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最高層之間的權力爭鬥,之前胡錦濤在任時,和江澤民的爭鬥被稱為了江、胡斗,現在習近平在任時,和江澤民的權力爭鬥被稱為了江、習斗,國、境外的一些文章及報道對現在的江、習斗,好像是非常有把握的猜測,江、習斗的最後結果一定是習會把江弄倒和懲辦,實際上這些文章和報道的作者們都只是憑主觀臆想,習根本不會動江,如果要研究和分析共產黨最高層的內斗,只要看法律的一個方面就可以了,那就是說憑黨的意志硬塞進到憲法中的東西,在憲法中共產黨各掌盤子人的理論、思想等都被塞了進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接下來沒有意外情況的話,掌盤子做的夢也是一定會進入憲法中的。
共產黨這些掌盤子人的所謂思想、理論等本都是從他們的章程、規定中轉移到憲法中來的,只要先在黨喉舌的文章中看到修改黨章,那很快就會把新掌盤子人的所謂規定、規矩塞入到黨章了,接下來就是馬上修改憲法,憲法條文中也會立即有這些新掌盤子人的東西了。
如認為習一定會弄倒和懲辦江,那麼按照邏輯中的三段論來分析,那必須要有這麼一個大前提,也就是說習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情是,先要把憲法中和共產黨自己的黨章中把“三個代表”拿出來,對於這件事情不但是件很棘手的事情,而且習近平和其手下人也很難做到!這就是要得到多數代表的通過才行,如在《憲法》的條文中就是這樣規定的,“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本來最早時的一九八二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只有這句話,“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後來的憲法修改中添加進去的就是“鄧小平理論”、江澤民的“三個代表”、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憲法的修改雖說只是一種形式,因為這只是一家說了算的法、一黨說了算的法,但也必須要這樣做的。
在之前的江、胡斗時,及現在的江、習斗,每當胡、習在作政治報告或開會議時,就是這麼一句黨八股的話,“我們一定要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牢牢掌握……。”
那麼再說另一種情況,在江、習斗中,習是否可以和弄倒、懲辦周永康一樣呢?這種情況就是先把江澤民抓了起來,然後在進行司法程序之前再把江澤民的講話、題詞、報告、指示、文件等進行清除、毀掉,而且這種事情也就是共產黨經常做的事,把已經倒台的高層官員在黨、政、軍中作的報告、講話等清除掉,作為所謂的永世不得翻身的一種形式。
不過這種情況在江、習斗中也是行不通的,習不敢也不會做這件事,如果習真有這種膽量和魄力要把江澤民像周永康一樣先抓起來,然後再進行審判的話,那這事早就可以做了,而且在江、胡斗的時候,江澤民的不少醜聞根本不用進行調查就已經非常清楚了,像江澤民的生父江世俊是個汪精衛時的漢奸,對於這情況不管是按照當時國民黨定漢奸的標準,還是按照共產黨自己定漢奸的標準,都是鐵定了的事,其它還有海牙國際法庭及國際上多個國家對江澤民多個罪名的起訴等等,但結果胡錦濤做了兩任掌盤子人卸任後,江澤民都沒少半根毫毛,逍遙快活的很,當時的胡錦濤在台上之所以鬥不過已在台下的江澤民,這裡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這就是要保黨的獨裁統治、保黨的絕對領導、保黨的長治久安……,共產黨的兩個新、老掌盤子如果惡鬥下去,那麼一定是兩敗俱傷的,甚至會引起共產黨的倒台,如今的江、習斗中,習近平不會弄倒、懲辦江澤民也是如此,但歷史的車輪和發展規律及世界民主的進程是永遠朝前的,共產黨的一黨獨裁統治和長治久安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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