是什麽人!」又问∶「是谁让她来的!」我们就把「林希翎专集」及外交部报告拿给他看,看了之後,他没有意见了。现在的问题是要如何让她离开台湾。他要我想办法。我想到她来了之後,曾拜访过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因此,我就去找他们帮忙,我问他们∶「她来了之後,曾拜访过贵中心,贵中心请她吃饭没?」他们答说∶「还没。」我顺势提出我的构想,并说∶「那你们赶快请她吃饭,同时给她一项任务,要她到香港搜集有关中共的资料,题目及大纲我们已拟妥,限三个礼拜之内完成,我们将给她六千美金当稿费,二千美金当生活费。」爲什麽要三个礼拜完成?因爲党外人士已和她洽妥,十一月十六日选举活动正式开始後,要请她助选,并答应她一场多少钱(据说每场新台币二万元)。此时正好还有三个多礼拜,赶回来她还可以赶上党外人士的助选。爲了时间问题,居然还有人说∶「既然让她去了,爲什麽不让她多待一阵子呢?」我说∶「如果要她去二、三个月,她一定不愿意去,三个星期对她系强烈的诱因了。」况且,她还有一套说法,她要看看台湾的民主选举活动。
     
    结果,相当幸运,她一到香港,犯了一项政策性的错误。因爲我们和她约好∶既然接受我们的任务,就要秘密的工作。她却在到达香港的第二天晚上招待新闻记者,还公然宣布她有两本护照。此时,我请国关中心的人打电话给她说∶「只要把搜集的资料寄回来就好,奶可以不必回来了!因爲奶已经曝光了。」这件烫手山芋,就这样解决。
     
    ┅┅

  1. 一群垃圾在美国

  2. 西方社会(美国,加拿大,印度等)网罗了从中国倾倒出来的垃圾。

  3. 一桩间谍案,陆建华被判20年,同案程翔仅判5年。而程妻刘敏仪现在只字不提陆建华,不是太无情了嘛。

    陆建华被判刑20年
    香港舆论表示惊讶

    【大纪元12月2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采访报导)北京社科院学者陆建华被判刑20年之後,香港舆论对此表示惊讶。许多评论认为,大陆有关当局在量刑时的“内外有别”,在此案中再次体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建华,日前被北京当局指控将四份涉及绝密级情报的文章,交给程翔,间谍罪名成立,被判监二十年之後,香港舆论为之哗然,因为程、陆两人同案,而且都是牵涉四篇所谓“绝密情报”,但程翔被判5年,陆建华却被判20年,两人刑期相差四倍。

    亚洲时报的文章说,广东史上最严重的挪用公款案,涉案的东莞市塘厦镇镇长李为民,挪用一亿一千二百万公款,去澳门赌输了九千万,都只是被判监二十年。显然,对陆建华的判刑太重了。熟悉大陆国情的香港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向记者表示:

    刘锐绍:“过去在香港曾发生梁惠敏事件,也是在采访过程中将一些东西写出来,结果香港方面签署一些悔过书以後就出来了,但国内的朋友就判很重。另外,席扬事件同样出现这样的情况。

    如果来自海外的人跟美国有关的话,有一部分判刑以後马上就放走了。如果说一些国内的人,比如像赵岩跟美国有些关系,所以他判的刑期也不是太长,被判了三年,给人一个感觉,很可能就是跟政治挂勾,而不是纯由法律的观点去考量了。如此下去,大家对中国法制更没有信心。”

    香港城市大学进修学院首席讲师宋立功向记者表示:

    宋立功:“程翔的案子从头到尾都是很特别的一个案子,程翔平时和香港左派这些爱国人士关系较密切;打了程翔,对争取香港左派人士的支持的巩固是不利的。”

    同样是间谍罪,陆建华被判囚20 年,程翔的妻子刘敏仪对判刑表示震惊,认为这是惩罚了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她说,陆建华为国家对台、对港政策提出建议,主张采取比较宽松的措施,例如近年北京中央邀请台湾的连战宋楚瑜访问内地、北京当局接触香港泛民主派等等,都是陆建华的功劳。

    香港时事评论员李怡星期四在《苹果日报》的专栏中说,陆建华案,程翔案,并非孤立的事件。它与香港的董下、曾上有关,也与中央的江退、胡进有关。

    正如陈良宇案,也不是孤立事件,它同十七大的权力布局有关,同黄菊、贾庆林等人的去留有关。都是权力较劲、权力交换。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12/23/2006 9:41:33 AM
    http://www./gb/6/12/23/n1566617.htm

    程翔被关押1000天
    家人友人呼吁释放程翔

    一月十六号是新加坡《海峡时报》中国首席特派员程翔失去自由一千天,十七号则是程翔夫妇结婚二十五周年纪念。程翔妻子刘敏仪告诉本台记者申铧,香港一些支持程翔的朋友们以各种方式纪念这两个日子,让她感到欣慰,她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早日允许程翔保外就医。下面是申铧的采访报道。

    今年58岁的程翔2005年4月在广州被捕,2006年8月被以间谍罪判处5年监禁。一月十六号程翔失去自由1000天这天,程翔的妻子刘敏仪接受本台专访时表示,香港各界的一些朋友都有记得这个特殊的日子:

    “有一些电台做了一些访问,写了一个文章登到《明报》上面。昨天也有另外一个朋友,写了一个文章,也是登在《明报》上面。我非常感谢这些朋友们记得这个日子。(记者:星期四是你们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有什麽安排吗?)有个电视台请我去访问一下,也有朋友因为程翔不在,他们就来替我庆祝,可能我们去喝茶去。”

    程翔现在被关押在广州监狱。刘敏仪说她每个月可以探视一次,最近一次是在十二月底。刘敏仪说,程翔的健康状况很差:

    “他现在还是吃高血压的药,还有心律不整。心律不整,他们给了他一点药,让他心跳很厉害的时候就吃。(记者:据说他瘦得很厉害,是吗?)他出事以後就瘦了三四十磅,这大概是20公斤左右吧,一直就没有恢复,现在还是很瘦,但是距离他很差的时候,好像又好了一点。”

    刘敏仪还表示,她在2006年12月就向中国政府提出过希望程翔保外就医的申请,但是至今仍然没有答复。香港记者协会原副主席、密切关注程翔一案的谭自强向本台表示,程翔已经服刑过半,应该可以保外就医:

    “其实目前来讲,你也不能说中央方面没有让步,因为到底北京最後还要来到广东省来服刑,可是在广东服刑还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保外就医,或者能不能提前释放。要根据中国的法律,目前来讲他已经坐牢绝对超过两年半,应该是可以保外就医的,也可以提前释放、假释。可都没有答应得很清楚,背後可能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特殊因素在那边阻挠啦。”

    目前香港有两个关注程翔案的组织。一是程翔事件关注小组,一是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和香港新闻管理人员协会成员组成的关注小组。他们都呼吁中国政府早日释放程翔。

    中国政府指控程翔犯有间谍罪是说他替台湾情报部门在中国大陆搜集情报。但是外界有报道说,程翔被判刑和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的一本谈话录的书稿有关,中国政府不希望这部书稿公布于众。根据美国的人权组织“保护记者委员会”的数据,中国监禁了至少29名记者,是世界上监禁记者最多的国家。

    今年是奥运年。国际社会密切关注著中国的一切,包括中国的人权记录。刘敏仪希望中国能够尊重国人的人权:

    “最近不是抓了胡佳吗?大家的看法还是希望中国建立自信心,在人权上面注意改善一下。”

    自由亚洲电台申铧采访报道。

    2008.01.16
    http://www.rfa.org/mandarin/shenrubaodao/2008/01/16/ching/

  4. 中国宪政协进会关于海外中国公民归国权问题的声明

    让中国公民都能安全自由地回到自己的家园

    根据中国报道,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即将对美国进行过事访问。中国宪政协进会业已声明,支持中美发展友好交往;但是,这种交往应当促进中国的全面发展,以使全体中国公民公平享受各方面发展的成果;胡锦涛访问美国应当考察美国经验,特别是美国建立自由民主法治宪政的制度经验,以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滥用公权力和侵害人权方面的问题;中国宪政协进会将通过各种方式提醒中美两国领导“峰会”讨论这些问题。

    在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中,中国宪政协进会特别提出下述问题:中国政府出于政治迫害目的,违背国际公约和中国宪法,吊销海外中国公民护照,阻止中国公民回国,从而事实上剥夺中国公民的所有合法权利,并蓄意制造一个国际难民群体。(关于这方面的事实和法律分析,见本声明的附件,“中国宪政协进会转发的中国司法观察的报告和文件”)。

    中国宪政协进会强烈要求中国政府遵守中国宪法,废止或修改与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相矛盾的规定,尊重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每个中国公民,不论其政治观点,宗教信仰,种族,性别等差异,都可以安全自由地出入自己的家园,停止以吊销护照和阻止回国的方式进行政治迫害,同时,承担一个大国应有的国际义务,不再继续在国际社会制造无国籍难民群体。

    中国宪政协进会呼吁,胡锦涛访问美国期间,应当考察美国的制度中政府应当如何尊重和确保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的,特别是美国政府在行政和司法中,是如何尊重不同政治意见和党派,允许公民自由安全地进出自己的祖国的。对于任何有政治良知者而言,允许中国公民自由安全地进出自己的家园,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准;中国政府不蓄意制造国际难民群体,是和平崛起的起码要求。胡锦涛能否依法纠正失误,解决这个问题,是对他的施政纲领诚意的检验。

    中国宪政协进会将承担公民对建立宪政中国的责任,采取各种方式,向国际社会提出中国政府违宪迫害公民,并蓄意制造国际难民的行为。中国宪政协进会呼吁有类似经历和问题的中国公民与中国司法观察联系,参加集体诉讼和其他活动,维护中国公民的尊严和权利以及正义。

    中国宪政协进会
    主席 王丹
    理事长 王军涛
    2006年4月15日

    附件:中国宪政协进会转发“中国司法观察关于中国公民归国权利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违宪
    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护宪
    中国司法观察
    初稿于2003年3月1日
    再稿于2006年3月1日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一个无中国国籍的中国人群体已经出现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国公民陈小平前往中国纽约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延期。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纽约总领事馆以电话留言方式通知陈小平护照延期申请被拒。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国公民鲍戈前往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手续。十月四日,鲍戈按约定时间去领事馆询问结果时,被告知不予办理护照延期。

    上述两起案件仅仅是二00二年发生的两起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被拒并引起海外媒体高度贯注的案件。据总部设在美国的中国司法观察初步调查,近些年来,被中国政府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拒绝护照延期申请的有:邵靖 、潘捷(西班牙),盛力、夫人及其儿子(法国),戴冬雪(德国),刘伟、邓小兵(英国),董跃星、叶科、许志威、妻子及只有5个月大的儿子,刘国华、武春来、胡平刘宾雁、郭罗基、苏绍智、曹长青、韩东方(美国)黄佳珍(澳洲)王若望 刘滨雁 魏京生 王丹 王军涛 魏玲 张炜。这些护照延期申请被拒的人,有的是因为参加了海外民运团体,有的是自由撰稿人,有的是法轮功修炼者,有的是前中共政府官员、大学教授、学者,有的仅仅是异议人士的亲属。这些人绝大部分持有有效中国护照出国,在护照有效期到期前前往中国驻外领馆申请延长护照时被拒,(也有被注销),所有人在护照延期被拒时,中国政府驻外使领馆既不说明理由,也不说明采取这种行动的法律根据。下面是中国司法观察调查了解到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郭罗基案
    “我的护照一九九七年就到期了。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申请延期,在波士顿和纽约之间来回两趟,文书往还九次,最终被拒。从波士顿到纽约的车程是四个半小时,两三分钟就被他们打发走了。┅┅一九九八年年八月二十一日,我特地再次赴纽约,到总领事馆询问:为什麽我的护照延期不予办理?现在不是‘依法治国’吗?你们依的什麽法?杨国海领事说:‘现在可以办理。’随即在王新生副领事处办理了护照延期手续。一个星期後,我并未收到延期之护照。九月二日,我传真一信致杨国海领事、王新生副领事询问。他们告诉我,我的护照延期问题转到国内处理了,需等一等。等了两个月,我因急需护照办理出访签证,10月21日又传真一信催问。王新生副领事在电话中答复,外交部、公安部没有批准我的护照延期。我问:‘什麽理由?’他答:‘没有说。’”

    案例二:曹长青案
    “自一九八八年夏天离开中国,九年多了,从没有回去过。一九九二年,我的中国护照到期,于是去中共驻纽约领事馆办理延期。交了护照费,按预定的日期前去领取护照时,他们没有给,说是侨务领事傅柄连要和我谈谈。我坚持‘没有什麽可谈的’。结果他们把已经给我延了期的护照,加盖了‘注销’两字。我当即问领馆人员,为什麽注销我的护照?他回答说∶ ‘你心里明白’”。

    案例三:董跃星案
    “我的护照于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到期。我于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到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办理延期手续,领馆给的收据上写十二月十八日取件。当我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取护照时,使馆的工作人员把收据上的条码放到条码阅读器下读取,但计算机没有反应,她看了一下屏幕,跟三号窗口的男性职员讲了几句话,他到另一台电脑上查了一会儿,回来跟我说,你的延期申请不符合我们的规定,不能给延。我问:‘不符合哪一条规定?’他回答不上来,便说,我们的条例上有那麽多,你自己去看吧。我说:‘我都看了,我还是不明白我不符合哪一条,请你给我解释清楚。’他说,我们只是办手续,没有责任解释,你可以到传达室去找我们领导。报上你的大名,跟我们领导去谈。 ”

    案例四:陈小平案
    “一九九七年八月,我持有效中国护照来到美国。五年之後,护照到期。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我到位于纽约十二大道五二0号的中国纽约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延期。┅┅在二楼排了将近两个小时的队後,接待人员核验了我的护照延期申请表并让把照片、复印资料等留下,然後,告诉我可在7月1日领取新护照,并给了我一张收据。┅┅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五十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纽约总领事馆以电话留言方式通知我,告诉我护照延期申请被拒。通知全文如下:‘你好,陈小平先生,我是中国总领馆,我们收到了你延期护照的申请,但是你不符合我们国家入境规定,所以说我们暂时不能给你延期。请你取回你的护照,再见。”“我打电话找到负责处理护照延期事宜的戴领事。我问他,‘您能说说拒绝给我护照延期申请的理由吗?’他回答说:‘我想你比我清楚。’”

    案例五:朱江案:
    “今年二月底(二00二年〕起我开始办理护照延期手续,竟三次被拒绝。这期间我多次通过电话、传真问护照延期被拒理由。只有一位领事打回电话说:‘我们不能办’。在这种情况下,我于五月二十二日又来到芝加哥领馆办理护照延期手续。我在领事馆一次又一次地排队,等了三天,终于有人出来告诉说可以约我五月二十九日在领馆内一谈。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作为领馆签证组负责人的叶蓁领事代表政府告诉我说,我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拒办我的护照延期。我问,我何时,何地,何为又是根据何等法律来给我扣这样重的罪名?┅┅叶蓁说他只传达政府意见。又说:‘做了什麽你清楚,政府也清楚。’我马上说:‘我一点也不清楚,既然政府清楚,就请拿出事实根据,以告天下。’叶无言以对,只反复说约见时间已到,转身就离开了。

    案例六:王军涛案
    王军涛是1994年4月经中美两国协商送到美国检查身体。临行前,中国司法部劳改局副局长杜中兴曾说过,是检查身体,愿意回来就回来;决不是流放。2002年,王军涛刑满在即,有关部门曾与之主动接洽,商议回国安排。先後许诺几次,但都失信。2004年5月,在六四十五周年前夕,为平息党内外要求平反六四的呼声,有关方面利用台湾媒体炮制台谍案并在国内传播,诬陷王军涛。王军涛立即表示愿意澄清真相,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有关方面定;如果中国有关机构不调查,继续散布诽谤,王军涛将闯关回国,澄清真相。中国政府在不回应的王军涛合法要求的情况下,停止原来允诺的六月一日延续护照。去年胡锦涛访美前,有关方面再次主动接触王军涛表示解决问题的意愿,但再次失信。今年胡锦涛访美前又主动接触王军涛,面对王军涛正当要求,竟以“个人不得与国家谈判“为由拒绝考虑其合理诉求;同时,向上谎报“王军涛参加法论功今年一月组建的流亡政府。”

    二: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申请被拒、护照被吊销和宣布作废的若干法律问题

    1. 拒绝护照延期缺乏法律规范

    根据中国司法观察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在拒绝公民护照延期申请时表现出来的无法无天、任意专横行为触目惊心。上述这些机关在拒绝公民护照延期申请时,既不说明理由,也不表明其行为法律依据,而是以“你自己心理明白”、“我想你比我清楚”或者以无言以对塞搪。

    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的立法虽然被一些评论家评价为被“推入快车道”,一个“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在规范政府机关有关护照、国籍管理方面的立法少得可怜。一九八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下简称国籍法〕只有简单的十八条,一九八五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也只有二十条。在涉及公民护照、国籍资格、出境入境方面的简单立法,是导致中国政府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在办理公民护照延期申请时专横任意的直接原因之一。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根据上述立法,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第二十一条规定换发和补发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在国外,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上述这些规定就是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在处理涉及公民护照、公民资格和国籍问题时所依据的所有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在上述规范性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规范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如何给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办理护照延期事宜。(参见中国驻美大使馆网页http://www.china-embassy.org/visapassport/chinese/hzyq.htm,这也许是目前可以找到的关于护照延期的“最详细”的规定。)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的内在含义缺乏界定,颁发护照是否包含拒绝护照延期申请?拒绝护照延期的法律含义什麽?护照延期申请在什麽情况下可以批准,在什麽情况下不予批准?护照延期不予批准与护照被吊销,护照被宣布作废有什麽区别?这些重要问题一概没有立法规范和司法解释。

    在中国大陆,如果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被拒,公民有权申请复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对于公民的出境申请,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辟、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但对旅居在海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申请被拒,海外中国公民的入境申请被拒,则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显然,在对中国公民出入境权力的法律保护方面,中国政府颁布的《公民出境入境法管理法》明显对国内公民和旅居海外的公民区别对待,歧视旅居海外公民的立法意图非常明显。

    2。任何机关无权吊销或者宣布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作废

    中国纽约总领事馆主管护照延期事宜的官员戴姓先生在回答陈小平先生关于纽约总领事馆根据什麽法律规定拒绝他的护照延期申请这一问题时强调,他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查《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其中并无任何关于公民护照延期申请被拒的内容。显然,中国纽约总领事馆拒绝旅居海外中国公民护照延期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和原发证机关,各自对其发出的或者其授权的机关发出的护照和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人境证件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二)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作出。
    在中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外交护照发给政府高级官员、外交和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等。公务护照发给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和随行配偶及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因公普通护照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进修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因私出境的公民和旅居国外的侨民。《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海员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第十三条规定,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和原发证机关,各自对其发出的或者其授权的机关发出的护照和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因此,在护照的吊销和宣布护照作废的法律规定方面,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分权管理原则。按照这一分权管理原则,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无权吊销由中国公安部发放的普通护照和宣布由中国公安部发放的普通护照作废。据中国司法观察调查了解,哪些被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拒绝护照延期申请人基本都持有普通护照,他们的护照发放单位是各级公安部门。显然,即使按照《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吊销和宣布由中国公安部发放的普通护照作废的行为是越权行为,其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护照发放机关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中国公民护照作废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首先明白“护照”的法律含义。通常的解释是,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在国外旅行、居住时使用的证件,它是证明持证人(拥有护照者)的国籍、身份的法律依据。即使按照中国官方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境外旅行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见http://www.china-embassy.org/visapassport/chinese/hz.htm)美国布来克法律词典解释,护照是表明公民地位的文件。据此文件,持有人可以自由和安全地在进出国境旅行,外国政府因此承认护照持有人的外交和领事保护权利。

    根据上述有关“护照”的定义,可以确认护照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是:它是持证人国籍身份的法律依据。在法理上,国籍是一个人作为一个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这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它意味著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固定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国家对持证人实行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很显然,如果某人没有护照,或者持证人持有过期护照(任何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即为无效护照,丧失法律证明效力〕,这个人的国籍资格便无法证明。因此,吊销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等于事实上宣布某人丧失国籍。(拒绝护照延期就是让持证人持有过期护照, 事实上也是让持证人丧失国籍。〕

    国籍的丧失有自愿和非自愿两种。自愿丧失,是以当事人的本意为基础, 通过声明放弃国籍,或者通过申请方式退出国籍。非自愿丧失国籍,不是以当事人的本意为转移,而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必然结果,或者是由于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国籍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国籍的丧失、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根据上述《国籍法》的规定,除非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或者申请放弃中国国籍,中国任何机构无权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国籍。正是鉴于这种中国公民国籍不可剥夺的原则,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都没有剥夺国籍、拒绝公民入境、驱逐公民出境的规定。很显然《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由护照发放机关吊销或者宣布中国公民护照作废的法律规定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3。吊销海外公民护照并不许其回国是最严重的政府违宪侵权行为

    一个人取得国籍即取得公民资格,国籍丧失的直接法律後果是自然人失去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公民身份。这是因为,国籍是确认公民资格的唯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籍资格被剥夺,意味著公民基本权利被剥夺。基本权利是首要的、根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1983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即使因为反革命案(新刑法改为危害国家安全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只要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他们在被羁押期间仍然享有选举权利。而那些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护照延期被拒绝,护照被吊销、被宣布作废则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说明这些人比关在监狱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地位还低。

    此外,因为护照延期申请被拒,护照被吊销,护照被宣布作废的人还无法前往母国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控告,监督和审诉权、社会经济权利:对各项经济事业的民主管理权,劳动的权利,公民的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造和其它文艺活动的权利以及他们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也一体被剥夺。

    据刘宾雁先生介绍,他回国的目的就是因为国内还有一些亲人,特别是他的老姐姐,都八十多岁了,很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再见弟弟一面。刘滨雁先生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後,曾多次申请回国治疗,但都被拒绝,直至去年客死他乡。他事实上被剥夺了宪法第45条保障的权利。

    郭罗基先生的母亲在九十二岁高龄的时候, 从病重到去世, 因为没有有效护照, 不能回国探视和奔丧, 他两次向纽约领事馆提出申请, 均受阻挠。

    值得指出的是,吊销护照和宣布护照作废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和旅居在海外的中国公民的法律後果是有区别的。吊销和宣布中国境内公民的护照作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公民出境,其法律後果并不必然影响其它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行使,而吊销和宣布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作废则是首先直接禁止公民入境(《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人境出境证件入境)并进一步导致剥夺公民宪法权利及其民事权利。而且,护照被吊销、被宣布作废或者延期申请被拒可以导致自然人无法在国际上获得本国政府的保护,这是因为国籍是国家对侨民行使外交和领事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4。拒绝护照延期、吊销护照以及宣布护照作废违反国际人权法

    由于国籍丧失制造无国籍状况,危及公民及人的基本权利,当今国际社会在一系列的国际人权约法中都把不得剥夺国籍确认为一项基本原则。由于国际法的渊源并非仅限国家缔结的条约,国籍人权法确认的基本原则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而且成为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习惯法进而对各国的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自然应该在弘扬《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和价值方面充当表率。即使不能这样作,中国政府也不能带头公开地违背国际人权法。

    一九六一年制定的《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第八条规定:缔约国不应剥夺个人的国籍,如果这种剥夺使他成为无国籍人的话。第九条规定:缔约国不得根据种族、人种、宗教或政治理由而剥夺任何人或任何一类人的国籍。中国政府虽然没有签署该公约,但中国自一九七一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执委会于一九七二年终止了台湾当局的执委资格,中国于一九七九年六月恢复了在执委会的活动,每年均派团出席执委会年会。该委员会四十六届会议的工作报告吁请各国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有关国籍的立法,以减少无国籍状态,特别是防止任意剥夺国籍。作为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执委会成员,中国政府即使无法在减少无国籍状态方面充当表率,也没有理由在中国加剧制造无国籍状态。中国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拒绝海外公民护照延期申请、中国外交部、公安部吊销以及宣布海外公民护照作废事实上就是在中国制造无国籍状态,它与《世界人权宣言》和《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确认的不得剥夺公民国籍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

    三、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若干建议

    长期以来,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以拒绝公民护照延期申请的方式专横任意地变相剥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国籍和公民权利,公安部、外交部等政府部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国务院批准的,由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吊销和宣布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作废的方式变相剥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国籍和公民权利。与此同时,上述这些中国立法和政府部门在拒绝公民护照延期申请,决定吊销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的立法或执法方面享有不受限制和制约的权力,他们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中国宪法和中国国籍法和有关国际公约,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事实上剥夺了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宪法权利及其民事权利,而且还制造了大量的无国籍状态,在海外,一个无国籍中国人群体已经出现。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陈小平先生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诉讼,控告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拒绝他的护照延期申请的决定违背了现行中国法律,宪法性法律和中国宪法。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二日,鲍戈先生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寄出《行政起诉书》,将中国外交部和国家安全部分别列为第一、第二被告。但上述这些依照中国法律寻求司法救济的努力均无任何效果。中国司法当局和中国宪法监督机关对这些中国公民寻求保护国籍和公民资格的努力完全不予理睬。

    一方面是中国驻外外交、领事机关专横任意地变相剥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国籍,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违背宪法和国籍法的的法律,另一方面是中国的司法当局和宪法监督机关对公民依照正常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的行为不予理睬,这是导致一些中国公民决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根本原因。最近几年来,先有旅居在西班牙的王策先生偷渡进入中国,後有旅居美国的二十一世纪基金会理事长杨建利先生借用他人护照进入中国,中国政府因此指控这些人非法偷越国境或非法入境。王策先生系狱三年,杨建利先生迄今则仍然失去人身自由。中国司法观察认为,中国政府对这些人的犯罪或非法行为的指控是不公正的。

    中国司法观察吁请中国有关当局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即关注这些事实上被剥夺了国籍的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命运,调查了解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拒绝公民护照延期申请的合宪性问题、调查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国务院批准的,由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合宪性问题,探讨如何保证上述国家立法和行政当局能够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行使各自权力,并通过新的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或司法判决制约上述国家立法和行政机构目前事实上享有的不受限制的权力。

    为了推进中国宪政和法治,为了和防止和纠正违宪、违法或不当立法和以及非法的行政行为,保护旅居海外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中国司法观察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1。 把拒绝护照延期管理纳入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宣布《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违反中国宪法之前,中国司法观察建议立即将拒绝护照延期管理纳入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以此制约中国驻外使领馆目前在护照延期管理方面享有的事实上的无法无天的权力。

    一九九九年制定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前十项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民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拒绝护照延期申请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该规定第(十一)款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按照上述规定,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拒绝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的行为是该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行为後果必然侵犯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将由中国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拒绝延期护照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调整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是中国外交部的派出机构,因此,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申请被拒应当可以向中国外交部提出行政复议。

    为了建立有效的对护照延期制度的行政复议制度,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在拒绝公民护照延期申请时,应当下发正式拒绝护照延期通知。通知上应说明护照延期申请被拒绝的理由,作出拒绝护照延期决定的时间以及不服上述决定的公民提出行政复议的方法等。

    2。把护照管理纳入行政诉讼管辖范围

    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宣布《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违反中国宪法之前,中国司法观察建议立即将拒绝护照延期纳入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范围,以此制约目前中国驻外使领馆在护照延期管理方面享有的事实上的不受限制的权力。

    中国驻外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拒绝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是具体行政行为。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机关拒绝护照申请的行政行为也应当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范围。

    目前中国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并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公民就出境入境、护照申请延期被拒等事项可以提出的行政诉讼,目前中国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并不包括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护照、拒绝护照延期这类具体行政行为。目前,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中的“执照”是母概念,“护照”是子概念,鉴于《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的“护照”具有特指意义,“执照”一词难以涵盖“护照”、“证件”这些概念,中国司法观察建议中国立法和司法机构或者通过立法或者通过司法解释,或者通过立法方式将护照管理纳入行政诉讼法的管辖范围。

    3。建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进行合宪性审查

    如果中国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在拒绝公民护照延期、公安部和外交部在吊销和宣布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作废时,声称其行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采取的,在此便有必要对上述法律和行政规章进行合宪性审查。

    虽然《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可以提出对国务院部门规定进行审查,这类审查属于抽象行为审查,据此规定可以审查国务院批准的,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但由于该实施细则是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的,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则由中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因此,对吊销护照和宣布护照作废制度的违宪审查涉及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否与《宪法》和《国籍法》发生冲突这样的合宪性问题。

    目前,中国虽然有宪法监督机构和宪法解释机构,但中国宪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诉讼制度以及受理宪法诉讼的机构。长期以来,尽管《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吊销护照以及宣布公民持有的护照作废的规定明显违反《宪法》和《国籍法》,事实上剥夺了中国公民宪法权力,但由于中国事实上没有司宪机构,使得中国公民的国籍被剥夺,公民宪法权利在被国家机关侵犯时得不到丝毫救济。由此可见,中国法律体制在保障公民权利、国籍资格方面存在根本性缺陷,这种有权利,无救济的中国特色的宪法体制是当前中国建立宪政和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

    中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制定的法律超越立法权限以及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法律由有关机关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第八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司法观察建议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者撤销《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4。敦请中国政府加入《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鉴于使中国有关立法、行政当局增加保护中国公民国籍意识的迫切需要,鉴于中国政府已经原则上肯定《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和价值,鉴于中国政府已经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中国司法观察建议中国政府尽快签署《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尽管中国的《国籍法》包含有的国籍不可剥夺的精神符合联合国关于不制造无国籍状态的公约精神,但中国的《国籍法》仍然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现行《国籍法》于一九八0年制定,只有简单的十八条。其中最大的缺陷是没有关于公民国籍资格的保护条款,使得公民国籍资格被剥夺时,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寻求司法救济。为此,中国司法观察建议中国有关当局在修订《国籍法》时增加相应的保障公民国籍资格的条款。

    四:我们的希望

    作为一个推进中国宪政和法治的民间团体,中国司法观察极其赞赏中国现行宪法第五条规定的有关保障宪法的统一和尊严的规定。该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但是,一个国家的宪法在白纸上宣示了宪政原则并不表示这个国家就是一个宪政国家。长期以来,中国驻外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拒绝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申请,中国的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通过立法及其实施细则吊销和宣布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作废,将宪法原则和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化为乌有,而且这些“无法无宪”状态长期无法得到纠正,这说明,中国的现实与宪法宣示的宪政原则还有非常大的距离。宪政国家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宪法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如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保障,就不是宪政国家。

    中国司法观察注意到,中共新任总书记胡锦涛先生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一九八二年宪法》二十周年大会上再次宣示了宪法第五条确定的宪政原则,同时强调“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确保宪法的实施。要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及时得到纠正。”中国司法观察原则上赞同中共新任总书记对中国宪法的态度,同时真诚地希望中国有关当局关注中国驻外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拒绝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护照延期申请时变相剥夺中国公民国籍这一严峻违宪事实,同时也真诚希望中国有关当局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出境入境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吊销和宣布护照作废法律和行政法规事实上违反中国宪法,剥夺了中国公民的国籍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一严峻事实。

    中国司法观察
    2003年3月1日
    2006年3月1日修订

    中国司法观察:
    China Judicial Watch
    P.O. Box 390187
    Cambridge, MA.02139.
    电子信箱cjwatch@yahoo.com

    http://www.xzzg.org/article_view.asp?id=1811

  5. 台媒披露:台湾当局勾结“民运”分子

    5月27日,台湾《中国时报》在显著位置披露,台湾当局多年来一直在资助大陆海外“民运”分子。分析人士指出,陈水扁当局正策划把海外“民运”变成民进党的“台独”招牌,并企图将海外“民运”推回大陆,变成民进党在大陆的“第五纵队”。

    “军情局”控制的“民运”组织多达17个

    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1982年,海外“民运”就和台湾情治(情报和治安)部门扯上了关系。王炳章1979年到加拿大留学,在纽约创办之後《中国之春》杂志,引起了台湾“情报局”(20世纪80年代後期改编为“军情局”)的注意。台“情报局”立即派人与王炳章取得直接联系,王炳章则派其私人代表宁嘉晨到台湾商谈合作事宜。据台湾“国安局”密件显示,台“情报局”在上报“国安局”核准後,决定与《中国之春》展开秘密合作,进行反大陆的活动。为此,台湾特别成立了“移山专案”,每月资助《中国之春》3万美元。1985年年底,王炳章连任“中国民主团结联盟”(简称“中国民联”)主席。台湾“情报局”每年向该组织提供60万美元的活动经费,此外每月还发给王炳章1000美元的工资。但台湾方面对王炳章并不信任,派林樵清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随著“民运”分子纷纷跑到国外,“民运”分子内部的斗争异常激烈。一开始国民党当局就清楚地认识到,这些人根本成不了什麽大事。1994年6月,胡家麒接任台湾“军情局长”後,干脆把“民运”组织变成了搜集大陆情报的工具。据台湾“国安局”密件披露,当时受“军情局”控制的“民运”组织达17个,遍布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和香港地区。胡平为首的一批人被列入台方“文正专案”,经费由专案补助。王军涛参加了所谓的“中国战略研究所”,被台湾方面列入“致广专案”。已被大陆安全部门抓获、判处间谍罪并驱逐出境的李少民,当时被台湾当局列入“志翔专案”,经费由个案申请。台湾当局把收买的“民运”分子作为情报员,并将他们分成不同的类型,其中“聘干”是正式聘任的特工,负责进行全方位的情报搜集和“民运”推动工作;“联干”是专门负责交通联络的特工;“民干”是专门从事“民运”活动的人员;“工作对象”则是准备发展吸收的人员。例如,在台湾“军情局”的档案中,李少民是“民干”,化名“周军”,月薪1500美元;胡平也是“民干”,化名“古月”,月薪1000美元。

    海外“民运”分子的派系斗争一直非常激烈,台湾“军情局”为了拉拢他们,不得不四处撒钱。据透露,有一段时间,台湾“军情局”光是资助“民运”分子筹办基金会、研究中心和研讨会等,就花掉了三四十万美元;据估计,台湾“军情局”十多年的花费至少有500万美元。

    民进党设立“二王专案”,资助王丹等人。王丹则向陈水扁提交“工作报告”

    2000年5月民进党上台後,放弃了国民党时期“反攻大陆”的幻想,因此对海外“民运”分子兴趣越来越小,台情治部门也停止了对他们的资助。在此之前,一些“民运”分子曾通过当时的台湾“总统府资政”姚嘉文说情,但仍无济于事。後来,民进党经过进一步评估,认为这些“民运”分子还有可利用之处,于是开始积极拉拢王丹、王军涛和杨建利(1962年生于山东,2001年在哈佛大学获得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当选“中国民主联合阵线”副主席)等人。

    台湾《中国时报》的报道指出,台湾“国安局”对拉拢王丹、王军涛的工作相当重视,为此专门设立了“二王专案”,由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颜万进和“国安会咨询委员”林佳龙负责相关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民进党当局与王丹、王军涛等人的正式接触始于2001年,地点在美国波士顿。当时,台湾当局派出的是颜万进和徐斯俭(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民运”分子方面出面的有王丹、陈小平和吴稼祥,来自大陆的刘军宁等人。这次会议商定了未来双方合作的框架。王丹提出“大民运”的概念,顺利地得到了台湾方面的认可。

    2001年8月11日,王丹和王军涛到了台湾,在新竹与颜万进、林佳龙秘密碰头。他们决定成立“宪政协进会”,作为政治决策和指挥中心;同时成立“七人政治局”,王丹、王军涛等人均在其中。双方还决定由王丹出任“宪政协进会”的“主席”并负责组建办公室,王军涛则出任“理事长”。此後,民进党当局打著“资助学术研究”的招牌,通过海基会向王丹等人提供经费。从2001年11月到2002年10月,以“推动研究”十六大为名,陈水扁当局共向王丹等人提供了80多万元新台币,其中王丹和王军涛的人事费各为12万元新台币,交通费共10万元,座谈会车马费还有2.4万元。

    2002年3月,双方再度在纽约碰头。他们这次讨论的事项包括:在大陆设立一个讨论政策的网站;接手一本名曰《北京之春》的杂志,作为在北美公开活动的平台,由王丹加入该杂志董事会;介绍台商资助潜藏在大陆的“民运”分子等。2002年4月,杨建利使用朋友的护照溜回大陆,被依法拘捕并判处入狱5年。剩下的王丹、王军涛就成了台湾情治部门重点拉拢的对象。2002年11月,双方又聚集到韩国汉城交换情报。

    为防范“民运”分子趁机扩大势力,台湾“国安局”还列出了应注意的“八项原则”

    尽管不断给“民运”分子出钱,但台湾情报部门对他们并不放心。据《中国时报》报道,在台湾“国安局”绝密文件中,有一份是前“国安局长”蔡朝明于2004年2月26日交给“国安会秘书长”康宁祥和陈水扁的公文。这份公文非常具体地说,今後台湾资助海外“民运”的三大目标,即在“民主化”和人权等议题上对大陆形成国际压力;筹组并扶植大陆“海外反对党”;利用“民运”分子在大陆的亲友,拓展台湾在大陆的情报网络。同时,为防范“民运”分子趁机扩大势力,台湾“国安局”还列出了应注意的“八项原则”,如“为台湾所用,由台湾主导”;“勿同意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以免养虎为患,入台後反而从事对台工作”;“要有随时被反咬之准备与防御”,等等。

    此外,台湾“国安局”还就每名“民运”分子的性格特点以及价值大小不同,对他们进行区分。台当局认为,王丹“虽然具有国际知名度”,但有待进一步成熟,他现在的主要价值在于宣传;王军涛“做事低调,具有能量,深层耕耘,具有组织地下党的潜力”,可以通过分期、分阶段的方式进行资助。

    台湾“国安局”所提的“八点原则”与民进党一贯的风格颇为吻合:如果它愿意,就会给海外“民运”“一块牛肉”;而这块牛肉的代价就是等待海外“民运”分子对“台独”的回报。这正是“为台湾所用,由台湾主导”的正内涵。海外“民运”如果不认同“台独”的价值观,不为“台湾独立”奔走呼号,那就会成为民进党当局的“养虎之患”。这些“民运”分子口口声声说要民主,但“3·19枪击案”却已将台湾的“民主”打入地狱。由此人们可以看出,陈水扁当局与海外“民运”分子勾结在一起,究竟是要干什麽?

    环球时报 记者吴薇
    2004-06-01

  6. 台当局资助“民运”分子

    台湾民主基金会与海外“民运”刊物《北京之春》杂志社签订的一份契约书近日被知情人士透露出来。在这份名为《财团法人台湾民主基金会补助出版事业契约书》的文件中,甲方是台湾民主基金会,乙方为《北京之春》杂志社,甲方在审核同意乙方的出版计划基础上,为其提供一年的出版经费共计5 万美元。

    海外“民运”组织接受台湾当局资助已不是新闻,就连《北京之春》杂志社本身,也是由台湾“国安局”出资设立的。但是,在中国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今天,仍然有人打著“民主”旗号与分裂祖国的势力相互勾结,企图为祖国发展设置障碍,这种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做法非常令人气愤。

    “民运”分子向陈水扁求救,不惜以纵容“台独”为代价

    随著中国和平发展的大国形象在国际上赢得越来越多的肯定,所谓“民运”已是气息奄奄。上世纪90年代末,台湾当局取消对“民运”分子的计划性资金支持,使“民运”失去了可靠的财源,如涸辙之鲋。为维持生计,“民运”分子不择手段,想方设法与民进党靠近,向台湾当局伸手要钱。

    2004年11月,“民运”团体头目秦晋,以筹办所谓“中国民主运动2005年澳洲大会”为由,写信给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寻求资金支持。为了与台湾当局“套近乎”,秦晋开篇就把自己的组织与民进党说成是“完全应该同病相怜,同命相惜”,还盛赞民进党由反对派成为“执政党”,“业绩辉煌”;号称“民运”组织“亟需在新形势下调整策略,重新集结”,“渴望中华民国政府能为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伸以援手”,帮助“民运”“在困厄中重新崛起,巧借历史的机遇挺进中原┅┅”

    作为交换,他对台湾当局一向关切的“台独”立场也有所表态。在信中,秦晋暗示,只有当“民进党的政治理念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商定”,“两岸的战时状态才会真正结束,中华民国的归宿才有最终完满的结果”。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就是为什麽“民运”分子自甘沦为台湾一些反华、分裂势力的工具。据了解,《北京之春》的“编辑委员会”成员都由台湾“国安局”定案,社长王丹在人事调动方面的安排也得经过“国安局”。

    台当局要求“民运”分子从空谈民主转向实际行动

    利用“民运”组织的资金要求,台湾当局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正如一位定居美国的台湾政治人物所说,台湾之所以应该支持“民运”,就是要“让大陆忙不过来”,大陆一乱,台湾就有机会实现“独立”了。

    “颜色革命”相继发生以後,为了“把钱花在刀刃上”,台湾当局表示要对“民运”的支持更加务实,不论钱多钱少都要注重实际效果。他们对“民运”分子提出,要借鉴美国非政府组织的运作经验,从空谈民主、单纯制造舆论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把战场从国外移到国内。

    具体来说,现阶段台湾当局针对“民运”的做法有四个方面:一是支持“民运”成立海外“反对党”,通过政治运作团结一批有影响、对中共不满的人;二是想办法把“民运”活动延伸到中国大陆,并制造中共打压民主和人权的国际形象,形成对中共的国际压力,不断给中共制造麻烦;三是利用“民运”分子进行情报搜集,主要是在留美学生中发展情报组织;四是培养“民运”分子的“台独”意识。

    按照这些要求,王丹已经于2005年1 月到美国国家民主研究所了解有关在中国开展项目的问题。“民运”还提出把工作重点放在炒作中国国内弱势族群问题上,具体计划是通过国内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同时资助部分社科界学者,撰写报告,制造舆论,以制造民众对政府的反感。这些建议得到了台湾当局的认同,“国安局”表示会全力支持。

    台当局对“民运”分子“用、防”结合

    台湾当局与大陆海外“民运”的相互勾结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据估计,到民进党上台前,台湾“军情局”在“民运”身上的花销共计500 万美元。2000年民进党当权後,放弃了国民党“反攻大陆”的幻想,曾一度对海外“民运”分子失去兴趣。但经过一番评估,他们认为这些“民运”分子还有可利用之处,于是把“定额补助”的方式改为“逐案审查”,并开始积极拉拢王丹、王军涛等人,还专门设立了“二王专案”。

    除了为台湾搜集情报外,台湾当局利用“民运”做的事主要是在舆论方面抨击大陆,为其助阵。他们企图通过“民运”之口,假批判“民族主义”,淡化大陆民众的“国家意识”、“民族情结”,在“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基础上,否定大陆对台湾拥有主权。

    利用归利用,台湾当局并没有真正把“民运”分子当成自家人。在提供资助的同时,也增加了苛刻的条件。以前面提到的台湾民主基金会对《北京之春》的资助为例,这个资助协议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就乙方所提之出版计划书(包括目标、方法、内容、进度、经费等项目)进行审核後,认为该项出版计划符合本会补助宗旨,并同意予以补助”。协议有效期仅一年,而且对乙方(《北京之春》杂志社)要求非常具体,如乙方必须按计划执行进度检送出版刊物┅┅每逾期一日,扣除总经费千分之一违约金;在双方发生争议时,“调解或仲裁之地点为台湾台北市,第一诉讼管辖法院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等等。

    台湾当局虽然口口声声要跟“民运”分享所谓“民主经验”,但实际上采取的策略是“用、防”结合。在他们眼中,“民运”分子也是异类和祸水,要坚决防止其入岛,以免引火烧身。“民运”分子曾提出在台湾建立联络据点,结果被台湾当局拒绝。

    记者谢湘
    2005年06月03日

  7. 台湾一旦撒手,民运格局大变。十年後,谁主民运沉浮,谁书民运正史?

    台湾危局能撑五年吗?

    让我们理智地分析一下,美国和台湾的媒体未来将如何评说民运的头面人物。

    十年之後,民运至少有一半人相继去世,老人所剩无几。台湾也撒手了,许多机密文件被抛出。那时,舆论对于民运必将会作出客观的评价,有些人恐怕再也没有脸面行走于街市。

    ● 鲍戈

    鲍戈(Bao Ge),社会活动家,民间对日索赔运动和公民权利运动(维权运动)的主要发起人,1997年流亡美国,现任“中国民主运动协调委员会”主席。

    鲍戈是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之後,民间十分活跃的民主派活动家,他的许多言论和抗争行动曾引起国际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与许多“持不同政见者”不同,鲍戈主张“政治改革必须根据国情,获得大多数国民的认同和支持,不能照搬外国模式”。他还表示,在中国,法治应先于民主。没有严谨的立法和执法,就没有社会公正和安定。法律不仅用于规范社会和经济秩序,更应当用来规范国家的政治生活。鲍戈指出,“中国现阶段最基本的社会矛盾,是国家和人民不断寻求充分发展的需要,同特殊利益集团继续垄断国家和社会一切权利的努力之间的矛盾”。他强调,民主运动必须坚持公开性、合法性和人民性,要服从大多数群众的诉求以及国家的根本利益,坚决反对境外反华势力插手干扰。

    鲍戈,男,1963年10月18日生于上海,曾在上海医科大学学习、工作。1980年代,鲍戈广泛参与社会活动,公开反对政府向日本放弃战争赔偿,曾为此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和政治迫害。1988年11月,鲍戈与湖北的李固平、福建的林信舒、南京的侯占清及上海的夏经芳等人,成立了“中华全国对日索赔民事债权人同盟”。1989年“六四”之後,公安部门指控鲍戈曾参加过游行,对其进行长达二十个月的监禁审查。1991年2月28日,上海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对鲍戈宣判“免于刑事处分”,当庭释放。鲍戈和律师李国机在法庭上指出,所有指控都缺乏事实根据,而且两名证人的证言相互矛盾。

    1992年是中日建交二十周年,日本天皇定于10月访华。8月15日,鲍戈、林信舒、沈继忠等人通过日本共同社发表了致日本政府、国会和明仁天皇的公开信,明确要求日皇访华时必须就侵华罪行正式道歉,日本舆论为之哗然,因为中国外交部并未提出此要求。9月18日,鲍戈和沈继忠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请,要求批准他们在日皇访沪时,按规定的路线举行游行。这是中国颁布“游行示威法”以後的首例申请案。不料,警方却对两人采取拘捕行动。鲍戈奋力撞开警车边门,向围观的群众大喊:“只要我还活著,就决不允许任何人出卖国家的利益!”事後,政协委员铁牛等人曾就这一事件向市公安局提出质询,批评警方粗暴抓人。

    10月23日,日皇明仁开始访华行程。大批警察包围了鲍戈的住所,严阵以待。鲍戈被迫向美联社、法新社、路透社宣布:自日皇踏上中国之时起,他开始绝食;如果日皇在离开中国之时仍未道歉,他便自焚。消息传开举世震惊,警方立即将他从家里带走,实行“监视居住”。与此同时,童增等人在北京也发表了一份数万人的签名信,要求日本赔偿和道歉。经过这场风波,长期遭受压制和打击的民间对日索赔运动终于浮出水面,受到社会各界的同情和支持。

    1993年3月,鲍戈发表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提出以全民公决的方式来解决对日索赔争议。鲍戈指出,1972年国务院未经人大同意,便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战争赔偿,是违宪的。但是,由于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又间接承认“中日联合声明”,所以,现在要推翻它,只有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鲍戈表示,政府对“公民公决” 大可不必谈虎色变。如果这一方式以後被用来解决其它一些重大争议,可以避免发生战乱以及类似“六四”那样的动荡和惨剧。

    1994年3月,鲍戈代表李国涛、杨勤恒、林牧晨、杨周、王辅臣等54位上海市民,发表了题为《中国国家和社会民主化九四年政纲》的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要求将宪法中维护执政党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四项基本原则”去除。鲍戈告诉记者,他有意以征集签名的方式来推动一场“民主修宪运动”。这一事件再度引起政府部门高度紧张。3月至5月间,美国副国务卿沙特克、法国总理巴拉迪尔等西方国家领导人访华时,鲍戈都被警方强行从家中带走,据称是防止外国领导人与其见面。

    6月3日深夜,鲍戈在家中入睡时突然遭到拘捕。之前,他刚刚向民政部寄出一封要求批准注册成立“人权呼声”组织的申请信。有记者曾问鲍戈在“六四”纪念日是否有所行动,他说不会,但作为一名基督教徒,象往年一样,将在教堂里为死难者默默祈祷。四个月後,鲍戈被判处劳动教养三年,罪名是“有煽动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鲍戈向行政法庭起诉劳教委员会,理由是《劳教决定书》没有指出他究竟有哪些具体的“煽动性言论”,“被煽动的对象”是谁,以及被“扰乱治安”的地点。鲍戈说:“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劳教决定书》才无法列举。”

    1997年6月4日,鲍戈获释後立刻通过美联社发表了一份措辞强烈的声明。他说:“我决不会向强权和暴政所屈服而改变立场,因为我知道自己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我未来的政治活动生涯中,我将寻求以合法的方式,在中国创建一个新的政党—-‘公民大会党’。”这条消息很快出现在世界许多报纸的显著版面,引起高层震动。

    6月6日,鲍戈又在上海接受法新社采访,披露他所在的劳教所每天强迫犯人工作十几个小时,大批缝制1998年法国世界杯足球赛的指定用球。世界舆论为之哗然。

    6月25日,鲍戈发表致香港特首董建华的公开信,欢迎香港回到祖国怀抱,同时,建议香港政府在7月1日主权移交仪式当天,不要对游行示威的人群采取镇压行动,以保持香港的开放形象,为内地树立民主典范。董建华办公室後来回函表示感谢。

    7月11日,鲍戈发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要求调查不久前发生在四川省绵阳市的大规模警民冲突流血事件,呼吁确保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并允许工人组建独立工会。8月中旬,公安部长陶驷驹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言,认为绵阳工潮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制造事端”,并点名鲍戈就是利用下岗失业职工问题制造事端的“敌人”,公开表示在必要时将对其采取行动。“国际特赦”等人权团体从媒体上获知这条消息时,都为鲍戈的安全担心,纷纷向中国有关部门询问情况。

    8月15日,鲍戈和《新民晚报》主编冯英子致函民政部,要求批准成立“对日索赔全民公决倡导会”。鲍戈表示,民间的战争受害者向日本进行索赔,如果得不到自己政府的坚定支持,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他说:“为了打击日本右翼势力的嚣张气焰,防止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现在将战争赔偿问题交付全民公决,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9月8日,美、俄、英、法、德、澳、加、日等国的国际广播电台纷纷报道鲍戈致中共“十五大”的公开信。鲍戈建议中央火化毛泽东遗体,以此表明破除个人迷信的决心,促进党内民主建设。该信还提出一系列政治改革的主张,包括开放党禁和报禁等。

    10月30日,鲍戈在江泽民与克林顿会晤的第二天,获得赴美护照和签证。11月5日,鲍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最後一封信之後,偕妹鲍缨启程赴美。法新社记者在上海虹桥机场采访鲍戈时,遭到上海警方拘留;而前一天晚上,香港无线电视台记者也在前往鲍戈住所途中遭到拘留。当鲍戈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时,受到上百名记者包围采访。鲍戈表示,在不久的将来,他将返回中国继续从事民主运动。记者问他得以出国是否与江泽民访美有关,他说是的,“可以这样认为”。

    鲍戈到美国的第一年,经常以“人权呼声”驻美代表的身份发表各项声明。他曾为《北京之春》和 “民联阵-自民党”撰写过大量文稿,却拒绝加入海外民运团体,也从未向美国、台湾任何机构申请过经费,始终保持独立的人格和政治立场,这在流亡异见人士中是绝无仅有的。

    1998年5月,鲍戈在香港发表《说六四,话民运》。这篇广为流传的文章,被认为对于数年後国内兴起的“维权运动”具有指导意义。鲍戈写道:“要在中国持久地组织民间运动而不夭折,首先必须恪守其活动的合法性,并且不直接提出尖锐的政治主张。等到长年累月地同社会各界包括同政府内部人士建立广泛联系,并且深孚民心之後,才逐步时进时退地提民主要求,并择时施压和适当妥协,如此方可奏效。”

    他告诫海外民运人士:“此外还得忌做客厅英雄,清谈西方民主或唱反共革命高调。要知道现时国内的政治斗争其实质是利益冲突,而不再是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共产党不肯还政于民并非舍不得放弃共产主义,而是不甘心失去其特权;同样,近年来民众频频走上街头向政府示威,也不是呼吁政治多元化,而是要求保障其被中共恶吏任意剥夺的合法权利。因此,发起公民权利运动是民运从校园走向民间、从海外回归本土的唯一出路。民运人士应从‘六四’的余烬和‘领袖’的光环中走出来,尽快找到各自参与中国社会变革进程的实际切入点。”这番论述出自理性而务实的思索,令人耳目一新。

    1998年6月,法国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式的当天,鲍戈在澳门举行记者会,起诉大赛的足球供应商Adidas公司,对于他在中国劳教所中被强迫生产该公司产品时所遭受的苦难,正式要求赔偿。两星期後,另一名民运人士韩立法从上海市第一劳教所释放,也向记者诉说自己被强迫生产Adidas足球的经历,并揭露,遭警察殴打和虐待犯人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

    1999年4月,鲍戈为香港《前哨》杂志所撰写的《一九九八年中国洪灾真相》,被《世纪中国》等许多网站转刊。由于这篇报告对于三峡工程及环境问题提供了大量有份量的论据,鲍戈因此经常受邀就中国的环保问题发表评论。同年9月纽约“中国绿色和平”成立,鲍戈担任理事。

    鲍戈到了美国却拒绝参加海外民运团体,据分析,可能是不愿被卷入内斗频仍、背景复杂的无底深渊。海外民运长期受台湾情报机关操纵,至1994年,台湾“军情局”直接控制民运团体达17个,民运因此陷入反华叛国、协助台独的误区,从而失去了广大侨胞的支持。魏京生、吴弘达、阮铭、王希哲、“北京之春”、“学自联”之流反对美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反对欧洲解除对华武器禁运,反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反对北京主办奥运,要求日本加强美日军事联盟遏制中国崛起,鼓吹制裁中国和分裂中国,以及勾结台独、藏独、疆独、日本右翼、赖昌星、法轮功等,对于这一切,鲍戈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坚决的斗争,也因此遭到对手诋毁。他的爱国热忱被一些人说成是“投共”。

    2001年7月13日,世界各大通讯社在发布北京获得奥运主办权的消息时,纷纷刊发了鲍戈寄往北京的祝贺信。鲍戈告诉记者:“虽然中国目前仍然是一党专政,人民没有组党、办报、创建独立工会及人权组织的自由,无权直接选举国家领导人,法治徒有虚名,腐败现象相当普遍,社会公正机制尚未建立,但是,我并没有忽视这些年来祖国所发生的惊人变化和进步,同时为祖国取得的每一项建设成就而高兴。”鲍戈指出:“确有人从某些机构秘密领取经费,一直从事反对北京申奥、反对美中两国交流与合作、支持台独和藏独等活动,但包括我在内的更多的人则真诚希望祖国繁荣进步,稳步实现民主转型。我相信,北京主办奥运不仅可以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力增强,而且也将迫使国家领导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统治方式,从而加快民主法制建设。”

    2002年6月1日,《世界日报》发表了鲍戈致伍弗维茨的公开信,赞扬布什内阁成员首次表态反对台独。鲍戈写道:“长期以来美国对于台海两岸的政策多被曲解同情台独和为其撑腰,同时亦有人不断挑起中美两国之间的敌意,这使得美国在中国的形象变为负面,以致美国在台湾问题和人权问题上的许多做法都被解读为‘反华’。中美愈对抗,愈助长中国政治保守势力抵御西方价值观,增大政治改革的阻力,也使台海两岸成为现代战争的策源地。”鲍戈指出,台独将毁灭台湾,而决不是“保卫台湾的民主”。他说:“台湾只有融入中国社会,它的民主成果才能够在全中国范围内产生影响,同时它的经济发展潜力也不会衰竭。”

    同年6月4日,鲍戈宣布成立“中国民主运动协调委员会”,提出“外争国权,内争民权;反独促统,反腐促变”的十六字方针,公开与刘青、魏京生等人决裂。纽约《星岛日报》以《六四纪念首现“双胞胎”,“台独”分歧成决裂主因》为题报道了这一冲突。鲍戈表示,在海外错综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很难避免外部势力误导民运发展方向,比如台独、藏独团体以及美国的反华势力总想插手民运,让民运为其所用,而《北京之春》杂志社亦曾盗用民运的名义,与疆独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另外,魏京生等人跑李登辉跟前投其所好,声称山东也可以独立,对海外民运造成了负面影响。鲍戈说:“既然大家政见不一,不能合作,那就索性分道扬镳,各行其是。”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阮铭闻讯立刻在《南方快报》上发表《中共黑手分裂海外民运》一文,诬蔑鲍戈是“中国政府黑手”。阮铭表示,“反独”就是“反台”。

    8月10日,纽约侨团欢迎台湾“中国统一联盟”主席王津平访美的会场里,回荡著鲍戈巨雷般的声音—-“台独势力为了媚日求宠,竟感谢日本侵略中国、蹂躏台湾和签订《马关条约》,还公然诬蔑被日军强征的台湾‘慰安妇’都出于自愿。而不久前,台独势力又为了拉拢所谓的‘友邦’,竟然对‘友邦’的足球队搞‘妓女外交’,全然不顾台湾妇女的人权。台独势力对外不惜盗用台湾纳税人的血汗钱,秘密收买美国、日本的政客来对付祖国大陆,对内则对于主张和平统一的人士进行辱骂、诬陷和殴打,诬蔑他们是‘投共卖台’。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还讲什麽人权吗?”他大声疾呼:“台湾民众要坚决抵制台独势力肆意挥霍岛内资源搞军备,勾结外国进行以武拒统,最终导致岛毁人亡、生灵涂炭的惨剧发生。在关键时刻,台湾人民要勇敢地同台独势力进行搏斗,制止那些挑起战端的台独分子将财产转移国外,或逃往外国寻求庇护,要果断地对他们绳之以法,以绝後患,把两岸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002年10月,鲍戈就中国驻美使馆不予办理其护照延期一事,向北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稍後,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称,鲍戈因违反出入境法规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外交部已依法注销其护照、出入境证件。对于外交部的这种说法,以及北京法院最後决定不予受理此案,鲍戈并未采取任何过激行动,表示“人民自有公断”,他有耐心等待法制建设走上轨道。

    ● 魏京生

    魏京生(Wei Jing Sheng),1950年5月20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动物园电工。1979年因“向外国人出卖军事情报”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刑15年。1995年因“阴谋颠覆政府罪”以及宣称“西藏是一个国家”,又被判刑14年。由于魏京生一再自称在狱中病情严重,并遭受虐待和殴打,西方国家为此不断向中国施压,要求释放他。1997年11月,魏获准赴美“保外就医”。然而,美国医疗机构对他进行全身检查之後得出结论:魏京生身体健康,没有遭受过肉体上的虐待。魏出国後一直忙于四处募款,被“北京之春”等组织推举为“海外民运联席会议”主席。1998年12月魏京生到台北接受李登辉接见时,请求给予200万美元资助,并公开表示“山东也可以独立”。此後,魏京生不断在西方国家进行反华活动,要求美国取消中国最惠国待遇,停止与中国一切商业往来,反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申办奥运,呼吁欧盟不要解除对华武器禁运。2000年5月,他在祝贺陈水扁上台的信函中表示感到“无与伦比的喜悦”。2006年9月魏京生在华盛顿与台独、藏独、疆独、蒙独等团体宣布成立“亚洲民主同盟”,声称“很多民族都想从中国独立出去”。不过,魏京生与许多知名的民运人物多有纠葛,1999年1月曾在美国国会爆发冲突,後来还遭到诽谤罪名起诉。当他在欧洲旅行时,西藏妇女平妮当众哭诉曾遭到魏的强奸。《华尔街日报》曾刊文指出魏京生“与整个世界对立”,因为他不仅到处说民运的代表人物都是“共产党特务”,还怀疑克林顿政府要暗杀他。数年前魏京生在美国马里兰州购置了豪华庄园,与女友黄慈萍一起享受“民运贵族”生活。

    ● 王丹

    王丹(Wang Dan),1969年2月26日生于北京,祖籍山东,原北京大学历史系一年级留级生,1989年因参与学潮,被公安部列入通缉名单,1991年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4年,1996年以“阴谋颠覆政府罪”判刑11年。其家属对外国机构宣称,王丹在狱中可能罹患脑瘤并导致失明,危及生命,而中国监狱毫无人道,不予妥善医治。为此,美国向中国不断施加压力,要求立即释放王丹。1998年4月王丹获准赴美“保外就医”,但是经美国医疗机构检查,发现王丹健康良好,无需治疗。此後,王丹担任美国“自由亚洲电台”评论员和隶属台湾军情局的《北京之春》杂志社长。王丹经常在美国和台湾说,中国五年後将崩溃,或者两年後将陷于危机,然而这种情况始终没有出现。王丹呼吁欧盟不要解除对华武器禁运,并支持陈水扁废除《国家统一纲领》,还向台湾民进党说“中国不敢犯台”。尽管王丹一再否认接受台湾资助,但是,陈水扁在台北检察机关侦办其贪腐案件的过程中,宣称曾给过王丹数十万美元。另据台湾《TVBS》周刊披露,王丹是男同性恋者,他在美国的学历也是假的。

    ● 吴弘达

    吴弘达(Harry Hongda Wu),原籍江苏省无锡市,1937年出生于上海的一个小银行业主家庭。吴曾因盗窃、诱奸女学生等罪行,于1961年5月至1964年5月在北京清河农场和团河农场接受劳动教养处罚。1964年吴获释後被安排在山西县霍县就业,後来调到山西财经学院、武汉地质大学任教。1985年他从武汉赴美国探亲,并从此滞留美国,于1992年加入了美国国籍。

    吴弘达为了卖身投靠美国的反华势力和台湾间谍机构,骗取他们的资助,竭力把自己乔装打扮成所谓的“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竟然四处吹嘘自己“因为反对中共而被判刑和关押十九年”。 为了配合其主子开展丑化中国形象的宣传攻势,1992年吴弘达在美国设立“中国劳改基金会”,专事宣扬中国出口劳改产品和出售死刑犯器官。

    1994年4月,吴弘达与一名英国女记者潜入成都市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十五手术室,偷拍胸外科体外循环心内直视二尖瓣膜换手术,然後制作成所谓的劳改专题片,这些镜头在国外播放时竟然配上旁白称是“移植死刑犯肾脏器官”,还将他们另外拍摄的一些农民墓地的镜头,移花接木地作了插播,谎称是“死刑犯的坟地”。

    1995年6月,吴弘达企图从中哈边界的霍尔果斯口岸再度潜入中国境内时,被边防人员抓获,同年8月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刑15年,稍後宣布驱逐出境。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司法机关羁押调查的短短两个月内,虽然办案人员没有对吴弘达进行刑讯逼供,其待遇远比其他在押犯优越,而且中方允许美国大使馆人员前往探望吴弘达,然而吴弘达却不顾“斗士”的脸面,痛苦流涕地悔罪认错,竹筒倒豆子一般交待罪行,并承认他提供给外国电视广播公司的所谓“中国劳改产品”,其实都是从乌鲁木齐普通农贸市场上买来的手工产品,并非来自中国监狱。

    吴弘达的“中国劳改基金会”每年都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获得近百万美元的资助,其本人也曾一度被反华势力提名竞逐诺贝尔和平奖,台湾与美国的间谍机构也专门为其调配人员和提供经费,使他俨然成为“海外民运”的头面人物。一堆臭狗屎竟被当作香馍馍,可谓美国最荒诞的反华闹剧。

    ● 阮铭

    阮铭(Ruan Ming),1931年7月3日出生于上海,祖籍江苏金山县,194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至1967年在中共宣传部担任调查研究室主任和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等职,这期间以“极左”面目出现,残酷迫害知识分子。“文革”结束後被调往中央党校任理论部副主任。1983年中央清查“文革”遗案,阮铭因“三种人”问题(打、砸、抢)被开除党籍。1988年阮铭赴美不归,卖身投靠台湾间谍组织。1997年阮铭任台湾淡江大学客座教授,此後因经常发表极端激进的台独言论而获陈水扁赏识,2004年获聘“总统府国策顾问”。阮铭是台湾情报部门控制海外民运团体的主要干将,指使《北京之春》、“中国人权”等组织对著名民运领袖鲍戈展开诽谤、诋毁、围攻、封杀等活动,以使海外民运完全被台湾当局所掌控。阮铭是混乱年代中朝秦暮楚的政治投机者,善于迎奉拍马,构陷整人,且生活作风糜烂腐化。他混入共产党、国民党、民进党之後都有过火表演,因而被公认为“戏路广,适演角色多”,“红”角演得发紫,“蓝”角演得发青,“绿”角演得发黑。

    (文章来源:互联网搜索)

  8. 薛伟-张菁 台湾男女间谍前卫的生活方式 严重腐蚀海外流亡异议群体

    (张菁,台湾间谍,经常散布流言,诽谤著名民运人士,她与薛伟、倪育贤有不正当关系,被人骂作“破鞋”。)

    吃喝玩乐搞民运
    游山玩水转法轮

    最近听某民运人士抱怨,说“民联主席”薛伟经常携“民联代主席”张菁小姐吃喝玩乐,双双出入娱乐场所,还以参加民运世界代表大会之名,每年出国游山玩水一两回,花的全部是台湾的钱。这就是十分典型的“红眼病”。既然不是花你的钱,你著哪门子急呢?关你什麽事!

    吃喝玩乐、游山玩水乃是人之常情、人生追求。我们倒共,是因为共匪盗用国库游山玩水吃喝玩乐,而让人民没有机会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我们倒共,最终为了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我们倒共,不能耽误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我们倒共,首先就要游山玩水、吃喝玩乐。

    搞民运,就要追求升官发财、允许贪生怕死。倒共成功,都去竞选升官,有何不可?国家整体利益搞好了,大家都能发财,有何不可?若不贪生,为何跑到海外?若不怕死,为何不见自焚?8964就在天安门广场嚷嚷,据说被解放军武警夺下了汽油瓶子,那麽在逃亡途中可以自焚啊,或者随时在北京天安门两侧撞墙,也是没人拦阻的。带个记者去,扯开大襟,脑门撞墙之後转身,大襟里面显示一边自由、一边民主,轰然倒地,多好?

    可以去支共使领馆拿头撞墙,反正没人拦著,抗议效果多好?现在海外的支共使领馆门前没有解放军没有武警,自焚比放爆竹还要方便,为何18年下来没见自焚?可见,民运都是贪生怕死的。民运是否追求升官发财?若不为升官,为何冒出那麽多的伪党伪府伪主席?若不为发财,为何冒出那麽多的难民公司?可见是追求升官发财的,或者只是叫别人不要升官发财。

    所以,民运应该公然追求升官发财,否则没有号召力。民运应该允许贪生怕死,否则就会相互指责查叛徒抓特务,结果99%都成了叛徒特务。赌钱嫖妓的目标比较大不提倡,还不允许游山玩水、吃喝玩乐,那麽人生有何乐趣?还搞什麽狗屁民运?不如干脆加入法轮功算了。

    然而我注意了法轮功,发现他们是崇尚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的。不信?说给你听。大法学员在海外声势浩大的秘诀,就是游山玩水。太多的华人特别是中老年人,以及理工科的,他们厌倦了共产说教,却没有能力像我们这样钻研文史哲,也不想放弃脑中的华语文化词汇,又无法接受洋文翻译的基督教圣经,还不愿去洋人教堂充当二等教民,怎麽办?法轮大法其实是给一些华人提供了聚会的理由,很多人根本说不清佛教义理、练功动作也是依葫芦画瓢,但不妨碍老头老太聚会啊?他们兴高采烈,在露天公园集体练功,其实就跟打太极拳差不多。发发资料,觉得自己在做义工。想想自己在家受儿媳妇的冤枉气被当作废物,在外修法炼功可以“救人”,心中充满了崇高的充实感。

    他们每周聚会一次,相互分工去风景旅游点讲真相。海外的旅游点照相点都被他们占领了,大陆游客到处都可以被发给真相资料。最绝的是他们每月至少要去其它城市一次,名为去串联讲真相,其实就是打著修炼的名义游山玩水。每到一起,相互交换各自的饺子、包子、馅饼、蛋糕、凉面、凉菜┅香甜无比。他们搞活动,自己扎荷花、写标语、缝横幅,就像老小孩办家家。只有几个辅导员筹划,大多数人都不费脑子,跟著转就是了。比较那些贪官出来的老干部,在海外不敢暴露自己,即使熟人之间交往还受国内官场的影响,很不痛快。

    法轮功也要升官发财、允许贪生怕死。老甲原来开办证书公司,现在开办民主联邦。一个小小的辅导员官位,相当于潜在的党委书记,让精进者干得特别起劲,何况现在宣布搞政治了。有些商人在自己店门口挂上大法标记,虽然吓走了一些大陆华人客户,却引来很多好奇的白人、黑人、土著人,生意兴隆,大呼“大法让我发财!”很多精进者都当过叛徒,在国内刚被抓就主动写下悔过书、揭发书、保证书。放出来,里外不是人。结果呢,李老师说一声“回来就是好学员,只要公开说明”。于是只要自己或者托人上网声明洗脑作废,就摆脱了心理包袱,个个归队“感谢大法是圆融的”,比以前更加卖力将功赎罪。

    而且都公开声明了嘛,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当过叛徒,谁也不笑话谁。在转化场所结下了生死之交,相互之间血浓于水,在世界各地还能联系成网。我了解一些精进者们的名字,然後上网google,惊呼:“个个是叛徒!简直就是叛徒集团!”然而他们继续修炼有声有色,继续在大路边的支共领事馆门前练功讲真相,以致支共领事馆被迫搬家到小弄堂里去了。所以,法轮功的路越走越广越走越活,现在搞起了很赚钱的全球晚会。

    反之,民运的宗旨禁止升官发财贪生怕死,结果组织越搞越小越搞越滥,个个都说自己正宗。唧唧歪歪十多年,六四那麽一点破事,越来越驴唇不对马嘴。好不容易塑造了一个天安门圣母,也是晃晃悠悠摇摇欲坠。好不容易弄起来的独立中文笔会,又分裂出一个自由文化运动,都把自己扮成高耸入云的英雄圣哲,把别人说成卑微无耻的野心盲流。好不容易搞个柏林大会,结果到一起就是揭叛徒抓特务。那个麒麟大师张宏宝,本来自己练功好好的,结果一跟民运沾边就死翘翘。Why?

    79那波,锈在79;89那波,锈在89;99那波,锈在99┅都想让世界定格在自己的辉煌一刻,怎麽可能?穷则变,变则通,请各位主席三思。

    陈破空
    2007-5-13

  9. 纽约“中国人权”基金会爆发台谍集体贪污大案

    惊天丑闻撕开黑幕
    中国政治犯们是如何在美国被敲骨吸髓的

    一个专门以援助、营救中国“政治犯”、“良心犯”为名,并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机构,每年都从美国和台湾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巨额秘密经费,可是外界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在一连串的侵吞和分赃的阴谋背後,“黑钱落到了黑心人手里”。这个机构,便是总部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理事会。

    2005年2月8日,方励之、郭罗基、黄默、李晓蓉、Perry Link(林培瑞)、刘宾雁、苏晓康、丛苏、王丹、王渝、张伟国、郑心元等十二人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原“中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首次撕开了这个骗局的黑幕。惊天丑闻所引发的巨大谴责声浪,很快冲散了北京赵紫阳丧礼的哀乐,给海外民运的声誉蒙上了永久的耻辱。

    ▲ 魔爪伸向巨额捐款

    十二人的这份声明透露:“(‘中国人权’)每年开支近三百多万美元,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百分之六十以上用于薪水和办公费,其余又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领导的其他组织的成员之间进行利益分配。”也就是说,理事会主席刘青、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司库Scott Greathead等人每年的工资总额和办公费竟然高达一百八十万美元以上,而且,另有一百一十万美元以上的钱“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胡平、李进进、唐柏桥、周封锁、韩东方、李录、倪育贤、陈破空等人之间作了“利益分配”。2月7日刘青向共同主席方励之承认,十三年来他每年擅自给自己开出的工资数目高达八万美元,此事向理事会隐瞒至今。刘青的这笔工资收入(总计一百零四万美元)没有在美国报税,实际相当于美国年薪十万以上的高薪人士缴税之後的收入。而他对此并不满足,又策划了其它的分赃行动,偷偷将理事会的经费转移到他自任主席的“公民议政”等另外三个机构里,大肆侵吞。

    更有甚者,理事会每年“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的这笔基金也被刘青、Sharon Hom(谭竟嫦)做了手脚。负责查账的秘书童屹发现英文账目和中文账目不符,竟有八万美元的出入差距;後来刘青虽然补交了“收款名单”,但仍然少了四万美元。前任理事王丹在接受《世界日报》记者曾慧燕采访的书面答问中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友都表示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甚至有西安的林牧先生领饺,国内一批朋友致信给我,希望帮助解决一些人道帮助的问题。”王丹透露,刘青甚至拒绝救济江棋生和郭少坤等知名政治犯。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在给共同主席Robert Bernstein(伯恩斯坦)的辞职信中也写道:“北京的朋友告诉我,最近几年来,‘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刘青的钱’;还有人告诉我,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人权’的钱,只因为他是徐文立的朋友。”

    “中国人权”设立的“人道援助基金”实际上并没有给陷于困境的大部分中国知名的“政治犯”、“良心犯”以雪中送炭的帮助,长期以来,它只是给了极少数与刘青结成某种利益链的人(如刘念春、朱锐、李海、魏京生、王丹、丁子霖、张善光、林牧等),作锦上添花的犒赏或报酬。儿子死于“六四血案”的丁子霖女士,是刘青等人募捐筹款的摇钱树,她自然不肯吃亏。李海和张善光取得金钱的代价是为刘青刺探和收集情报,後又不幸遭出卖,被当局以间谍罪判处重刑。朱锐和林牧则拿著“刘青的钱”作为活动经费,去反对刘所敌视的卢四清、徐文立等人以及“中国民主党”等组织。个别阿谀吹捧刘青的人(如张林、魏泉宝、杨天水等)也零星分到了些许。刘青还擅自将接济任畹町、杨周的捐款移作他用,结果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执。为了迎接胞弟刘念春一家出国,刘青暗中克扣了原本用于安顿张林、鲍戈、徐水良、倪锦斌、姚振宪、周建和等人在美国落脚的捐款资源,而给刘念春购置了一套公寓房。

    ▲ 清除异己阻扰查账

    方励之等十二人的声明指出:“‘中国人权’的内部运作也违反了章程,越来越缺乏透明性。其行政负责人凌驾于执行委员会之上,执行委员会凌驾于理事会之上,理事会失去了监督权。行政人员利用职权,为追究责任设置重重障碍。”秘书童屹在调查“人道援助基金”的过程中,遇到罕见的阻力和污辱。司库Scott Greathead害怕真相暴露,频频给童屹女士施加压力,要她中止调查。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也一再声称“调查毫无必要”。2005年1月7日理事会议上,Scott Greathead在童屹汇报“人道援助基金”的查账结果时竭力加以阻止,并污蔑童屹针对刘青“搞麦卡锡主义”。苏晓康和丛苏两位理事要求Scott Greathead向童屹道歉,遭到无理拒绝。由于刘青等人的百般阻扰,会议对颇有争议的各种问题都不作结论。Sharon Hom等人还玩弄程序上的阴谋手段,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青的议案,造成“中国人权”组织分裂。

    王丹向记者说:“我曾经多次询问关于给国内的人道捐款的去向,但是主管人员都以保密为由不予告知。这让我很担心没有受到监督的捐款是否可以被清白使用。”每年总额十万美元的“人道援助基金”完全由刘青个人掌控,为贪污和分赃打开了方便之门。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也抨击“中国人权”在财务管理上不透明,他说:“(现在的问题是)主席对执行委员会保密,执行委员会对理事会保密,管理层还要监视理事会,找出谁可能泄露秘密—-这非常象中国共产党的做法。‘选举’也是一样—-提名委员会向理事会提出名单,理事会三十分钟就要通过或否决,候选人在事前没有公布,也没有经过讨论。主席的继任问题也是这样,由主席自己建议两年的过渡期,让主席来考察他自己的继任人是否合格。复杂而难懂的预算在提出後必须立即通过,否则‘第二天组织就会停摆’。”

    最引起理事会争议的是主席刘青、司库Scott Greathead、理事胡平和韩东方还干起了“挖墙脚”的勾当,勾结李进进、唐柏桥、周封锁等人在“中国人权”总部楼下设立一个叫作“公民议政”机构的办公室—-它名义上是一个反对中国大陆的政治组织,而实际上则纯粹是为刘青从“中国人权”偷偷往外转账而预备的皮包。这个分赃的环节完全由刘青所操控,他自任“公民议政”的主席。刘青一方面不断在“中国人权”内部清洗异己,一方面又将李进进以及在韩东方的“劳工通讯”任职的Robin Munro拉进理事会,将与之狼狈为奸的胡平提为执委,委以实权。王丹气愤地指出:“‘中国人权’组织近年来吸收了一些所谓的民运人士参与工作,其中有几个人,我深知他们的人格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深知他们的个人私心,我曾经当面向负责人表示过质疑,但是也不被采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愿意与那些我无法接受的人共事,因此只有选择离开。”

 

浏览(1031) (0)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烹小鲜
注册日期: 2012-11-08
访问总量: 1,055,307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李小琳公开亮相 回应被禁出境传
· 李小琳回应“边控”报道:否认摔门
· 嚴重癌症患者的蔬菜湯食療法 收
· 2010年 高考满分作文 骈体古文
· “水萝卜”讲究的做法还是“烧萝卜”
· 生命黑金神奇黑蒜家庭做法—— 电
· 好吃的“油煎面条儿”赛过“灌肠” 
分类目录
【习近平】
· 习近平姐姐当面批评习近平 只用
· 春秋戈断言:王岐山访美回国之日
· 余英时:走向独裁的习近平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 习仲勳晚年得了精神病 
· 习仲勋为洛阳耐火材料厂职工李金
· 大纪元博客——————习近平表亲戚 
· 深圳的——习近平远房亲戚 与 多
· 5天前出现的网名——习近平的远房
· 默克尔送给习近平 1735年德国绘
【毛泽东】
· 赵紫阳曾经忽悠毛泽东 ? 图 
· 曾志与陶铸——红色伴侣生死情 
· 薄一波:叶剑英贡献最大的两件事
· 陈云密会叶剑英:用武力拿下四人
· 枫网论坛: 江青蛇墓是咋回事 
· 秦全耀:何不将江青墓迁到重庆实
· 毛泽东嫡孙毛新宇一家 回韶山祭
· 江青死后葬在何处? 没有祠堂 
· 宿迁项羽魂归何处 
· 安徽和县乌江镇项羽庙 自唐而降
【古怪美食】
· 癌症晚期完全可以治愈 多种抗癌
· 这些治愈癌症的经验值得收藏 
· “健胃去癌散”为主方 治疗食管癌
· 名老中医【化癥消痞方】治疗腹内
· 中 药 抗 癌 大 观 
· 非洲人吃猴子、猩猩、狒狒 16图
· 酱肉————鲜酱肉、臘酱肉————不同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稀奇美食】
· 癌症晚期完全可以治愈 多种抗癌
· 这些治愈癌症的经验值得收藏 
· “健胃去癌散”为主方 治疗食管癌
· 中 药 抗 癌 大 观 
· 非洲人吃猴子、猩猩、狒狒 16图
· 褐藻糖胶————抗————癌、肿瘤、细
· 酱肉————鲜酱肉、臘酱肉————不同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奇异美食】
· 癌症晚期完全可以治愈 多种抗癌
· 这些治愈癌症的经验值得收藏 
· 天天碰面的10大“抗癌食物”你知多
· 中 药 抗 癌 大 观 
· 非洲人吃猴子、猩猩、狒狒 16图
· 褐藻糖胶————抗————癌、肿瘤、细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 世界最早的方便面————清代伊秉绶
【北冰洋美食】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南极洲美食】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大洋洲美食】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澳洲美食】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美洲美食】
· 溪谷闲人:美国大型联合收割机在
· 感谢试图正义推荐的USANA公司健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 美国的超市也卖猪大肠 图
【欧洲美食】
· 大跃进亲历者忆饿死人人吃人惨状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 巴黎的菜藍子,上海的菜藍子 
· 为什么天朝物价超过世界先进国家
· 意大利渔夫可能已经抓到了世界上
· 意大利西西里首府帕勒莫有名的街
【亚洲美食】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肿瘤科 
· 卷心菜别称:洋白菜、圆白菜、包
· 荠菜(芨芨菜)是人们喜爱的一种
· 中 药 抗 癌 大 观 
· 辣根、山葵、芥末的区别是什么?
· 维基百科:褐藻醣膠=Fucoidan 
· 褐藻糖胶————抗————癌、肿瘤、细
· 海藻酸、藻酸、褐藻酸、海藻素——
· 日本立川大介医生 褐藻糖胶逼迫
· 日本立川大介医生 褐藻糖胶 逼
【中华美食】
· “水萝卜”讲究的做法还是“烧萝卜”
· 好吃的“油煎面条儿”赛过“灌肠” 
· 再谈“熘咯馇”的讲究做法 
· 小吃:北京的“咯馇”和天津的“素
· 60多年前 濰縣三鮮鍋的传统做
· 老潍县时令名吃 三鲜锅 图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肿瘤科 
· 中成药香砂六君丸的来历 图 
· 癌症晚期完全可以治愈 多种抗癌
· 请记住 世上没有不治之症!
【天下美食】
· 嚴重癌症患者的蔬菜湯食療法 收
· 生命黑金神奇黑蒜家庭做法—— 电
· 60多年前 濰縣三鮮鍋的传统做
· 老潍县时令名吃 三鲜锅 图 
· 溪谷闲人:美国大型联合收割机在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肿瘤科 
· 中成药香砂六君丸的来历 图 
· 癌症晚期完全可以治愈 多种抗癌
· 这些治愈癌症的经验值得收藏 
· 名老中医【化癥消痞方】治疗腹内
【】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
· 三年自然灾害 人吃人 的相关搜
· 乌有之乡网刊 郑州李爷:身世浮
【收藏】
· 李小琳公开亮相 回应被禁出境传
· 李小琳回应“边控”报道:否认摔门
· 嚴重癌症患者的蔬菜湯食療法 收
· 2010年 高考满分作文 骈体古文
· “水萝卜”讲究的做法还是“烧萝卜”
· 生命黑金神奇黑蒜家庭做法—— 电
· 小吃:北京的“咯馇”和天津的“素
· 邓朴方忆梦魇往事:没人推我 我
· 福建渔民海上拉回神秘无人巨轮 
· 中青在线:农村娃没见过高速路,
存档目录
2015-06-03 - 2015-06-18
2015-05-01 - 2015-05-13
2015-04-01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1 - 2015-02-27
2015-01-01 - 2015-01-31
2014-12-02 - 2014-12-31
2014-11-13 - 2014-11-30
2014-10-06 - 2014-10-06
2014-04-02 - 2014-04-02
2014-03-31 - 2014-03-31
2014-01-04 - 2014-01-10
2013-12-27 - 2013-12-30
2013-11-09 - 2013-11-09
2013-09-04 - 2013-09-09
2013-07-08 - 2013-07-31
2013-06-19 - 2013-06-19
2013-03-02 - 2013-03-15
2013-02-20 - 2013-02-22
2013-01-08 - 2013-01-23
2012-12-16 - 2012-12-31
2012-11-08 - 2012-11-19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