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化讲座是一个香港前校长,名头很多,就差英国爵位了。最后他说到阿拉伯的劳伦斯,称丫自杀了。这是撞上偶的枪口了,偶告诉他,劳伦斯不是自杀,倒可能是被英国5处暗杀的。厮尴尬之余称偶厉害,满满一屋人,可能没有一个知道劳伦斯。 阿拉伯的劳伦斯这书,作者是默默无闻的一个美国记者,偶看过中译本,极为精彩。劳伦斯为阿拉伯而战,是出于个人正义感和同情心。当然丫也是英国军事人员,必须服从命令。但当时英国的策略也是和阿拉伯的敌人---奥斯曼帝国过不去。但后来英国策略有变,而劳伦斯站在同情阿拉伯的一边,已经成为英国外交严重的绊脚石,所以英当局必须除之而后快,所以突如其来的车祸人们普遍怀疑是英5处做了手脚。英5处名声远扬,戴安娜车祸亦有称是其杰作。唯一沉戟是伍海德,中国没有学会英5处手段,否则偶薄哥也是车祸,犯不着中美英法四国联手,还苦肉计赔上一个英5处宝贵卧底了。扯远了。 阿拉伯的劳伦斯这电影,当然也看过,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电影。靠,最不伟大差不多,别的不说,劳伦斯和英国当局的矛盾就完全没有表现。 偶其实是再一次想到了这一点,和书比,电影的表现力,文化力量,其实是弱爆了。阿拉伯的劳伦斯这电影,且不说制作人可能的刻意掩饰,就算彻底忠于原著,也还是根本不能和原著相提并论。电影如果说有优势,那这优势是普及,因为知道原著的可能不多,读过的更少,而电影海报一出,文盲都可以去凑热闹了。 当然电影还有其他明显的优势,比如风景啦,美女啦,感官刺激啦,还可以把小女生感动的稀里哗啦。但这些,大体是停留在感官享受这个层次,和文化的层次没有很大关系的。虽然有说一张图胜过一千句话,但那是特定情况下的夸张说法,而就文化表现力,文字的角色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文学奖,比电影奖层次要高很多。电影,只能算大众文化,大众娱乐。就像电视一样。 为什么文学厉害?因为文字可以调动读者的想象力,偶说她沉鱼落雁,你负责把她想成西施。所以这种想象力没有上限。而不是你演什么红楼梦剧组,难了,选来选去,总被人骂死:“这么难看的主,林黛玉?!”实际上,可能林黛玉根本还不如她。红楼梦,拍来拍去,总是是一堆文化垃圾。甚至连文化两个字不配。但好就好在是垃圾,所以不会像原著那样会毒害小朋友。 偶说球迷,影迷,歌迷。但从来没有人说书迷。从前人们看不起书呆子,竟骂成“书蛀虫”!也是。但诺奖获得者,算什么虫呢?算苍蝇算了,下了很多蛆。 刘项原来不读书,但中国打天下非流氓不行,读书人不行,所谓‘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事实上,文革小组一帮秀才,造了一年反,就呜呼哀哉了。帝师王沪宁是书迷,但帝师一个就够了,再来一个,卡擦! 偶们大部分人不可能去做,也不想去做,但也未必有能力,有也最好别去做书迷,还是女人去做影迷,或者电视剧迷,男人去做球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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