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來情往,自有其律,可如徐徐春風,帶給人生機,讓人陶醉安逸。亦可如寒冷疾風,將人的心靈吹枯拉朽,萬念肅殺。
情,與愛相比較,更像一個媒觸和載體,可能僅僅是一個先導,或是一個表象。什麼樣的情可以接受,什麼樣的要規避,要看這情有沒有攜帶愛的成分,而且是哪一種愛?今日見你,明日求婚,否則自殺,這僅僅有情的成分,未必有愛的因素。婚姻僅僅基於情,太單薄,情為感性,來往無影蹤,難於駕馭。這樣的情可能熱烈,潛在的破壞性也大。接招宜慎重。
情還具有不可虧欠性。欠啥別欠情,因為是發乎心的東西,這種虧欠將來可能無法償還,內心的煎熬將使你寢食難安。所以,不可隨意接受之。而一旦受之,不可虧待。
情之來往自有時,你不知,我不知,天知。情盡離去不可欺辱,送之。
御風而來之人,是為有情之人,亦可為--- 情人。跟情人談婚嫁,大凡尚無足夠的愛,不可為。
但王菲的兩次婚姻感情也都還傳統。沒見到閃接閃離的輕率。第一次是被離婚,由不得她。這次好像是自己慎重考慮之後的選擇。兩人分手分得如此優雅,也是難得。
情,
生無形,來無影,心留痕,---- 念。
發乎心,心來應,彌足貴,---- 惜。
情債重,難承擔,不相欠,---- 輕。
情來去,自有時,他日去,---- 送。
愛如雨
愛如雨,性生,能滋生萬物。與風相伴而來。
愛不同於風的感性,愛是一種有根有源的物質。愛不會憑空產生,愛只能產生於被愛。它有來源,有繼承性。同時,愛是一種消耗品,會用竭耗盡。要保持持續的愛,就要有源泉。像財富一樣,有出有入。(關於愛的源泉理論可參見博文: 愛,是一種消耗品;教育不會產生愛 )
我們看到王菲的兩次婚姻里,對她來說都是愛意滿滿。無論於對方,於孩子,當然也包括王菲自己,在愛中的生命歷程都有所得。
當一個人選擇婚姻時,最當考慮的不是一個人的情,財富,相貌,最重要的是:Ta 有沒有愛,Ta的愛有沒有源泉。所以考察一下Ta的生長環境,周圍朋友,待人接物,信仰等,有必要。看一個人的愛心,不僅要看Ta對你,更要看Ta對周圍的人,包括對手和敵人。
愛或如小雨綿綿,潤你心靈於無聲,看似平淡,內涵卻是輕輕鬆鬆,生機盎然。你如果擁有,要珍惜。會被很多人忽略,誤解,甚至輕視。
炙愛有如大雨滂沱,一場之後搞得你奄奄一息,死去活來。可遇而不可求。
愛御風而來,乃有情亦有愛之人,亦可是 --- 愛人。如未婚,可談婚嫁事宜。
愛人是四季
正如天象所行,愛人與你互為四季 ---- 春,夏,秋,冬。
人的情緒,愛情婚姻都有其陰晴圓缺。
愛人之春,讓你感到溫暖和煦,情滿意足,輕鬆少波瀾。有一種懶洋洋的感覺。心生萌動,對很多事物憧憬不已。
愛人之夏,讓你情緒亢奮,熱情而有點躁動,如膠似漆。天天赤條條相見。(計劃生育要注意)
愛人之秋,婚姻家庭穩定,衣食無憂,孩子省心。各執一杯茶水,背對背無語,橋頭看流水,是為高境界。
愛人之冬,或更年,或失業,生老病痛等,啥倒霉事都可能灘上。這時候婚姻家庭內部張力很大,持續時間長。對雙方是個大的考驗。
一方日久,或厭春日太平淡,或厭夏日尚不盡興,或厭秋日如暮年,或身心俱疲於冬日的嚴寒不堪,執意要去。可挽留,但不可當道。心平氣和送Ta吧。Ta給予你的是絕大多數人所不能的,Ta認為再沒有情愛可給予,要去;而你要的卻是Ta的全部~~~~。能給的都給了,不錯了,感恩吧!
有的網友看到王菲的離異就表示對婚姻失去了信心。其實要是真能回到從前,大多數人的選擇將會是驚人地雷同自己走過的路。你僅僅看到了離婚這一刻,無法感受它的全部。沁入內心深處的愛意,即使有個一年兩年,都已經很寶貴了。就如同蹦極跳的那一刻,有與無對你的人生價值經歷是截然不同的。無論愛到深處,氣到深處,恨到深處,正是由於這些落差,你才懂得了深刻。我認為王菲的兩次婚姻,在她的生命里都是無憾的。
舊情去,不可毀其譽。詆毀Ta等同於詆毀自己和摧毀你的孩子。
對你而言,Ta 曾是你的至愛,你的選擇。緣盡而去,你怎麼能全盤否定?推卸責任,詆毀對方之時,恰恰是對你自身的詆毀和否定。
對孩子而言,他的至親就是爸媽。學校了的孩子能比較的東西很多。但比較爸爸媽媽是最頻繁,最常見的。爸媽的表現和形象對孩子人生的影響巨之又巨。當你對着孩子的面數落對方不好的時候,你是在否定孩子的出生(品種優良),是在否定孩子的自豪感,是在摧毀你孩子的自信心。你想想,還有什麼比孩子的自信心更重要的嗎? 為了孩子,即使自己感覺受了委屈,也要維護對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參見博文:: 離婚後我告訴孩子:你的爸爸/媽媽非常優秀~~ )
王菲的第一次離異,有誰聽到她說過竇唯什麼不是嗎?
這也正是王菲的內在修行見證,和看似儒弱的強大內心。
為王菲的離婚表示遺憾。但無法否定她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