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许多有关超常现象的文章,的确令人费解. 本人也是一个好奇的人.曾多次想调查此事,但都没有机会,不过从非常可靠人那儿得过二手资料. 现在我把部分试研资料节录如下,与有心者共赏.如有人感兴趣,我可以再提供.
资料来自吴邦惠教授的”人体生命科学导论”. 吴教授是四川大学物理系理论物理的教授,博导,(现已退休) 是”高等量子力学”教科书的作者, 还参加了当年由钱学森教授领头的有二十几所大学的教授参加的对超常现象的研究. 吴教授在”人体生命科学导论”里详细地记录了这些试验. 美中不足的是此版本没有插图,不过还不大防碍理解.
笔者有幸多次向吴邦惠教授当面讨教, 又蒙她赠送此书的电子版, 并同意我将它贴在网上, 在此对她深表谢意!
第二章 人体特异功能的现象观察和实验研究(一)
吴邦惠
人体特异功能至今尚无统一的分类,有的功能名称也不统一。按照前一章说明的人体功能的分类,人体基本功能可分为生理功能、心理功能、思维功能和行为功能;每种功能都可能处于正常、反常、超常或特异状态。这样,通常称的“特异感知”(ESP,Extrasensory Perception),包括本章介绍的“非眼视觉”、“特异透视”、“思维传感”、“遗留信息辨认”等可归于“特异心理功能”;“特异致动”(PK,Psychokinesis)或“特异致变”,包括“特异移物”、“特异复原”、“特异书写”、“(致物)特异透壁”等包含复杂的内容,主要表现于“行为”,可归于“特异行为功能”。“特异生理功能”有例如“冬眠”、“异常睡眠”、“辟谷”等々,本章的介绍以“辟谷”为代表。“特异思维功能”的表现有多种,特异感知和特异致动就包含特殊的处理和加工信息的过程,钱学森和陈信认为“灵感”作为一种思维可归于这类。限于篇幅,这里省略。由于“生理”、“心理”、“思维”和“行为”范围都太广,功能的具体表现需要用较为具体的名称标出。有的功能实际上是“生理、心理、思维、行为”的综合表现,有丰富的内涵,不宜简单归类。由于对特异功能的机理研究还很不够,而且事实上人体功能是人体总体状态的表现,不管如何“分类”都只有相对的含义。有的功能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用不同名称称呼它们,也可将它们归于不同类,因此,有的功能名称也不统一;还有的功能在研究过程中称呼有变化,例如“非眼视觉”、“意念致动”等。此外,有的人体特异现象(如人体自燃)为了叙述方便也归于某种“特异功能”,但什么情况下才能视为“功能”,什么情况下只能称为“人体特异现象”也还是值得研究的。
我国人体科学研究者十五年来对人体特异功能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其中,现象的观察和实验研究是基础。本章和下一章介绍其中的一部份。按人体功能的“生理、心理、思维、行为”的分类,近十五年的研究实际上涉及这几方面的都有。由于篇幅限制,这里介绍的只是已有工作中的一部份,很不全面。但这里选用的例子有一定的代表性或有某些方面的特殊意义。已发表未选入或未发表的研究工作中有不少是很有价值的。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引文或在《人体特异功能研究》、《创建人体科学》、《中国人体科学》、《探索的15年》等书籍、学术刊物和有关会议文集中查阅。
本章侧重于人体特异功能现象的观察和记录。这些观察和记录旨在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考查和记录人体特异功能现象。在这些观察和研究中,真实性当然是首要的,基本的。因此,除了本章中相关的地方强调现象的可靠性的考查外,在下一章讨论特异功能实验的方法学问题时还会再次予以强调。当然,由于人体和环境的复杂性,由于人体和环境间的关系的复杂性,已作过的试验也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推敲的地方。有的试验结果还需要进一步经受科学实践的检验。
5-2-1.非眼视觉真实性的考察
“非眼视觉”一词狭义地说指与“耳朵认字”类似的功能,即不用眼睛,或不像通常那样用眼睛识别图象、文字等。在这种情况下,被识别的样品可以被折迭、封闭、揉乱。由于被识别的对象具视觉形象,所以称这种功能为“非眼视觉”。也有人从另一角度认为这种功能应称为对图象的“非视觉”识别。这种称呼上的不一致是由于对这种功能的机理还很不清楚。无论如何,这属于“特异感知”的范围。广义的“非眼视觉”可以包括“遥视”、“逆视”等情况。本节限于前一种。
在1979年以后的两三年时间里,为了进一步鉴定非眼视觉的真实性并考察相关的现象,全国各地的人体特异功能研究者作了大量调查和实验工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由中国人体科学研究会(筹)发起、组织的联合测试。这次联合测试于1982年4月到7月在北京进行,参加的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二十多个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包括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学院、《自然杂志》编辑部、黑龙江大学、吉林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研究院、上海中医研究所、华东师大、河南焦作卫校、北京卫校、重庆大学等等。这次联合测试条件严格,取得了可靠的结果,并有可重复性。测试报告以“人体特异功能联合测试组”的名义发表在《人体特异功能研究》1983年第1期上。 以后载于《创建人体科学》[8] 一书中。因为在非眼视觉的真实性考察上,这一报告具有代表性和阶段性,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里特转录该报告中“人体特异视觉”部分。
人体特异视觉
本实验的目的,是在严格的实验条件下,对“耳朵认字”这种人体特异视觉功能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一)实验方案‘‚
1.设计原则
我们认为实验设计满足下列条件则应认为是严格的:
(1) 试样(辨认“目标”及其封装)具有若干“唯一性”的特征,以保证在所设实验条件下无法复制和调换。
(2) 辨认“目标”采用“不透光”、“不可逆”式封装。即在所设实验条件下,只要一拆封,封装就被破坏以至不能完全复原;而不拆封,则普通视觉无法辨认目标。
(3) 主试人和受试者双方均不知道“目标”的内容,保证“双盲”避免暗示。
(4) 现场监测可靠。现场要有两人以上认真监测,不允许将试样带离现场,脱离监测。
(5) 实验结果具有“统计显著性”。
2. 具体方案
为严格贯彻上述设计原则,采用下列具体作法:
(1) 试样制作:
A类:随机选用100个汉字,铅印成“人体特异视觉测试卡片”,以曲线方式(图5-2-1)将100个铅汉字分别剪出。每个字样对折两次,全部装入一玻璃容器中;多次摇动容器“搅匀”字样后,随机地逐个倒出字样,并逐个封装进牛皮纸袋或硬塑料盒(封装方式见后);10个字样封装完毕后,将剩余90个字样封装进一信封,并做标记,由制作人保存。测试前在10个字样的封装上做标记(包括顺序标记和签名标记)并复核。
《创建S.S.》p.509,图1-1.
图5-2-1.曲线剪样方式 |
B类:从“测试卡”中随机剪出10个字样,同贴在一张矩形厚白纸的一端,折叠多次封装进一牛皮纸信封,并做标记;同时将测试卡剩余部分封入另一信封,由制作人保存。
C类:由制作人在一张矩形纸的一端随机写10个汉字,折叠多次封装进一牛皮纸信封,并做标记。
(2) 封装方式:
a类:牛皮纸(或信封)封装。可分三种情况:
a1 :用胶水或浆糊粘住牛皮纸袋封口;
a2 :在a1 类封装的基础上加薄纸条;
a3 :在a2 类封装的基础上加线封。
b类:将试样放入装自动铅笔芯的硬塑料盒内,用环氧树脂将盒盖封死。
(3) 测试方式:
在两名以上主试人监测下进行实验;实验前不允许受试者接触试样,实验时不允许受试者接触试样,但不允许将试样带离现场,脱离监测;也不允许受试者与试样制作人接触;受试者报告辨识结果后,即由主试人当场检查试样封装和标记的情况,然后开封核对。
(4) 总体核对(对A、B类):
一轮(一般为10个字样)测试结束后,由试样制作人和现场监测人进行下述核对:对“辨识目标”的封装及其标记进行再检查;对“剩余目标”的封装及其标记进行检然后开封;将10个“辨识目标”与测试卡的剩余部分(包括90个“剩余目标”)进行总体核对。这方法通称“虎符法”。
(5) 统计处理结果并作出评价。
我们认为,实施上述几种具体方案,均可达到五项设计原则的要求。
(二)测试结果‘‚
1.概况
参加这次联合测试的受试对象11人(共9组),其中有4人取得了肯定的实验结果。现将成功的实验结果列成表5-2-1,简介如下:〖紧转下页〗
表5-2-1.1、2、3、4号受试者的试验简况
表5-2-1. 《创建S.S.》p.511,表1.
同时,将全部测试结果列称表5-2-2简介如下:
表5-2-2. 11位受试者的测试简况
测试 |
受试 |
测试 |
辩识 |
失败 |
存疑 |
作假 |
辨识 |
辨识 |
结果 |
者人 |
总组 |
成功 |
|
|
|
总字 |
正确 |
分类 |
数 |
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数 |
字数 |
I |
4 |
16 |
9 |
5 |
2 |
0 |
155 |
73 |
II |
4 |
8 |
0 |
6 |
2 |
0 |
80 |
0 |
III |
3 |
10 |
0 |
1 |
1 |
8 |
100 |
0 |
合计 |
11 |
34 |
9 |
12 |
5 |
8 |
335 |
73 |
* 测试结果的分类共有三种情况:
Ⅰ类为测试得出肯定结果者;
Ⅱ类为测试得不出肯定结果者,但无作假行为者;
Ⅲ类为测试得不出肯定结果者,并有作假行为者。
**凡存疑和作假的组数,其辨识正确字数均按0计算。
以上所列实验均有详细记录,资料完整,可供查对。限于篇幅,只能举几例,以便了解实验的具体过程。下面,仅以④号受试者的实验为例,说明几种类型的实验过程,并考查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2.典型实结果举例:
以④号受试者为例,其测试概况如表5-2-3。
表5-2-3.第4号受试者测试情况
测试 |
辩识 |
失败 |
存疑 |
作假 |
辨识 |
辨识 |
辨识 |
总组 |
成功 |
|
|
|
总字 |
正确 |
总成 |
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组数 |
数 |
字数 |
功率 |
5 |
5 |
0 |
0 |
0 |
45 |
43 |
95.5% |
三种类型的实验举例如下:
[例一]A、a3 类。实验编号:0040。
时间:7月8日。
地点:北京师范学院7号楼432室。
天气:晴转阴雨。
受试者:④号。
主试人:杨俭华、董振君、施应章(试样制作),涂叔鼎(标
记), 刘惠宜、王正、林书煌(监测),杨渊明、张汉煜
(总体核对)。
试样制作:A类(测试卡编号0040)。
封装方式:a3 类,如图5-2-2所示,试样按下列顺序封装:
(a) 将薄纸封条的左半部粘在牛皮纸的1面内侧。
(b) 分别联2、3、4面顺序叠向1面,用线将3、4面缝合,并将
3、4面与2面粘住,然后将折叠字样装入此纸袋内。
(c) 将薄纸封条右半部叠向1面,将缝合线穿过封条,并将封条
粘在3、4面上;同时将缝合线拉紧,并从根部(留2mm左右)剪断。待粘合处干透后,在封条处签字做标记。至此,粘合与线封已将2、3、4面和封条连成一体。
(d) 顺序折叠5、6面,并将6面粘在1面外侧,然后在6面粘合处顺序标记。这里,5、6面主要起保护封条及线封的作用。
测试情况:在两人现场监测条件下,由受试者逐个辨识试样(测试全过程试样制作人不在场),试样放在桌面上,受试者有时拿起试样嗅一下又放还原处,几次嗅闻之后就辨识完毕。此外没有发现其它动作。他的辨识速度快,试样一直不脱离现场监测。辨识后,监测人当场仔细检查试样的牛皮纸袋封装及标记情况,然后开封核对。测试结果如表5-2-4。
表-2-5.“例一”的测试结果
实验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封 装 标 记 |
G |
I |
C |
B |
H |
F |
D |
A |
E |
J |
实验用时(分) |
5 |
6 |
5 |
7 |
1 |
1 |
1 |
2 |
1 |
2 |
辨 识 结 果 |
牛 |
民 |
改 |
保 |
局 |
作 |
金 |
桥 |
报 |
良 |
辨 识 目 标 |
牛 |
民 |
改 |
征 |
局 |
作 |
金 |
桥 |
报 |
良 |
封装及标记核对 |
完 整 无 损 |
由上表可见,辨识成功率达90%。
总体核对:首先检查装存90个“剩余目标”的信封的封装和标记,检查完整无损后启封,然后将“辨识目标”字样和“剩余目标”字样分别与0040号“测试卡片”进行总体核对,结果无误;最后,由试样制作人和总体核对人再次复查10个“辨识目标”的封装和标记,结果无误。
可靠性考查:
(1) 试样具有“唯一性”,排除调换试样的可能性。采用“虎符”法(曲线剪样,总体核对)保证“辨识字样”的唯一性。加之测试前受试者不得接触试样,测试时试样不离监测,要想复制和调换试样而不被发现是不可能的。
(2) “双盲性”:采用两次随机取样法,且受试者与试样制作人不接触,可保证“双盲”,防止“暗示”。
(3) 封装的“不透光”和“不可逆性”:a3 类封装采用三层牛皮纸袋,加薄纸封条,再加线封。经反复实践证明这种封装方法可靠,拆封后要想当场复原而不被发现是不可能的;“辨识字样”对折江次后再封入三层牛皮纸袋,不拆封,常人是无法在所设测试条件下“看见”字样的(即使在强光透照下也无法看见)。这样近几年来排除了普通视觉辨认目标的可能性。
(4) 现场监测的“可靠性”主要由下列几点保证:试样一直放在明处,不离监测;测试动作“干净”;测试时间短(最长者7分钟,多数在2分钟以内)。在这种条件下,多人现场认真监测可保证其可靠性。
(5) 实验结果具有统计显著性。
由统计学理论可知,从N个汉字中任选M个,猜中其中L个,猜错(M-L)个的概率,可由下式求出:
P(N,M,L)= 【《创,p.515》待补齐。】
考虑到测试时每辨认一个字样即行开封的情况,上述“偶然猜中”的概率为:
P(N,M,L)= 【《创,p.515》待补齐。】
由此容易列出P(N,M,L)表。当取N=100,M=10时,有如表5-2-5的情况:
表5-2-5.猜中概率(N=100,M=10)
|
L |
Q(L) |
|
1 |
0.10989 |
|
2 |
5.43413×10-3 |
|
3 |
1.59242×10-4 |
|
4 |
3.06234×10-6 |
|
5 |
4.03825×10-8 |
|
6 |
3.69803×10-10 |
|
7 |
2.32216×10-12 |
|
8 |
9.56933×10-15 |
|
9 |
2.33683×10-17 |
10 |
2.56795×10-20 |
|
|
|
|
|
|
可见,在所设条件下,辨识成功率只要在40%以上,则其踩中的概率不超过3.07×10-6 (实际测试时,受试者并不知道100个汉字的5.43413×10-3内容,所以,猜中的概率比表中所列的缓要小很多)。这说明如果全凭猜测,则猜中成功几率在40%以上实际上根本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联合测试组曾于1982年4月在北京八里庄小学三年级某班做了“猜中”概率的测试(共40组,400个字样),其结果与理论计算值一致。
本次实辨识成功率达90%,应认为具有统计显著性。
[例二]A、b类,实验编号:0039。(略)
[例三]B、a2 类,实验编号:0073。(略)
(三)讨论‘‚
1.关于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
这次联合测试的结果与以往某些科学工作者的结果一致[9]、[10] 。这是在严格实条件下,以不同的受试对象重复了过去的实验结果。
这次测试中某些受试对象的成功率较高,具有较高的重复性。
以上都说明人体特异视觉的实验结果具有可重复性。
但是,这种“可重复性”并不象物理、化学实验那样可以“随时”重复。(引者按:实际上,“物理、化学实验”也只有在相同的条件下才能得到“重复”。)因为我们所做的是生物实验(‘‚引者按:而且不是一般的“生物”,而是人)‘,考察的是人体进入某种特殊状态时所具有的功能。而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巨系统,影响人的因素极多(例如身体状况、情绪好坏、天气、测试环境以及其它尚未被我们认识的因素等),要控制完全相同的实验条件是非常困难的。我们认为:“可重复性”是有条件的。对于不同的运动形态,“可重复性”的要求应该不同。
这次实验表明:“重复”不是轻而易举的。预选的11名受试对象中,只有4名取得了肯定的结果。能够多次重复的只有④号一人,而他也不是随时可以进入功能状态的。
初步考察表明下述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个体差异:即不同受试对象的功能强弱和稳定性明显不同。
(2)功能衰退:某些受试者一、两年前“耳朵认字”的功能很强,在严格的实验条件下能够多次得到肯定的实结果,但功能状态明显衰退。这就说明同一受试对象在不同受试时期的功能状况可能不同。也有某些受试对象,在发展了一种新的功能之后,原有的功能明显衰退。
实践表明:具有人体特异视觉者虽不是个别的,但长时间具有稳定稳定的强功能者却是少见的。因此,如何诱发、稳定、提高受试者的功能,防止衰退,是研究工作中值得重视的课题。
(3)功能状况的起伏:我们的受试对象,包括强功能的对象,一般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做到随时进入功能状态;也不能做到持续实验而不疲倦。以④号为例,两个月内只有10天左右出现功能高潮状态,一个月内只做了5次“认字”实验,每次处于高潮状态的时都很短,而在每次高潮之后就要转入相对的低潮,“平静”一段时间,然后才能进入新的高潮。他的功能状态表现为明显的起伏与间断。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很复杂的。应该考虑心理、生理、耗能、环境诸因素。对此,我们还没有掌握规律,盲目性很大。这正是我们应该研究的一个课题。只有掌握了规律,克服了这种盲目性之后,我们才有可能逐步做到有控制地重复再现特异功能。
注意到上述特点之后,我们就有可能对人体特异功能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作正确的理解,并采用符合规律的科学方法进行人体特异功能实验。
当然,在强调“可重复性”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单次(多参量相关)严格实验结果的重要性。
2.关于作假问题
在这次联合测试中,我们多次发现某些受试者作假的现象(11名受试对象中,发现3名受试对象作假)。他们作假的手法很巧妙。为了鉴别测试结果的真伪,必须极其谨慎和细心,反复推敲。要重视不同的意见,包括少数人的意见。我们所提出的实验设计“五项原则”正是在与作假行为的反复斗争中,总结正反两面的经验教训而逐步形的。实验表:严格贯彻五项实验设计原则,可以排除假象,保证实验的严格性。
应该指出:在某些严格实验条件下确证具有较强特异功能的受试者,也发现有作假行为。我们应该仔细辨别真伪两种情况。
我们认为:在人体特异功能研究中,“作假问题”是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应该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研究。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包括社会、心理、教育、科学诸方面的问题,包括研究作假的手法、原因和防止的方法,以至如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受试者队伍和提高科学工作者队伍的素养和水平问题。
3.关于实验方法的科学性问题
根据上述各点,我们认有必要讨论人体特异功能实验方法的科学性问题。这里,必须同时考虑实验条件的严格性,实验要求的合理性,实验方法的符合规律性。
所谓“严格”,就是要保证在所设的实验条件下,不可能通过常规手段(例如“调包”、“偷看”、“暗示”)辨识目标字样。在这一前提下,实设计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其难度也不同。例如,有的受试者在套袖法的实验条件下确证有功能,但对密封纸套无能为力;也有的受试者能做成功“密封纸套”,但对无缝蜡封字样又无能为力。因此,实验设计既要严格又要合理。当然,高难度实验也应尝试,但那主要是为了探索机理。
所谓“符合规律”,就是要逐步摸索和了解这门学科的特点,使实验方法符合其固有的规律。
同时,对于实验情况,无论是成功的、失败的、存疑的,还是作假的,都应该详细记录,并保留原始资料。
在“联合测试”前后,《自然杂志》编辑部、北京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四川大学等单位研究人员对非眼视觉现象的真实性以及与样品封装方式的关系(“屏蔽效应”)、与测试时间的关系、特异视觉的信息载体性质等方面作了实验观察和研究。文[9]至[13]是其中的一部分。[9]~[13]
1995年,陈守良、贺慕严以“耳朵认字是真的吗?”为题,比较详细叙述了他们考察和研究“耳朵认字”的过程和研究情况。[14]
由于非眼视觉功能相对普通和易于诱发,复旦大学、云南大学、乌鲁木齐军区医院、安徽师大等单位研究人员已将这种功能的诱发作为激发其它特异功能可选用的一种方式,在此种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其它功能的诱发训练,并以此种功能的出现作为进入特异功能态的一种标志。
5-2-2. 用脑电图监测特异功能真实性的实验
“非眼视觉”功能是否的确不是用眼睛辨识字样或图形?是否真是一种“特异视觉”?隗寿彰、王蔼民等用脑电仪作为监测手段对此作了具有说服力的考察。[15]
正常人的α型脑电波在闭眼和睁眼时有明显的差异。文[15]利用这一公认的规律对一位11岁的女孩(小赵)的非眼视觉功能进行了31次实验。实验使用 ND-82B型 8道脑电图机。试样按“唯一性”“不可逆性”要求制作,测试用“双盲法”并设模拟对照。实验基本情况和结果如下:
实验观察到该儿童的脑电波为α型。不蒙眼时,闭眼情况下,α波为50~150μV、9 Hz/s在顶区持续出现;睁眼后,α波受到明显抑制,同时在左、右额极部位出现明显的睁眼动作伪差(图5-2-3a)。长时间睁眼,顶枕区虽然可见α波,但仅短程出现,背景仍然以低压不规则快活动为主。蒙眼和不蒙眼闭眼时的脑电图是一样的。蒙眼后睁眼与蒙眼闭目时的脑电波有差异(见图5-2-3b)。
在脑电图的监视下,对被试进行了31次特异视觉试验,其中采用与试样接触的试验(在脑电图机的监测下,手接触样品) 6次,认对 5次,1 次不能辨认。经统计学处理,猜中的概率不超过 7.7×10-10 。(图5-2-3c 是接触辨认时的脑电记录。) 离体辨认(试样置于受试者面前30~50cm处)共进行25次,认对 6次(24%),部分对6次(24%),认错1次(4%),不能辨认12次(48%)。(图5-2-3d 是离体辨认时的脑、心电记录。) 此外,为比较,也记录了让被试者偷看时的脑、心电图。(图5-2-3e).〖紧转下页〗
图5-2-3d.〖《创,P.547,图4.〗
图5-2-3e.〖《创,P.548,图5.〗
因为使用脑电图对受试者在测试时是否睁眼进行了有效监测,考察结果说明,小赵的确能闭眼识字,即具有“非眼视觉”。同时也说明用脑电图监测特异视觉真实性是有效的生理学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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