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新措施:黨校與監獄合併
前些日子,我寫了一篇給反腐支招的博文《反腐新措施:剝衣揎鈔》,朋友們看了,直斥此招不靈,說共黨幹部貪慾旺盛,是特殊材料做成的,連槍斃判刑都不怕,能怕背心褲衩里塞滿鈔票示眾嗎?我辯解說,當代已是文明時代,不能動不動就槍斃,剝衣揎鈔這種示警措施,起碼能震懾一部分要臉的官員吧?朋友反駁道:“你見過要臉的共黨幹部嗎?找出一個來讓我們看看!”我自知找不出來,只好認輸。
反腐要解決“三不”問題,讓官員不敢、不想、不能貪腐。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前面槍斃判刑,後面前赴後繼,證明“不敢”實現不了。我又想出一招,乾脆把黨校與監獄合併,從教育入手,達到“不想”的境界。
合併的辦法:中央黨校與秦城監獄合併,各省黨校與各省監獄合併,監獄長兼任校長。牢房就是教室,教室就是牢房,也是宿舍。各級黨官,從黨小組長到黨中央總書記,輪流上黨校,直接住進牢裡。畢業證與釋放證合併,蓋倆圖章,一個黨校的,一個監獄的。上學期間,監獄審查每個學員在其任上是否貪腐,查出來的,判無期徒刑,留在獄裡當終身教授兼獄卒。沒查出來的,授予碩博學位,放出去繼續做官,三年後再進黨校學習、審查,以此循環,一直到去見共產閻王馬克思。
以前黨校也教育過無數幹部,畢業出去都貪污受賄,證明黨校的校長教授全是吃才、飯桶、廢物, 教不出來好學生。與監獄合併之後,教授都換成無期徒刑犯人,以自身的成長曆程與下場現身說法,諄諄教導學員,啟發學員,感動學員,讓他們淡薄貪慾,也就不想再貪了。
鋼琴要從娃娃抓起,反腐要從教育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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