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不同文明類型的文化特徵 讓我們再來看一下不同類型的文明社會的文化特徵,我們先來看一下中華文明的例子。中華文明是一個行政系統占主導地位的文明,那麼這一點在它的文化觀念上有什麼反映呢?我們先來看一下古代的傳統文化觀念。首先看基層的。很久以來中國的民間就有人生“四大喜”的說法:“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久旱逢甘雨”和“洞房花燭夜”是滿足人們最基本生存生理需求的,在各個文明類型的社會中,甚至在動物社會和原始社會中,這兩大“喜事”都會存在。但“金榜題名”卻是行政型文明所特有的。尤其是在科舉制度盛行的中華文明,這一點更是特出。當然,在金榜上被題名的人並不是因為知識豐富而受到人們的尊重和敬仰,而僅僅是因為在金榜上被題名後,他們就有了“做官”的資格。也就是說,他們是作為行政系統中的官員而被人尊重和敬畏的。我們再來看“他鄉遇故知”。我們知道,在行政系統中,人們隸屬於其所屬的某個具體地區的具體行政單位,而很少和其它的行政單位中的人打交道。一旦他由於某種原因到了另一個地區(或另一個行政單位的轄區)時,由於沒有交往的原因,他這個陌生人很容易被當地人所戒備。這也就是在改革開放前,人們到外地去辦事總要帶上原單位介紹信的原因。我們可以想象出,當一個人由於某種原因沒有介紹信或介紹信不慎丟失,當他在外地他鄉遇到困難時,如果碰巧遇到一個了解自己的“故知”,他的心情會多麼驚喜。與之相對應的是,在市場系統中,人們所關注的重點不是流動着的商人,而是其所攜帶的物品。只要所出售的物品好,商人是誰倒無所謂,陌生人也行。而從商人的角度來說,他是非常不願意在他鄉遇到一個“故知”的,因為這在大多數情況下,僅僅意味着他很可能又多出了一個商業上的競爭對手,至少是原來的商業情報不那麼機密了。 我們再來簡單看一下傳統中國上層人物(執政者)的價值觀。無論是諸葛亮的“鞠躬盡瘁”,還是岳飛的“精忠報國”、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以及林則徐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福禍趨避之”,所有這些,都是行政系統所要求的價值觀,都是從“服從指揮”、“無私奉獻”、“局部服從整體”等行政規則中派生、引申出來的。一句話,這些大家所公認的文化精神,都深深烙着行政系統的印記。 我們再來看一下當代中國。我們以不久前所提倡的“八榮八恥”來做例子。請看下表:
| 榮 譽 | 恥 辱 | 直接或間接來源 | 1 | 熱愛祖國 | 危害祖國 | 行政公律 | 2 | 服務人民 | 背離人民 | 第二行政法則 | 3 | 崇尚科學 | 愚昧無知 | 第二理念定律;第二理念法則 | 4 | 辛勤勞動 | 好逸惡勞 | 行政規則 | 5 | 團結互助 | 損人利己 | 行政公律 | 6 | 誠實守信 | 見利忘義 | 第二行政定律;第二市場定律 | 7 | 遵紀守法 | 違法亂紀 | 行政公律;第二市場定律 | 8 | 艱苦奮鬥 | 驕奢淫逸 | 行政規則 |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在八榮八恥中,來自行政系統的文化價值觀點占了絕大部分(六七條),而市場系統和理念系統僅占一兩條。這恰恰正是行政系統占主導地位的文化價值特徵。 我們再來看一下美國的例子。美國沒有人提倡統一的價值觀,但我們可以換個角度,從美國人都“嫉妒”什麼來考察。約瑟夫•愛潑斯坦(Joseph Epstein)是當代美國的一位著名作家和社會評論家,既寫嚴肅的專欄文章,也出版暢銷書。他在2003年出版的《嫉妒》(Envg)一書中,對(在美國)容易遭人嫉妒的事物和人物有意無意之中進行了幾次不同的排名,具體見下表: 頁碼 內容 | 第五章 (61頁) | 第六章 (69頁) | 第一章 (36頁) | 第三章 (50頁) | 第十章 (104頁) | 引人嫉妒的事物 | 財富、美貌、權力、天賦和技能、知識和才智、運氣、青春 | 財富、地位、閱歷、權力 | 美貌、才華、財富、權力、全世界的關愛 | 更大的房子、更漂亮的妻子、更多的票子、更多的樂子 | 金錢、關注、愛、舒適的生活 | 引人嫉妒的人物 | 第十章(103頁~105頁 ) 運動員、電影明星、知名藝術家、富可敵國的大亨 原因:職業棒球投手的每局收入超過4.6萬美元;流行歌手一晚的表演賺600萬美元。 | 不會引人嫉妒的人物 | 聖人、偉大的運動員、美人、富翁的子孫(前言16頁) |
從上表中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在當今的美國,市場型社會的特徵“財富”,總是排在行政型社會的特徵“權力”的前面。而那些受到別人嫉妒的人物,也都是因為他們有巨額財富,而不是因為他們有巨大的權力。由此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占主導地位的社會工具系統,由其規則系列所引申派生出的價值觀念也必定在該社會的文化中占據主導地位。與之相對照,我們知道,在行政系統占主導的中國,人們嫉妒的則主要不是財富而是權力及代表權力的“級別”。只有行政級別越高,所分配到的財富(待遇)才能越高。甚至在本應屬於理念系統的領域,例如大學、出版社及宗教機構等,也都分出高低不等的行政級別,並相應享有不同的物質待遇。再比如公共圖書館,讀者也被按學歷和職稱(注意:不是按財富)分為不同的級別,不同級別的讀者可以借閱的圖書範圍是不一樣的。所有這些,正是行政系統占據強勢地位的國家的文化心理特徵。 當然,在一個文明社會的文學藝術方面,我們同樣可以清楚地看出不同類型文明的不同特點。比如,拿文學作品的題材內容及所表達的價值觀念來說,在行政型文明中,題材大多講的是官場內部及官民之間的事情,宣傳強調的也是精忠報國、清廉為民,鼓勵的競爭內容也是考學中狀元(當官);而在市場型文明,講的和宣揚的則大多是個人的競爭奮鬥、發財致富,即使是行善積德,其最後的好處也往往是獲得了巨大的財富遺產,等等。而在理俗型文明中,則是大量的宗教故事和大量的規勉勸誡,宣傳的是一個個聖徒、聖人,以及天堂的美好及地獄的可怖。繪畫和音樂、舞蹈等也莫不如此。 另外,我們再從一個社會的精神文化的傳承來看。在行政型社會中,無論是大學、研究機構,還是博物館、圖書館,以及重要的文化傳媒機構,一般均由行政系統來主辦或主持(如古代中國和當代中國的情形);而在市場型社會,上述機構則一般由市場系統來主辦或主持(甚至像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以及巴黎皇家圖書館等,其主要的圖書收藏也均來自私人收藏家的遺贈);在理俗系統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中,這些則主要由理俗系統來主辦或主持(如在西方的中世紀,大學由教會來辦,圖書主要收藏於各個教會及修道院的圖書室)。 甚至從一些十分具體、十分專業化的事物方面,我們也能看出不同類型文明的獨有文化特徵。例如,在建築方面,理俗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建築是教堂、寺廟;而在行政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建築是衙門及最高共同意志的陵墓;市場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則是交易場所。再看具體的建築形式,如中國的古代建築,一方面,不僅官方的建築可以明顯看出不同等級的特徵(行政級別越高,建築越大、越豪華);另一方面,民間的居室建築也強烈地表現出行政系統的特點,大家蓋的房子都相似雷同(來自同一行政級別中的均等規則)。即使是建築文化的理論書籍,也能看出這一點。比如,中國古代最著名的《營造法式》,就可以說是一部建築方面的“行政指令集”。實際上,即使是飲食、服飾、交通這些最基本的社會生活方面,也能明顯看出不同文明社會的不同文化特徵,限於本書的篇幅,我們就不再一一列舉了。 另外,在不同的文明類型中,那個占強勢地位的主導社會系統,它的特點不僅會影響到整個社會文化的方方面面,而且,甚至也會影響到社會中其它兩個占弱勢地位的社會系統的自身特點。例如,在行政系統占強勢的國家中,該國占弱勢的理念系統之中各理論體系之間的爭論也往往具有行政系統中你死我活的特點(不僅要在精神上擊垮對方,往往還要在人身肉體上消滅或限制對方);而該國的占弱勢的市場系統中的競爭也往往帶有官場內部的競爭特點及官商勾結的背景。再比如,在市場系統占強勢主導地位的國家中,該國占弱勢的行政系統內部的鬥爭,也往往更多地帶有互相妥協、互相讓步的市場行為的特點(例如幾個政黨聯合執政);而在該國占弱勢的理念系統內部,也往往更多地表現出“多元提供”、“百家爭鳴”的一面,而較少地表現出“有限選擇”和“控制傳播”的一面(甚至邪教也能存在)。 這裡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實際上,決定一個文明社會的制度文化特徵的因素是非常複雜的,除了上面我們所討論過的一些主要的、基本的因素之外,還有許多其它的次要的、偶然的因素也在影響着一個社會的文化制度特徵。因此,我們在進行某一項具體分析時,切不可把上面所討論的一些結論生搬硬套,否則就會陷入困惑之中,或者推論出錯誤的預測,或者面對社會的現實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 這裡我們僅舉一個具體的較複雜的實例來分析一下。讓我們以當代社會中常會出現的流感疫苗的接種為例。從理論上來說,流感疫苗的接種有兩種可能的方式,一種是強制性的全民普遍接種(這裡我們假定有充足的疫苗貨源及足夠多的醫護接種人員),另一種是個人自願接種。兩種方式各有利弊。全民性的強制性接種,有利於徹底消滅流感病毒(這就和在一個滋生蟑螂的居民大樓中,只有全樓居民集中統一下藥才能徹底根絕蟑螂的道理是一樣的),而個人自願接種有利於每個人因地制宜,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是否易患感冒、是否易出現較強的副作用等)採取最適合自己的方式。那麼,按照我們前面所做的討論,如果是一個行政型國家,它應該會更傾向於採取全民強制性接種的方式(集體利益為重);如果是一個市場型國家,它就應該更傾向於採取個人自願接種的方式(個人權利至上)。 但這個推論卻與事實不完全相符。例如,我們知道,美國是一個市場型或理念型(註:不是理俗型)的國家,反正決不是一個行政型國家。但在1976年,當時的福特政府卻在全美國大力推動一項半強制性的全民接種流感(具體名稱為:豬流感。因該流感病毒最先在豬身上發現)疫苗的運動。而一些州政府甚至下達了對65歲以上的老人及在校中小學生進行強制接種的法令。這到底又是為什麼呢? 如果我們只是簡單地搬用上述分析的教條,對這個現象就會無法解釋。但實際上,只要我們仔細考察一下就會發現,美國之所以開展這樣一項運動,實際上事出有因。首先,在1918年—1919年之間,歐美各國暴發了一場巨大的流感,致使2000萬人死亡(其中美國死亡50多萬人),這個死亡人數甚至超過了“一戰”的死亡人數。其次,在1976年時,在美國某地的一個新兵訓練營,有幾十名新兵突然患上流感,其中一名新兵死亡。並且,很多科學家懷疑這次的流感病毒與1918年的流感病毒很相似。再加上不久後在美國另一個地方又突然暴發了另一種和流感相似的不明疾病(軍團症),造成十幾二十個退伍老兵死亡,於是,在這些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促使市場理念型的美國發動了一場行政型的強制接種豬流感疫苗的運動。只有明白了這些前因後果,我們才能深刻地理解這場看似奇怪的行政運動背後所隱藏着的(注重人的生命的)市場本質。 當然,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討論,假如1976年全美國的接種豬流感疫苗取得了成功,那麼,在接下來的年代裡,市場理念型的美國還必然會多次發動行政型的疫苗接種運動。但很可惜,一方面,事後人們發現這只是虛驚一場(軍團症的病因幾個月後查明,不是流感病毒引起),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老年人接種流感疫苗後有一定的副作用(使某種疾病的發病率從百萬分之一提高到十萬分之一),因此,福特領導的這場行政型的接種疫苗運動最終以失敗告終,聯邦政府還得對許許多多的人做出行政賠償。我們可以更進一步想見,在今後的年代裡,再推行類似的行政型接種運動必然會十分困難(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的話)。由此我們也可知道,一個純屬偶然的事件(豬流感在1976年是否真的降臨純屬偶然),也會對一個國家的行為特徵產生多麼大的影響。(以上案例參見《逼近的瘟疫》第六章) 最後,還應指出的是,在不同類型的文明社會中,有許多看似相同或相似的制度文化或理念,而在實際上,是有本質的不同的。這一點尤其值得我們注意。下面我們舉兩個例子。比如,在行政型文明中,無論是上層的指揮者們,還是下層的服從者們,大家都同意並主張由人民(的共同意志)當家作主,執政者要“為人民服務”,制定的政策要體現人民的意願,要符合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並且主張遵紀守法,要建立法治社會,等等(從孟子的“民為貴,君為輕”到毛澤東的“為人民服務”都是如此)。而市場型的文明也同樣,一方面大力提倡民主,一方面界定政府的角色應為“守夜人”,主張“服務型”的政府,要建立法治社會,要一切服從法律,等等。在實現民主的具體手段上,不同類型文明也大同小異,都是採取或全民直接投票(在文明規模小時),或代理人間接投票(在文明規模大時),然後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 但實際上,從本質上來看,行政型的民主和市場型的民主、行政型文明的“服務”和市場型文明的“服務”有着巨大的、根本性的差異。首先,從字面的含義來看,兩者的“民”就不同。行政型文明所說的“民”或“人民”,是相對於行政系統中的上層指揮者來說的,它指稱的是在行政系統內部的廣大的下層群眾(服從命令的人們)。而市場型文明所說的“民”,是相對於整個行政系統(不是相對於行政系統的上層)來說的,它所指稱的主要是外在於行政系統的整個廣大的市場系統中的成員(包括普通的工人及形形色色種類的大老闆)。同樣,行政文明所說的“服務”,是指行政系統中的上層要為行政系統中的下層“服務”;而市場文明所說的“服務”,是指整個行政系統要為整個市場系統提供“服務”。顯然,這兩種“民主”與兩種“服務”是截然不同的,它所表達的是兩回事情。同理,行政型文明的遵守法律實質上是說的“要服從命令”(法律來自於當權者的命令),而市場型文明的遵守法律實質上是說要遵守契約(法律來自大家的約定),兩者指的並不是一回事。 其次,我們再從兩種主張的不同來源來看一下。行政型“民主”、“服務”規則的來源是“共同意志”本身的定義(見第三章)和第二行政法則(確保服從者的安全),守法的規則來源於行政公律(一切行動聽指揮);而市場型的“民主”、“服務”,則主要體現的是文明結構的互補原理(見第七章),它和行政系統內部的第二法則沒有任何關係,守法規則的來源則是第一市場定律(遵守契約),它和行政公律沒有任何關係,而法治的概念也來源於第一市場定律,和行政最高公律也沒有任何關係。再比如,在東方的印度、中國和日本這三個文明中,都存在嚴格的等級制度,但實際上三者有本質的不同。印度的種姓等級制來自於“理俗”系統,它的實質是遵守“神意”;中國的等級制來自行政系統的規則,它的實質是要維護行政系統的正常運轉;而日本的等級制則更多地來源於原始的風俗,它是動物界弱肉強食法則的遺留(我打贏你,你就服從我;你打贏我,我就無條件服從你)。總之,三者的來源根本不同,我們只有明白了上述道理,才能對不同類型文明所具有的不同等級概念有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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