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沒有剩女
我是50後,1986年結婚時32歲。妻子也是50後,當時31歲。那時社會上流行“大齡青年”的說法,專指我等這種超過28歲還未婚的男女。等到我從北京移美的1995年,這種說法仍在流行。再往後,不知哪年哪月,竟演變成“剩男”、“剩女”這麼粗鄙野蠻的說法,查百度百科才得知,“剩女”居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
百度百科的剩女詞條用了12000字,津津有味地描述剩女面面觀,單是特徵就列出四大類。第一類是基本特徵;第二類是普遍特徵;第三類是現代特徵;第四類是思想特徵。除了特徵還有定義:25歲至28歲之間為初級剩女,28歲至32歲之間為中級剩女,32歲至35歲之間為高級剩女,35歲往上是特級剩女。
定義完了還研究表明:中國婦女最佳生育年齡為22至28歲,父親在30至34歲,母親在22至25歲時生下的孩子易成才。研究完了就罵剩女有種種劣勢:田忌賽馬中的劣汰者、感情中不懂付出的自私膽小者、自戀而無知的水仙、被隱形背叛的可悲。罵完了劣勢就分析形成剩女的十種主要原因。
我耐着性子看完,認為全是胡扯蛋。老漢我活了60歲,壓根就不認為人間存在剩女。剩女這個野蠻詞,如同希特勒的“劣等種族”和毛澤東的“地富反壞右走資派”一樣,全是意識形態偏見主觀製造出來的歧視帽子,目的是扣在誰頭上,就把誰打入另類群體。
我在美國住了20年,從未聽人說過誰誰誰是剩女。查美國東西南北中五十個州,沒有一個地方流行剩女一詞的,英文裡壓根就沒有剩女這個詞。美國為啥沒有剩女?調查研究了一番,總結出來這麼幾個原因:
一、美國法律保護婚姻自由。
什麼是婚姻自由?意思就是人人有結婚的自由,也有不結婚的自由。你不能因為她超過25歲還不結婚,就給她扣上一頂剩女的歧視帽子,把她打成另類。把她惹毛了,告上法庭,向你索賠N億美元。正好女法官也是超過25歲還沒結婚,非把你判得連褲衩也不剩。
二、想同居就同居,沒人干涉。
結婚就是領上一張結婚證同居,同居就是不領結婚證結婚,她不領證照樣同居,無名而有實,從16歲同居到126歲,誰都不干涉。
三、想生就生,政府保護。
結婚有三級跳:領證、同居、生娃。她來個撐杆跳,越過領證,直接奔生娃這個高度去了。她若是窮人,從懷孕到娃兒長到5歲,美國政府提供婦幼營養保障計劃(維克計劃),免費供應各種營養食品,包管她與娃兒身體健康。
四、想當媽就當媽。
領證、同居、生娃、當媽,她嫌這過程麻煩,直接從中國或者非洲領養N個娃,立即當起媽來。你還在那裡幾十年的熬着呢,患了不育症的還到處求醫問藥呢,她立馬就達到母親境界了。
五、社會風氣。
某人若說誰誰誰是剩女,別人會視他為低級趣味、沒有教養、思想意識還停留在中世紀的蠢貨,社會風氣如此,誰還給人戴上剩女帽子。
六、尊重女性。
單身女性稱為密斯(Ms),中譯小姐,不論年齡多大,地位高低,只要是單身,都可稱為小姐。已婚的稱為外夫(Wife),中譯妻子;或稱密瑟斯(Mrs),中譯夫人。如果你一時弄不清楚她是否已婚,可稱瑪達姆(Madam),中譯尊敬的女士。面對一群女士時,稱其蕾蒂(Lady),中譯尊敬的女士們。有了這些稱呼,便囊括了所有女性。
我認為,中國政府和民間實無必要製造剩女帽子,給密斯們扣上,使她們人格受創,這是害人的精神枷鎖,用之缺德,棄之積德,丟棄這個詞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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