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关于国家起源的解释并不总是具有充分的说服力。他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有关国家起源的理论的。他们提出自己的有关国家起源的理论本身就证明他们并不赞同其他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的有关国家起源的理论。不同的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的观点经常是互相冲突的。由于他们从自己的角度解释国家的起源,他们往往只是解释了一部分国家的起源或者一个历史时期的国家的起源。例如,美国历史学家卡尔·魏特夫提出一个治水社会的理论,论证亚洲、北非、美索不达米亚和哥伦布时代以前的美洲的国家起源于早期的水利工程。认为那些国家的水利工程需要有人组织,于是产生社会的领导者,最终形成国家。但是,这个理论似乎不能证实欧洲国家或一些北方干旱地区国家的起源。有些哲学家或法学家论证国家是因为一个家族的繁衍扩大而形成。例如,英国法学家亨利·梅因就持有这个观点。但是,这似乎不能证实一些现代移民国家的形成。人们难以用这个理论来解释美国的形成。恩格斯在解释国家的起源的时候提出一个阶级冲突论,认为阶级冲突难以调和,于是人们建立国家以维护社会统一。但是,这个理论似乎难以贴切地解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在中东建立的以色列国的起源。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移民到中东的巴勒斯坦不是因为犹太人内部阶级斗争不可调和而需要到中东建立一个国家维护犹太民族的统一,而是因为为了民族生存才建立一个犹太人国家。面对有关国家起源的各种不同且经常互相冲突的解释,学术界不应该熟视无睹或含糊其辞。如果我们认为,不管在世界的哪个地方或者在那个时代所有的国家均有某种共性,学者有没有可能提出一个有关国家起源的理论,能够说明一切国家的起源和一切时代的国家的起源?本人长期从事语言哲学与政治哲学交叉学科的研究。根据本人的独立研究,本人发现我们也可以从语言的角度来解释国家。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看:国家的起源并非源于人们的一次性行为。也不是一两代人能够亲眼目睹的过程。国家是人类社会长期演化的一个结果。可能人类经历了很久的时间才逐渐看到国家的雏形。要探讨国家的起源,应该从人类社会的整个进化过程着手。具体而言,在我们探讨国家起源的时候可以探讨为什么原始社会的部落会解体以及为什么文明社会的国家会形成。由于文明社会是在取代原始社会后才产生的,必有一个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长期演化的过程。这个演化过程或许说明部落的解体和国家的形成是由同一个原因引起的。于是,本人认为,我们可以解释,是由于人类开始使用语言而导致国家的形成以及部落的解体。具体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在人类使用语言以前,所有个体作为社会群体内部的成员互相用行为进行通讯。他们或是通过摆手或是通过点头进行互相通讯。他们进行的通讯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肢体语言通讯。这样的通讯方式完成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让人们得以组成群体或氏族乃至部落。这样的通讯方式是维系共同体的一个条件。这样的通讯通常是面对面的通讯。通讯的距离短,通讯范围小。部落(或部落联盟)是最大规模的共同体。当人类开始使用语言以后,人类用语言互相通讯。使用语言的人由于能够开发媒介而延长了通讯距离,扩大了通讯范围(例如,人们发展人链式语言通讯,即一传十、十传百那样的通讯。这是人们将自己当做媒介进行的通讯。人们还用材料当媒介进行语言通讯。例如,人们将文字刻在石头上或将文字写在纸上进行通讯)。越来越多的人能互相通讯。人们能进行商品交换,能传播文化观念,能信仰同一种宗教,能交流思想,能交流感情,能产生相同的历史记忆,人们倾向于联合起来。由于语言通讯能够为更多的人彼此之间的联合提供条件,人们建立更大的共同体。换言之,在过去,部落里的人因为血缘关系而联合起来。现在,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的人因为语言而联合起来。血缘关系之于部落相当于语言之于国家。这就是说,由于使用语言,人类不断开发媒介,媒介延长语言通讯距离和扩大语言通讯范围,人类的共同体不断扩大,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也能联合起来。人类共同体发生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原始社会逐步演化为文明社会的过程。于是,本人的结论就是语言导致国家的形成。如果我们认为这样的推论能够成立或者不违背逻辑,那么,这个结论应该是一个有关国家起源的综合解释。它能解释一切国家的起源。原因就在于当人们组成一个大规模共同体的时候,他们必须每时每刻使用语言。反过来说,如果人们忽略了语言在国家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管他们怎样解释国家的起源,都会有疏漏,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不足之处,这或许就是过去的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提出的有关国家的起源的理论缺乏说服力的原因。或者这样说,如果我们不从语言角度考察国家的起源,我们感到所有的国家起源的理论都有某种理据,但是,一旦我们从语言角度观察国家起源,我们又发现,我们考察的任何一个国家起源的理论都不是解释国家起源的最完美的理论。前人探讨国家起源的时候实际上是研究国家形成的方式。他们无一列外地强调了人类的某一种特定的活动导致国家的形成。然而,所有这些活动都是人类使用语言以后从事的活动。人类使用语言以后能从事各类活动。于是,强调某一种活动往往只能解释某一类国家的形成或者某个特定时代的国家的形成或者国家形成的某个方面。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无法用一种统一的方式或观点解释国家起源的原因。因此,提出国家起源于语言能帮助我们全面地看待和解释国家的起源。至少我们可以修补以下几个典型的国家起源理论。 自然形成论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提到,在古希腊时代,人们首先组成的共同体是家庭,由为了繁衍后代的丈夫和妻子以及由为了生存的主人和奴隶组成。以后人们组成村庄。村庄形成以后人们建立城市。[1]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2] 写作历史名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古希腊时代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也有类似的说法。[3] 美国的大学政治学教科书中提到这是国家起源学说中的自然形成论。这就是人类在一个地点汇聚起来的社会行为。个人认为,这就是语言通讯距离延伸和通讯范围扩大的一个必然结果。可以这样解释:在使用语言以前,人类只能进行面对面的通讯,通讯距离短,通讯范围小。他们不可能建构大规模共同体。开始使用语言以后,人类开发媒介,从此,人类建立大规模共同体。建立大规模共同体后,原先的小规模共同体自然失去原有的功能,并趋于解体。与此同时,由于人类能在更大范围内互相通讯,彼此之间会生成共同利益。例如,陌生人之间进行商品交换能产生各方希望索取的利益。人们互相交流感情和思想也是各方需要的。由于大家彼此需要对方,互动过程中就存在共同利益。人们能够联合起来,于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到这个互动过程中,共同体的规模不断扩大。 在这里,只要人们认为是语言导致国家形成,人们就不能忽视语言导致人类建立大规模共同体的同时也导致原先的小规模共同体的解体。这两个方向相反的运动过程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共同体在兴起,另一个共同体在衰落。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忽略了这个问题。就是说,城邦国家已经形成。但是,部落没有完全解体。根据历史书籍的记载,在古希腊时代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部落与城邦国家是并存的。我们在普鲁塔克的笔下能够经常看到这样的描写。有的历史文献还写道,在初期城邦国家由国王统治。但是,国王只是各个部落之间关系的调解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部落酋长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发挥很大作用。国王的责任反而有限。这是一个国家逐步取代部落的时代。这很容易让亚里士多德得出一个结论:国家是自然形成的。但是,从现在人类对自己的认识看,这个说法或解释或许没有说出国家形成的真正的原因。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国家会取代部落?关键之处是人们不能忽视部落解体的原因。部落的解体与国家的形成其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换言之,应该有一个原因,它既是国家形成的原因,也是部落解体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语言。 换言之,人们不应该仅仅认为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工具。语言实际上参与了人类的文明社会的构造。由于使用语言,人类能够开发媒介。媒介的开发其实就是文明社会建构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也应该包括国家的形成。我们甚至可以说,不管哲学家和思想家怎样解释国家的起源,语言的因素总是可以用来进行令人可信的解释。例如,就论述城市的形成而言,我们可以将城市视为媒介。为什么说城市是媒介?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当人类使用语言以后,他们就能够开发媒介。只要是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语言通讯的条件或形式都是媒介。城市是能够促进语言通讯的媒介。原因就在于城市是个人口密集的地区共同体。由于人口密集,人们互相之间关系密切,方便语言通讯。所以,我们可以说,由于人们使用语言,他们才建立城市。人们建立城市的目的是方便彼此进行语言通讯。反过来说,如果人类不使用语言,他们就不会建立城市。而城市是建立古希腊城邦的基础。因此,从语言角度解释国家的起源比任何其他国家起源的理论更加可信。 当然,人类社会后来的发展过程证明,国家的规模通常大于城市的规模。虽然国家自然形成论也可以论证更大规模国家的形成,仍然无法忽略语言的因素。例如,继亚里士多德以后,国家自然形成的理论阵营不断扩大。一些哲学家或思想家进一步强调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国家是由于家族的繁衍与扩大而形成的观点。近代法国的政治思想家让·博丹和英国法学家亨利·梅因就认为,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随着人口的增加,家族的规模越来越大,年轻的一代服从年长的一代的管理,新生的一代人服从父亲的管理,父亲服从祖父的管理,祖父服从曾祖父的管理。也就是像梅因所说的,一个家族能发展出几个分支,其中每个分支又能发展出更多的分支。[4] 虽然人们的血缘关系淡化了,他们还是从同一个祖先繁衍而来。这是国家自然形成论的继续。这个说法也符合中国人对自己的民族的发展的记忆。在过去的中国农村,人们发现,如果某个人姓刘,全村的人都姓刘。如果某人姓李,全村的人都姓李。这显然说明,一个村庄的人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它也可能是由原来的一个部落或氏族演化来的。但是,如果排除语言的作用,这个观点是难以成立的。在原始社会里,人口的不时增加会导致一个氏族分裂为若干个氏族。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也曾经提到,在北美洲印第安人部落里,部落规模扩大到一定规模,内部就会出现更多的规模较小的氏族(gens)。一个部落会分裂为若干个部落。[5 ] 氏族的数目增加后部落的规模扩大。部落规模的扩大也有一个限度。就是说,部落的规模总是比国家的规模小。我的看法是,在原始部落里,口语通讯的有效距离还是有限的。当部落规模扩大后,人们的血缘关系开始淡化。由于语言通讯的距离仍然有限,部落的规模就不能无限制地扩大。原因就是人们还是需要血缘关系来维系部落的统一。只有当语言通讯的距离充分延伸(特别是有了书面语通讯以后)后,共同体内部的通讯才能支撑一个大规模共同体。关于家族的繁衍导致国家的形成的观点必须要有关于语言的解释才能成立。也就是说,人类开始使用语言以后,通讯距离延伸和通讯范围扩大。语言通讯为大规模共同体提供支持。例如,文人在发展书面语通讯过程中发挥特殊作用。他们因此也在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发挥特殊作用。他们也是媒介。于是,虽然我们可以按逻辑推理说某一个国家是由很久以前的某个家族繁衍而成,没有语言,人们就无法在大范围内进行互相通讯。他们就无法建立国家。 换言之,血缘关系是建构部落的基本要素。语言则在瓦解血缘关系。语言固然强化了人的社会性,语言支持共同体规模扩大。于是,人类在新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共同体。人们逐步延伸语言通讯的距离,扩大语言通讯的范围。人们能够在新的基础上互相依存。除了部落这样一个大家庭分化为如天上的繁星那样多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以外,人们通过语言通讯进行商品交换,创造自己的文化,建构自己的道德秩序,传播精神生活需要的信仰,留存千百年的历史记忆,并且推举或者认可某些人进行共同体的管理。国家就取代部落。换言之,当人们依赖新的社会文化关系建构自己的共同体的时候,原有的血缘关系逐步失去支撑共同体的作用。于是,人类共同体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个长期的演化过程应该是国家起源的一个解释。换言之,要解释国家的起源,人们就需要说明整个人类的文明发展史,而不是仅仅论述国家形成的某个有限的推论。国家的起源代表人类文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的演化过程。 例如,人类开始使用语言以后,很多人能够互相通讯。只要是人并且学会使用语言,他们就能够互相进行通讯。在过去几乎是只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互相通讯。现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互相进行通讯。人们发展交通事业,原因就是不同地区的人也能互相通讯。交通事业就是媒介。有了这个媒介,不同地区的陌生人也能互相通讯。反过来说也一样,如果没有语言,人们就不会开发交通事业。通讯事业也是人们开发的媒介。我们可以说交通事业是人的腿的延伸。通讯事业是人的耳朵和眼睛的延伸。例如,无线电广播和电视广播就是人的耳朵和眼睛的延伸。但是,我们也可以说,如果人类不使用语言,他们就不会开发这些媒介。于是,各地的市场和文化互相连接起来。各地的小规模社会共同体逐步合并。人类建立大规模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是国家。最初是城市国家。后来形成以地区为单位的国家,如封建王国。最后,出现民族国家。 此外,人类开始使用语言以后,不同的族裔或民族也可能互相融合。属于不同的族裔或民族的人可能最初均使用不同的语言。以后,人们可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于是,语言共同体的规模不断扩大。例如,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一种通用语言。在一个地区,人们或许使用一种地方语言。这个地方语言在当地的社会建构过程中发挥作用。一种通用语言一般在国家的建构中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看问题,语言能够为人们建设一个大规模共同体提供一个必可缺少的条件。仅仅强调国家是原始的家族演化而来无法完整说明国家形成的过程。人们也可以说,原始社会里的许多部落是由原来的一个原始部落分化后而形成。现在,人们需要说明为什么一个原始的部落或家族能和其他的部落或家族汇聚起来演化为一个巨大的共同体。仅仅用人口的增加来说明国家的成长是不充分的。仅仅用共同体占用的领土的扩大来说明也是不充分的。我们需要说明,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占用的土地的扩张,原始部落数量在增加,但是部落的规模总是有限的。部落不会变成国家。而在文明社会里,这个过程变为国家形成的过程。原因就是,随着人类使用语言互相通讯,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互相传递信息,交流感情和思想,能共有一个宗教信仰和历史记忆,甚至能接受同一种价值观,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联合起来,组成国家。因此,本人认为,没有语言,人类就不可能进化到文明社会。没有语言,人类就根本不可能建立国家。因此,语言导致国家形成。 社会契约论
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和让·雅克·卢梭提出著名的社会契约论。他们基本上是在论证为什么人类需要建立政府的时候提出社会契约论的。他们是伟大的思想家。但是,和亚里士多德一样,他们并没有将国家起源当做一个专门的命题来研究。后来的政治学家们总结说他们用社会契约的理论论述了国家的起源。其实,签订契约只是人类的一种特定的社会活动。将社会契约论当作一种国家起源的解释是有很多先天性的缺陷的。一个缺陷是他们没有在注意语言的作用。由于没能注意语言的作用,他们又忽略了导致部落解体的原因。于是,社会契约论呈现以下三个不足。 首先,社会契约论强调人类最初处在一个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没有一个管理社会的机构。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生存和安全负责。他们需要一个政府来保护每个人的私人财产和安全。于是,他们将原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主权者。这种情况应该是想象的。如果不是完全想象的,也与哲学家或思想家当时所处的特殊历史条件有关。例如,霍布斯在论述他的建构国家的理论的时候将恐惧当做人们要求建立秩序的一个背景条件。他的写作与他当时所处的英国的历史条件有关。他所处的当年的英国处于战争频发和社会秩序动荡的年代。但是,人们很难看到所有的共同体都是在这个状况下建立国家的。如果霍布斯所处的社会状况不具有普遍性,他的论点就具有争议。具有普遍意义的真实情况恐怕并非如此。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在形成国家以前,人类生活在原始社会里。在原始社会里,状况并非自然状态。在部落里,是有人管理部落的。比如,部落的酋长会分配人们采集的果实等(甚至有学者认为,从原始社会的部落向文明社会的国家过渡过程中曾经出现过酋邦)。部落里的人是互助的。彼此之间都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卢梭在其著作《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中也承认自然状态是假设的。[6]因此,自然状态说并不贴切。论证国家形成的前提是虚构的。相反,用语言来解释部落的解体和国家的形成就能够在理论上说明国家的形成只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结果。这个论点可以说明,在部落内部没有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的关系。语言破坏了这种关系。语言为人们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创造条件。人们进行语言通讯时能够提供信息,能够进行解释,能够表示态度,能够做出承诺,能够发布命令。于是,人们逐步通过思考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概念化,并通过道德和法律确定这种关系。换言之,当人类能动地建构人与人之间的合理关系时,他们其实已经建立政权,已经建立国家。我们可以说,由于人们已经达成基本共识,他们通过概念化的关系建立文明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是国家。 其次,人们在签署社会契约以前必须使用语言。只要使用语言,人类就逐步延伸语言通讯距离和扩大语言通讯范围。于是,大规模共同体逐渐形成。由于大规模共同体弱化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出现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分野,出现私人事务与公共事务的分野,共同体内部出现分歧和争议,于是,人们建立政府进行管理。这意味着,由于人类建立的是一个共同体,作为共同体的一部分的每个人与他人之间就一定具有某种共同利益。我们可以说,这个共同利益是每个个人的私人利益的总和。政府的目的是保护这个共同利益。但是,这个私人利益并非一定是私人权利。例如,在专制政府统治下,政府也要保护私人利益,尽管专制者经常侵犯民众的私人利益。也就是说,在专制国家里,国家也要保护私人利益,但是,并不保障个人权利。如果我们说专制国家也是国家,那么这种国家并非因为签订社会契约而形成。但是,即使人们不签订社会契约,人们也可能建立一个国家。因此,用语言导致国家形成能够解释所有国家的形成。社会契约论则无法解释所有类型的国家的形成。换句话说,契约论或许可以用来解释人们建立能够保障个人自由的国家。因此,人们可以说契约导致自由国家的形成,但是,却无法说明所有国家的形成。 再次,契约论只是论证政府的形成。契约论将政府的形成等同于国家的形成。其实,政府的形成只是国家的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的条件。形成国家还需要其他条件。组成国家的人民通常需要共享同一种文化。人民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历史记忆。人民需要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解释:人们使用语言互相通讯说明互相需要对方的协助。人们是互相依赖的。只要人们长期互相通讯,他们会联合起来。人们会用语言来交流感情。比如,文学和艺术形式就是用来交流感情的。人们会产生共同的历史记忆。比如,人们会铭记社会上流传的有关祖先的传说或历史上的英雄的传奇故事。人们会传播宗教信仰。如果人们信仰同一种宗教,他们也会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人们能进行商品交换。人们能进行劳动分工和合作。共同体内形成共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会自然地成立政府来管理社会。虽然历史上多次出现征服者建立政权的事情,统治者也要谋求合法性。因此,在签署契约(如宪法)以前,人们可能已经组成国家。例如,在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国家都实行人治。后来才实行法治。例如,最初人们建立国家时并没有宪法。后来才逐渐订立宪法。我们只要看看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国家的历史或者中世纪至近代英国的历史就一目了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7] 换言之,契约论只能证明政府与人民各自承担的义务的合理性,却无法解释各种文明形式是建构国家每时每刻所需要的的实在条件和基础。 在这里我们应该强调语言与契约的区别。契约论者所述的契约其实是一个人们内心的约定。许多人接受这个说法,原因就在于一旦契约论者谈到契约,人们就想到那个可能的内心的约定。尽管人们可以将那个契约想象为宪法,契约论者论述契约时并没有直指宪法。虽然在历史上,英国贵族与国王签署过大宪章,霍布斯论述契约的时候也没有将他论述的契约直接说成是大宪章。况且,霍布斯说的契约与大宪章的精神并不完全一致。霍布斯以及后来继续论述契约的洛克和卢梭论述契约时都几乎是假定他们所说的契约来自人们内心的约定。内心的约定是个语言现象。换言之,人类使用语言以后,他们开始进行语言互动。人们需要彼此信任,从而进行有效的语言互动。在这种情况下,契约就是一种建立信任关系的语言互动。这就是说,一般而言,人类建立共同体时就组成了社会。社会是在组成社会的人们互相之间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们之间建立信任关系需要使用语言。也就是说,在原始社会的部落里,人与人之间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血缘关系决定人与人之间的天然的信任关系。例如,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信任关系就是有血缘关系决定的。但是,当人们扩大自己的共同体规模时,这个共同体就逐步地有别于部落。人们需要依靠语言和相应的行动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例如,人们需要做出承诺和兑现承诺。这意味着人们需要通过语言的互动建立新的共同体。此外,人们还需要通过发布命令与接受命令、进行解释和接受解释、表示态度和做出回应等方式来进行语言互动。人类是通过这样的语言互动建立大规模共同体的。 一个结果就是,契约论往往只能解释近代国家的起源。但是,这个理论难以解释古代国家的起源。也就是说,契约论者认为,是人们采取主动建立了国家。人们主观上已经意识到为了求得保护或生存必须建立保护他们的政府。根据洛克和卢梭的看法,国家必须保护人们的私有财产权。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其实,只要看看历史学家的描述就知道,人类是随着社会的演进逐步地形成契约意识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民是散居的。各地的人民无法互相通讯。人民无法在全国范围内聚合起来签署一项契约。如果人们认为,人民默认存在这样一个内心的契约,因而要求政府必须承认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也只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当然,人们可以说,在中世纪的欧洲,贵族或许已有限制王权的意识。在古希腊和古罗马人们已经意识到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但是,在更早以前,人们并没有这样的意识。在专制政府统治之下,人们并没有认识到政府必须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在欧洲的中世纪的很长一段时期内,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契约论的意识。而明确的契约论的观点直到17世纪才由霍布斯首先提出来。在那以前,国家已经形成。人们要探讨的是古代国家或远古国家的起源,而不仅仅是研究现代国家或中世纪国家的起源。那么,国家最初是怎样形成的?在中国,古代社会里也基本上没有国家合法统治的契约论观点。也就是说,契约论只是被人们用来解释中世纪后期以来西方国家的形成。这个理论无法用来解释一切国家的起源,特别是古代国家的起源。如果一个有关国家起源的理论无法解释一切国家的起源,我们可以认为,这个理论不能令人满意。也就是说,如果说在古代人们内心里就有关于国家必须保护民众个人权利的意识,那也最多是潜意识。但是,本人的看法是,当人们利用语言互相交流的时候,部落就开始解体的过程。部落解体的过程也是国家形成的过程。起初,经常是一个征服者将部落解体后游离出来的人口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征服者建立国家。但是,从国家的长期发展过程看,语言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起初,征服者通过发布命令管理国家。后来,征服者发现还需要解释自己的命令。解释发布的命令导致建立统治的合法性。最后,人们通过语言建立一种平等的互动关系。人们在语言通讯过程中产生平等意识。人们在做出承诺的语言通讯过程确定某一方的权利和另一方的义务。于是,人类开始建立具有合理性的国家。因此,应该说,是语言缔造的人与人之间的语言互动给定的客观性导致人们建立国家。语言设定了人类文明社会演化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在原始社会里,人们不需要专门通过语言通讯过程正式认定某个人有权发布命令,不需要解释部落的管理者发布的命令,也不需要通过语言通讯正式设定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文明社会里,人们却需要这样做。于是,相对于签署社会契约建立国家而言,人们应该从一个更加广泛的角度看待国家形成。有鉴于此,本人认为,语言导致国家形成应该是一个更加准确的解释。 征服论
有不少哲学家或思想家认为国家起源于最初的征服。他们认为,最初一个武装团伙征服了一个地区的人民而成为统治者,于是导致国家的形成。例如,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坚持认为国家不是起源于一个武装集团的征服就是继承。[8] 他用历史的描述的方式强调自己的观点。在这个方面他更像一个历史学家,而不是哲学家。在随后的欧洲,还有其他哲学家认同征服论。在二十世纪,奥地利的历史学家弗朗茨·奥本海默则更加系统地论证了早期的国家起源于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征服。例如,游牧民族对农耕的民族的征服。农耕的民族提供税赋,而游牧民族提供保护。[9] 后来,还有许多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论证征服导致建立国家。例如,美国社会科学家罗伯特·卡内罗(Robert L. Carneiro)进一步强调统治者用强制力建立国家。他认为,如果统治者强行统治人民,人民可以迁居到其他地方,以避免被统治。但是,如果没有充分的农业生产环境,人们就被迫接受征服者的统治。这个时候导致国家形成。[10]虽然学者们论述征服导致国家形成时各有侧重,基本论点是强调暴力或强制力在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但是,考虑到国家在质量上与部落的差异,我们不能忽视人类建立国家时,他们已经进入文明社会。文明社会不是赤裸裸的暴力建构的。虽然哲学家在论述暴力的时候往往用一些具体实例证实他们的观点,论说往往导致偏激的结论。虽然我们承认,人类本身仍然是动物,动物界本身就处于暴力的互动过程中,我们也不能忽视人类建立国家时他们已经在建立文明的共同体的事实。 因此,本人认为,征服论看似有理,还是值得商榷。原因是,语言的作用被忽略了。也就是说,人是使用语言的动物。从他开始使用语言以后,他就开始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这不仅仅在于语言能够充当交流思想的工具,而且在于语言实际上是一个通讯媒介。创造这个通讯媒介以后,人类的共同体发生根本变异。可以从语言导致形成的语言通讯和语言通讯导致人与人之间可以不断扩张的互动这个角度来说明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语言,人们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进行互相通讯。他们只能形成很小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只能是部落。如果出现一部分人征服另一部分人的情况,那也只能导致部落的形成,而不是国家的形成,原因在于国家必须是个大规模共同体。根据人类学家的研究,迄今为止人们发现的地球上的部落的平均规模为6000人左右。最大的部落的人口是3万多人。在恩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到北美洲易落魁人的部落中最大规模的部落叫切诺基,人口为2.6万人。[11] 而在古希腊时代城邦国家的人口最少也要有5万人。恩格斯指出,最大城邦雅典的公民人口为9万人,还有数量更多的奴隶。[12] 这还是国家形成初期的情况。后来的情况则更加清楚地表明,只要能够使用语言互相通讯,人类能够建立更大规模的国家。到了近代民族国家的时代,一个国家的人口可能有几千万人。有的国家的人口甚至超过1亿人。有的社会科学家认为这是陌生人共建的国家。所以,他们将民族国家称为想象的共同体。为什么能够想象一个共同体?本人认为,没有语言,人类是无论如何无法建立这样的大规模共同体的。 另一个观点是,征服论者将政权的建立等同于国家的形成。征服论在此方面的缺陷与契约论的观点类似。一个国家形成时需要有一个特定的文化,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历史记忆,或许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宗教信仰或者价值观。这些形成国家的条件一般都不是征服者创造的。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国家指祖国或民族国家。一般而言,祖国或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演化的过程。固然,人们有时将一个王朝称作一个国家,如封建时代的一个王国是一个国家。如果我们说征服导致一个封建王国的形成,我们则不能说征服导致国家的形成。一个封建王国形成以前可能还有一个封建王国。一个封建王国形成以前可能还有一个奴隶制国家。我们有时可以说一个封建制国家是一个以前的奴隶制国家演化而来的。同理,资本主义时代的一个共和国也是一个国家。例如,在近代以来法国历史上曾经有五个共和国。人们可以说,最初的共和国是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阶级征服另一个阶级的结果。这个共和国其实只是一部分人掌权的祖国或民族国家。因此,推论国家的起源应该是推论国家是如何取代部落的。这样,征服论就不是一个国家的长期成长过程的最佳解释。原因在于形成国家的人必须有共同利益。征服论无法前后一致地证明在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有共同利益。固然国家内部充满冲突,组成国家的人民也有共同利益。否则,我们不可能将国家称为一个共同体。例如,尽管有阶级斗争,不同的阶级在发展共同的文化方面恐怕有一致的观点。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文化观念一般都是相同的。例如,在过去的中国,地主过春节,农民也过春节。在维护本民族的文化方面各个不同阶级都有共同利益。虽然我们可以从某种角度说,人类历史就是阶级斗争史,阶级斗争的观点无法全面解释国家的形成。 还有一个商榷的观点。就是说,虽然征服论强调没有一个经由征服而掌权的统治者就不可能建立国家,国家的形成恐怕还是一个长期演化的结果。它不是一次性行为的结果。在这个长期演化的过程中,征服并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语言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举例而言,在中国历史上汉民族曾经两次被其他少数民族征服。13世纪建立的元朝是蒙古族人征服汉族后建立的国家。17世纪建立的清朝是满族人征服汉族后建立的国家。少数民族最后被汉民族同化。汉民族并没有对外扩张,但是其国家的版图却扩大了。虽然一开始征服导致一个国家取代另一个国家,最后起作用的是语言。中国有些分析人士假设,如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抗日战争失败,日本吞并中国,最后会导致大和民族被汉民族同化。也就是说,在民族融合过程中,两种不同的语言相互碰撞时小语种会让位于大语种。因此,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语言。还有一种情况,世界上的有些国家在历史上曾经在征服者统治下建立国家。后来则是在一些类似的国家自愿合并后形成新国家。近代意大利民族国家和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形成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这意味着,封建时代形成的封建王国或大公国可能是历史上一群人征服另一群人后形成的。但是,民族国家的形成则经历了一个人民的或多或少的自愿联合的过程。 还有美国成长的例子也能说明问题。美国最初是由北美洲的十三个英国殖民地独立后联合而形成。我们或许可以认为,英国这个国家原先是个封建国家。封建国家最初是封建主经过征服而形成。北美洲的殖民地独立后自愿组成一个新的民族国家则不是通过征服建立的。北美洲殖民地人民独立后,人们通过协商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如果用征服论来解释国家的形成,人们的论点无法前后一致。人们应该采用什么理论来前后一致地解释国家的起源? 本人的看法是,如果我们从语言角度看国家形成,我们能够系统地论述国家的起源。如果从语言角度考虑国家形成,征服与语言通讯是能够互相作用的。因此,能够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运动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从国家形成的长期过程看,原始征服起到一个媒介的作用。就是说,原始征服加速国家的形成。在历史上,一个地区可能还没有到组成国家的时候。是征服者加速国家的形成。但是,征服者往往是个媒介。我们用法国的历史来说明这个问题。法国在封建王国的时代曾经到处扩张。例如,路易十四时期就将许多外国的领土并入法国。但是,后来兴起的法兰西民族国家继承了历史上的封建王国的遗产。封建统治者的征服起到一个媒介的作用。但是这一切必须有一个保证:所有的法国人都处于同一个语言共同体内。也就是说,所有的法国人都使用法语。如果语言不统一,国家的团结就无法得到保证。这说明是语言导致国家的形成。换言之,从客观上说,征服只是在语言通讯作用下发挥国家的建构作用的。我们用中国的例子也能说明问题。历史上的秦始皇通过武力征服兼并了其他国家。但是,这个征服过程并没有完成国家形成的整个过程。他还要贯彻他的车同轨、书同文的政策。“车”可以指交通。交通是语言通讯的媒介。“文”指文字。文字也可以视为语言的媒介。辛亥革命后中国人民在孙中山等政治家领导下自愿组成一个国家,称为中华民国。我们就不能说这是征服形成的国家。但是,我们可以说,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各地使用统一的语言为建立一个中华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 其实,征服只是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施加暴力的过程或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暴力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部分。施加暴力以后用一种强制力建构国家是历史发展的一部分。但是,考虑到在人类尚未建立国家时就出现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施加暴力的情况,如一个部落与另一个部落的战斗,人们无法说只要发生征服就会形成国家。只要不是所有征服的个案都导致国家形成,就不能说征服导致国家形成。换言之,需要具备各种条件才能形成国家。但是,有些条件并非是必备条件。只有必备条件才是形成国家的原因。语言就是一个必备条件。原因是,我们谈论国家形成时是指所有的各类国家。语言导致国家形成的说法能够解释所有国家的形成。换言之,当我们说使用暴力导致形成国家的时候,我们会问:动物世界里也经常使用暴力,为什么动物世界里无法形成国家?原始社会里,部落与部落之间也可能发生战斗,为什么没有导致形成国家?也就是说,只有形成大规模共同体以后才能形成国家。语言是导致形成大规模共同体的唯一终极原因。 4.共同体自卫论 哲学家和思想家还提出过防卫导致国家形成的理论或说法。他们认为,组成共同体的人会经常面临外族的入侵。为了抵抗外族的入侵,共同体内部的人需要联合起来。人们会建立自己的组织,以便协调防卫事务。换言之,共同体的外部压力迫使人们联合起来。结果,人们会成立政府,会建立国家。本人猜测有一批哲学家会持有这类看法。至少本人了解到哲学家康德持有这样的看法。康德解释说,人们的生存依赖于培育和耕作。人们需要永久性的房屋。而为了抵御外部的侵略,人们需要互相协助。随后,采用这种生活方式的人不再能够像分散的家庭那样生活,而是组成村庄,以保护他们的财产不受狩猎者或游牧民的侵扰。人们进行社会交换。人们开始发展文化和艺术。人们订立法律。人们建立政府。于是,国家形成。[13] 这个说法结合了以前提到过的两个判断。一个是征服论里包含的判断。就是征服者使用武力征服其他人,然后建立政府。这是一个外部施加的压力。自卫论则强调抵制征服产生了建立国家的必要性。另一个是契约论包含的判断。就是人们为了共同的需要而达成一致,联合起来。但是,也有同样的问题。就是语言的作用被忽略了。换言之,如果不是使用语言,不管人们怎样联合,他们建立的共同体只能是个小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还是部落。那个时候,如果人们需要联合起来建设共同体,那也只能是个部落。所以,仅仅强调自卫,不能完整地说明国家的起源。况且,我们还能找到历史上有的人民在没有外部侵略的担忧的情况下建立国家的事例。在有些情况下,看起来外部的威胁促使人们联合起来,但是这些情况仅仅是加速了国家的形成。在有些情况下,则是其他因素导致国家形成。例如,圣经和其他西方文献里记载,摩西率领希伯来人离开埃及到达巴勒斯坦以后,以上帝的名义立法,以后人们建立希伯来人的国家。宗教信仰在国家形成过程中发挥某种作用。换言之,有时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文化事业的发展,促使人们联合起来。导致文化的发展的原因可能与外部的武力威胁没有任何关系。相反,语言则是文化发展的基础。在这里,我们应该能够看到自卫论的不足。 如果人们将这个论点放到人类历史的棱镜下来仔细观察,我们也能发现类似的缺陷。例如,从十九世纪以后,有不少社会科学家一再论述战争导致国家的形成。在二十世纪内,美国的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就著书立说,指出在近代欧洲战争导致民族国家的形成。[14]在中国,也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国家因为战争而形成。他们强调,战争迫使国家的统治者建立庞大的军队。为了筹措经费,国家强化了税收制度,又委任大批的官员来收税。国家必须具备强大的组织能力才能赢得战争。于是,战争逼迫统治者强化国家建设。于是,战争导致国家形成。[15] 本人认为,在国家形成过程中,内因是主要因素,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建立国家时,所有的人需要能够互相通讯。互相通讯能导致共同利益的形成。当人类使用文字以后,他们就逐步地建立国家。人们描述的战争是在国家形成以后发生的。战争其实就是大规模武装冲突。大规模武装冲突中往往需要使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依赖于一个规模巨大的组织。这个组织内部有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这个统帅往往就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或者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委任的军队统帅。因此,国家的形成往往先于战争。例如,一场战争往往至少有几万人参与。人们所说的战争主要有如下这样几个类型。首先,战争在一个国家的内部爆发。战争经常呈现内战的形式。内战中很多是阶级的战争。例如,在奴隶制社会里有奴隶起义的战争。在封建社会里则有农民起义的战争。这样的战争经常是全国规模的战争。这样的战争是被压迫的阶级反抗压迫阶级的战争。由于存在压迫阶级,压迫的阶级通常已经建立政权,因此,基本上说已经建立国家。因此,不能说内战导致国家形成。原因就是,在内战发生之前国家已经形成。只能在某种意义上说内战可能导致一个国家取代另一个国家。其次,目的在于征服的战争。主要是一群人征服另一群人的战争。这种战争经常是一个民族征服另一个民族的战争。例如,在中国历史上就多次出现少数民族征服或企图征服多数民族的战争。在中世纪和近代的欧洲,也经常发生这类战争。但是,由于战争规模较大,卷入战争的各方通常动员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已经形成民族,通常已经形成国家。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征服往往就是一个国家吞并另一个国家的过程。因此,也不能说是这样的战争导致国家的形成。再次,由于边界争端发生的边界战争也是战争中的一种战争。但是,显而易见,边界冲突主要是在形成民族国家以后发生的事情。主要是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以后各个国家的主权得到承认的时代才出现真正意义的边界战争。发生这类战争时,人类早已建立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战争可能从外部施加压力要求强化国家机器或国家建设,但不是导致国家形成的原因。我们所说的国家起源是指在尚未形成国家的情况下某种因素导致国家的形成并且成为保证国家长期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只要学者们能找到一个个案说明国家并非在任何时候因为战争而形成,防卫战争是国家起源的理论就难以成立。例如,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可能提供某些暗示表明国家起源于战争。关于尧舜禹时期的历史研究似乎证明战争与国家的形成有关系。但是,战争通常不会是持续不断的。所以,只能说战争影响了国家的成长和演化,而不能说战争导致国家的形成。或许,人们能够找到个案说明战争对国家的形成产生影响,例如,人们可能提到瑞士这个国家的形成,但是,战争不是持续发生的。如果认为战争导致国家的形成,那么人们会认为,在和平的情况下,国家就应该解散。事实并非如此。相反,语言则是国家形成每时每刻都不能或缺的因素。 在人类历史上还发生这样一种情况:文明人与原始人之间发生了战争。例如,近代西方国家与新大陆上的原始部落之间曾经发生多次战争。如果战争导致国家形成的观点成立,这样的战争应该导致原始人建立自己的国家。但是,战争的结果往往是原始人的社会被殖民者建立的国家兼并。在北美洲,印第安人或原住民被迁移到保留地。他们的后代成为文明人建立的国家的一部分。虽然他们还保留自己的部落,部落则被纳入国家管辖。印第安人或原住民的部落并没有转变为独立的国家。当然,在非洲,情况略有不同。非洲人民在非殖民化以后普遍建立国家。在西方殖民者到来以前,非洲只有很少的国家。大部分地区的人民尚处于原始社会或由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的酋邦社会中。人们并非是在反抗殖民者的征服过程中建立国家的。如果说当时的人需要团结起来对抗外敌,那也会只是强化部落或酋邦的建设。相反,他们经常是在殖民者或宗主国的协助下建立自己的国家。殖民者统治殖民地的时候,一切管理反映国家管理的原则。建立的管理机构是一个能够管理国家的政府。当地人独立的时候,继续按照原有的架构成立政府。他们还从殖民者那里学习建立和管理国家的经验。例如,在非殖民化过程中,英国的殖民者在离开之前协助象牙海岸建立政府。[16] 也就是说,殖民者将建立国家的经验和知识传给了当地人民,使得当地人民能够在殖民者离开以后建立国家。如果不是殖民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至今还没有建立国家。例如,有些国家没有统一的语言。于是,人们将英语或法语当作国家的官方语言。也就是说,人们只能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英语或法语。于是,英语或法语发挥了建国的作用。所以,很多国家建构的实例说明并非是战争导致或直接导致国家形成。 战争可能迫使国家的统治者强化国家机器,也可能迫使人民团结起来。战争甚至增强了国家的政治动员能力。在一定条件下,面临外国入侵的人民会更加坚定地支持政府。这样,有利于国家建设。但是,这只是一种情况。还会出现一些不同的其他情况。有时,战争导致一个国家的解体。例如,20世纪初期欧洲发生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一些帝国瓦解。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帝国、德意志帝国和奥匈帝国都是那个时候瓦解的。至少有些帝国是在战争的打击下瓦解的。有时,国家只是在战争期间强化国家机器。战争结束后,国家又恢复原状。还有战争期间人民发动革命而导致国家更迭的情况。一般而言,持有战争导致国家形成观点的学者们强调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经验。但是,用这个观点解释国家起源还有许多疑问。原因就是在近代以前国家早已形成。最多可以说战争推动民族国家的形成,但不能说战争是一切国家的起源。况且,有些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并没有遭遇外部战争。即使有些国家卷入国际战争,这些战争并没有对强化国家机器产生压力。例如,美国和加拿大参加国际战争并没有对强化国家机器产生明显压力。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些国家的例子证明并非战争导致国家形成,这个观点的说服力就被大大弱化了。 总之,人们在受到外部压力的时候建立国家只能是个权宜之计。语言的作用则是无处不在的。只要是人,他就会每时每刻使用语言。他会与他人进行社会交换,包括商品交换。他会与他人交流思想和感情。他会与其他人共享一种道德观念或宗教信仰。他与所有的其他人持有相同的历史记忆。他和其他人一样具有社会性。他与所有人会联合起来。这应该是人们组成国家的最可靠的解释。 5.阶级冲突论 作为共产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提出一个有关国家形成的独特看法。他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原始社会里。原始社会的形成以群婚制为基础。后来经历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直至形成一夫一妻制。在原始社会里,没有私有财产制度。生产力的发展令人们产生了物质剩余。有些人开始剥削奴隶。男人开始剥削女人。产生财产私有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大的社会分工导致主人与奴隶的出现。第二次大的社会分工导致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第三次大的社会分工的结果是出现了脱离生产过程的商人。于是,形成阶级社会。随后由于阶级矛盾不断深化而变得不可调和。社会有分裂的危险。为了使社会不至于在无意义的困扰中分裂,需要建立居于社会之上的一个组织来维护社会的统一。于是,形成国家。[17] 本人认为,生产力的发展的确导致社会的发展和演化。劳动分工的发展导致阶级的形成。但是,我们或许可以从语言的角度来修正或补充恩格斯的观点。至少我们可以认为,语言通讯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条件。换言之,用生产力的发展解释国家的形成有其道理,但是,我们也可以从语言的角度来从更深层次说明这个问题。也就是说,语言通讯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参与劳动分工,而劳动分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是说,语言通讯的发展为建立大市场准备条件。大市场是生产力的发展的一个条件。语言通讯的发展导致所有人能够使用一种形式进行互相通讯。语言能够将所有人联系在一起。语言通讯距离的延伸为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创造条件。此外,语言通讯为人们发展自己的文化、理念、道德和法律提供基本条件。这意味着,人们使用语言以后建立大规模共同体,然后出现大市场,出现大市场以后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同时,由于部落已经解体,人们通过文化观念、道德和法律来建构社会。然后,为了管理社会,人们又建立政府。于是,形成国家。 现在,我们来具体研究恩格斯的观点。人们怎样理解原始社会群婚制的终结和文明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的实行的原因?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详细描述了有关的演化过程。他利用了美国社会学家摩尔根提供的资料。但是,他并没有指出导致这个演化过程的原因。也就是说,人们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是一夫一妻制取代群婚制?用防止乱伦来解释是非常不够的。人们并非有意识地采用一夫一妻制来防止乱伦。在此方面,我们可以用语言论来补充恩格斯的理论。这就是说,是语言通讯距离的不断延伸导致大规模共同体的形成。在大规模共同体内,人类已无法实行群婚制。这就是思考有关问题的一个要点。认识到语言在人类社会演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会使人们从更多角度思考社会发展问题。换言之,语言使人联合。忽略语言的作用,会使人看不到人类会因为他们之间能够形成的共同利益而组成国家。因此,人们还是需要补充和修正恩格斯的国家起源论。 例如,私有财产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当然,人们需要有私有观念,然后才能建立私有财产制度。然而,问题仍然是,人的私有观念是怎样形成的?恩格斯认为,是生产力发展以后人们有了所得的剩余,于是形成私有观念。这似乎是说,在人们尚没有所得的剩余(如剩余的食物)的时候,人们就没有私有观念。本人认为,这个观念并不能充分解释私有财产权的形成。本人认为,人的私有观念是天生的。人作为动物,他要吃要喝是一个自然的命令。否则,他作为一个动物就不能延续自己的生命和后代。即使人的生活资料极其匮乏,他们也会有私有观念。他们也会争夺,就像某些一无所有的动物一样。例如,荒野里的几只豹子争夺一块腐肉。就是说,即使人们的物质供应极其匮乏,人们也会互相争夺。这就是私有观念发生作用的结果。但是,在原始社会里,的确没有私有财产制度。卢梭是这么看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这样认为。这个看法是客观的。但是,不能认为那时的人没有私心。那么,为什么在原始社会里人们有私心,但是没有私有财产制度?本人的看法是,在原始社会里,人与人之间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彼此都是亲人。由于实行过群婚制,所有的男人都是父亲,所有的女人都是母亲,所有的孩子都是所有男人或女人的儿女。亲属关系的意识压抑了每个人的自私自利之心。但是,为什么到了文明社会里人们却建立私有财产制度呢?原因就在于,由于人们使用语言,他们开始建立更大规模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内,人们的血缘关系淡化,亲属意识逐渐消失,除非在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以内。于是,人们的私心开始膨胀。于是建立私有财产制度,以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人们在生产劳动以后有了物质剩余导致私有财产权的形成必须发生在形成大规模共同体以后。换言之,如果共同体规模小,即使生产力高度发展,可能也不会形成私有财产制。 另外,在语言通讯的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市场的扩大促进劳动分工的发展。阶级社会逐渐形成。但是,这也是国家形成的一个过程。应该说,阶级和国家都在同一个过程中逐步形成。不是先形成阶级,然后再形成国家。于是,说阶级矛盾尖锐导致建立一个高居于社会之上的国家的说法不能解释国家演化的过程。就像人们解释战争导致国家形成一样,阶级矛盾尖锐化可能促使统治者强化统治机器。国家的统治能力可能得到提升,但这无法有效地解释国家的起源。另一方面,阶级的形成可以说是社会发展过程中职业分工的一个结果。职业分工是劳动分工的一种形式。劳动分工包含共同利益的形成。劳动分工是一种合作形式。虽然从事不同职业的人相互之间因为收入差异而形成阶级以及产生矛盾,语言通讯的发展会为不同阶级之间的互动提供一个合作的基础。换言之,语言会为阶级合作创造客观条件,但不会为阶级斗争提供支持。固然,我们可以说,有时阶级斗争强化了国家的建设,有时阶级斗争也可能削弱国家建设。有时,阶级斗争会导致国家的解体,而不是国家的形成。想想近代以来许多国家内部发生的革命就能够理解这个观点。这就是说,尽管不同的阶级之间存在矛盾,语言通讯促使各个阶级合作,于是能形成共同利益。 也就是说,国家是个共同体。既然是共同体,组成共同体的人民就有共同利益。是语言通讯导致了共同利益的形成。举例来说,作为动物,它们一般是不会进行交换的。但是,人能进行交换,原因是人能使用语言。所以,亚当·斯密说,人能交换商品,狗却不会。[18] 他的意思是说,两条狗看见一根骨头会互相争夺。没有其他选择。人类却能够进行商品交换。这就意味着,由于人能使用语言,他们能够进行商品交换。他们还能互相交换信息、思想和感情。他们因为使用语言而有共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能够联合起来。人们不可能相约组成一个国家以便互相斗争,互相剥削和互相压迫。政府并非时时处处为某个特定的阶级服务。政府也会为所有的阶级服务。尽管社会阶级的出现有时会出现剥削和压迫,这只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现象。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应该主要包括互相合作的关系。否则,人们无法组成社会或国家。换言之,在人类文明社会的进化过程中,人类逐渐在越来越大范围内用语言的互动取代物理互动。在奴隶制社会里,奴隶主将奴隶当作工具使用。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是一部分人征服另一部人的直接结果。在封建制社会里,贵族或地主的土地最初也是通过征服而获得,贵族或地主让农民依附在土地上。前者通过占有土地多占农民的劳动力。双方的关系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语言互动已经基本上取代过去的物理互动。也就是说,人们通过语言通讯进行社会交换,包括商品交换和劳动力的交换。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劳动力也是商品。语言通讯的普遍化直接导致社会交换的大发展。先是以古滕堡印刷技术为代表的印刷技术在16世纪的迅速发展。随后人们为了方便商品交换而建立全国市场,打破封建主义在各地设置的障碍,促使商品和劳动力的流动。最后,各国推广大众教育为资本主义的市场准备大量的合格劳动力。于是,企业主能够进行社会化大生产。人们能够出售自己的劳动生产的专业技能而从商品交换过程中得到比过去更多的收益。任何人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兴办企业。如果没有商业经营的本领,可以当雇员。雇主和雇员之间也要进行社会交换。而雇主在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获得较高收入基本上就是他们展示自己的劳动能力的报酬。与封建时代不同。在封建时代,地主依靠剥削农民获得较高收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资本主义时代的企业家主要从发展生产力过程中获得较高报酬。虽然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收入有明显差异,劳动者已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导致的社会进步得到补偿。劳动者不仅仅眼睛盯着工资,而且看到现代社会的大发展为他们带来的实际收益。换言之,相当于封建主义的中世纪,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的意义远远大于企业家多获得的数百万或数千万英镑或法郎的报酬。在中世纪,农民与贵族之间的互动包含物理互动,而在现代,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互动是一种语言互动。各方在语言互动过程中是自由的。于是,资本主义成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能被人们接受的最佳生产方式。这就是人类建立大规模语言共同体的结果。于是,雇佣劳动关系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于是,作为生产要素,资本与劳动力是共存、共荣和共损的。这样的阶级关系包含一种内在的社会交换关系。如果没有共同利益,人们就不会持久地形成这样的社会交换关系。我们说人们拥有共同利益并不表示人们的收入必须是绝对一样的。企业主的收入与雇员的收入一般是不一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主的收入高于雇员的收入。高出的部分是否是剥削所得?如果企业主贪婪,他可能剥削雇员。但是,由于彼此之间存在交换,互相之间会在自由的情况下博弈,企业主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剥削雇员。例如,雇员可能在工资待遇方面讨价还价,也可能组成工会维护工人的利益。由于雇员有一个接受工资的底线,剥削雇员所得的利润是有限的。通常,企业主需要通过技术革新和改善经营来取得利润。因此,企业主倾向于用机器替换工人。企业主会积极地实现工业自动化。如果说企业主剥削所得的利润全部来自劳动,企业主就应该大量雇佣工人,以便于剥削更多的劳动力的价值。但是,用机器替换工人的举措说明工人的劳动力的价值是有限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也说明这个问题。企业主的利润主要还是来自发展生产力。当然,技术也是人开发的。是否可以说,企业主剥削技术人员获得巨额利润?未必。固然技术人员开发技术是创造财富的一个源泉,但是,创造的价值并非单独来自开发技术的人员。这些技术人员一定利用了前人开发的技术。只要已在专利保护之外,前人开发的技术是无偿提供给后人的。因此,不能说企业主剥削了所有的技术人员。因此,企业主通常是在开发现代生产力过程中获得利润。这个利润是在社会交换过程中创造的财富。换言之,人类是因为语言而形成文明社会的。语言能够将前人的发明创造无偿地交给后来人。积极地利用前人的发明创造发展生产力并获得利润也属自然。同时,语言代表国家形成的最基本条件。语言使人互相结合。人们进行社会交换。虽然社会中存在不平等,这并不总是表示这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的排他性造成的。在人与人的劳动能力产生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劳动能力强的人士也会与劳动能力弱的人士合作。人们可能在接受不同的收入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合作。例如,当雇员承认雇主承担更大市场风险和付出更多努力时也会接受一个收入分配不均衡的方案。如果一家企业有几位股东,尽管大股东的收入高于小股东的收入,所有股东也会合作。况且,不平等也会发生变化。人的社会地位也是不断变动的。不断使用语言互相通讯会使人找到互相合作的机会。也就是说,人们会不断地进行社会交换。社会交换为各方提供新机会。因此,从共同体的综合发展的宏观角度看,人们使用语言互相通讯。经过长期的社会演化,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人逐渐组成一个语言共同体。这个语言共同体支持一个经济共同体。所有参与这个经济共同体的人不同程度地从中获益。也就是说,虽然人们的收入有差异,提高人们收入的主要手段则是提高社会生产能力而不是剥削。于是,从长远看,生产力进步的结果并不能用“资产阶级的每一次进步以无产阶级的每一次退步为代价”这样的判断来概括。也就是说,工业革命使所有的阶级受益。国家还能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制度调节阶级关系。社会福利国家令所有人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此外,使用同一种语言导致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所有人共享同一种文化,甚至持有相似的传统观念。甚至属于不同社会阶级的人接受同一种政治文化。例如,在西方国家里,人们对民主、自由和法治持有相同的看法。在中国也一样。企业家与雇员可能在主流价值观上持有一致的看法。由于人们互相交流思想和互相说服对方接受某一种思想,我们可以说人们经常是因为使用语言才持有同一种价值观的。使用同一种语言还导致形成一个政治共同体。人们能够参与公共政治生活。选举就是普通人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一个基本形式。政府无法无视哪怕是一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不错,西方国家在古代或现代实行民主制都不能保证社会阶级的经济或社会平等,实现民主比实现平等更加容易。实现民主需要的是一个法定的程序,实现平等则需要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个局面恐怕要等到马克思所预言的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时刻。但是,到目前为止,通过一个法定程序实现民主也有其独立价值。民主可以避免获取政权过程中的暴力冲突,从而实现和平。民主也能为将来实现平等创造条件。总之,用阶级冲突论来解释封建主义国家的起源有其道理。但是,根据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近况看,人们似乎不能简单地用阶级冲突论来解释资本主义国家的起源。例如,人们怎样用这个理论解释现代民族国家意大利和德意志的起源以及美利坚合众国的起源?由于用此方法无法贴切地解释人类社会各个阶段的国家起源,至少到目前为止,人们在研究国家起源的时候应该承认语言导致国家形成的理论具有更多的合理性。 总之,如果人类不使用语言,他们就只能建立小规模共同体,即部落。在部落里,人们互相之间有亲属关系。人们的劳动分工只能是男女之间或老人与小孩之间的劳动分工。无法形成阶级。不会产生私有财产制度,也不会建立国家。忽视了语言的作用,人们对国家形成的看法就会发生极大的偏差,以至于国家建设也可能出现偏差。换言之,人类的语言互动是建立国家的基础。语言的互动导致人与人互相联合。斗争不是国家建设的一部分。语言的互动还能帮助消除这种斗争的可能性。语言与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无法否认的。 结论 过去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提出的有关国家起源的理论或观点经常是互相矛盾的。人们接受其中的一个观点往往就难以再接受其中的另外一个观点。如果人们认为所有的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都有道理,那么,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人们并不了解国家是怎样起源的。甚至西方国家的大学教授们在讲授国家的理论的时候也不明确表示支持其中的某个观点,而是让学生们自己去思考。本人认为,由于经常出现一个观点难以说服另一个观点的现象,由于各种理论只能解释一部分国家的起源或一个时代的国家的起源,关于国家的起源的各种学说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哲学家们往往是在论述他们的自己的学术观点时提到国家的起源,但是,他们都没有专门研究国家的起源。有些社会科学家专门研究国家的起源,但是,又缺乏原创的观点或者论点不周延。结果,关于国家起源的观点或多或少存在各类不足。于是,本人试图从语言的角度提出一个自己的观点,并且自信这个观点可靠和可以成立。而且本人认为,这个观点比其他过去的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的观点更加具有说服力。 当然,本人不是要否认过去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在推进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作出的巨大贡献。我的想法是,我们不能拘泥于过去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得出的一些具体的结论。毕竟,他们生活在他们的那个时代。他们也经常具有历史局限性。我们需要根据人类获得的新的认识继续推进他们开创的事业。 有鉴于此,如果我们认为从语言的角度能够全面地解释国家的起源,我们也可以认为,语言实际上在国家的建构过程中发挥一种基础性的作用。由于过去的哲学家或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结构性的缺陷,人们尚无法建构一个完整的国家理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国家理论。但是,对语言的解释似乎能够帮助人们建构一个比较完整的国家理论。其原因也在于,语言预设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整个过程。语言与国家的形成、组织和合理化密切关连。语言是国家建构的基础。于是,我们或许能够从语言的观点出发建构一个全新的和完整的国家理论。因此,如果有读者对此感兴趣并希望了解更多详情,请阅读以下一本书: Language and State: a Theory of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作者: Xing Yu 出版商:UPA 出版年代:2015 此书已在美国出版。此书提出一个有关人类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演化的总体理论,从人与语言的关系出发说明国家如何形成、如何组织和如何合理化。笔者从此书前言中抽取了一部分并加以修改扩充后创作了本篇小论文。 注释: 1. Aristotle, The Politics of Aristotle, translated by Peter L. Philips Simpson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97), 10. 2. Ibid. 11. 3.修昔底德曾经写道:“分散的村庄的人口聚集起来形成一个城镇,然后又组成一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如公元前471年的艾里斯或公元前368/367年的麦格罗波利斯。”见:C. Hignett, A History of the Athenian Constitution: To the End of Fifth Centur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34. 4. Henry Maine, Ancient Law (London: John Murray, 1866), 128. 5. Frederick Angels,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2), 217. 6. Jean Jacques Rousseau, A Dissertation on 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 of the Inequality of Mankind (Chicago: William Benton, 1952), 334. 7. 参见:John Stuart Mill,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Chicago: William Benton, 1952), 339. 8.见Jerry Z. Muller (ed), Conservatism: an Anthology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from David Hume to the Present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7), 55. 9. Franz Oppenheimer, The State (Montréal, Canada: Black Rose Books, 2007), 8; 33. 10. 见:Science 21 August 1970: Vol. 169 no. 3947, 733-738. 11. Frederick Angels,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2), 154 12. Ibid. 230. 13. Immanuel Kant, Perpetual Peace and Other Essays on Politics, History and Morals (An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1983),56. 14. 见Charles Tilly, Coercion, Capital and European States, AD990-1990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asil Blackwell, Inc. 1990). 15.可参见Victoria Tin-bor Hui, War and State Formation in Ancient China and Early Modern Euro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16. Jack Goody, The Logic of Writing and Organization of Socie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 114. 17. Frederick Angels,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2), 129; 220; 224-225; 228; 231. 18. Adam 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D.D. Raphael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91), 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