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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會原理(73)
   

第三節  不同文明社會間的相互理解
那麼,當兩個發育成熟後的文明社會相遇後的情形會是什麼樣呢?我們先來看一下簡單的情況,即兩個彼此完全獨立的文明社會之間交往的情形。這裡所說的彼此完全獨立,是指彼此的三大社會系統均與對方各自獨立,沒有交叉。顯然,這兩個文明社會雖然彼此完全獨立,但卻或多或少都會存在着相互理解和相互和平交往的可能。
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兩個文明社會各自的內部都存在着三大工具系統,理念系統我們姑且不論,僅拿行政系統和市場系統來說,由於無論何時何地產生的行政系統和市場系統,也無論這行政系統和市場系統發展演化到什麼樣的程度,只要是行政系統,指揮—服從的公律就都是一樣的,只要是市場系統,自願交換的公律也都是一樣的。換句話說,這兩個各自獨立的文明社會中,無論各自的文明類型和形態如何,總有着某些相同的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即,有着某種最低程度上的共同語言,因此,這兩個文明社會就存在着相互理解、和平交往或共同生存的可能性。退一步講,即使一方吞併了另一方,被吞併的一方也能融入另一方的社會中,從而繼續生存下去,既不會在肉體上被完全消滅,甚至一般也不會完全喪失掉自己的風俗傳統。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甚至還會出現行政上被對方征服,而在理念上或市場上卻征服對方的情形(例如中國歷史上經常出現的那樣)。
我們再來看一下較複雜的情況,即兩個文明社會彼此之間已經在某一個或某兩個非主流的社會系統之中有着或多或少的聯繫,或某一個文明社會中的主流社會系統和另一個文明社會中的非主流社會系統有着較緊密的聯繫。例如,20世紀30年代中日戰爭爆發前的中日兩國各自社會中的非主流的市場系統和理念系統(儒教、佛教)之間就有着較多的聯繫。再比如,二戰前英法占主流的市場系統和德國非占主流的市場系統均屬全歐美市場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彼此也有着緊密的聯繫(不管這種聯繫是競爭性的還是互利合作性的),因此也就天然具有更多的共同語言。一般來說,這樣的兩個文明社會交往起來也就比完全獨立的兩個文明社會之間交往起來更容易相互理解。
但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相互交往時彼此容易相互理解、或相互了解,這並不意味着相互之間就一定會以和平的方式進行交往。例如,現代史上,在歐美,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彼此相互對立的兩大軍事聯盟,在理念和市場方面有許多相同或相互聯繫的地方,因此,在戰爭爆發前,雙方都彼此了解,也都預見到了戰爭的不可避免,但並不能阻止大戰的爆發。同樣,近代的中日兩國也彼此了解,無論在甲午戰爭之前還是在1931年、1937年之前,雙方都彼此了解,基本知道對方的意圖,但戰爭同樣不可避免(註:雙方彼此了解或彼此理解,並不意味着雙方彼此贊同)。
以上我們探討了不同文明社會之間存在着彼此相互溝通、理解並和平交往的可能性,雖然這種可能性要真正轉化為現實性,還需要進一步的其它條件。或者換句話說,兩個文明社會之間,也存在着彼此相互誤解的可能性。例如,在1941年珍珠港事件前,以及在1950年朝鮮戰爭前,美國均沒有預感到戰爭會爆發,也就是說,當時的日美兩國、中美兩國,彼此還不能很好地相互理解。實際上,一般來說,如果兩個文明社會的類型不同,那麼彼此相遇時就較容易產生誤解,甚至衝突。尤其是不僅類型不同,而且至少有一方的文明形態又是非均衡的622式或811式,那麼,這兩個文明社會相互接觸時,從相互猜疑到相互完全理解的過程就會很長,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時間,而在這期間必然會伴隨着巨大的誤解,甚至相當激烈的衝突。而且,一般來說,兩個不同類型文明之間的形態差距越大,誤解就越容易產生,如果爆發衝突,衝突也越激烈。
下面我們再舉幾個不同文明社會間相互不太理解的例子。我們知道,在西方的文明歷史中,古希臘屬於市場主導型的文明,而古埃及則屬於行政主導型的文明,而當兩個文明中的人彼此接觸時,互不理解的情況就自然發生了。例如,古希臘的智者——老普林尼就認為金字塔只是“沒完沒了地、令人生厭地、愚蠢地炫耀帝王的財富”。顯然,在老普林尼所生活的希臘社會,財富占第一位,他根據自己的經驗來理解埃及,誤以為金字塔是為了炫耀財富。而實際上,我們知道,在行政本位的古埃及,金字塔不是為了炫耀財富,而是為了炫耀行政“權威”,為了樹立在行政社會中占第一位的權力的威信。我們可以想象出,假如是秦始皇或其臣民們看見了金字塔,他一定能正確地理解其含義(當然,我們更可以想象出,若古希臘的那些文化精英們,在得知了在中華文明的歷史上,那些新奪得政權的一方往往用一把大火把舊政權皇宮燒掉,他們一定會瞠目結舌:如此巨大的一筆財富,一筆不用上稅的“遺產”,為什麼把它燒掉?這簡直不可思議)。再比如,拿明清時期的漢藏關係來說,西藏地方政府從自身占絕對統治地位的理俗系統(喇嘛教)的角度出發,認為漢藏雙方之間的關係是施主與僧侶或師傅與徒弟的關係,而中央朝廷一方則從自身占絕對統治地位的行政系統(中央集權)的角度出發,認為漢藏兩方的關係屬於行政系統中上下級之間的關係。雙方都堅信自己正確,誰也說服不了誰。
即使在已經“全球化”了的當代,這種兩個文明彼此相互不理解或誤解的情形仍時有發生。我們拿中國和歐美之間經常發生的事來做例子。中國是行政本位文明,傳媒受政府控制,因此,當中國和歐美交惡時(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傳媒上的歐美形象是“妖魔化”的,而當中國和歐美友好後,中國傳媒上的歐美形象立即去掉了“妖魔化”。但與之相對照,歐美傳媒上的中國形象卻並沒有享受到同等待遇,“妖魔化”相對來講依然存在。雖然中國逐漸明白了歐美的傳媒是不受政府控制的,政府間友好了,並不意味着傳媒也友好了,但中國依然不解:歐美的傳媒不是獨立、客觀、公正的嗎,怎麼上面有關中國的儘是一些道聽途說的負面報道,而很少有符合實際的正面報道呢?怎麼總聽信一面之辭呢?至少,正面報道和負面報道應該一樣多才對呀,怎麼經常是一面倒的負面報道呢?
實際上,中國對歐美文明還是存在着誤解。歐美的媒體確實獨立於行政系統,但卻並不獨立於市場系統,至少不完全獨立於市場系統。或者說,它或多或少要受市場規則的控制,至少受市場規則的強烈影響。歐美傳媒中的市場規則是:你要宣傳、樹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嗎?你想在傳媒中多一些有關你的正面報道嗎?這可以啊,也很好做到啊,請你去找找那些在歐美遍地林立的“公關公司”吧,它們會有針對性地、有系統地、高效地為你組織相關報道和文章刊登在有影響的歐美媒體上。一句話,中國政府必須自己花錢在歐美媒體上為自己做“廣告”。這種“有償新聞”按行政規則來看是不對的、是不道德的,但按市場規則來說是天經地義的,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只要你的宣傳報道沒有撒謊)。這就好比兩個賣同一產品的商人,一個在傳媒上花錢大做廣告,而另一個卻一點廣告也不做,結果大眾自然大量購買前者的商品而冷落後者。這在市場規則中是完全正常的,誰讓你不花錢做廣告呢?
與之相對照,反過來看,西方反而認為,中國的傳媒才是不道德、不對的。為什麼你們總宣傳“共同意志”(政府)的想法,總為“共同意志”服務呢?為什麼總要強調統一輿論導向(實際上這是行政規則所要求的),而不百花齊放呢?或者為什麼不遵守誰花錢就為誰服務的規則呢?本書在這裡並不想論證雙方的規則誰是誰非,誰相對較好誰相對較差。我只想指出,雙方的規則是完全不同的,而這個不同極易導致雙方彼此誤解,導致雙方的“口水仗”。(當然,中國和歐美的傳媒並非完全受政府或受市場控制,這裡我為了突出相異之處,也為了論述的簡明,而有意忽略了其它因素的影響,例如廣大受眾對媒體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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