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還是人民的福祉大? 賊眉鼠眼的凱西·安東尼無罪釋放舉世譁然。上次是辛普森,倒是人模狗樣。我們算受到兩次西方法制的再教育了。 問題是,這是不是普世價值?中國應不應該走這樣的路?維美國馬首是瞻的自由派當然說是。但更獨立知識分子的回答是No!張維為、金鐘偉、司馬南暢談“中國模式” 他們認為,西方的‘法比天高’不適用於中國。中國是天比法高。我完全同感。 天就是人民的利益,天就是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 當然,你可以說法制也是為了人民,遵循法制才是實現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唯一途徑。我但願如此,但是我不相信。中國講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西方文化沒有這個,抗拒到底,你沒有鐵證,只能從寬。當然這裡不是說中國的文化一定好。但凱西·安東尼既無法自圓其說,更拒絕交待,絕對的對抗。在中國,包庇,知情不報就能構罪。凱西·安東尼的行徑之惡不下於這些。 這個分歧一定會扯出人治還是法制的問題。美國是絕對的法制---雖然只是在理論上,而實際上,評審團也是人,但問題是:評審團依據的是法,而不是情理。而這 些法,是黯熟法律的律師發威的地方。所以,不奇怪的是:判決無罪後,很多評審團成員都哭了,因為他們不得不違背良知表決。 至於辛普森暗就更加荒唐,辯護律師居然抓住警察有歧視傾向而使其得到的鐵證失效---美國做賊心虛的‘政治正確’最終成了殺人犯的防空洞。 昨天晚上ABC電視60分鐘節目,是一個34歲女子,和9個當兵的結婚,被指騙婚,因為當兵福利好。丫不否認這點,但不承認騙婚,而且和他們離掉一個,再結一個的。從17歲開始。而且和他們各生一個小孩。聽起來她沒有觸犯法律,卻鋃鐺入獄。丫傻傻一臉憨厚。我想是沒有好律師了。作為弱女子,她是“政治正確”的沾光朋友,但和愛國,軍人這個大“政治正確”比,她就太渺小了。。。 在中國,西化影響下,荒唐事也開始出現。南京那法官判罰救助跌倒老人就是個例子,結果最近的例子是一群路人互相作證之後才敢動手救助遇險者。藥八刀不是也有許多法律專業人士幫他說話?鄧玉嬌殺鄧 貴大不也被以法律名義重判?好在依靠網絡,中國人民的怒吼還是起了作用。重慶打黑,人民歡呼,但自由派則誣衊為黑打。 在我看來,人民的喜怒哀樂就是法,那才是文化的集中體現!而法,只不過是實現這個目的工具。讓人民不高興的法,就是惡法,不必,也不應該死板的服從。按照法,64就是完全胡鬧,死了活該。劉和珍等學生被殺也是。但人家段祺瑞為什麼要拍手頓足喊不好,趕去下跪,然後終生吃素。但是,他的孫子仍然在64中被打死了。現在的共黨,比北洋軍閥還不如。 最犯法的朋友,當然是陳勝吳廣,誤了趕路,就是死罪。共黨1911成立,根本也是犯法。如果中國人民循法就解決問題,就沒有包公,劉羅鍋。。。 包公,就是法,更是天,不是什麼讀條條的律師。包公的紫金鞭,下打貪官污吏,上打皇親國戚,直到皇帝本人。皇帝口含天憲,但中國文化是君為輕,民為重,比皇帝低級的法,又算老幾? 中國革命的勝利,是‘為人民服務’文化的勝利,不是靠什麼十大元帥,十大大將。沒有人民的擁護,一切免談。30年的改革,已經基本葬送了優良的傳統。面對人 欲橫流的當今局面,各派打出了自己的旗號。以溫家寶為首的西方體制派,也是中國的自由派,認為德先生可以救中國。薄熙來,則強調恢復優良傳統。其實我們海 外華人比任何人更清楚,西方自己已經病人膏盲,如果中國服西化這藥,只會更慘。良好的願望不能代替現實,如胡耀邦民族政策的無原則讓步造成了更加嚴重的問題。如果迷信西方制度,放棄中國文化,中國將是苦海無邊。看看廣東的亂象其實就夠了!迷信西化的汪洋搞的‘公民社會’效果如何?和重慶比比怎麼樣?大家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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