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不是獨裁者的殺人執照
2011-04-03 14:09:56 瀏覽 27134 次 | 評論 101 條
自從聯合國安理會通過1973號決議,國際聯軍開始對利比亞實施空中打擊以來,他國能否以人權的名義干預另外一個主權國家的問題又提了出來。談論人權,在中國似乎一向是一個禁區,再來否認主權高於人權,過去似乎不可想象。但是,國際聯軍在聯合國旗號下對利比亞進行空中轟炸,把這道禁區炸開了,至少炸開了一角。儘管主流媒體仍然一邊倒,反對干涉內政,但從網絡論壇已然可以看到不同立場。在凱迪、鳳凰、網易等網站上,有關人權與主權關係的討論熱烈異常,顯示出網民敢於探索的精神。主權和人權是什麼樣的關係,大約是網民普遍關心的問題。網民“忒膩”寫道:“構建人權最最基礎的兩條就是生命和自由。這是天賦的,也就是說因你生而為人,你就自然擁有生命權和自由權。如果這兩條中缺少任何一條,就無法被視為一個人。在這之上,還有經濟權,社會權和民事權等等。通俗或者說時尚些理解人權,就是人人平等,世界大同”。他認為主權和人權是“兩個概念,一個是關心人本身自然擁有的各種權利的;另外一個是關心能否給人帶來利益和福祉的,也就是,是否有能力保障人權的。換句話說,主權之所以成為主權,是要為人權服務的好才行。如果服務得不好,主權的存在就遭受質疑了。如果卡扎菲用槍去屠殺他的政府所管理下的人民,那麼,上述兩項權利就都被他所破壞了,哪裡還有主權和人權呢?都不存在了,那還有大小先後嗎?只有制止這種屠殺,才能恢復人權和主權,否則,都是扯淡”。主權是否高於人權?這個問題的針對性很強。如果主權高於人權,則他國對利比亞的軍事干預就不成立。對此,網民“江上小堂”在《如果主權在民,那當然人權高於主權》網文里寫道:“人權與主權孰高取決於主權在民還是在‘君’?如果一個國家主權在民,國民普遍認可‘主權在民’,政府的權力來自於國民個人部分權利的讓渡,那當然,人權高於主權。一旦國民授權的政府利用手中的權力侵犯國民保留的個人權利,當然就失去合法性了。國民有權利收回自己讓渡的權利,通過自己鬥爭,或者尋求其它國家的幫助。”作者進而認為,“當今世界,‘主權在民’已得到了許多國家的認同,已成為全世界的普世價值。即便在一些國家,哪些內心不贊同‘主權在民’的統治者或心奴,也不得口頭上承認‘主權在民’。”所以,即便歷史上一個國家的政權是訴諸暴力與得到民眾的擁護而取得的,但處於當今世界,也應當接受“主權在民”的價值,將自己政權的合法性建立在國民的授權和同意之上,而不應當建立在民眾的服從或擁護之上。因而,最終都是人權高於主權。凱迪論壇在3月25日轉載了網易論壇圍繞主權與人權的專題討論,並把它題為:“主權神聖,但它並不比人權更高”。這篇網文導語指出:國際聯軍終於出兵利比亞,向卡扎菲的暴政‘宣戰’了。歷史上,由西方發起的國際聯軍對一個相對弱勢國家發起進攻,沒給人們留下太多好印象,儘管我們現在還無法料到結局。至少到目前來看,由歐洲和阿拉伯國家組成的國際聯軍的軍事介入,是正當和合法的。網文認為,“現階段國際聯軍對利比亞的介入‘有理有據’”,因為“安理會1973號決議獲通過,構成國際聯軍出兵的合法授權”,因為“卡扎菲同意停戰協議後食言,軍事介入是‘採取必要手段’保護平民”。網文還認為,“當代國際關係中,主權讓渡已成‘常態’。人權與主權討論漸入深水區,‘不干涉原則’部分‘溶解’”;“絕對的‘不干涉內政’可能是危險的”,因為“1960年代通過反殖民鬥爭獲得獨立的非洲國家,迅速拋棄了‘人民主權’的架構、轉向了威權主義。”因此,“主權神聖,但它並不比人權更高;主權唯一,但它並不為特定政權所有。無論用什麼手段,保護利比亞平民免遭獨裁者的蹂躪,比維護一個屢屢作惡的政權重要得多”。網民周慧來《傳統主權已成過去式》一文指出:基於人道主義立場,多國聯軍對利比亞局勢的軍事干預,至少可以說明兩點:其一,國際社會已經取得一個重要共識,那就是傳統意義上的主權觀念已經過時,專制國家再也無權利,用主權高於人權的幌子製造人道主義災難了;其二,以美國、英國和法國等國為核心代表的西方文明,仍然是當今世界文明的頂峰,以及未來很長時間內人類文明進步的領航者。他進而說,“從法理上說,以維護主權為名侵犯人權缺乏依據。1999年,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的安南在聯合國國家和政府首腦年會上,發表了關於兩種主權概念的演講。在演講中,安南針對國際人道主義干預問題,對傳統的主權概念提出挑戰,並提出了新的主權概念。安南的演講應該是對冷戰結束,世界事務管理出現一定程度的真空後發生的科索沃事件、東帝汶事件和盧旺達事件的反思。”周慧來認為,“保護人權,世界有責”。“當面對直接而迫切的各種因為專制和暴政所產生的人道主義災難時,國際社會如果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予以干預和制止,我們又怎麼有理由對解決相對而言更為間接和遙遠的全球性問題持有信心呢?從這個意義上說,保護人權,不僅僅是民族國家的責任,也是整個人類世界的責任。網民“Yuhuo”寫道:“人權高於主權是人類認識進步的過程”。他說,“人類的認識是從‘主權高於人權’發展進步到‘人權高於主權’的。這是人類從愚昧向文明的一個發展過程,也是一個飛躍。”筆者發表在鳳凰博報的《國際聯軍打卡扎菲,是捍衛利比亞主權》也獲得網民的青睞,在國內外廣泛轉載和熱議。毫無疑問,獨裁者以及暴君們經常用“國家主權不容侵犯”來為他們在國內的肆意妄為做辯護,當擋箭牌。但近20年來,隨着“主權不能成為侵犯人權的擋箭牌”這一觀念的逐步確立,人們可以看到,被干預的其實都不是國家,而是某個政權,準確地說是某個依靠私家軍隊的統治集團。當這個統治集團被摧垮,不再有能力危害人類社會的時候,干預也就停止了。眾所周知,中國政府贊成制裁利比亞卡扎菲獨裁政權,也不反對國際社會“用一切手段”對卡扎菲獨裁集團進行干預;很顯然,“一切手段”就包括軍事手段。但在中國政府如此鮮明的態度想,中國官媒卻跟中國政府唱對台戲。在西方媒體客觀報道北非戰局之際,中國大陸官媒中卻充斥着“中國特色”的相反論調。在聯合國對制裁利比亞獨裁者卡扎菲達成共識,且中國政府贊成制裁、不反對軍事介入之後,中國官媒對制裁行動還不斷抹黑,給人民的印象似乎是:中國官媒不是政府所有,而是某些掌權者的私有喉舌。一位網民摘引了一段新華網的評論說,“在對利比亞採取軍事行動方面,西方國家無疑利用了安理會1973號決議。而這一決議之所以得以通過,主要是由於西方國家竭力推動和阿拉伯國家出現分裂”;網民問道:“新華網把卡扎菲的行為叫作‘反擊侵略’,多麼可笑!反擊誰?反擊中國政府支持的制裁和中國政府不反對的、被聯合國理事國決定的軍事行動?!這樣的論點,又將中國政府置於如何的境地?!難道中國政府真成了“西方傀儡”而毫無主見,比官媒遠遠不如?!中國網民認為,卡扎菲並不代表利比亞的主權。網民“我心朝翔”在題為《如果卡扎非有國家主權,強盜就應該有偷盜物權》中寫道:“在當今時代,什麼是國家主權?一個國家的主權到底屬於誰?答案很簡單,國家主權指的是一個國家獨立自主處理自己內外事務,管理自己國家的最高權力;這種權力包括內政外交權力,是一個國家人民共同民主權力的總和。沒有人民,就沒有國家,更沒有國家主權,國家主權的所有人是一國全體公民。”任何一個現代國家的主權,都屬於全體公民,並由全體公民選舉授權的政府代理行使,政府並不是國家主權所有人。如果一個政府連人民的擁護都得不到了,自然就沒有了行使國家主權的代理權,就應該依法把國家主權交還人民,由人民重新選舉政府,並重新授權。如果,既得不到人民的認可,又不還國家主權給人民,人民起來反對,還要鎮壓,自然就得受到聯合國的制裁了,這就是利比亞的情況。主權不是獨裁者的殺人執照。主權神聖,但它並不比人權更高;主權唯一,但它並不為特定政權所有。對此,網民“ZMS02 ”說,“現在的利比亞,卡扎菲只能代表它的獨裁政府,不代表利比亞的主權,利比亞的主權屬於全體利比亞公民。卡扎菲倒台只表明獨裁政府的倒台,利比亞這個國家依然在,利比亞的主權依然在。”這位網民認為:安理會1970號決議案具有劃時代的意義:1、對“人權高於主權”普世價值的現代國際政治理念的彰顯;2、對“執政者鎮壓自己人民為反人類罪行”的認同;3、對“元首豁免權”這一過時法律的否定,確認“國家元首”這一身份不能犯反人類罪行;4、對國際關係中“不干涉內政準則”的限定——不適用非民選的專制政權。聯合國這次達成了共識:屠殺和鎮壓自己國家公民的政權,沒有任何合法性。利比亞公民用鮮血證明了一個遲來的真理:政權必須建立在公民的同意上,才能獲得合法性。聯合國的共識和普世價值是:蔑視公民權就註定失去合法性。人類是一個整體,一個國家人民的不自由,是對其他所有自由國家人民的威脅!因此,聯合國1973號決議將改變獨裁專制國家的命運,民主無國界,政府的合法性來自人民,對抗人民的政府必須消滅,獨裁專制政府喪鐘敲響了。網民“冷眼觀世”在《正義之師,替天行道》中寫道:在中國古代,向來對討伐暴君、救助人民的軍事行動持褒獎態度,稱其為“替天行道”,稱這樣的軍隊為“正義之師”。在今天這樣一個被庸俗的實用主義主導的國際政治舞台上,法國、英國、美國,擔當得起上面這些榮譽。指責英美法干涉了利比亞內政,是虛偽或者無知的。利比亞是誰的利比亞?是暴君卡扎菲的利比亞還是人民的利比亞?當然是後者的。卡扎菲上台並沒有得到人民授權,而通過暴力政變上台。卡扎菲家族通過極權統治,鎮壓批評人士,製造國家恐怖。他們以暴力為手段,攫取了這片國土大部分財富……。主權不是擋箭牌,內政不是遮醜布。但在利比亞問題上,有些五毛除了謾罵外,還祭起“愛國主義”大旗,但遭到眾多網民的反駁道:你是這樣愛國的嗎?腐敗盛行,你不罵;權貴橫行,你不怒;教育之重,你不語;醫療之痛,你不忿;農村之病,你不視;下崗之哀,你不聞;專獨之惡,你不問;強拆自焚,你不憐;……可每每因了一些於民無甚增減、於家無甚建樹、於己無甚危險的事情時,你就拍案而起了,你就熱情似火了,你就衝鋒陷陣了,你就上竄下跳了,你就開始愛國了!虛偽無恥,莫過於此!韓寒談到利比亞戰事時的一句話在網上廣泛流傳:“朋友轉而問我的觀點,我說,我的觀點特別簡單,獨裁者沒有內政,殺戮者當被侵滅”。這句話得到的相應特別多。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記者會時曾表示,利比亞的未來應該由利比亞人民自己決定。對此,著名時政評論家楊恆均指出,“這句話夠高調的啊,但本身會不會就是干涉別國內政?人家的未來由誰決定不是由你來指手畫腳的嘛。以前外國也對我們說過:中國人的未來應該由中國人民自己決定。咱外交部就很生氣,指責人家干涉內政。”“干涉內政”論者就好比家庭暴力中的“家長”,把家人視作自己的私有財產,予取予奪,甚至打死自己的孩子也視為“自己家的事,別人不得干涉”。但現代文明卻明確告訴我們:家庭暴力不僅是必須反對的,而且是要受到警察干涉和法律制裁的。“家人”有自我反抗的能力當然最好,如果強弱對比太大,“家人”失去反抗能力,那麼警察的介入就必不可少。如果“家長”此時能夠允許警察和平介入,當然也是好事;“家長”一意孤行,那麼警察就只能暴力介入了。因此,外界如何干預,一切都取決於“家長”的如何表現。網民“老龍貓”說:“水滸”中的古人尚且唱道:“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風風火火闖九州哇!”如果隔壁的惡人拿刀要殺他的小孩,你也認為是“內政”不去管,小孩被殺死了,有人看不過眼要去懲辦惡人,你又跳出來說:好好談判解決,不要訴諸武力。現在,中國網民從主權、人權問題的討論,在延伸到對國家性質的討論,網上透出的網民的視界似乎越來越寬。僅舉一例。網民“Pirate1840”在題為“國家,應當是屬於人民的國家”的帖子上寫道:屬於人民的國家,叫民國;屬於黨派的國家,叫黨國;屬於軍隊的國家,叫軍國;屬於家族的國家,叫帝國。其實國家是一個抽象概念,其對應的只是一個邊界以及邊界內的人。很顯然,這樣的“國家”,無法從屬於任何人。因此,準確地說法應該是:民眾自治的國家,叫民國;黨派專政的國家,叫黨國;軍隊專政的國家,叫軍國;家族專政的國家,叫帝國。過去,中國人總說:“落後是要挨打的”;事實上,世界很多國家軍事力量非常弱,經濟也不是特別發達,卻沒有人打他們。但從埃色俄比亞、南斯拉夫、伊拉克直到目前利比亞的例子可見,“獨裁是要挨打的”的說法才是對的。儘管美國總統奧巴馬講話中說“美國不可能在所有鎮壓發生的地方使用我們的軍隊”,“我們應該總是先衡量利益而不是需要”;“變革在不同國家的表現方式不同”;“美國將不能決定變革的節奏和範圍,只有該地區人民可以作到這一點,但我們可以發揮作用”。但他仍然堅持“使世界的良知蒙上污點”,“讓那樣的事情發生不符合我們的國家利益”;“當需要保護我們的人民、國土、盟國和核心利益時,我將絕對不會猶豫使用我們的軍隊。”何況,世界絕大多數人都抱有前美國總統林肯的信念:“那些奪他人自由的人不配享有自由,而且在公正的上帝面前,他們也不會長久。”衷心希望那些無法無天的統治者能知道這一點。推薦閱讀(點擊標題):1)為什麼說中國官媒是極其愚蠢的?2)美國成功的秘密3)被“名博”開銷後,成為“民博”更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